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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30日 (第25批) (上接九版)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河南浩鑫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位于荥阳市建设路,法定代表人付剑锋,产品是大型烘干机。建有一个焊接组装车间,一个刷漆车间,一个密闭下料切割场,生产设备有卷板机2台、自动切割机1台、电焊机14台、钻床1台、刨床1台、铣床1台、车床3台。生产工艺:钢板—下料(切割)—卷边—焊接—组装—刷漆—成品。建有400m2刷漆房,配套污染防治设施为:轴流风机+活性炭吸附+15米高烟囱;焊接烟尘配备有13台焊接烟尘净化器。该公司环评于2016年7月5日经荥阳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文号为荥环建〔2016〕076号;2017年9月30日通过荥阳市环保局验收,验收文号为荥环验〔2017〕134号。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6月24日,荥阳市环保局对该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时因建设路高压停电,该企业未生产。6月25日,荥阳市环保局再次对该厂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时该企业部分工段正在生产。 1.针对“该公司生产国家明令禁止的燃煤设备和淘汰设备”问题,经查看该公司环评报告表及发改委备案书,该公司年产50台烘干机建设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符合《促进产业调整暂行规定》第三章第13条的规定。 2.针对“该公司厂内、车间内乌烟瘴气,电焊机几十台,喷漆、切割、噪音等严重污染环境”问题,经查,该企业切割工段未生产;焊接组装车间生产正常,设置8处焊接点,配备14台电焊机、13台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生产过程中焊接烟尘净化器能够满足使用。检查时,4台电焊机正在使用,焊接烟尘净化器运行正常;刷漆车间未生产,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为轴流风机+活性炭吸附+15米烟囱,排放的污染物经活性炭吸附后排放,现场查看该企业活性炭更换记录台账,台账显示活性炭更换频次和数量符合环评要求;2018年6月16日11时10分,荥阳市环保局监察大队委托监测站对该企业噪声进行监测,根据荥阳市环保局监测站出具的监测报告显示,厂界噪声数据均不超标。 在对企业周边走访调查时,发现企业距离居民点较近,约为30米,最近距离为一墙之隔的原化肥厂老办公楼,企业生产会对周边造成一定影响。 综上所述,该举报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荥阳市将加大对该企业的监管力度,确保企业按照要求落实各项环境保护责任,确保企业合法有序生产。 问责情况: 荥阳市纪检监察委正在对案件责任进行核定。 【二十】 郑州市惠济区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30004 反映情况: 郑州市惠济区古荥镇黄河桥村党支部书记黄革卫,私占郑焦铁路大桥旁,黄河边原500亩鱼塘,被他倒建筑垃圾填平,谋取暴利近3000万元后,做停车场或修理厂对外出租,收取租金。自2018年5月30日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惠济区黄河滩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的通知发布后,现大部分停车场及修理厂、商店、小吃店已关闭,拆除后又被他倒上土方填盖一部分,还有大面积生活垃圾没处理,如遇到恶劣天气,垃圾被直接刮到黄河内,使母亲河遭受严重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督办问题涉及地块属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郑州支队京广铁路警戒区用地,位于京广铁路以东、黄河以南、黄河滩区以西、江山路以北,面积115.05亩,属于郑州市惠济区古荥镇人民政府管辖。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6月24日,郑州市惠济区对督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现场调查时该地块建筑物已拆除完毕,土地已进行平整,存有大量渣土,覆盖有防尘网。经查,2013年10月,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郑州支队京广铁路警戒区将该地块承包给黄革卫,黄革卫对废弃鱼塘进行平整填土,惠济区古荥镇国土资源所对黄革卫下达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2017年4月,黄革卫将该地块转手给王保欣,王保欣又转手给王春生。王春生在该地块建设亚东物流停车场,为方便停车,在地面覆盖20厘米砖渣。2017年6月,惠济区古荥镇国土资源所对王春生下达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 综上,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郑州市惠济区组织人力物力对原亚东物流停车场覆盖的砖渣进行清离,恢复土地原貌,预计2018年7月10前完成。同时,对江山路全段进行24小时不间断动态巡查,对私拉乱倒的渣土车严管重罚,坚决查堵建筑垃圾乱倒现象。 问责情况: 郑州市惠济区纪委监委已启动追责程序。 【二十一】 郑州市荥阳市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30005 反映情况: 郑州市荥阳市万山路与中原西路交叉口向北150米路西,河南省荥阳市化工助剂有限公司,该公司常年生产大量化工助剂,烟囱中冒出黑色浓烟,气味刺鼻,其生产、排污行为造成空气环境严重污染,该污染源处于居民生活区,对周边居民生活、健康造成巨大影响及危害。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荥阳市化工助剂有限公司位于位于万山路南段乔楼镇孙砦村处,企业全称为河南省荥阳市化工助剂有限公司,主要产品为复合油相,该建设项目环评于2005年5月经郑州市环保局审批通过(郑环建〔2005〕113号);2008年1月由郑州市环保局通过竣工验收(郑环建〔2008〕12号)。 二、调查情况 2018年6月24日,荥阳市环境保护局联合乔楼镇政府对该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 经调查,该公司西侧200米为索河河道,南邻新建华宸大厦,北邻苏邦家具有限公司,东侧为汽车修理,距离最近的环境敏感点是万山路东的乔楼镇初级中学,约150米。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未发现生产迹象,有少量产品存放,产品的冷却工序全部密闭并安装冷却系统。该公司生产过程中需采用导热油炉进行加热,2013年以前采用煤作为燃料,可能会有黑烟现象。2013年7月,公司对锅炉进行升级改造,采用生物质作为燃料;2017年12月,公司导热油炉燃料由生物质改为天然气。2018年2月7日,该公司委托河南省思源环境检测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表明,检测期间该公司无组织排放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要求。2018年4月,该公司因生产过程中存在跑冒滴漏现象,荥阳市环境保护局依法对其下达责令改正和行政处罚(荥罚责改〔2018〕109号、荥环罚决字〔2018〕第66号),该公司正在停产整改。 综上所述,该举报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荥阳市政府责令企业治理工程过程中,严格按照环保要求进行施工;治理工程竣工后必须经过竣工验收,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才能投入生产使用。 问责情况: 荥阳市正在综合分析研判具体问责事宜。 【二十二】 郑州市惠济区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30006 反映情况: 郑州市惠济区大河路办事处保合寨村五组组长李保刚在其承包五组村庄旁边的耕地上非法建房几千平方米,无任何建设、规划等手续,用于房屋出租,从事污染环境的印刷工作,严重污染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督办问题涉及地块位于郑州市惠济区惠民街东、黄河大堤南、保合寨面粉厂西、绿云路北,属保合寨村第五村民组集体土地,属惠济区大河路街道办事处管辖。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6月24日,郑州市惠济区对督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经查,1999年12月31日,李保刚与保合寨第五村民组签订《占用土地合同书》租用该宗地为建设用地,用于建养鸡场,建筑面积约2000平方米,未办理用地手续。2000年开始养鸡,2012年由于效益不好,停止养殖。2017年12月,李保刚将养鸡场改为仓库租赁给郝高宇当仓库,主要存放冷却塔及配套设施,没有任何印刷设备,未从事印刷工作。群众所反映从事污染环境的印刷工作,严重污染环境问题不属实。 综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郑州市惠济区国土资源局对李保刚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惠济区大河路街道办事处正在对其仓库进行拆除,预计7月7日前整改到位,恢复原状。下一步,郑州市惠济区将加大督察力度,避免类似问题出现。 问责情况: 无。 【二十三】 郑州市金水区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30009 X410000201806230019 X410000201806230020 X410000201806230024 X410000201806230025 X410000201806230014 X410000201806230026 反映情况: 群众来信反映的内容与“中央环境督察组第三批郑州问题情况中30名举报人其中一人(实名举报郑州市金水区环保局环评造假)看到对实名举报问题的答复等”的来信内容相似。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河南升科置业有限公司郑州电子科技市场暨白庙社区(村)改造安置小区位于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以南、文博东路以西、文博西路以东,属于安置房项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由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郑州市环境保护局于2012年6月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予以审批(郑环审〔2012〕44号)。 二、现场调查情况 (一)项目历史背景 郑州市金水区白庙城中村改造安置区项目是郑州市首批城中村改造项目、郑州市重点工程,启动于2006年8月,前期开发商为郑州市豫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后因种种原因退出,项目实施陷入停顿,改造被一度搁浅,村民迟迟不能回迁,多次到省、市、区政府群访,严重影响社会稳定。2008年9月,为加快项目实施,使村民早日回迁,确保社会稳定,郑州市金水区政府决定托盘并交由河南升科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由于该项目建设周期较长,项目建成后,大多数群众就强烈要求立即交付使用并回迁,升科公司在2016年1月和2017年6月分别对项目的安置房及公共单位进行了交付,交付后项目得到了大多数村民的认可。针对“油烟污染严重”的问题,郑州市金水区城市综合执法局经八路执法中队已经于6月8日委托第三方公司对该饭店进行了油烟检测,依据第三方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博晟环检字-2018060081),该饭店的油烟排放达标。该项目建设是根据2009年《郑州市常务会议纪要〔2009〕15号》文件精神,对于当时38个已开工安置房项目,可按程序抓紧时间补办相关手续,白庙项目即属于该38个安置房项目之列,河南升科置业有限公司接收项目后,即对该项目进行了各项手续的补办。 (二)关于李春霞等30多位应回迁人员所反映的环保等问题及上访、诉讼情况 近三年来,以李春霞等为代表的部分业主,为迫使政府满足其不合理的高额赔偿要求(不接收安置房,要求政府按照高档学区房、商品房的价格给予赔偿),就以各相关政府职能部门不应当对白庙村安置房项目颁发相关手续、房屋建筑质量问题等“理由”,多次到省信访局、市委市政府、法院等部门釆用上访、诉讼等手段,意图对河南升科置业有限公司依法依规办理各项建设手续进行阻断,进而再以回迁房屋手续不齐全而拒绝接收房屋和要求赔偿。但经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郑州高新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等多个司法机关审查,均认为李春霞等上访人的起诉无事实和法律依据,驳回其起诉或诉讼请求。目前,李春霞等人在郑州铁路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上诉,案件于2018年6月26日开庭审理,尚未作出裁定结果。 (三)项目环保手续落实情况 郑州市金水区白庙城中村改造安置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由郑州市环境保护局于2012年6月12日以郑环审〔2012〕44号审批通过其环境影响报告书。 河南升科置业有限公司于2017年7月11日到郑州市金水区环保局咨询申请办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金水区环保局本着服务企业的宗旨,为企业出具环保意见,要求企业:一是建设单位要依法编制验收文件报环保部门审批,项目以竣工验收正式批复为准;二是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环保“三同时”制度;三是建设单位要按照环境保护有关规定,主动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管理,不得出现环境违法行为。 河南升科置业有限公司于2017年7月14日向郑州市金水区环保局提交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金水区环保局于当天受理,并在郑州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2017年7月19日,郑州市金水区环保局组织郑州大学教授宋XX等三名专家对该项目进行评审。经过现场勘查后,在该项目专家评审会上发现该项目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项目中央空调冷却塔距离居民区较近,未按照批复要求设置消声降噪措施。应尽快安装消声降噪设备,并在中央空调正常使用的前提下,进行噪声监测并进行达标分析;二是地下车库排气口未按照环评批复要求设置在小区绿化带中;三是商业裙楼上的消防排烟道距离居民楼太近,应远离居住楼,尽量布设在绿化带内;四是公众参与应具有达标性,重点应对项目建设提出质疑的公众进行公众参与调查工作。 此项目于2017年7月急需在市房管部门集中办理网签手续,因该网签手续涉及上千户征迁安置户的重大合法利益,同时房屋交付后得到了大多数村民的认可,为了保障绝大多数群众的利益和出于对社会稳定因素的考虑,郑州市金水区环保局于2017年7月21日出具了《关于河南升科置业有限公司郑州电子科技市场暨白庙社区改造安置小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申请的批复》(金环〔2017〕41号),在文件中同时对河南升科置业有限公司在环保设施的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再次明确和要求。河南升科置业有限公司领导也承诺会在后期积极整改,满足环保相关要求,为住户提供更完善的生活环境,升科公司正在积极整改落实,以确保项目完全达标。因此,关于“该项目不符合验收条件,郑州市金水区环保局出具了验收批复”的举报情况属实。 (下转十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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