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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 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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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 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2018年7月1日

(上接十七版)

根据《石油化工企业卫生防护距离》(SH3039-1999)第2.1.0条规定:“石油化工装置(设施)与居住区之间的卫生防护距离,应按表2.0.1确定,本表未列出的装置(设施)与居住区之间的卫生防护距离一般不应小于150米,当小于150米时应根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结论确定。”本项目未列入表2.0.1中,因此卫生防护距离确定为150米。

经查,在卫生防护距离内无环境敏感点,高新区实验小学、祝福红城、兰寨新城等敏感目标均位于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150米范围之外。

综上,该问题反映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一)关于“拓洋公司排放刺鼻气味,夜间味道会更浓,影响正常生活”问题的处理情况

高新区将加大对郑州拓洋实业公司监管力度,督促郑州拓洋实业公司加快发酵气味治理,加强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保证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关于“润滑油项目距离居民区、学校很近”问题的处理情况

郑州高新区成立了润滑油项目专项工作组,加强统筹领导。市区各业务部门深入实地进行调查研究,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会商,及时回复。郑州高新区先后进行了5次接访活动,辖区办事处也多次与群众进行联系和沟通。

下一步,郑州高新区继续对群众关切的相关问题进行深入调查,加强研判,及时向群众进行回复,做好沟通协调工作。

问责情况:

无。

【第6批】

郑州高新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060049

D410000201806060115

D410000201806070003

D410000201806070010

D410000201806070015

D410000201806070040

反映情况:

中石化厂距离居民区过近,要求重新选址。

调查核实情况:

2018年 6月4日,郑州高新区立刻安排工作人员进行实地调查。

关于“距离居民区太近,要求重新选址”的问题

1.主要环境影响

废气治理方面:该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非甲烷总烃和食堂油烟,根据环评报告分析,该项目废气治理措施可行。

废水治理方面:该项目废水主要为初期雨水、化验室仪器清洗废水、员工生活废水,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要求后,经市政管网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对环境影响不大。

噪声治理方面: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车辆进出噪声及油品装卸噪声,其噪声级约70~90DdB(A)。根据环评报告分析,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不产生扰民现象。

固体废物处置方面:本项目固废主要为添加剂包装材料、设备擦洗产生的含油废抹布、废滤芯、罐底废油、隔油池污油、反渗透膜等固废。危险废物设置暂存处,收集后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其他固废综合利用。

2.项目安全问题

卫生防护距离:根据《石油化工企业卫生防护距离》(SH3039-1999),专用化学品制造卫生防护距离为150米,经测量,在卫生防护距离内无环境敏感点,高新区实验小学、祝福红城、兰寨新城等敏感目标均位于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150米范围之外。

安全问题: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润滑油及防冻液不属于危险化学品。根据《建设项目安全实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6号)的要求,润滑油公司于2014年11月至2015年4月期间委托河南鑫安利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润滑油项目进行了安全预评价,2015年3月28日该预评价报告(报审版)通过专家评审,2015年4月出具了该安全预评价报告(备案版)。

消防问题:经测量,与本项目相邻的中钢集团郑州金属制品研究院、河南润众二手车展厅、中央储备粮郑州直属库等单位,均符合相关要求。储罐组或装置与相邻居民区、公共福利设施和村庄的防火距离符合相关要求。

综上,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郑州高新区成立了润滑油项目专项工作组,加强统筹领导。市区各业务部门深入实地进行调查研究,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会商,及时回复。郑州高新区先后进行了5次接访活动,辖区办事处也多次与群众进行联系和沟通。

下一步,郑州高新区继续对群众关切的相关问题进行深入调查,加强研判,及时向群众进行回复,做好沟通协调工作。

问责情况:

无。

【第6批】

郑州市金水区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070029

反映情况:

与郑州市金水区白庙社区环评造假的投诉举报,内容一致。

调查核实情况:

(一)项目历史背景

白庙城中村改造安置区项目是郑州市首批城中村改造项目、郑州市重点工程,启动于2006年8月,前期开发商为郑州市豫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后因种种原因退出,项目实施陷入停顿,改造被一度搁浅,村民迟迟不能回迁,多次到省、市、区政府群访,严重影响社会稳定。2008年9月,为加快项目实施,使村民早日回迁,确保社会稳定,金水区政府决定托盘并交由河南升科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由于该项目建设周期较长,项目建成后,大多数群众就强烈要求立即交付使用并回迁,升科公司在2016年1月和2017年6月分别对项目的安置房及公共单位进行了交付,交付后项目得到了大多数村民的认可。针对“油烟污染严重”的问题,金水区城市综合执法局经八路执法中队已经于6月8日委托第三方公司对该饭店进行了油烟检测,依据第三方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博晟环检字-2018060081),该饭店的油烟排放达标。该项目建设是根据2009年《郑州市常务会议纪要〔2009〕15号》文件精神,对于当时38个已开工安置房项目,可按程序抓紧时间补办相关手续,白庙项目即属于该38个安置房项目之列,河南升科置业有限公司接收项目后,即对该项目进行了各项手续的补办。

(二)关于李春霞等30多位应回迁人员所反映的环保等问题及上访、诉讼情况

近三年来,以李春霞等为代表的部分业主,为迫使政府满足其不合理的高额赔偿要求(不接收安置房,要求政府按照高档学区房、商品房的价格给予赔偿),就以各相关政府职能部门不应当对白庙村安置房项目颁发相关手续、房屋建筑质量问题等“理由”,多次到省信访局、市委市政府、法院等部门釆用上访、诉讼等手段,意图对河南升科置业有限公司依法依规办理各项建设手续进行阻断,进而再以回迁房屋手续不齐全而拒绝接收房屋和要求赔偿。但经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郑州高新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等多个司法机关审查,均认为李春霞等上访人的起诉无事实和法律依据,驳回其起诉或诉讼请求。目前,李春霞等人在郑州铁路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上诉,案件于2018年6月26日开庭审理,尚未作出裁定结果。

(三)项目环保手续落实情况

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由郑州市环境保护局于2012年6月12日以郑环审〔2012〕44号审批通过其环境影响报告书。

河南升科置业有限公司于2017年7月11日到金水区环保局咨询申请办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金水区环保局本着服务企业的宗旨,为企业出具环保意见,要求企业:一是建设单位要依法编制验收文件报环保部门审批,项目以竣工验收正式批复为准;二是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环保“三同时”制度;三是建设单位要按照环境保护有关规定,主动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管理,不得出现环境违法行为。

河南升科置业有限公司于2017年7月14日向金水区环保局提交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金水区环保局于当天受理,并在郑州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2017年7月19日,金水区环保局组织郑州大学教授宋XX等三名专家对该项目进行评审。经过现场勘查后,在该项目专家评审会上发现该项目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项目中央空调冷却塔距离居民区较近,未按照批复要求设置消声降噪措施。应尽快安装消声降噪设备,并在中央空调正常使用的前提下,进行噪声监测并进行达标分析;二是地下车库排气口未按照环评批复要求设置在小区绿化带中;三是商业裙楼上的消防排烟道距离居民楼太近,应远离居住楼,尽量布设在绿化带内;四是公众参与应具有达标性,重点应对项目建设提出质疑的公众进行公众参与调查工作。

此项目于2017年7月急需在市房管部门集中办理网签手续,因该网签手续涉及上千户征迁安置户的重大合法利益,同时房屋交付后得到了大多数村民的认可,为了保障绝大多数群众的利益和出于对社会稳定因素的考虑,金水区环保局于2017年7月21日出具了《关于河南升科置业有限公司郑州电子科技市场暨白庙社区改造安置小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申请的批复》(金环〔2017〕41号),在文件中同时对河南升科置业有限公司在环保设施的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再次明确和要求。河南升科置业有限公司领导也承诺会在后期积极整改,满足环保相关要求,为住户提供更完善的生活环境,并且,升科公司正在积极整改落实,以确保项目完全达标。因此,关于“该项目不符合验收条件,环保局出具了验收批复”的举报情况属实。

(四)金水区环保局出具文件的有效性

金水区环保局于2017年7月21日出具的《关于河南升科置业有限公司郑州电子科技市场暨白庙社区改造安置小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申请的批复》(金环〔2017〕41号),是金水区环保局的正式文件,合法有效。因此,关于“环保局批复文件造假”的举报情况不属实。

因金水区环保局的行政审批工作程序设置不完善,网上系统办理和作出审批意见之间信息对接不畅通,致使在对该项目进行网上系统办理时给予了不予审批的意见。因此金水区环保局于2017年7月27日出具的《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郑金环许不予决字〔2017〕第01号)、2017年8月2日出具的《不予受理听证通知书》(金环听不字〔2017〕第1号)和2017年11月28日出具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编号:2017-02)文件均存在瑕疵,金水区环保局对上述文件声明作废。虽然金水区环保局在发现此问题后及时将上述文件声明作废,但已造成了严重的不良影响。

综上,该问题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金水区环保局党组和有关人员作出了深刻检讨。下一步,金水区环保局将以此事件为契机,组织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查找在思想认识、人员管理、工作作风、制度落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举一反三,深刻剖析问题根源,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特别是要针对环评审批程序衔接不够到位、网上系统办理和作出审批意见之间信息对接不畅通的问题,重新修订环评手续办理的流程和制度规定,切实堵塞制度漏洞,从根本上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问责情况:

无。

【第6批】

郑州市二七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060082

反映情况:

郑州市二七区嵩山南路袁寨社区附近污水处理厂距离居民区较近,每天晚上排放废气,气味刺鼻,污染环境,投诉多次未解决。

调查核实情况:

郑州市二七区环境保护局、嵩山路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第一时间沿锦绣山河小区周边区域进行了排查,未发现该区域有污水处理厂。嵩山路街道组织人员对周边可能产生异味来源的生活垃圾、中转站和污水井进行全面的排查,发现在刘砦新居5号院存在两处在用的化粪池。原因是南部城区基础设施不完善,周边居民生活污水无法排入市政管网,开发商临时采取开挖化粪池,收集生活污水。不论昼夜,只要当生活污水达到一定的容量后,排污设备便自动启动,抽取污水排入南彩路市政管道,进入嵩山路市政管网。待周边道路完工且市政管网贯通后,生活污水可直接排入市政管网。因天气炎热,排污设备启动的几分钟内,井口处会有异味产生。但与居民反映的每天晚上排放废气、气味刺鼻不符合。郑州市二七区嵩山路街道分包领导、社区书记积极组织业主委员会、居民代表、物业召开联席会议,分析研判气味来源,大家一致反映气味来自于南四环的垃圾处理厂。

综上所述,群众反映该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于嵩山路街道辖区排查出的化粪池,在市政管网贯通前,已安排社区督促物业每两天采取一次冲洗、消杀等方式,确保减少异味。对于垃圾处理厂排放废气的问题,郑州市二七区政府、郑州市二七区攻坚办已安排专人现场盯守,督促垃圾处理厂按照要求进行作业,尽可能减少异味产生。

问责情况:

无。

【第7批】

郑州市惠济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070087

反映情况:

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与中州大道中间,金洼干沟渠水质呈黑色,臭气难闻。

调查核实情况:

2016年,惠济区投资900多万元,对金洼干沟花园路以西河道进行了疏挖、清淤、边坡护砌,修建了亲水平台、蓄水坝等景观设施,并对金洼干沟雨污混流的12处市政道路排水涵实施工程性截污。2017年7月,金洼干沟花园路上游已实现了水清河美。

2018年6月8日,经查,现场发现河段河道内有水草、垃圾漂浮物,河沟内水位较高,水体呈绿色,河底淤泥呈黑色,有臭气。经查,产生问题的原因有:

1.2017年7月,地铁2号线田园路站施工及污水管网改迁不善,引起开元路污水主干管破裂,站坑被淹,为抢救田园路站施工,地铁施工方截断了该处污水管网,致使开元路田园路以西污水无法下排,通过桂圆南街、文化路雨水管涵流入金洼干沟,造成金洼干沟下游水体黑臭。

2.2018年3月,京水路铺设地下综合管廊时将其下游沟渠截断,加之金洼干沟贾鲁河入河口因贾鲁河综合治理工程施工封堵,金洼干沟内积水长时间无法下排,水质变坏。

综上所述,该举报问题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1.疏通管网。2017年7月,郑州市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办公室多次召集惠济区政府、地铁公司等单位召开现场会,督促协调开元路污水管网修复、疏通工作。2017年10月中旬,该段污水管道完成修复,但管道架水严重,时有管内污水溢流入河现象。2017年11月,惠济区政府出资,由郑州市政工程管理处养护五所对香山路污水管网进行了疏通。2018年5月,惠济区召开金洼干沟污水入河整治工作会,确定由郑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养护五所、中铁十一局对桂圆南街至香山路段的开元路污水管网进行封堵,架设抽水泵将该段污水管网内的污水抽干,并进行清淤疏通。6月4日,管道复通完成,桂圆南街等处雨水管涵停止向金洼干沟排放污水,解决了开元路污水流入金洼干沟问题。

2.抽排污水。2017年7月,惠济区协调地铁施工单位在金洼干沟沿线设置抽水泵,将污水就近抽排入市政污水管网。2018年4月,惠济区在木马东街、银通路、乐飞街、中州大道等金洼干沟沿线设置抽水泵,抽排污水入市政污水管网。2018年6月10日,惠济区安排移动泵车分别在香山路、银通路抽排污水入市政污水管网。目前,金洼干沟花园路上游段污水基本抽排完毕,下游段污水明显减少。

3.疏挖淤泥。2018年6月8日,惠济区出动挖掘机20余台、运输车辆100余台疏挖清理河底淤泥,目前已疏挖清理近4000米。

4.清理漂浮物和垃圾。2018年4月,惠济区出动人员1000余人次、车辆100余台及相关专业工具,打捞水面漂浮物,清理河岸垃圾及杂草。截至目前,金洼干沟全段已基本清理干净。

5.畅通渠道。2018年5月,惠济区督促协调京水路地下综合管廊施工单位修建了导流渠、导流管道,畅通了金洼干沟花园路至中州大道段积水下排渠道,解决了沟内积水无法下排、水质变坏的问题。

6.引入活水。近期,经惠济区多方协调,已在金洼干沟上游引入东风渠活水,增大水环境容量,不断提升水体自净能力。

下一步,惠济区将继续采取有力措施,坚决完成金洼干沟黑臭水体整治任务。一是进一步加大污水抽排量,彻底疏挖河底淤泥。二是强化日常监管,杜绝污水入河。三是加强日常维护,安排专人巡河,打捞河面漂浮物,清理河岸垃圾,确保水面无杂物。

问责情况:

无。

(下转十九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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