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版:专版 上一版3  4下一版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 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返回主页 | 郑州日报 | 版面导航 | 郑州晚报      
上一期  下一期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 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2018年7月1日

(上接十八版)

【第7批】 郑州经开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070047

反映情况:

郑州经开区袁庄村东北头七里河南边,诉求人的仓库被前程办事处工作人员把锁拆掉,门被破坏。诉求人的场内没有设备,只是仓库,不存在污染问题,认为办事处工作人员这样做不合理。

调查核实情况:

2018年6月9日,郑州经开区管委会领导带领区环境攻坚办、前程办事处等相关工作人员,前往现场进行问询查看。经现场调查,该诉求人对其在安置区房屋内私自屯放、搅拌内墙涂料,且拒不配合办事处工作人员进行检查的行为予以承认,并主动承认错误。

在该事件中,前程办事处人员在诉求人不配合以及在相关人员见证下,拆掉诉求人的仓库门锁并进行检查。“诉求人的仓库被前程办事处工作人员把锁拆掉,门被破坏”该部分属实。因诉求人在房屋内私存内墙涂料,且有搅拌行为,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不存在污染问题”不属实。

综上,此举报内容为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郑州经开区管委会工作人员当场对该诉求人进行引导教育,告知其在安置区内囤放、搅拌内墙涂料的行为,已经对周边群众的人身健康造成一定影响,要求其在三日内对厂房内存放的内墙涂料及搅拌设备搬离完毕。同时,对其拒不配合检查的行为予以严肃警告。诉求人当场承认错误,表示愿意配合整改工作,并主动书写承诺书,承诺积极配合经开区工作人员的各项正常工作,不再做环境违规违法行为。

截至2018年6月12日,该处存放的内墙涂料及搅拌设备已经搬离完毕。为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郑州经开区管委会工作人员将加大日常巡查及监管力度。

问责情况:

无。

【第7批】

郑州高新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070050

D410000201806070132

D410000201806070135

D410000201806070137

D410000201806070147

反映情况:

郑州高新区碧桃路与化工路口东南角,投诉人称郑州高新区化工路与碧桃路,要建一个石油化工厂,旁边有大型居民区,两个中学,一个小学,十所幼儿园,认为选址不合理。环评存在造假。

调查核实情况:

6月9日,郑州高新区立刻安排工作人员进行实地调查。

(一)关于“选址不合理”的问题

1.主要环境影响

废气治理方面:该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非甲烷总烃和食堂油烟,根据环评报告分析,该项目废气治理措施可行。

废水治理方面:该项目废水主要为初期雨水、化验室仪器清洗废水、员工生活废水,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要求后,经市政管网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对环境影响不大。

噪声治理方面: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车辆进出噪声及油品装卸噪声,其噪声级约70~90DdB(A)。根据环评报告分析,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不产生扰民现象。

固体废物处置方面:本项目固废主要为添加剂包装材料、设备擦洗产生的含油废抹布、废滤芯、罐底废油、隔油池污油、反渗透膜等固废。危险废物设置暂存处,收集后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其他固废综合利用。

2.项目安全问题

卫生防护距离:根据《石油化工企业卫生防护距离》(SH3039-1999),专用化学品制造卫生防护距离为150米,经测量,在卫生防护距离内无环境敏感点,高新区实验小学、祝福红城、兰寨新城等敏感目标均位于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150米范围之外。

安全问题: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润滑油及防冻液不属于危险化学品。根据《建设项目安全实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6号)的要求,润滑油公司于2014年11月至2015年4月期间委托河南鑫安利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润滑油项目进行了安全预评价,2015年3月28日该预评价报告(报审版)通过专家评审,2015年4月出具了该安全预评价报告(备案版)。

消防问题:经测量,与本项目相邻的中钢集团郑州金属制品研究院、河南润众二手车展厅、中央储备粮郑州直属库等单位,均符合相关要求。储罐组或装置与相邻居民区、公共福利设施和村庄的防火距离符合相关要求。

(二)关于“环评存在造假”的问题

2014年11月,中石化润滑油郑州公司委托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了解,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在2014年编制该项目环评期间未受到环保部门相关处理,具有编制项目环评资格。

2015年5月,郑州市环保局按照法定程序组织专家技术评审会,按要求进行批前公示、批后公示等,适用法律法规正确,审批程序合规合法,结论可信,未发现环评手续造假现象。

综上,该问题反映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郑州高新区成立了润滑油项目专项工作组,加强统筹领导。市区各业务部门深入实地进行调查研究,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会商,及时回复。郑州高新区先后进行了5次接访活动,辖区办事处也多次与群众进行联系和沟通。

下一步,郑州高新区继续对群众关切的相关问题进行深入调查,加强研判,及时向群众进行回复,做好沟通协调工作。

问责情况:

无。

【第7批】

郑州高新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070106

反映情况:

郑州高新区碧桃路与化工路口东南角,投诉人称郑州高新区碧桃路与化工路交叉口,要建一个十万吨的润滑油防冻液化工厂,规划用地是绿色用地,现在变更为工业用地,做环评的公司是被国家列入黑名单的环评公司,环评报告里几百米的学校都没有标出。在此建化工厂存在安全隐患,大罐车从此处经过容易发生车祸。

调查核实情况:

2018年 6月9日,郑州高新区立刻安排工作人员进行实地调查。

(一)关于“规划用地是绿色用地,现在变更为工业用地”的问题。

郑州高新区化工路南、云杉路东区域用地于2008年12月经省政府批准征收(豫政土〔2008〕393号),随后国土部门开展了该区域的土地征收工作,依据当时执行的《郑州市市区总体规划(1995—2010)》,该区域规划为仓储用地。2010年,在《郑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中,该区域未做强制性要求,其用地性质允许通过其它层级城乡规划做出安排。2.在《郑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获批时执行的《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GBJ 137-90)》中,绿地(G类)仅包括公共绿地(G1)和生产防护绿地(G2),并没有“生态绿地”的用地分类,故该类用地性质的表述不属国标内容。3.在《郑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2017年修订)》方案中,并无生态绿地用地性质,该区域未明确具体用地性质。

(二)关于“做环评的公司是被国家列入黑名单的环评公司,环评报告里几百米的学校都没有标出”的问题

2014年11月,中石化润滑油郑州公司委托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了解,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在2014年编制该项目环评期间未受到环保部门相关处理,具有编制项目环评资格。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经对该项目生产工艺、原材料及产成品分析,其生产过程仅为原材料的混合,不涉及原油提炼工艺,不发生化学变化,故环评报告将此项目行业确定为C266专用化学品制造。

根据《石油化工企业卫生防护距离》(SH3039-1999)第2.1.0条规定:“石油化工装置(设施)与居住区之间的卫生防护距离,应按表2.0.1确定,本表未列出的装置(设施)与居住区之间的卫生防护距离一般不应小于150米,当小于150米时应根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结论确定。”本项目未列入表2.0.1中,因此卫生防护距离确定为150米。在卫生防护距离内无环境敏感点,高新区实验小学、祝福红城、兰寨新城等敏感目标均位于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150米范围之外。

(三)关于“该厂建在此处存在安全隐患,大罐车从此处经过容易发生车祸”的问题

根据《石油化工企业卫生防护距离》(SH3039-1999),专用化学品制造卫生防护距离为150米,经测量,在卫生防护距离内无环境敏感点,高新区实验小学、祝福红城、兰寨新城等敏感目标均位于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150米范围之外。

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润滑油及防冻液不属于危险化学品。根据《建设项目安全实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6号)的要求,润滑油公司于2014年11月至2015年4月期间委托河南鑫安利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润滑油项目进行了安全预评价,2015年3月28日该预评价报告(报审版)通过专家评审,2015年4月出具了该安全预评价报告(备案版)。该项目原材料运输方式拟采用铁路专线运输,不使用大罐车运输。出入厂区车辆及其它货运车辆应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有关法律法规。

综上,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郑州高新区成立了润滑油项目专项工作组,加强统筹领导。市区各业务部门深入实地进行调查研究,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会商,及时回复。郑州高新区先后进行了5次接访活动,辖区办事处也多次与群众进行联系和沟通。

下一步,郑州高新区继续对群众关切的相关问题进行深入调查,加强研判,及时向群众进行回复,做好沟通协调工作。

问责情况:

无。

【第7批】

郑州高新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070117

D410000201806070118

反映情况:

郑州高新区碧桃路与化工路口东南角,投诉人称郑州高新区化工路与云杉路东南角,要建一个年产10万吨润滑油和年产5万吨防冻液的化工厂项目,1.高新区规划局私改变更土地性质,2.安徽四维公司涉嫌环评造假,距离近的居民区没有统计。3.郑州市环保局审批不严格。

调查核实情况:

2018年 6月9日,郑州高新区立刻安排工作人员进行实地调查。

(一)关于“高新区规划局私改变更土地性质”的问题

1.郑州高新区化工路南、云杉路东区域用地于2008年12月经省政府批准征收(豫政土﹝2008﹞393号),随后国土部门开展了该区域的土地征收工作,依据当时执行的《郑州市市区总体规划(1995—2010)》,该区域规划为仓储用地。在《郑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获批时执行的《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GBJ 137-90)》中,绿地(G类)仅包括公共绿地(G1)和生产防护绿地(G2),并没有“生态绿地”的用地分类,故该类用地性质的表述不属国标内容,不是总规的强制性内容,可通过控制性详细规划等其他层次城乡规划进行调整。2.郑州高新区M63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按法定程序进行了编制、审查和审批,并按法规要求进行了批前公示和批后公告。3.该控规于2014年11月19日在高新区城乡规划网上批前公示, 2015年1月31日在高新区城乡规划进行了批后公告,公示期未收到任何形式的信访意见。

(二)关于“安徽四维公司涉嫌环评造假,距离近的居民区没有统计”的问题

根据前期投诉人的反映,“环评造假”问题主要涉及环评单位资质问题、卫生防护距离问题及环境敏感点问题等,调查情况如下:

1.环评单位资质情况

2014年11月,中石化润滑油郑州公司委托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了解,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在2014年编制该项目环评期间未受到环保部门相关处理,具有编制项目环评资格。

2015年5月,郑州市环保局按照法定程序组织专家技术评审会,按要求进行批前公示、批后公示等,适用法律法规正确,审批程序合规合法,结论可信,未发现环评手续造假现象。

2.卫生防护距离及环境敏感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中:“4.2.3.3 二级评价可参照本标准进行风险识别、源项分析和对事故影响进行简要分析,提出防范、减缓和应急措施。”该项目环评报告确定卫生防护距离为150米,与居住区及公共建筑物安全距离为90米,问题涉及的高新区实验小学、祝福红城、兰寨新城等敏感目标均位于本项目安全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以外,故环评未对以上居民区等进行统计分析。

(三)关于“郑州市环保局审批不严格”的问题

根据《河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及郑州市国土资源局高新技术开发分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土地储备中心提供的意见表明,该项目符合郑州高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9—2020年)。

2015年5月,郑州市环保局按照法定程序组织专家技术评审会,并在郑州市环境保护局网站进行了受理公示和拟批准公示,公示期内未收到异议和听证要求。项目批复后,在郑州市环保局网站进行了环评批复结果公示,并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进行告知。

综上,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郑州高新区成立了润滑油项目专项工作组,加强统筹领导。市区各业务部门深入实地进行调查研究,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会商,及时回复。郑州高新区先后进行了5次接访活动,辖区办事处也多次与群众进行联系和沟通。

下一步,郑州高新区继续对群众关切的相关问题进行深入调查,加强研判,及时向群众进行回复,做好沟通协调工作。

问责情况:

无。

【第7批】

郑州市金水区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070040

X410000201806070047

反映情况:

与郑州市金水区白庙社区环评造假投的诉举报,内容一致。

调查核实情况:

(一)项目历史背景

白庙城中村改造安置区项目是郑州市首批城中村改造项目、郑州市重点工程,启动于2006年8月,前期开发商为郑州市豫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后因种种原因退出,项目实施陷入停顿,改造被一度搁浅,村民迟迟不能回迁,多次到省、市、区政府群访,严重影响社会稳定。2008年9月,为加快项目实施,使村民早日回迁,确保社会稳定,金水区政府决定托盘并交由河南升科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由于该项目建设周期较长,项目建成后,大多数群众就强烈要求立即交付使用并回迁,升科公司在2016年1月和2017年6月分别对项目的安置房及公共单位进行了交付,交付后项目得到了大多数村民的认可。针对“油烟污染严重”的问题,金水区城市综合执法局经八路执法中队已经于6月8日委托第三方公司对该饭店进行了油烟检测,依据第三方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博晟环检字-2018060081),该饭店的油烟排放达标。该项目建设是根据2009年《郑州市常务会议纪要〔2009〕15号》文件精神,对于当时38个已开工安置房项目,可按程序抓紧时间补办相关手续,白庙项目即属于该38个安置房项目之列,河南升科置业有限公司接收项目后,即对该项目进行了各项手续的补办。

(下转二十版)

      
版权声明 @ 中原网 网站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