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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 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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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 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2018年7月1日

(上接二十版)

处理及整改情况:

郑州高新区成立了润滑油项目专项工作组,加强统筹领导。市区各业务部门深入实地进行调查研究,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会商,及时回复。郑州高新区先后进行了5次接访活动,辖区办事处也多次与群众进行联系和沟通。

下一步,郑州高新区继续对群众关切的相关问题进行深入调查,加强研判,及时向群众进行回复,做好沟通协调工作。

问责情况:

无。

【第8批】

郑州高新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090022

反映情况:

郑州高新区化工路碧桃路祝福红城业主反映该处要建中石化润滑油公司,规划局私改土地性质,环评造假,距离居民区、学校过近,投诉人对公众号上模棱两可的处理结果不满意。

调查核实情况:

2018年 6月11日,郑州高新区立刻安排工作人员进行实地调查。

(一)关于“私改土地性质”的问题

1.高新区化工路南、云杉路东区域用地于2008年12月经省政府批准征收(豫政土﹝2008﹞393号),随后国土部门开展了该区域的土地征收工作,依据当时执行的《郑州市市区总体规划(1995—2010)》,该区域规划为仓储用地。在《郑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获批时执行的《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GBJ 137-90)》中,绿地(G类)仅包括公共绿地(G1)和生产防护绿地(G2),并没有“生态绿地”的用地分类,故该类用地性质的表述不属国标内容,不是总规的强制性内容,可通过控制性详细规划等其他层次城乡规划进行调整。2.郑州高新区M63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按法定程序进行了编制、审查和审批,并按法规要求进行了批前公示和批后公告。3.该控规于2014年11月19日在高新区城乡规划网上批前公示, 2015年1月31日在高新区城乡规划进行了批后公告,公示期未收到任何形式的信访意见。

(二)关于“环评造假”的问题

2014年11月,中石化润滑油郑州公司委托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了解,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在2014年编制该项目环评期间未受到环保部门相关处理,具有编制项目环评资格。

2015年5月,郑州市环保局按照法定程序组织专家技术评审会,按要求进行批前公示、批后公示等,适用法律法规正确,审批程序合规合法,结论可信,未发现环评手续造假现象。

(三)关于“距离居民区、学校过近”的问题

经测算,该项目距最近的学校约410米,符合经市环保局核准批复的环境影响报告表(郑环审〔2015〕362号)中150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在卫生防护距离内无环境敏感点,不涉及居住用地、行政办公用地及医疗卫生用地等。高新区实验小学、祝福红城、兰寨新城等敏感目标均位于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150米范围之外。

(四)关于“投诉人对公众号上模棱两可的处理结果不满意”的问题

鉴于群众对此项目极大关切,高新区拟于六月底组织规划、安监、环保等单位、专家、人大代表、群众代表等召开座谈会,对项目涉及的规划、安全、环保等问题进行沟通、解释及答疑,争取得到群众理解和支持。

综上,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郑州高新区成立了润滑油项目专项工作组,加强统筹领导。市区各业务部门深入实地进行调查研究,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会商,及时回复。郑州高新区先后进行了5次接访活动,辖区办事处也多次与群众进行联系和沟通。

下一步,郑州高新区继续对群众关切的相关问题进行深入调查,加强研判,及时向群众进行回复,做好沟通协调工作

问责情况:

无。

【第8批】

郑州市新郑市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080072

反映情况:

郑州市新郑市具茨山管委会梨庄村9组,李建甫无证私自经营批发营运乙醇气。投诉人希望取缔该厂。

调查核实情况:

2018年6月11日,新郑市攻坚办、新郑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大队、具茨山管委会、商务局、公安局、安监局、工商质监局、环保局、派出所、安全办、电业局等相关单位派出工作人员联合进行现场检查,经查:

(一)此院负责人叫李建甫,李庄村人,此院已闲置多日,院内有果树、一间彩板房、一个大棚和一堆废弃设备,彩板房内无其他东西。大棚内有两个大储存罐,罐内有液体。院子西南角埋有三个储存罐,均为空罐。

(二)当事人李建甫未能提供出工商执照、相关手续及销售记录等。

(三)经安监部门、环保部门、商务部门执法人员现场对罐内储存的液体进行初步调查,发现罐内以前储存过少量甲醇,现在储存的是水,罐内液体为低浓度醇类水溶液,现场抽取液体样品进行点燃,但未能点燃。在该院子没有发现反映所称的乙醇气,也没有发现该院子有储存、销售乙醇气现象,未发现生产加工设备和经营记录。据当事人李建甫讲,该院位于山区,严重缺水,其储存水用于院内果木灌溉。

综上所述,该举报案件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因罐体太大,暂时无法转移,五个空储存罐仍留在原地。新郑市具茨山管委会工作人员正在和李建甫协商,要求其尽快将上述储罐从院内清除。

问责情况:

新郑市具茨山管委会对李财楼进行通报批评。

【第8批】

郑州市新郑市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080044

反映情况:

郑州市新郑市薛店镇花庄村西边,瑞泰耐火材料厂污水直排花庄村4组的庄稼地里,污染庄稼。薛店镇政府不给投诉人发放土地确权证书,至今没有得到解决。

调查核实情况:

(一)经新郑市环保局调查,河南瑞泰耐火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废水,产生的生活污水经“隔油池+SW型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排入薛店镇市政污水管网。

(二)薛店镇S102市政污水管网在道路北侧,河南瑞泰耐火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生活污水原本直接顺着市政管道排入污水处理厂,后因廊道绿化施工致使污水管道被砸坏阻塞,导致污水在管道内排放不畅,窨井盖偶尔会出现溢流现象。

(三)针对薛店镇政府不给投诉人发放土地确权证书问题,2018年6月10日薛店镇农办到花庄村现场检查,薛店镇政府已于2018年5月9日将花庄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262本移交至花庄村委会,由村委会为主体移交给村组群众。

综上所述,该举报案件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一)针对污水管网问题,新郑市薛店镇利用抽水泵抽取管网内污水至污水收集车辆,再拉至解放路污水管道处进行排放;新郑市住建规划局开展排查,根据问题制定疏通修复管网方案,以彻底解决群众反映问题。

(二)针对土地确权证书问题,新郑市薛店镇政府督促花庄村委会加快发放群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

问责情况:

无。

【第9批】

郑州高新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090050

D410000201806090044

D410000201806090043

D410000201806090045

X410000201806100020

X410000201806100021

D410000201806090070

D410000201806100014

D410000201806100029

D410000201806100031

D410000201806100040

反映情况:

郑州高新区碧桃路与化工路交叉口东南角是规划的生态绿地,现在要建年产10万吨润滑油的化工厂,距离居民区、学校很近,直线距离只有300米左右,环评报告里就没有提到附近的居民区,强烈反对在居民区附近建化工厂。6月7日在网上公示说该举报事项不属实。

调查核实情况:

2018年 6月12日,郑州高新区立刻安排工作人员进行实地调查。

(一)关于“土地性质”的问题

1.高新区化工路南、云杉路东区域用地于2008年12月经省政府批准征收(豫政土﹝2008﹞393号),随后国土部门开展了该区域的土地征收工作,依据当时执行的《郑州市市区总体规划(1995-2010)》,该区域规划为仓储用地。在《郑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获批时执行的《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GBJ 137-90)》中,绿地(G类)仅包括公共绿地(G1)和生产防护绿地(G2),并没有“生态绿地”的用地分类,故该类用地性质的表述不属国标内容,不是总规的强制性内容,可通过控制性详细规划等其他层次城乡规划进行调整。2.郑州高新区M63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按法定程序进行了编制、审查和审批,并按法规要求进行了批前公示和批后公告。3.该控规于2014年11月19日在高新区城乡规划网上批前公示, 2015年1月31日在高新区城乡规划进行了批后公告,公示期未收到任何形式的信访意见。

(二)关于“距离居民区、学校很近,直线距离只有300米左右,环评报告里没有提到附近的居民区”的问题

据调查,在该项目附近确有高新区实验小学、祝福红城、碧桂园西湖小区等学校和住宅区。根据《石油化工企业卫生防护距离》(SH3039-1999),专用化学品制造卫生防护距离为150米。经测量,该项目距离高新区实验小学430米、祝福红城560米、碧桂园西湖小区1050米,均位于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150米范围之外。故《环境风险专项分析》虽未分析项目对其影响,但不会影响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

安评分析认为该项目选址符合安全、消防距离要求。环评分析认为在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治理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后,该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可行。

综上,该问题反映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郑州高新区成立了润滑油项目专项工作组,加强统筹领导。市区各业务部门深入实地进行调查研究,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会商,及时回复。郑州高新区先后进行了5次接访活动,辖区办事处也多次与群众进行联系和沟通。

下一步,郑州高新区继续对群众关切的相关问题进行深入调查,加强研判,及时向群众进行回复,做好沟通协调工作。

问责情况:

无。

【第9批】

郑州高新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00009

反映情况:

郑州高新区化工路要建一个化工厂,距离居民区太近,认为选址不合理。2.每天早上有难闻气味,疑似中原制药厂院内小作坊散发出来。

调查核实情况:

2018年6月12日,接到交办问题后,郑州高新区立刻安排工作人员进行实地调查。

(一)关于“郑州高新区化工路要建一个化工厂,距离居民区太近,认为选址不合理”的问题

经测算,该项目距最近的学校约410米,符合经市环保局核准批复的环境影响报告表(郑环审〔2015〕362号)中150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在卫生防护距离内无环境敏感点,不涉及居住用地、行政办公用地及医疗卫生用地等。高新区实验小学、祝福红城、兰寨新城等敏感目标均位于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150米范围之外。

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润滑油及防冻液不属于危险化学品。根据《建设项目安全实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6号)的要求,润滑油公司于2014年11月至2015年4月期间委托河南鑫安利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润滑油项目进行了安全预评价,2015年3月28日该预评价报告(报审版)通过专家评审,2015年4月出具了该安全预评价报告(备案版)。

(二)关于“每天早上有难闻气味,疑似中原制药厂院内小作坊散发出来”的问题

调查人员在中原制药厂院内进行现场调查。院内除拓洋实业之外,还有三家小规模生产企业,分别是高新汇线桥架厂、汇源汽修厂和新悦医药科技,院内其他均为仓库。其中,高新汇线桥架厂主要从事桥架的生产制造,目前处于半停产状态;汇源汽修厂主要从事汽车修理,但不涉及喷漆工艺;新悦医药科技公司主要从事贴片膏药的生产,主要生产工艺为原料—搅拌熬制—涂布—横切—切片—包装—成品,在搅拌熬制过程中药原料时产生较多的挥发性异味气体,未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致使异味气体无组织排放,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该公司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为高新区冬青街7号B1004,实际经营地与生产地址不符,且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书)。

综上,该问题反映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一)关于”郑州高新区化工路要建一个化工厂,距离居民区太近,认为选址不合理“的问题处理情况

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一是高新区拟于6月底前,组织规划、安监、环保等部门会同上级业务部门和专家、群众代表等召开座谈会;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制作发放宣传材料等,增加群众对项目的了解;三是组织现场考察活动,邀请群众代表到润滑油公司或同类企业,实地参观项目的生产工艺、污染防治、环境影响等情况,消除顾虑,争取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二)关于“每天早上有难闻气味,疑似中原制药厂院内小作坊散发出来”的问题处理情况

调查人员现场对郑州新悦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下发了《限期改正环境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立即停止建设(使用),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对造成污染物排放设施进行了查封处理,责令其限期搬迁。

下一步,高新区将加大对郑州拓洋实业公司等合法工业企业的检查监管力度,督促其加强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发现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问责情况:

无。

【第9批】

郑州高新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090059

D410000201806100034

反映情况:

郑州高新区碧桃路与化工路口东南角,投诉人称郑州高新区化工路与碧桃路交叉口要建一个化工厂,该厂环评造假,距离居民区和学校很近。环评称该化工厂没有化学反应。郑州市环保局没有了解清楚就批复了环评。安徽四维环评公司是个失信企业,他们公司出的环评报告是否可信。这块土地是生态绿地,为什么会变成了工业用地。

调查核实情况:

2018年 6月12日,郑州高新区立刻安排工作人员进行实地调查。

(下转二十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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