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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1日 (上接二十一版) (一)关于“环评存在造假”的问题 2014年11月,中石化润滑油郑州公司委托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了解,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在2014年编制该项目环评期间未受到环保部门相关处理,具有编制项目环评资格。 2015年5月,郑州市环保局按照法定程序组织专家技术评审会,按要求进行批前公示、批后公示等,适用法律法规正确,审批程序合规合法,结论可信,未发现环评手续造假现象。 (二)关于“化学反应”的问题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环评报告经对该项目生产工艺、原材料及产成品分析,其生产过程仅为原材料的混合,不涉及原油提炼工艺,不发生化学变化。 (三)关于“土地性质”的问题 1.高新区化工路南、云杉路东区域用地于2008年12月经省政府批准征收(豫政土﹝2008﹞393号),随后国土部门开展了该区域的土地征收工作,依据当时执行的《郑州市市区总体规划(1995—2010)》,该区域规划为仓储用地。在《郑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获批时执行的《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GBJ 137-90)》中,绿地(G类)仅包括公共绿地(G1)和生产防护绿地(G2),并没有“生态绿地”的用地分类,故该类用地性质的表述不属国标内容,不是总规的强制性内容,可通过控制性详细规划等其他层次城乡规划进行调整。2.郑州高新区M63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按法定程序进行了编制、审查和审批,并按法规要求进行了批前公示和批后公告。3.该控规于2014年11月19日在高新区城乡规划网上批前公示, 2015年1月31日在高新区城乡规划进行了批后公告,公示期未收到任何形式的信访意见。 综上,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郑州高新区成立了润滑油项目专项工作组,加强统筹领导。市区各业务部门深入实地进行调查研究,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会商,及时回复。郑州高新区先后进行了5次接访活动,辖区办事处也多次与群众进行联系和沟通。 下一步,郑州高新区继续对群众关切的相关问题进行深入调查,加强研判,及时向群众进行回复,做好沟通协调工作。 问责情况: 无。 【第9批】 郑州市高新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090072 反映情况: 1.郑州高新区梧桐街中原制药厂分包给一家企业,生产过程中排放难闻气味。2.化工路旁边要建一个润滑油厂。 调查核实情况: (一)关于“郑州高新区梧桐街中原制药厂分包给一家企业,生产过程中排放难闻气味”的问题 2018年6月12日,接到交办问题后,高新区立刻安排工作人员进行实地调查。经查,中原制药厂位于高新区药厂街,始建于1988年,占地约1000亩,已停产多年,目前,中原制药厂已被河南省建设投资集团兼并重组,厂区主要由省投资建设集团子公司郑州拓洋实业公司使用。拓洋公司已建成运行多年,目前生产正常。在生产发酵过程中,会产生少许玉米淀粉发酵味(此气味为发酵类行业的共有问题),系无组织气体排放。针对生产发酵过程中产生的气味,该公司持续开展治理,一是投资建设安装旋流装置,采取对气体进行冷凝,并经碱液洗涤等处理措施,减少气味的排放;二是在前期治理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深度治理模式。2017年下半年邀请多家第三方治理公司参与治理工作,并于12月底确定治理公司和治理方案,2018年2月完成项目公开招标,4月份开工建设。目前,主要设备已经安装完毕,正在调试,预计7月份投入运行。治理设施投入运行后,将有效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二)关于“化工路旁边要建一个润滑油厂”的问题 经查,在化工路与碧桃路交叉口东南角,润滑油公司确实通过招拍挂取得一块96.312亩的土地,拟建设年产10万吨润滑油、5万吨防冻液搬迁扩能项目,目前选址范围内土地平整,四周已设置围挡,尚未开工建设。 综上,该问题反映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一)关于”郑州高新区梧桐街中原制药厂分包给一家企业,生产过程中排放难闻气味“问题的处理情况 高新区将督促拓洋公司尽快完成发酵气味治理,不断改善周边环境;加大对工业企业日常监管力度,督促其加强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发现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关于”化工路旁边要建一个润滑油厂“问题的处理情况 2018年3月润滑油项目用地规划公示后,周边群众对该项目建设表示较大关切,郑州市、高新区对此高度重视,高新区成立了润滑油项目专项工作组,加强统筹领导。市区各业务部门深入实地进行调查研究,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会商,及时回复。郑州市、高新区先后进行了5次接访活动,辖区办事处也多次与群众进行联系和沟通。 下一步,高新区有关部门将会同上级业务部门和专业机构,继续对群众关切的相关问题进行深入调查,加强研判,及时向群众进行回复,做好沟通协调工作。 问责情况: 无。 【第10批】 郑州高新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00049 D410000201806100061 D410000201806100062 D410000201806100077 D410000201806100079 D410000201806100089 D410000201806100095 D410000201806110005 D410000201806110015 反映情况: 郑州高新区化工路碧桃路祝福红城小区业主反映,该处要新建中石化润滑油厂,环评造假,距离居民区、学校过近,私改土地性质,希望重新选址。投诉人认为公示信息不准确。 调查核实情况: 2018年 6月12日,郑州高新区立刻安排工作人员进行实地调查。 (一)关于“环评造假”的问题 2014年11月,中石化润滑油郑州公司委托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了解,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在2014年编制该项目环评期间未受到环保部门相关处理,具有编制项目环评资格。 2015年5月,郑州市环保局按照法定程序组织专家技术评审会,按要求进行批前公示、批后公示等,适用法律法规正确,审批程序合规合法,结论可信,未发现环评手续造假现象。 (二)关于“土地性质”的问题 1.高新区化工路南、云杉路东区域用地于2008年12月经省政府批准征收(豫政土﹝2008﹞393号),随后国土部门开展了该区域的土地征收工作,依据当时执行的《郑州市市区总体规划(1995—2010)》,该区域规划为仓储用地。在《郑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获批时执行的《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GBJ 137-90)》中,绿地(G类)仅包括公共绿地(G1)和生产防护绿地(G2),并没有“生态绿地”的用地分类,故该类用地性质的表述不属国标内容,不是总规的强制性内容,可通过控制性详细规划等其他层次城乡规划进行调整。2.郑州高新区M63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按法定程序进行了编制、审查和审批,并按法规要求进行了批前公示和批后公告。3.该控规于2014年11月19日在高新区城乡规划网上批前公示, 2015年1月31日在高新区城乡规划进行了批后公告,公示期未收到任何形式的信访意见。 (三)关于“距离居民区、学校过近,希望重新选址”的问题 1.主要环境影响 废气治理方面:该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非甲烷总烃和食堂油烟,根据环评报告分析,该项目废气治理措施可行。 废水治理方面:该项目废水主要为初期雨水、化验室仪器清洗废水、员工生活废水,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要求后,经市政管网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对环境影响不大。 噪声治理方面: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车辆进出噪声及油品装卸噪声,其噪声级约70~90DdB(A)。根据环评报告分析,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不产生扰民现象。 固体废物处置方面:本项目固废主要为添加剂包装材料、设备擦洗产生的含油废抹布、废滤芯、罐底废油、隔油池污油、反渗透膜等固废。危险废物设置暂存处,收集后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其他固废综合利用。 2.项目安全问题 卫生防护距离:根据《石油化工企业卫生防护距离》(SH3039-1999),专用化学品制造卫生防护距离为150米,经测量,在卫生防护距离内无环境敏感点,高新区实验小学、祝福红城、兰寨新城等敏感目标均位于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150米范围之外。 安全问题: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润滑油及防冻液不属于危险化学品。根据《建设项目安全实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6号)的要求,润滑油公司于2014年11月至2015年4月期间委托河南鑫安利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润滑油项目进行了安全预评价,2015年3月28日该预评价报告(报审版)通过专家评审,2015年4月出具了该安全预评价报告(备案版)。 消防问题:经测量,与本项目相邻的中钢集团郑州金属制品研究院、河南润众二手车展厅、中央储备粮郑州直属库等单位,均符合相关要求。储罐组或装置与相邻居民区、公共福利设施和村庄的防火距离符合相关要求。 综上,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郑州高新区成立了润滑油项目专项工作组,加强统筹领导。市区各业务部门深入实地进行调查研究,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会商,及时回复。郑州高新区先后进行了5次接访活动,辖区办事处也多次与群众进行联系和沟通。 下一步,郑州高新区继续对群众关切的相关问题进行深入调查,加强研判,及时向群众进行回复,做好沟通协调工作。 问责情况: 无。 【第10批】 郑州高新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00063 反映情况: 郑州高新区化工路碧桃路祝福红城小区业主反映该处要新建中石化润滑油化工厂,环评造假,距离居民区、学校过近,私改土地性质。投诉人希望重新选址。梧桐街银屏路交叉口向南200米有1个大烟囱不停地冒烟,气味刺鼻。 调查核实情况: 6月12日,接到交办问题后,高新区立刻安排工作人员进行实地调查。据查,在化工路与碧桃路交叉口东南角,润滑油公司确实通过招拍挂取得一块96.312亩的土地,拟建设年产10万吨润滑油、5万吨防冻液搬迁扩能项目,目前选址范围内土地平整,四周已设置围挡,尚未开工建设。梧桐街银屏路交叉口的烟囱属郑州拓洋实业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建成运行多年,目前仅运行一台75蒸吨/小时燃煤锅炉进行生产。群众反映“郑州高新区化工路碧桃路祝福红城小区业主反映该处要新建中石化润滑油化工厂,梧桐街银屏路交叉口向南200米有1个大烟囱”的问题情况属实。针对群众反映的其他问题,调查情况如下: (一)关于“润滑油项目环评存在造假”的问题 根据前期投诉人的反映,“环评造假”问题主要涉及环评单位资质问题、卫生防护距离及环境敏感点问题等,调查情况如下: 1.环评单位资质情况 2014年11月,中石化润滑油郑州公司委托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安徽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具有环境保护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证书编号:国环评乙第2130号,有效期至2018年6月30日,可在资质证书规定的资质等级、评价范围、有效期内接受建设单位委托,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经了解,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在2014年编制该项目环评期间未受到环保部门相关处理,具有编制项目环评资格。 2.卫生防护距离及环境敏感点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经对该项目生产工艺、原材料及产成品分析,其生产过程仅为原材料的混合,不涉及原油提炼工艺,不发生化学变化,故环评报告将此项目行业确定为C266专用化学品制造。 根据《石油化工企业卫生防护距离》(SH3039-1999)第2.1.0条规定:“石油化工装置(设施)与居住区之间的卫生防护距离,应按表2.0.1确定,本表未列出的装置(设施)与居住区之间的卫生防护距离一般不应小于150米,当小于150米时应根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结论确定。”本项目未列入表2.0.1中,因此卫生防护距离确定为150米。在卫生防护距离内无环境敏感点,高新区实验小学、祝福红城、兰寨新城等敏感目标均位于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150米范围之外。 3.环评审批情况 2014年11月,中石化润滑油郑州公司委托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了解,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在2014年编制该项目环评期间未受到环保部门相关处理,具有编制项目环评资格。 2015年5月,郑州市环保局按照法定程序组织专家技术评审会,按要求进行批前公示、批后公示等,适用法律法规正确,审批程序合规合法,结论可信。 经查,以上反映问题不属实。 (二)关于“润滑油项目私改土地性质”的问题 该润滑油项目选址位于高新区化工路南、云杉路东区域,该宗用地于2008年12月经省政府批准征收(豫政土﹝2008﹞393号),随后国土部门开展了该区域的土地征收工作,依据当时执行的《郑州市市区总体规划(1995—2010)》,该区域规划为仓储用地。依据《郑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获批时执行的《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绿地(G类)仅包括公共绿地(G1)和生产防护绿地(G2),并没有“生态绿地”的用地分类,故该类用地性质的表述不属国标内容,不是总规的强制性内容,可通过控制性详细规划等其他层次城乡规划进行调整。郑州高新区M63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按法定程序进行了编制、审查和审批,并按法规要求进行了批前公示和批后公告。该控规于2014年11月19日在高新区城乡规划网上批前公示,2015年1月31日在高新区城乡规划进行了批后公告,公示期未收到任何形式的信访意见。 经查,该反映问题不属实。 (三)关于“润滑油项目距离居民区、学校过近,希望重新选址”的问题 1.主要环境影响 废气治理方面:该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非甲烷总烃和食堂油烟,根据环评报告分析,该项目废气治理措施可行。 废水治理方面:该项目废水主要为初期雨水、化验室仪器清洗废水、员工生活废水,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要求后,经市政管网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对环境影响不大。 噪声治理方面: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车辆进出噪声及油品装卸噪声,其噪声级约70~90DdB(A)。根据环评报告分析,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不产生扰民现象。 (下转二十三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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