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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1日 (上接二十三版) 2.卫生防护距离及环境敏感点 经测算,该项目距最近的学校约410米,符合经市环保局核准批复的环境影响报告表(郑环审〔2015〕362号)中150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在卫生防护距离内无环境敏感点,不涉及居住用地、行政办公用地及医疗卫生用地等。高新区实验小学、祝福红城、兰寨新城等敏感目标均位于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150米范围之外。 (二)关于“郑州市环保局审核失职,没有实地考察” 2015年5月,郑州市环保局按照法定程序组织专家技术评审会。评审会前,与会专家及环保部门工作人员均到现场进行了查看。环评批复前,按要求在郑州市环境保护局网站进行了受理公示和拟批准公示,公示期内未收到异议和听证要求。项目批复后,在郑州市环保局网站进行了环评批复结果公示,并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进行告知。 (三)关于“规划用地性质”的问题 1.高新区化工路南、云杉路东区域用地于2008年12月经省政府批准征收(豫政土﹝2008﹞393号),随后国土部门开展了该区域的土地征收工作,依据当时执行的《郑州市市区总体规划(1995—2010)》,该区域规划为仓储用地。在《郑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获批时执行的《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GBJ 137-90)》中,绿地(G类)仅包括公共绿地(G1)和生产防护绿地(G2),并没有“生态绿地”的用地分类,故该类用地性质的表述不属国标内容,不是总规的强制性内容,可通过控制性详细规划等其他层次城乡规划进行调整。2.郑州高新区M63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按法定程序进行了编制、审查和审批,并按法规要求进行了批前公示和批后公告。3.该控规于2014年11月19日在高新区城乡规划网上批前公示, 2015年1月31日在高新区城乡规划进行了批后公告,公示期未收到任何形式的信访意见。 (四)关于“化工厂生产过程中没有化学反应的意见”的问题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环评报告经对该项目生产工艺、原材料及产成品分析(项目润滑油主要为基础油、添加剂经混合分装后即可外售;防冻液的主要原料为纯化水、乙二醇,再加入少量的有机或无机盐类等添加剂来达到防腐防锈的作用,整个混合不发生化学反应),其生产过程仅为原材料的混合,不涉及原油提炼工艺,不发生化学变化。 综上,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郑州市、高新区对群众反映问题高度重视,市区各业务部门组织有关专家深入实地进行调查研究。6月11日,高新区安监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再次进行现场核查,形成了《关于群众举报高新区化工路与碧桃路交叉口东南角拟建化工厂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的专家现场核查意见》。郑州市、高新区先后进行了5次接访活动,多次与群众进行联系和沟通。 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高新区拟于6月底前,组织规划、安监、环保等部门会同上级业务部门和专家、群众代表等召开座谈会。同时加大宣传力度,邀请群众代表实地参观润滑油公司或同类企业,争取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问责情况: 无。 【第12批】 郑州高新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10057 反映情况: 郑州高新区云杉路与化工路交叉口要建一个润滑油厂,附近有学校和住宅区,认为不合理。 调查核实情况: 6月13日,接到交办问题后,高新区立刻安排工作人员进行实地调查。据查,在化工路与碧桃路交叉口东南角,润滑油公司确实通过招拍挂取得一块96.312亩的土地,拟建设年产10万吨润滑油、5万吨防冻液搬迁扩能项目,目前选址范围内土地平整,四周已设置围挡,尚未开工建设。群众反映“郑州高新区云杉路与化工路交叉口要建一个润滑油厂”的问题情况属实。针对群众反映的其他问题,调查情况如下: 据调查,在该项目附近确有高新区实验小学、祝福红城、碧桂园西湖小区等学校和住宅区。根据《石油化工企业卫生防护距离》(SH3039-1999),专用化学品制造卫生防护距离为150米。经测量,该项目距离高新区实验小学430米、祝福红城560米、碧桂园西湖小区1050米,均位于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150米范围之外。 安评分析认为该项目选址符合安全、消防距离要求。环评分析认为在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治理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后,该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可行。 综上,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郑州市、高新区对群众反映问题高度重视,市区各业务部门组织有关专家深入实地进行调查研究。6月11日,高新区安监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再次进行现场核查,形成了《关于群众举报高新区化工路与碧桃路交叉口东南角拟建化工厂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的专家现场核查意见》。郑州市、高新区先后进行了5次接访活动,多次与群众进行联系和沟通。 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高新区拟于6月底前,组织规划、安监、环保等部门会同上级业务部门和专家、群众代表等召开座谈会。同时加大宣传力度,邀请群众代表实地参观润滑油公司或同类企业,争取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问责情况: 无。 【第13批】 郑州高新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20084 D410000201806130004 反映情况: 郑州高新区祝福红城三期业主反映,化工路与碧桃路要新建一个润滑油化工厂,要求重新选址远离居民区。投诉人对公示信息不满意,询问环评是否需要公众参与。 调查核实情况: 6月14日,接到交办问题后,高新区立刻安排工作人员进行实地调查。据查,在化工路与碧桃路交叉口东南角,润滑油公司确实通过招拍挂取得一块96.312亩的土地,拟建设年产10万吨润滑油、5万吨防冻液搬迁扩能项目,目前选址范围内土地平整,四周已设置围挡,尚未开工建设。群众反映“化工路与碧桃路要新建一个润滑油化工厂”的问题情况属实。针对群众反映的其他问题,调查情况如下: (一)关于“要求重新选址远离居民区”的问题 市环保局核准批复的环境影响报告表(郑环审〔2015〕362号)中对该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要求为150米。经测算,该项目距最近的学校约410米,高新区实验小学、祝福红城、兰寨新城等敏感目标均位于卫生防护距离150米范围之外。 (二)关于“投诉人对公示信息不满意,询问环评是否需要公众参与”的问题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相关规定,润滑油项目类别为“单纯化学品混合、分装”,应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有关规定,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不需要进行公众参与。 综上,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郑州高新区对群众反映问题高度重视,市区各业务部门组织有关专家深入实地进行调查研究。6月11日,高新区安监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再次进行现场核查,形成了《关于群众举报高新区化工路与碧桃路交叉口东南角拟建化工厂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的专家现场核查意见》。郑州市、高新区先后进行了5次接访活动,多次与群众进行联系和沟通。 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高新区拟于6月底前,组织规划、安监、环保等部门会同上级业务部门和专家、群众代表等召开座谈会。同时加大宣传力度,邀请群众代表实地参观润滑油公司或同类企业,争取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问责情况: 无。 【 第13批】 郑州高新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30037 反映情况: 郑州高新区碧桃路化工路祝福红城小区业主反映,该处要新建年产十万吨润滑油化工厂,规划局私改土地性质,安徽四维公司环评造假,距离居民区、学校过近,环保局审批环节不严密。投诉人对处理结果不认可、不满意。投诉人希望政府、规划局、环保局、安监局、环评专家与小区业主进行会谈。 调查核实情况: 6月14日,高新区组织进行实地调查。据查,化工路与碧桃路交叉口东南角处拟建设年产10万吨润滑油、5万吨防冻液搬迁扩能项目,群众反映“郑州高新区碧桃路与化工路交叉口要建一个中石化工厂”的问题情况属实。针对其他反映问题,调查情况如下: (一)关于“土地性质”的问题 高新区化工路南、云杉路东区域用地于2008年12月经省政府批准征收(豫政土﹝2008﹞393号),随后国土部门开展了该区域的土地征收工作,依据当时执行的《郑州市市区总体规划(1995—2010)》,该区域规划为仓储用地。《郑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获批时执行的《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GBJ 137-90)》中,绿地(G类)仅包括公共绿地(G1)和生产防护绿地(G2),并无“生态绿地”用地分类,该类用地性质表述不属国标内容,可通过其他层次城乡规划进行调整。郑州高新区M63街坊控规按法定程序进行了编制、审查和审批,并于2014年11月19日和2015年1月31日在高新区城乡规划网上分别进行批前公示、批后公告,公示期未收到任何形式的信访意见。 (二)关于“环评造假”的问题 1.环评单位资质及环评审批情况 安徽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具有环境保护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编号:国环评乙第2130号,有效期至2018年6月30日)。经了解,该公司在2014年编制润滑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期间未受环保部门处理,具有编制项目环评资格。2015年5月,郑州市环保局按照法定程序组织专家技术评审会,按要求进行批前公示、批后公示等,适用法律法规正确,审批程序合规合法,结论可信,未发现环评手续造假现象。 2.卫生防护距离及环境敏感点 市环保局核准批复的环境影响报告表(郑环审〔2015〕362号)中对该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要求为150米。经测算,该项目距最近的学校约410米,高新区实验小学、祝福红城、兰寨新城等敏感目标均位于卫生防护距离150米范围之外。 (三)关于“投诉人对处理结果不认可、不满意。投诉人希望政府、规划局、环保局、安监局、环评专家与小区业主进行会谈”的问题 高新区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高度重视,6月15日上午,管委会再次就润滑油项目,组织经发局、环保局、规划局、安监局、梧桐办事处等单位进行研究,要求各部门进一步加强项目研判,邀请相关专家进行分析,持续保持和居民代表联系。 综上,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郑州市、高新区对群众反映问题高度重视,市区各业务部门组织有关专家深入实地进行调查研究。6月11日,高新区安监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再次进行现场核查,形成了《关于群众举报高新区化工路与碧桃路交叉口东南角拟建化工厂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的专家现场核查意见》。郑州市、高新区先后进行了5次接访活动,多次与群众进行联系和沟通。 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高新区拟于6月底前,组织规划、安监、环保等部门会同上级业务部门和专家、群众代表等召开座谈会。同时加大宣传力度,邀请群众代表实地参观润滑油公司或同类企业,争取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问责情况: 无。 【第13批】 郑州高新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30032 D410000201806130036 反映情况: 郑州高新区碧桃路化工路祝福红城小区业主反映,该处要新建年产10万吨润滑油化工厂,规划局私改土地性质,安徽四维公司环评造假,距离居民区、学校过近,环保局审批环节不严密。 调查核实情况: 6月14日,接到交办问题后,郑州高新区立刻安排工作人员进行实地调查。据查,在化工路与碧桃路交叉口东南角,润滑油公司确实通过招拍挂取得一块96.312亩的土地,拟建设年产10万吨润滑油、5万吨防冻液搬迁扩能项目,目前选址范围内土地平整,四周已设置围挡,尚未开工建设。群众反映“该处要新建年产10万吨润滑油化工厂”的问题情况属实。针对群众反映的其他问题,调查情况如下: (一)关于“土地性质”的问题 1.高新区化工路南、云杉路东区域用地于2008年12月经省政府批准征收(豫政土﹝2008﹞393号),随后国土部门开展了该区域的土地征收工作,依据当时执行的《郑州市市区总体规划(1995—2010)》,该区域规划为仓储用地。在《郑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获批时执行的《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GBJ 137-90)》中,绿地(G类)仅包括公共绿地(G1)和生产防护绿地(G2),并没有“生态绿地”的用地分类,故该类用地性质的表述不属国标内容,不是总规的强制性内容,可通过控制性详细规划等其他层次城乡规划进行调整。2.郑州高新区M63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按法定程序进行了编制、审查和审批,并按法规要求进行了批前公示和批后公告。3.该控规于2014年11月19日在高新区城乡规划网上批前公示, 2015年1月31日在高新区城乡规划进行了批后公告,公示期未收到任何形式的信访意见。 (二)关于“环评造假”的问题 根据前期投诉人的反映,“环评造假”问题主要涉及环评单位资质、卫生防护距离及环境敏感点等问题,调查情况如下: 1.环评单位资质情况 2014年11月,中石化润滑油郑州公司委托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安徽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具有环境保护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证书编号:国环评乙第2130号,有效期至2018年6月30日,可在资质证书规定的资质等级、评价范围、有效期内接受建设单位委托,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经了解,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在2014年编制该项目环评期间未受到环保部门相关处理,具有编制项目环评资格。 2.卫生防护距离及环境敏感点 经测算,该项目距最近的学校约410米,符合经市环保局核准批复的环境影响报告表(郑环审〔2015〕362号)中150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在卫生防护距离内无环境敏感点,不涉及居住用地、行政办公用地及医疗卫生用地等。高新区实验小学、祝福红城、兰寨新城等敏感目标均位于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150米范围之外。 (下转二十五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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