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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 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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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 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2018年7月1日

(上接二十五版)

根据《建设项目安全实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6号)的要求,润滑油公司于2014年11月至2015年4月期间委托具有安全评价甲级资质的河南鑫安利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润滑油项目进行了安全预评价,2015年3月28日该预评价报告(报审版)经专家评审,评审意见为“《预评价报告》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同意通过该《预评价报告评审》”;2015年4月出具了该安全预评价报告(备案版)。

3.消防问题

润滑油产品及其原材料均为高沸点、高分子量混合物,其开口闪点均在200度以上,燃点在230度以上,属于粘度高、闪点高、不易挥发的液体,不属于易燃品。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火灾危险分类中属于丙类(闪点不小于60℃的液体),在《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火灾危险分类中属于丙B类(闪点>120℃),均属于火灾危险性较低类别。

依据《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第4.1.9条的要求,存储上述物质的储罐组或装置与相邻居民区、公共福利设施和村庄的防火距离应为75米。经测量,与本项目相邻的中钢集团郑州金属制品研究院、河南润众二手车展厅、中央储备粮郑州直属库等单位,均符合相关要求。

综上,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郑州市、高新区对群众反映问题高度重视,市区各业务部门组织有关专家深入实地进行调查研究。6月11日,高新区安监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再次进行现场核查,形成了《关于群众举报高新区化工路与碧桃路交叉口东南角拟建化工厂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的专家现场核查意见》。郑州市、高新区先后进行了5次接访活动,多次与群众进行联系和沟通。

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高新区拟于6月底前,组织规划、安监、环保等部门会同上级业务部门和专家、群众代表等召开座谈会。同时加大宣传力度,邀请群众代表实地参观润滑油公司或同类企业,争取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问责情况:

无。

【第14批】

郑州高新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30088

反映情况:

郑州高新区梧桐街睿智楠园,夜间空气中弥漫难闻气味,附近有好多家养殖场、小作坊、药厂。投诉人怀疑附近企业在偷排。

调查核实情况:

6月15日夜间,郑州高新区环保局及梧桐办事处工作人员到梧桐街、药厂街周边区域进行排查,现场未闻到难闻气味。6月16日,郑州高新区环保局及梧桐办事处持续开展排查。6月17日,郑州高新区环保局联合梧桐办事处对睿智楠园周边区域进行排查,重点排查睿智楠园以南,雪松路以东区域,共排查大小厂房25处,其中有4处汽车维修厂(不存在喷漆工艺);生产组装类企业3家(已办理环评登记手续);幼儿园1所;洗浴场所1处;其他厂房作为仓库使用,现场没有发现生产痕迹,也没有发现有养殖场存在。

随后,郑州高新区环保局及办事处工作人员对位于睿智楠园东南侧原中原制药厂院内的郑州拓洋实业有限公司进行现场调查。

经现场调查,拓洋实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有以下三种:

1.燃煤锅炉废气

拓洋实业现有燃煤锅炉为原中原制药厂1990年建设的老设备,属于层燃链条锅炉,日常一用一备。2015年,拓洋实业根据《郑州市环保局关于印发郑州市2015年工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投资560多万元对燃煤锅炉开展烟气提标改造,安装了低氮燃烧和SNCR脱硝设施,于2015年10月份通过了郑州市环保局组织的现场验收(郑环污防〔2015〕12号),改造后污染物排放均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的限值要求(烟尘≤80mg/m3、SO2≤400mg/m3、NOx≤400mg/m3)。为进一步减少污染物排放,2016年拓洋实业又主动投入166多万元,对锅炉脱硝设施进行了升级改造,优化低氮燃烧设施和新增加SCR脱硝设施,改造后烟气各项指标均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的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烟尘≤30mg/m3、SO2≤200mg/m3、NOx≤200mg/m3)值的要求。按照郑州市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要求,投资1200多万元对燃煤锅炉实施了超低排放改造,采用“布袋除尘+SCR脱硝+石灰石膏法脱硫+湿电”工艺对烟气进行处理,改造后锅炉烟气排放达到超低排放要求(烟尘≤10mg/m3、SO2≤35mg/m3、NOx≤50mg/m3),并于2017年9月19日通过环保部门核查;并更换了超低烟气在线监测设施,与环保局监控平台实时联网。

2.污水处理废气

为改善周边环境和满足环保节能减排等要求,减少无组织排放,2014年拓洋实业投资105万元对曝气系统风机进行了更换,同步建设了隔噪房间,确保设施运行噪音达到厂界范围要求。2015年投资31万元对污泥浓缩池及污泥棚等设施进了行封闭和收集治理。2016年投资43万元对污水处理系统的调节池进行了封闭和收集治理。2017年投资89.58万元完成对污水处理系统的曝气池、污泥棚装车区等设施全部封闭和收集治理。有效减少了污水处理系统无组织排放。

3.发酵工艺废气

拓洋实业主要产品为食品添加剂,其原料为食用玉米淀粉和食品级玉米浆,在生产发酵过程中会产生少许发酵气味(此气味为发酵类行业的共有问题),为无组织气味。为减轻发酵气味影响,该公司采取多项治理措施,一是安装旋流装置对气体进行冷凝,经碱液洗涤进行处理,有效减少气味的排放;二是2017年投资近45万元开展第三方治理,与多家单位开展技术方案交流,并出具治理方案。2018年初对该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确定了治理项目施工单位,现主要设备已经安装完毕,正在调试。该项目计划2018年7月底正式投入运行。

同时,拓洋实业不断加强生产系统设备节能改造,在2017~2018年累计投入1500万元对生产线的物料浓缩系统设施进行了节能改造,有效地减少了蒸汽能源消耗,间接减少了燃煤锅炉一次资源的消耗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

6月18日,郑州高新区环保局陪同省环保督察组现场查看第九批(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00009)交办的郑州新悦医药科技有限公司问题的查处整改情况,该公司生产过程中搅拌熬制中药原料时会产生较多的挥发性异味气体,生产过程中未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导致异味气体无组织排放,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6月12日,郑州高新区环保局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的违规行为,当即下达《限期改正环境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立即停止建设(使用),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对造成污染物排放设施进行了查封处理,责令其限期搬迁。目前,该公司主要生产设备已搬迁,原材料已清理。

经查,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针对投诉人反映难闻气味问题,郑州高新区高度重视,积极行动,将持续加大对该区域的昼夜检查力度。一是进一步扩大排查区域和范围,按网格化管理不间断开展排查;二是督促拓洋公司尽快完成发酵气味治理,不断改善周边环境;三是加大对工业企业日常监管力度,督促其加强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发现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问责情况:

无。

【第14批】

郑州高新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40028

反映情况:

郑州高新区化工路与碧桃路交叉口东南角,要建中国石化润滑油加工厂,年产10万吨润滑油、5万吨防冻液,产生的废水和废气是很多的,附近有很多居民和小学。公示结果显示6月4日环保局唐副局长到现场查看,居民不知道此事,上面提到周边居民关切此项目,事实上是周边居民反对此项目。

调查核实情况:

自6月4日,接到第一次交办件起,高新区攻坚办、环保局、规划局、安监局等部门多次陪同省市环保督察组进行检查。据查,在化工路与碧桃路交叉口东南角,润滑油公司确实通过招拍挂取得一块96.312亩的土地,拟建设年产10万吨润滑油、5万吨防冻液搬迁扩能项目,目前选址范围内土地平整,四周已设置围挡,尚未开工建设。群众反映“高新区化工路与碧桃路交叉口要建一个化工厂”的问题情况属实。针对群众反映的其他问题,调查情况如下:

关于“润滑油项目产生的废水和废气是很多的,附近有很多居民和小学”的问题

1.废气治理方面

根据环评报告分析,该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油品卸车、罐区作业、罐区静态呼吸、油品调和等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及职工食堂产生的油烟。非甲烷总烃经螺旋分离净化器处理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职工食堂油烟经净化措施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屋顶排放。环评认为,项目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废气治理措施可行。

2.废水治理方面

该项目废水主要为初期雨水、化验室仪器清洗废水、员工生活废水,产生总量为8034m3/a。初期雨水、化验室仪器清洗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要求后,再经市政管网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对环境影响不大。

环评分析认为在落实各项环保治理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后,所排放的各项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可行。

综上,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6月11日,高新区安监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再次进行现场核查,形成了《关于群众举报高新区化工路与碧桃路交叉口东南角拟建化工厂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的专家现场核查意见》。郑州市、高新区先后进行了5次接访活动,多次与群众进行联系和沟通。

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高新区拟于6月底前,组织规划、安监、环保等部门会同上级业务部门和专家、群众代表等召开座谈会。同时加大宣传力度,邀请群众代表实地参观润滑油公司或同类企业,争取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问责情况:

无。

【第14批】

郑州市新郑市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140015

反映情况:

2017年3月11日,郑州市新郑市城关乡官刘庄五组,几位村民所栽植的杨树被乡镇府干部张发展带队推倒,破坏生态环境,毁坏林木。

调查核实情况:

2018年6月15日,新郑市城关乡政府工作人员到现场查看,并与新郑市森林公安局核实情况。

(一)关于“几位村民所栽植的杨树被乡镇府干部张发展带队推倒”问题

2017年3月,S323单侧要实施生态廊道建设工程,经多次与涉及的个别群众协商,均未达成一致补偿意见。为赶季节种植和工程进度,绿化公司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杨树用铲车推倒。2017年3月11日19时新郑市林业局、森林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反映城关乡S323公路官刘庄村段路北杨树被人毁坏,请求处理。

经询问报案人,城关乡政府征地建绿化带,被毁的树木涉及该村六户群众,3月3日城关乡政府通知要征用那块地,地上的杨树要伐掉建绿化带。报案群众认为之前是张发展与他们协商的,故认定是张发展带人毁树。民警到达现场后,现场共计有41株杨树(树龄10年)被施工机械连根挖出后留在现场。2017年4月11日,新郑市林业局公安分局民警到城关乡政府对张发展送达了传唤证,其一直不予配合公安局调查。根据现有证据无法认定是张发展组织实施了毁树行为。

2017年4月20日群众再次报警称毁树现场有铲车在施工,森林公安出警,并将施工人员带回询问,其均称是绿化公司让临时过去平整土地,3月11日晚毁树的事不知情也没有参与。随后民警责令其在未协商好的情况下不准再到该地块施工,此时,被推倒的41棵杨树还留在现场。但报警群众提供的2017年4月20日的现场照片和视频中出现有城关乡政府的工作人员和巡防队人员,该毁树事件城关乡政府负有不可推卸的连带责任。

(二)针对“破坏生态环境,毁坏林木”问题

城关乡政府为建设S323公路绿化廊道,属于公共事业。根据河南省物价部门对成材树被毁坏的价值认定意见,此案被连根挖出的41株杨树,因不影响市场买卖,故被毁坏的林木价值损失为零,所以不构成案件。林业局工作人员多次与群众沟通,群众真正的诉求是要求提高土地征收标准。2017年被推倒的杨树地因无人管理,地上已经长满了两米多高的野生植物,原有的生态环境基本得到恢复。

经核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建设生态廊道属于公共事业,在征收土地过程中出现了纠纷,城关乡政府一直与涉及群众协商问题,目前群众已自行将杨树处理,涉及的六户群众,有一户已经协商解决。

下一步,城关乡政府将继续积极与剩余五户群众沟通协商,将问题解决到位。

问责情况:

1.2017年新郑市森林公安局立案传唤张发展。

2.新郑市城关乡政府对张发展进行了通报批评。

【第14批】

郑州市新郑市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30042

反映情况:

郑州市新郑市郑州城轨大学以南约1.5公里处107国道西边,有个纸箱厂,老板姓康,环保部门检查时放假,不检查的时候就正常生产。

调查核实情况:

2018年6月15日,新郑市委市政府大气污染防治督导组、新村镇、新郑市环保局工作人员对新郑市郑州城轨大学以南约1.5公里处107国道西边进行了排査。

经查,在城轨大学以南约1.5公里处未发现纸箱厂存在,新郑市政府扩大排查范围,在城轨学校以南2.7公里处发现一纸箱厂,名为新郑市新村镇国信纸制品加工部,经营人为冯振奇,该企业于2018年3月取得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目前处于正常生产状态,作业现场规范,无污染现象。

综上所述,该举报案件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新郑市将加强辖区内企业的监管,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问责情况:

无。

【第15批】

郑州市二七区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140054

反映情况:

郑州市二七区马寨镇郑州盛聚科技有限公司,每天晚上偷偷生产,气味难闻。(一楼物业,二楼生产)。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现场发现该企业未生产,企业一楼是生产车间,二楼是产品的原料存放点。该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环评、环验、检测报告等手续齐全,目前郑州市政府暂未发布应急管控有关通知,企业夜间生产属正常生产行为。

该企业的生产过程主要涉及废气处理,企业的抛光块工段产生的投料粉尘及涂装工段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由管道进入袋式除尘器处理;烘制组装工段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磁感光氧催化废气处理设备后通过排气筒排放,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转正常。该企业污染防治设施与环评批复一致,2018年6月29日该企业提供的大气排放污染物检测结果显示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现场调查发现,该企业生产车间有轻微树脂黏胶的味道,企业厂区外侧有轻微气味。

综上所述,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一是继续加大对该企业的巡查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好各项治理措施,确保达标排放。二是要求其严格按照环评审批手续规范生产,保持厂区、车间卫生整洁;三是督促该企业对烘制组装工段污染防治设施进行提标改造,目前已改造完毕。

问责情况:

无。

【第15批】

郑州高新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50028

反映情况:

郑州高新区化工路碧桃路中石化润滑油化工厂,投诉人对查处结果不满意,认为是敷衍应付老百姓。对查处结果环评上的安全防护距离不满意,没有300~400米的学校、居民区列为敏感点,仍认为环评造假。要求高新区管委会必须正面回应私改土地性质这个问题,找出相应的法律条款。

调查核实情况:

6月17日,接到交办问题后,郑州高新区立刻安排工作人员进行实地调查。据查,在化工路与碧桃路交叉口东南角,润滑油公司确实通过招拍挂取得一块96.312亩的土地,拟建设年产10万吨润滑油、5万吨防冻液搬迁扩能项目,目前选址范围内土地平整,四周已设置围挡,尚未开工建设。群众反映“郑州高新区化工路碧桃路建中石化润滑油化工厂”的问题情况属实。针对群众反映的其他问题,调查情况如下:

(下转二十七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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