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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 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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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 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2018年7月1日

(上接二十七版)

【第16批】 郑州高新区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150082

反映情况:

1.举报郑州高新区枫杨街道办事处,拒不执行中央环保督察组对郑州高新区饮用水源地石佛沉砂池周围违法建设的拆除整改通知。在2016年枫杨街道办事处贴出通知是接中央环保督察组通知,石佛沉砂池周边的违法建筑污染了饮用水源地,在限期内(大约同年8月底)必须拆除,东史马农贸市场必须限期搬迁。可中央环保督察组一走,高新区枫杨街道办事处就去区里、市里拉关系,要求把东史马农贸市场留下来,打着方便周边群众的名义,实际是为了私利(市场对面的门面房到现在还租不出去),接下来又做了表面整改、假装整改,只把远离沉砂池渠边一小部分违建拆除,对两大沉砂池周边的违建一点没动,并敷衍整改了一下市场里的商铺。2.另举报郑州市政府、高新区政府不作为,郑州市环保局、高新区环保局失职,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不作处理敷衍了事。早在2013年我就发现水源地有问题,到目前为止我们已向市长信箱写信打电话,向郑州市环保局、高新区环保局打电话反映,前后共几十次,得到的回复都是督促他们整改或是待解决,有时还会接到恐吓电话。2017年3月我们把沉砂池饮用水源地问题举报给环保部网站,回复被转到高新区环保局,高新区环保局回电话表示所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怀疑这里有一系列腐败问题,敬请彻查此事。

调查核实情况:

6月19日上午,郑州高新区环保局、枫杨办事处对邙山干渠两侧和沉砂池周边进行了全面排查。

(一)关于“石佛沉砂池周边的违法建筑”的问题

1、有关保护区建设情况

依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郑政〔2009〕6号)要求,石佛沉砂池保护区范围为厂界内的区域,邙山干渠保护区范围为两岸50米陆域。据现场调查,石佛沉砂池边界已设置界桩和围网,黄河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已对干渠占用土地进行了确权,并在确权的土地边界安装了围网。

2、现存违法建筑情况

经查,在邙山干渠隔离带西侧20米共有4处违法建筑,分别为广志驾校,面积432平方米;宏福汽车快速保养,面积756平方米;上海嘉联购物广场,面积288平方米;东史马菜市场,面积约8000平方米,商户60余家,菜市场系东史马村庄征迁时村民自发建设,为周边群众生活提供便利。目前,市场对面居民小区已建成,门面房陆续投入使用,枫杨办事处多次协调菜市场商户尽快转移到对面门面房经营,同时,枫杨办事处按照有关规定,多次督促该菜市场停业关闭,不存在私利行为。上述建筑污水管道均已并入市政污水管网,不存在废水外排现象。

沉砂池西北侧围网外30米建有鱼塘2处,面积约1000平方米;西北侧围网外20米建有农家乐1家,面积约400平方米;西南侧围网外10米有临时建筑物2处,面积约1000平方米;东侧围网外50米有临时建筑物4处,面积约2000平方米。上述违章建筑均位于沉沙池厂界围网外,且地势低于沉沙池,经排查无排污口向沉砂池排放污水。

(二)关于“政府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不作处理敷衍了事……敬请彻查此事”的问题

郑州高新区对该举报问题高度重视,曾多次组织有关部门对邙山干渠两侧及沉砂池周边进行排查,深入项目现场了解相关情况,积极安排相关部门加强对邙山干渠和沉砂池周边环境治理和管理。

2016年8月15日,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第27批第18号问题“高新区银杏路枫杨中学和河南工业大学学府家园中间,多家废品收购站紧临引黄沉砂池上游明渠,堆放废品垃圾,污染引黄沉砂池水质”,高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经现场核查,该区域共有4处废品收购站,均为彩板房结构,面积约1330平方米,主要是收购废铁、易拉罐、建筑材料等废弃物品,分类出售,不从事拆解加工。8月16日,高新区行政执法局查违办对其下达限期搬迁通知,责令2天内搬离,枫杨、双桥办事处安排专人现场督办搬迁进度。到8月17日下午,该4处废品收购站均按要求清理完毕。省、市督察组现场进行了查看。

2017年3月,郑州高新区环保局通过环保部网站接到群众举报,反映邙山干渠两侧和沉砂池周边存在违章建筑问题,影响水源安全。高新区环保局立即进行了现场调查,并按程序将举报件转枫杨办事处具体调查处理。不存在予受理问题。

2017年4月,枫杨办事处出动工作人员150人次、征迁工人70人次。通过张贴公告、深入商户进行逐户走访等形式进行拆除前动员,督促尽快搬迁,陆续对邙山干渠西银杏路东侧的所有临时违章建筑进行拆除,共计拆除63户,清理土地约36亩,目前垃圾已全部清理完毕,土地平整覆盖完毕,并设立围挡隔离。并对白桦街以北干渠两侧所有违章建筑进行了清理。

2018年1月,高新区环保局、枫杨办事处再次对邙山干渠两侧和沉砂池周边进行排查,出动人员50人次,征迁工人20人次,对沉砂池水源保护区周边违章建筑进行拆除,拆除沉砂池河渠东侧违章建筑两处约2000平方米。剩余违章建筑均已完成测量任务,由于菜市场涉及商户较多,征迁难度大,进展较缓慢。

综上,经过近几年专项整治,邙山干渠两侧及石佛沉砂池周边环境得到较大提升,大部分违章建筑已拆除,但由于违章建筑系历史遗留、征迁难度大等问题,所以在邙山干渠两侧及石佛沉砂池周边仍有菜市场、农家乐、临时建筑、鱼塘等违章建筑存在。

综上,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郑州高新区对交办问题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执法、环保、国土规划、枫杨办事处等部门开展整治工作。一是由高新区行政执法局、环保局、国土规划局、枫杨办事处联合执法,对周边违章建筑实施专项整治,明确工作任务,确定整改期限,确保在一个月内将沉砂池周边违章建筑全部拆除并清理完毕。现场清理完毕后交市政部门进行绿化。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及《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市集中式引用水源保护区划的通知》(豫政办〔2007〕125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强化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治的通知》(郑政〔2010〕26号)等法律和文件要求,加大对邙山干渠两侧及沉砂池水源地周边监管力度,确保水源地水质安全,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问责情况:

1.成立由高新区纪工委、国土、规划、环保、执法等部门组织的联合调查组,开展全面调查处理。

2.启动责任追究程序,对违纪违法情况移交纪工委处理。

【第17批】

郑州市新密市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150043

反映情况:

郑州市新密市超化镇胡地村鑫发养殖场,该厂常年污水乱流气味刺鼻,私自扩建,严重影响周围群众正常生活,老百姓苦不堪言,多次反应无人解决。

调查核实情况:

2018年6月30日,新密市畜牧局、新密市环保局、新密市城关镇工作人员对新密市鑫发养殖厂进行现场调查。

(一)关于常年污水乱流气味刺鼻问题

该厂建设有储粪池、晾粪场、沼气池等设施,圈舍内流出的粪便经专用渠道(上有盖板)流入储粪池,产生的沼渣沼液综合利用。进入现场后,场区内有粪便气味。工作人员要求该厂粪便坚持做到日产日清,做好蚊蝇消杀工作,减少气味产生。

(二)关于反映的私自扩建,严重影响周围群众正常生活,老百姓苦不堪言,多次反映无人解决问题

经现场勘验,该养殖场于1995年10月建成投入使用后一直保持现状,没有扩建行为。

综上所述:该举报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新密市政府要求新密市城关镇政府、新密市畜牧局、新密市环保局依据各自职责,加强监督管理,督促该厂粪便做到粪污日产日清,粪污清理到贮粪场及时用塑料棚布覆盖,做好场区和贮粪区域消毒灭源,减少气味散发和蚊蝇滋生,加速粪污发酵还田利用,保持场区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问责情况:

无。

【第17批】

郑州高新区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160009

反映情况:

驻部纪检组转办来信:河南省郑州高新区药厂街祝福红城3期学生家长诉求:1.撤销郑州高新区管委会关于郑州高新区第M63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郑开管文〔2015〕12号);2.撤销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关于中国石化年产10万吨润滑油、5万吨冷冻剂迁址扩建项目环评;3.撤销河南鑫安利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的《中国石化润滑油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年产 10 万吨润滑油、5 万吨防冻液搬迁扩能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4.中石化润滑油郑州分公司防冻液厂(郑州高新区梧桐街1号,要搬迁扩建至碧桃路化工路),排放污染废气,对周围居民身心健康造成很大影响;5.郑州拓洋实业有限公司(郑州高新区药厂街30号,原中原制药厂内),排放污染废气,气味呛鼻,让人恶心反胃,其生产产品为高污染产品,且储藏罐(发酵池)味道更大。

调查核实情况:

(一)关于“撤销郑州高新区管委会关于郑州高新区第M63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郑开管文〔2015〕12号)”的问题

高新区化工路南、碧桃路东区域用地于2008年12月经省政府批准征收(豫政土﹝2008)393号),依据当时执行的《郑州市市区总体规划(1995—2010)》,该区域规划为仓储用地。2014年6月,该区域用地被国土部门列为“征而未供”闲置用地,《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存量闲置建设用地集中清理处置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2014〕24号)要求“对已完成征收程序而未实施供应的土地,要协调规划等部门,尽快完成土地供应前期规划设计条件的编制和供地方案的编制,依法办理供地手续”,考虑到该区域土地已征收,且郑州市总规规划的高压走廊,已完成入地改造,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集约节约用地精神,按二类工业用地编制了高新区M63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 该控规于2014年11月19日在高新区城乡规划网上批前公示,公示期未收到任何形式的信访意见,该项目控规编制程序合法。

(二)关于“撤销项目环评”的问题

2014年11月,中石化润滑油郑州公司委托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了解,项目环评编制单位在2014年编制该项目环评期间未受到环保部门相关处理,环评资质在有效期内,具有编制项目环评资格。

郑州市环保局按照法定程序组织专家技术评审会,按要求进行批前公示、批后公示等,环评法律法规使用正确,审批程序合规合法,结论可信。撤销环评不符合有关要求,没有法律依据。

(三)关于“撤销项目安评”的问题

依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6号)相关规定:“建设项目在进行可行性研究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分别对其安全生产条件进行论证和安全预评价;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其建设项目进行安全与评价,并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

润滑油公司于2014年11月至2015年4月期间委托具有安全评价甲级资质的河南鑫安利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润滑油项目进行了安全预评价,2015年3月28日该预评价报告(报审版)经专家评审,评审意见为“《预评价报告》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同意通过该《预评价报告评审》”;2015年4月出具了该安全预评价报告(备案版)。

6月11日,郑州高新区安监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再次进行现场核查,出具了《关于群众举报高新区化工路与碧桃路交叉口东南角拟建化工厂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的专家现场核查意见》,核查意见认为储罐组与附近居民区、公共福利设施和村庄的防火距离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四)关于“中石化润滑油郑州分公司防冻液厂(郑州高新区梧桐街1号,要搬迁扩建至碧桃路化工路),排放污染废气,对周围居民身心健康造成很大影响”的问题

经查,润滑油公司现在确实位于高新区梧桐街1号,北侧为梧桐街,东侧为汽车4S店,南侧为拓洋实业,西侧约200米为睿智楠园小区,2010年投产,年产2万吨防冻液,生产工艺主要为调和、灌装,生产过程有微量挥发性气体产生。现场检查时未发现异味。2017年3月17日、2017年12月5日经河南思源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现场检测,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

(五)关于“祝福红城3期学生家长诉求拓洋实业排放污染废气等”的问题

经现场调查,郑州拓洋实业公司已建成运行多年,目前生产正常。在生产发酵过程中,会产生少许玉米淀粉发酵气味(此气味为发酵类行业的共有问题),系无组织气体排放。针对生产发酵过程中产生的气味,该公司持续开展治理,一是投资建设安装旋流装置,采取对气体进行冷凝,并经碱液洗涤等处理措施,减少气味的排放;二是在前期治理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深度治理模式。2017年下半年邀请多家第三方治理公司参与治理工作,并于12月底确定治理公司和治理方案,2018年2月完成项目公开招标,4月份开工建设。目前,主要设备已经安装完毕,正在调试,预计7月份投入运行。治理设施投入运行后,将有效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综上,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一)关于“润滑油项目”问题的处理情况

郑州市、高新区高度重视润滑油项目,高新区成立了润滑油项目专项工作组,深入实地进行调查研究。6月11日,高新区安监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再次进行现场核查,形成了《关于群众举报高新区化工路与碧桃路交叉口东南角拟建化工厂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的专家现场核查意见》。郑州市、高新区先后进行了5次接访活动,辖区办事处也多次与群众进行联系和沟通。

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高新区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拟于6月底前,组织规划、安监、环保等部门会同上级业务部门和专家、群众代表等召开座谈会;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制作发放宣传材料等,增加群众对项目的了解;三是组织现场考察活动,邀请群众代表到润滑油公司或同类企业,实地参观项目的生产工艺、污染防治、环境影响等情况,消除顾虑,争取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二)“中石化润滑油郑州分公司防冻液厂排放污染废气”问题的处理情况

为进一步减轻挥发性有机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该公司拟对挥发性有机物进行治理,目前治理设备已开始制作,计划7月底安装到位。郑州高新区环保局将加大对其督促力度,确保新的治理设备早日投入使用。

(三)关于“拓洋实业排放污染废气”问题的处理情况

针对投诉人反映废气排放等问题,郑州高新区将持续加大对该区域的昼夜检查力度。一是进一步扩大排查区域和范围,按网格化管理不间断开展排查;二是督促拓洋公司尽快使用新废气治理设备,完成发酵气味治理,有效减少气味的排放;三是加大对工业企业日常监管力度,督促加强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做到发现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问责情况:

无。

【第17批】

郑州市高新区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16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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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转二十九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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