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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 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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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 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2018年7月1日

(上接二十九版)

【第18批】 郑州市新郑市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70008

反映情况:

郑州市新郑市龙湖镇泰山路北80米与文昌路西40米交叉口,有一名开发商叫赵国强,违法乱建,扬尘、噪音大。该老板非常霸道政府管不住。投诉人称该老板好像私藏有枪。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一)关于举报人反映“违法乱建,扬尘、噪音大”的问题

该工地长期处于停工状态,但个别时候存在利用夜间监管间隙偷偷施工现象,施工时产生扬尘、噪音污染。

(二)关于“该老板非常霸道政府管不住”的问题

2008年赵国强从原河南双喜农业开发公司购买合法商住不动产,证号为新土国用〔2008〕第386、387,〔2011〕第207号。该处为大棚,因长期漏水雨泡等客观原因,2017年4月,赵国强在未办理任何建房相关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将大棚拆除强行施工,期间遭周围8户邻居多次举报,龙湖镇多次安排巡防队员对违法建筑施工进行蹲守、制止。

赵国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开工建设住房情况属实,规管中心依法对当事人下达新郑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责令停止违法建设行为通知书(新住建规罚责停字〔2017〕第061号),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接受处理。当事人拒不配合调查取证工作,规管中心根据《郑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的规定,申请新郑市政府对龙湖镇赵国强违法建设工地停止供水供电

新郑市住建规划局分别在2017年9月26日、2017年9月30日对该工程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过程中,当事人赵国强拒绝签字后,采取留置送达方式对其下发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对执法工作不予配合,并多次对执法队员进行言语侮辱及谩骂。鉴于以上情况,新郑市住建规划局向市查违办报告并要求对其进行联合执法后,市查违办组织龙湖镇及相关部门不分节假日全天候轮流进行强制停工,该工程从2017年9月底(停工时正在建一层)至今,一直处于停工状态。

2017年9月26日,赵国强违法建设工地在建地下一层,建筑面积719.6平方米。期间,赵国强以各种理由拒不配合调查工作。2018年5月9日,赵国强违法建设工地在建地下一层,建筑面积719.6平方米,地上一层钢筋框架已建模板,未浇筑混凝土,存在施工现象。2018年6月11日,规管中心依法对当事人下达责令停止违法建设行为通知书(新住建规罚责停字〔2018〕第053号),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接受处理;新郑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新住建规罚责改〔2018〕第051号),责令当事人七日内自行拆除违法建筑,当事人拒绝签字。

(三)关于“投诉人称该老板好像私藏有枪”的问题

经询问举报人称在一次口角中赵国强家人提到要拿枪打死他,并未见到有枪支,遂举报其私藏枪支。经新郑市公安局民警对赵国强住处及车辆进行搜查,对其网络购物信息进行核查,依法对举报人和被举报人赵国强进行讯问,并依据2017年以来公安局、部转至新郑市公安局的涉枪线索检索,均未发现赵国强有私藏枪支。

综上所述,该举报部分内容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新郑市对该项目加强监督,严格管控,切实维护新郑建筑市场秩序。新郑市规划发展服务中心已于2018年6月20日上报新郑市人民政府,请求组织相关部门拆除该工程。

问责情况:

新郑市龙湖镇对小乔社区支部委员赵亮亮给予全镇通报批评处理,并责令写出深刻检查。

【第19批】

郑州高新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70039

反映情况:

高新区化工路与碧桃路交叉口要建一个化工厂,郑州市政府在报纸上公示的信息不属实,称附近居民非常关注此事,实际上是非常反对。对这件事情处理的态度和结果不满意,认为是敷衍。高新区规划局是根据1995年总规来规划这个地块,现在用23年前的规划不合适,2017年显示还是生态绿地。

调查核实情况:

6月19日,高新区立刻安排工作人员进行实地调查。据查,在化工路与碧桃路交叉口东南角,润滑油公司确实通过招拍挂取得一块96.312亩的土地,拟建设年产10万吨润滑油、5万吨防冻液搬迁扩能项目,目前选址范围内土地平整,四周已设置围挡,尚未开工建设。群众反映“高新区化工路与碧桃路交叉口要建一个化工厂”的问题情况属实。针对群众反映的其他问题,调查情况如下:

(一)关于“郑州市政府在报纸上公示的信息不属实,称附近居民非常关注此事,实际上是非常反对。对这件事情处理的态度和结果不满意,认为是敷衍”的问题

收到该问题后,高新区立即安排有关部门,对报纸公示信息进行重新梳理,未发现不实信息,均为实际调查结果。

针对附近居民对处理结果不满意的问题,高新区高度重视,成立了润滑油项目专项工作小组,拟采用专家论证、召开座谈会、现场考察等方式,对该项目进一步调研论证,争取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

(二)关于“高新区规划局是根据1995年总规来规划这个地块,现在用23年前的规划不合适,2017年显示还是生态绿地”的问题

该润滑油项目选址位于高新区化工路南、云杉路东区域。该区域用地于2008年12月经省政府批准征收(豫政土﹝2008﹞393号),随后国土部门开展了该区域的土地征收工作,依据当时执行的《郑州市市区总体规划(1995—2010)》,该区域规划为仓储用地。2010年,在《郑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中,该区域未做强制性要求,其用地性质允许通过其他层级城乡规划做出安排。在《郑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获批时执行的《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GBJ 137-90)》中,绿地(G类)仅包括公共绿地(G1)和生产防护绿地(G2),并没有“生态绿地”的用地分类,故该类用地性质的表述不属国标内容。在《郑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2017年修订)》方案中,并无生态绿地用地性质,该区域未明确具体用地性质。

综上,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2018年3月润滑油项目用地规划公示后,周边群众对该项目建设表示较大关切,郑州市、高新区对此高度重视,高新区成立了润滑油项目专项工作组,加强统筹领导。市区各业务部门深入实地进行调查研究,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会商,及时回复。6月11日,高新区安监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再次进行现场核查,形成了《关于群众举报高新区化工路与碧桃路交叉口东南角拟建化工厂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的专家现场核查意见》。郑州市、高新区先后进行了5次接访活动,辖区办事处也多次与群众进行联系和沟通。

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一是高新区拟于6月底前,组织规划、安监、环保等部门会同上级业务部门和专家、群众代表等召开座谈会;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制作发放宣传材料等,增加群众对项目的了解;三是组织现场考察活动,邀请群众代表到润滑油公司或同类企业,实地参观项目的生产工艺、污染防治、环境影响等情况,消除顾虑,争取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问责情况:

无。

【第19批】

郑州高新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70042

反映情况:

郑州高新区化工路与碧桃路要建一个年产10万吨润滑油5万吨防冻液项目,以前厂址在梧桐街1号,因污染政府让搬迁,现在搬到化工路,旧址跟新址不到一公里,附近还有大量居民区,高新区更改用地性质。

调查核实情况:

6月19日,接到交办问题后,高新区立刻安排工作人员进行实地调查。据查,在化工路与碧桃路交叉口东南角,润滑油公司确实通过招拍挂取得一块96.312亩的土地,拟建设年产10万吨润滑油、5万吨防冻液搬迁扩能项目,目前选址范围内土地平整,四周已设置围挡,尚未开工建设。群众反映“郑州高新区化工路与碧桃路要建一个年产10万吨润滑油、5万吨防冻液项目”的问题情况属实。针对群众反映的其他问题,调查情况如下:

(一)关于“以前厂址在梧桐街1号,因污染政府让搬迁,现在搬到化工路,旧址跟新址不到一公里,附近还有大量居民区”的问题

经查,润滑油公司现在确实位于高新区梧桐街1号,北侧为梧桐街,东侧为汽车4S店,南侧为拓洋实业,西侧约200米为睿智楠园小区,2010年投产,年产2万吨防冻液,生产工艺主要为调和、灌装,生产过程有微量挥发性气体产生。2017年3月17日、2017年12月5日经河南思源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现场检测,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根据润滑油公司发展需要,该公司2013年拟新增扩建年产10万吨润滑油、5万吨防冻液项目,9月项目可研报告通过中石化总公司审核,同意实施。因原厂区已无扩能空间,拟实施搬迁建设,润滑油公司于2018年2月通过土地招拍挂取得化工路南、碧桃路东96.312亩土地进行润滑油搬迁扩能项目建设。该项目搬迁不是因为污染问题。

据调查,在该项目附近确有高新区实验小学、祝福红城、碧桂园西湖小区等学校和住宅区,经测量,该项目距离高新区实验小学430米、祝福红城560米、碧桂园西湖小区1050米,均位于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150米范围之外。

环评分析认为在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治理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后,该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建设是可行的。根据《关于群众举报高新区化工路与碧桃路交叉口东南角拟建化工厂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的专家现场核查意见》,储罐组与附近居民区、公共福利设施和村庄的防火距离也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二)关于“高新区更改用地性质”的问题

该润滑油项目选址位于高新区化工路南、云杉路东区域。该区域用地于2008年12月经省政府批准征收(豫政土﹝2008﹞393号),随后国土部门开展了该区域的土地征收工作,依据当时执行的《郑州市市区总体规划(1995—2010)》,该区域规划为仓储用地。在《郑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获批时执行的《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 137-90)》中,绿地(G类)仅包括公共绿地(G1)和生产防护绿地(G2),并没有“生态绿地”的用地分类,故该类用地性质的表述不属国标内容,不是总规的强制性内容,可通过控制性详细规划等其他层次城乡规划进行调整。郑州高新区M63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按法定程序进行了编制、审查和审批,并按法规要求进行了批前公示和批后公告。该控规于2014年11月19日在高新区城乡规划网上批前公示,2015年1月31日在高新区城乡规划进行了批后公告,公示期未收到任何形式的信访意见。

综上,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2018年3月润滑油项目用地规划公示后,周边群众对该项目建设表示较大关切,郑州市、高新区对此高度重视,高新区成立了润滑油项目专项工作组,加强统筹领导。市区各业务部门深入实地进行调查研究,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会商,及时回复。6月11日,高新区安监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再次进行现场核查,形成了《关于群众举报高新区化工路与碧桃路交叉口东南角拟建化工厂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的专家现场核查意见》。郑州市、高新区先后进行了5次接访活动,辖区办事处也多次与群众进行联系和沟通。

一是高新区拟于6月底前,组织规划、安监、环保等部门会同上级业务部门和专家、群众代表等召开座谈会;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制作发放宣传材料等,增加群众对项目的了解;三是组织现场考察活动,邀请群众代表到润滑油公司或同类企业,实地参观项目的生产工艺、污染防治、环境影响等情况,消除顾虑,争取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问责情况:

无。

【第19批】

郑州市二七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70051

反映情况:

郑州市二七区:1.樱桃沟管委会供水站内有个钙粉厂,夜间生产噪声扰民,原材料露天堆放无覆盖。2.大路西社区原村主任李振祥砖厂,生产过程中粉尘污染严重。3.在砖厂内还有一个油漆厂,气味难闻。

调查核实情况:

问题1:经核实,郑州文锴商贸有限公司于2015年5月18日成立,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该企业生产经营手续齐全,属于合法生产企业。在现场检查过程中,该企业建设有厂房、物料仓库,厂区地面已硬化,生产、储存均按照要求在企业密闭厂房、仓库内,物料仓库内还有较大内存,未发现院内原材料露天堆放现象;厂区四周均为树林,周边无居民住户。虽然该企业噪音指标已经过专业监测且未超过国家标准,但是该企业在粉碎钙粉的过程中生产车间会产生一定的噪音,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问题2:经核实,喜祥水泥制品制造厂于2013年1月8日成立,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生产原料是:水泥、砖沫、粉煤灰,生产工艺为:配料—传输—压制成型—自然风干—成品。主要生产设备有:混料机、搅拌机、成型机,建设有生产及冲洗废水收集回收设施;采用半封闭式大棚、棚内采取喷淋措施,混料产生的废气经引风机引致袋式除尘器+15米高排气筒排放;主要噪声污染源采取厂房隔声、安装减震基础、车间墙壁增加吸声材料、周边绿化等措施;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碎砖沫、粉煤灰等回用于生产,生产垃圾进行统一收集定期清理等污染防治设施。该公司在生产过程中,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能够按照要求正常运行,无粉尘污染情况;该企业北侧为062乡道和空地,东、西、南三侧均为树林,周边无居民住户。在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生产车间内存在一定的扬尘现象,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问题3:经对喜祥水泥制品制造厂及周边进行全面排查,该厂的一个闲置厂房已出租,作为大理石产品的存放仓库,厂区内及周边未发现群众举报的油漆厂,也未闻到难闻性气未。该问题不属实。

综上,该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1.郑州市二七区环保局、樱桃沟管委会要求该企业增加消除噪音的相关专业设备,并定期对生产噪音进行检测。目前该设备正在采购定制中,计划于2018年7月10日前配送安装到位。

2.郑州市二七区环保局、樱桃沟管委会要求该企业增加除尘设备,目前该企业已从河北沧州定制新的除尘设备,计划于2018年7月10日前配送安装到位。

3.郑州市二七区将继续加强监管,加大巡查检查力度,特别是重点区域、重点是时间段的检查,坚决依法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生产行为。

问责情况:

无。

(下转三十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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