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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 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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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 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2018年7月1日

(上接三十一版)

14.壹品涮锅,办理有《营业执照》和《餐饮服务许可证》,后厨有集烟罩并安装有油烟净化器,做到定期清洗。

15.湘水人家,办理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后厨有集烟罩并安装有油烟净化器,做到定期清洗。

16.重庆毛串串串香火锅,办理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后厨有集烟罩并安装有油烟净化器,做到定期清洗。

17.张府酸菜鱼火锅,办理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后厨有集烟罩并安装有油烟净化器,做到定期清洗。

18.汕锦记,办理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后厨有集烟罩,该店2018年5月中旬重新装修开业,新安装油烟净化器,做到定期清洗。

19.皖香源,办理有《营业执照》,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后厨有集烟罩并安装有油烟净化器,2018年6月12日开业,有油烟净化器为新安装。现场要求停业办理相关证件,取得相关证件后方可营业。

20.顺德印象,办理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后厨有集烟罩并安装有油烟净化器,做到定期清洗。

21.回李家,办理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后厨有集烟罩并安装有油烟净化器,做到定期清洗。

22.川府小吃,办理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后厨有集烟罩并安装有油烟净化器,做到定期清洗。

23.美蛙鱼头火锅,办理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后厨有集烟罩并安装有油烟净化器,做到定期清洗。

24.张飞铁板烧,办理有《营业执照》和《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后厨有集烟罩并安装有油烟净化器装置,2018年5月28日开业,新安装油烟净化器,做到定期清洗。

25.悟膳坊,办理有《营业执照》和《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后厨有集烟罩并安装有油烟净化器,做到定期清洗。

26.沙县小吃,办理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后厨有集烟罩并安装有油烟净化器,做到定期清洗。

27.咱家菜馆,办理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后厨有集烟罩并安装有油烟净化器,做到定期清洗。

28.刑中原杂面条,办理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后厨有集烟罩并安装有油烟净化器,2018年3月21日开业,新安装油烟净化器,做到定期清洗。

29.一龙饸饹面,办理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后厨有集烟罩并安装有油烟净化器,做到定期清洗。

30.小红鸡炒鸡,办理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后厨有集烟罩并安装有油烟净化器,做到定期清洗。

31.老陈鸭肠王,办理有《营业执照》和《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后厨有集烟罩并安装有油烟净化器,做到定期清洗。

32.乡情烙馍村,现已转让,正在装修。

33.原高老大牛排胡辣汤已停业多日,现已转让,新店穆斯林全羊肉鲜汤2018年6月23日安装门头,内部装修基本完成,正在办理相关证件,未开门营业。

综上,所有33家餐饮企业,兰州拉面、湖南土菜馆、皖香源3家餐饮店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乡情烙馍村已转让,正在装修,新店穆斯林全羊肉鲜汤正在办理相关证件,未开门营业。现场存在噪音。

针对群众反映城管局(执法局)每次到现场检查只看到油烟净化器就不再管理油烟的问题,郑州市中原区行政执法局及航海西路街道办事处在2018年3月底、5月底对餐饮店油烟净化器安装情况、定期清洗情况进行集中检查,并开展日常检查,不定期抽查。

综上,交办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一是郑州市中原区航海西路街道办事处联合区行政执法局、区食药监局召集33家餐饮饭店经营者召开专题会议,宣传油烟污染对环境的危害及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

二是责令长沙菜馆对油烟净化器外围进行清洗,2018年6月22日已清理完毕,并对后厨进行彻底清扫。

三是责令小辣椒湘菜馆对油烟管道进行改造,2018年6月23日上午12点已改造完毕。

四是针对噪音问题,2018年6月21日,郑州市中原区行政执法局与郑州德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联系,委托该公司对长沙菜馆周边进行检测。2018年6月22日下午7:00—8:30,在各餐饮店晚餐高峰营业时间段内,对1号楼饭店群东边界长沙菜馆门口外1米处,2号楼饭店群东边界小辣椒门口外1米处,3号楼饭店群西边界凯田花园7号楼外1米处,4号楼饭店群西边界凯田花园5号楼外1米处,5号楼饭店群南边界凯田花园外1米处,6号楼饭店群北边界凯田花园外1米处等6个噪音敏感点进行抽样检测,检测结果符合标准。下一步,郑州市中原区航海西路街道办事处将定期组织区执法局、餐饮门店商户、小区物业、业主召开协调会,对业主提出的问题进行研究,制定解决方案。

五是郑州市中原区行政执法局将加大对餐饮店油烟净化器安装情况、定期清洗情况的检查力度,确保安装到位,及时清洗。

问责情况:

已转交中原区纪委、监委进入调查程序。

【第23批】

郑州市中原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10002

反映情况:

郑州市中原区铁炉村,有一个铁炉钢管厂里有四家电镀小作坊,两家镀铬两家镀锌,排放有毒气体,废水废渣等危险废物乱倒。

调查核实情况:

2018年6月23日,郑州市中原区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大队、西流湖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拉网式排查。经查,郑州龙全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对外出租的一个仓库内发现存放有生产设备,但已用防尘网及黑色塑料布进行覆盖,防尘网上尘土较厚,并已断水断电,不具备生产能力。经环评专业人士现场勘查,该厂房内生产设备有电解池3个、清洗池2个、拉丝机1台、喷砂机2台、冷水机1台,电解池及清洗池内有残存不明液体。经环评专业人士现场判断,该仓库应为铝氧化作坊。现场未发现排放有毒气体,废水废渣等危险废物乱倒的现象。该氧化铝作坊无任何手续。现场未发现镀铬、镀锌企业。

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2018年6月23日,郑州市中原区环境保护局依法制作现场勘查及询问笔录,要求将现场设备全部搬离,并对氧化槽及清洗池内有残存不明液体进行封存化验。2018年6月26日,剩余设备已全部清除完毕。2018年6月27日,河南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了3个电解池、2个清洗池中液体的检测报告。郑州市中原区环保局要求该企业联系专业的危废处置公司对残留废液进行合法处置,防止在转运的过程中废液泄露污染周边环境,目前正在联系有资质的专业危废处置公司进行处置。下一步,郑州市中原区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将加大巡查力度,加强监管坚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避免类似问题发生。

问责情况:

已转交中原区纪委、监委进入调查程序。

【第23批】

郑州市中原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10031

反映情况:

位于郑州市中原区伏牛路淮河路交叉口伏牛路225号院,过道垃圾很多,下雨天时无排水通道,污水积存。

调查核实情况:

2018年6月23日,郑州市中原区房管局、汝河路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查。经查,长期以来,该楼院没有物业,每月每户居民向白鸽集团物业办缴纳5元的垃圾清运费,有专人负责清理生活垃圾,因雇佣保洁人员较少,因此出现了垃圾堆积现象。该条举报属实。

因该小区建成已久,建设时排污设施与现在的建造标准有出入,没有做到一门栋一雨污水管道,在下雨时容易导致雨水积存,但每栋楼每个单元前均设置有老排污窨井。该条举报部分属实。

综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郑州市中原区汝河路街道办事处现场安排工作人员对过道积存的垃圾进行清理,同时将院内其他未及时清理的垃圾全部进行清理,打扫干净。2018年6月24日复查时,已清理完毕。目前,郑州市正在进行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作,中原区将结合该小区具体情况,结合“三供一业”相关文件精神,对该小区进行提质改造。

问责情况:

已转交中原区纪委、监委进入调查程序。

【第23批】

郑州市金水区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00050

X410000201806210007

反映情况:

反映内容与我市实名举报金水区白庙社区环评造假的30名实名举报者之一,看到中央环保督察组第三批郑州问题情况的处理公示结果后,非常失望等的来信内容一致。对公示结果不满意。

调查核实情况:

(一)项目历史背景

白庙城中村改造安置区项目是郑州市首批城中村改造项目、郑州市重点工程,启动于2006年8月,前期开发商为郑州市豫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后因种种原因退出,项目实施陷入停顿,改造被一度搁浅,村民迟迟不能回迁,多次到省(市)区政府群访,严重影响社会稳定。2008年9月,为加快项目实施,使村民早日回迁,确保社会稳定,金水区政府决定托盘并交由河南升科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由于该项目建设周期较长,项目建成后,大多数群众就强烈要求立即交付使用并回迁,升科公司在2016年1月和2017年6月分别对项目的安置房及公共单位进行了交付,交付后项目得到了大多数村民的认可。针对“油烟污染严重”的问题,金水区城市综合执法局经八路执法中队已经于6月8日委托第三方公司对该饭店进行了油烟检测,依据第三方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博晟环检字-2018060081),该饭店的油烟排放达标。该项目建设是根据2009年《郑州市常务会议纪要〔2009〕15号》文件精神,对于当时38个已开工安置房项目,可按程序抓紧时间补办相关手续,白庙项目即属于该38个安置房项目之列,河南升科置业有限公司接收项目后,即对该项目进行了各项手续的补办。

(二)关于李春霞等30多位应回迁人员所反映的环保等问题及上访、诉讼情况

近三年来,以李春霞等为代表的部分业主,为迫使政府满足其不合理的高额赔偿要求(不接收安置房,要求政府按照高档学区房、商品房的价格给予赔偿),就以各相关政府职能部门不应当对白庙村安置房项目颁发相关手续、房屋建筑质量问题等“理由”,多次到省信访局、市委市政府、法院等部门釆用上访、诉讼等手段,意图对河南升科置业有限公司依法依规办理各项建设手续进行阻断,进而再以回迁房屋手续不齐全而拒绝接收房屋和要求赔偿。但经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郑州高新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等多个司法机关审查,均认为李春霞等上访人的起诉无事实和法律依据,驳回其起诉或诉讼请求。目前,李春霞等人在郑州铁路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上诉,案件于2018年6月26日开庭审理,尚未作出裁定结果。

(三)项目环保手续落实情况

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由郑州市环境保护局于2012年6月12日以郑环审〔2012〕44号审批通过其环境影响报告书。

河南升科置业有限公司于2017年7月11日来金水区环保局咨询申请办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金水区环保局本着服务企业的宗旨,为企业出具环保意见,要求企业:一是建设单位要依法编制验收文件报环保部门审批,项目以竣工验收正式批复为准;二是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环保“三同时”制度;三是建设单位要按照环境保护有关规定,主动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管理,不得出现环境违法行为。

河南升科置业有限公司于2017年7月14日向金水区环保局提交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金水区环保局于当天受理,并在郑州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2017年7月19日,金水区环保局组织郑州大学教授宋XX等三名专家对该项目进行评审。经过现场勘查后,在该项目专家评审会上发现该项目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项目中央空调冷却塔距离居民区较近,未按照批复要求设置消声降噪措施。应尽快安装消声降噪设备,并在中央空调正常使用的前提下,进行噪声监测并进行达标分析;二是地下车库排气口未按照环评批复要求设置在小区绿化带中;三是商业裙楼上的消防排烟道距离居民楼太近,应远离居住楼,尽量布设在绿化带内;四是公众参与应具有达标性,重点应对项目建设提出质疑的公众进行公众参与调查工作。

此项目于2017年7月急需在市房管部门集中办理网签手续,因该网签手续涉及上千户征迁安置户的重大合法利益,同时房屋交付后得到了大多数村民的认可,为了保障绝大多数群众的利益和出于对社会稳定因素的考虑,金水区环保局于2017年7月21日出具了《关于河南升科置业有限公司郑州电子科技市场暨白庙社区改造安置小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申请的批复》(金环〔2017〕41号),在文件中同时对河南升科置业有限公司在环保设施的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再次明确和要求。河南升科置业有限公司领导也承诺会在后期积极整改,满足环保相关要求,为住户提供更完善的生活环境,并且,升科公司正在积极整改落实,以确保项目完全达标。因此,关于“该项目不符合验收条件,环保局出具了验收批复”的举报情况属实。

(四)金水区环保局出具文件的有效性

金水区环保局于2017年7月21日出具的《关于河南升科置业有限公司郑州电子科技市场暨白庙社区改造安置小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申请的批复》(金环〔2017〕41号),是金水区环保局的正式文件,合法有效。因此,关于“环保局批复文件造假”的举报情况不属实。

因金水区环保局的行政审批工作程序设置不完善,网上系统办理和作出审批意见之间信息对接不畅通,致使在对该项目进行网上系统办理时给予了不予审批的意见。因此金水区环保局于2017年7月27日出具的《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郑金环许不予决字〔2017〕第01号)、2017年8月2日出具的《不予受理听证通知书》(金环听不字〔2017〕第1号)和2017年11月28日出具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编号:2017-02)文件均存在瑕疵,金水区环保局对上述文件声明作废。虽然金水区环保局在发现此问题后及时将上述文件声明作废,但已造成了严重的不良影响。

综上,该问题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金水区环保局党组和有关人员作出了深刻检讨。下一步,金水区环保局将以此事件为契机,组织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查找在思想认识、人员管理、工作作风、制度落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举一反三,深刻剖析问题根源,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特别是要针对环评审批程序衔接不够到位、网上系统办理和作出审批意见之间信息对接不畅通的问题,重新修订环评手续办理的流程和制度规定,切实堵塞制度漏洞,从根本上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问责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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