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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 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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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 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2018年7月2日

(上接十六版)

关于“环评造假”的问题

安徽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具有环境保护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编号:国环评乙第2130号,有效期至2018年6月30日)。经了解,该公司在2014年编制润滑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期间未受环保部门处理,具有编制项目环评资格。2015年5月,郑州市环保局按照法定程序组织专家技术评审会,按要求进行批前公示、批后公示等,适用法律法规正确,审批程序合规合法,结论可信,未发现环评手续造假现象。

关于“化学反应”的问题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环评报告经对该项目生产工艺、原材料及产成品分析(项目润滑油主要为基础油、添加剂经混合分装后即可外售;防冻液的主要原料为纯化水、乙二醇,再加入少量的有机或无机盐类等添加剂来达到防腐防锈的作用,整个混合不发生化学反应),其生产过程仅为原材料的混合,不涉及原油提炼工艺,不发生化学变化。

关于“高新区政府、郑州市政府欺上瞒下,致人民的生命不顾。十几天来多次反映,郑州市政府公示的内容始终一样,连个标点符号都没有改变”的问题

郑州市政府、高新区政府对该项目信访问题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组织有关部门深入项目现场了解相关情况,对有关材料进行研判。但群众反映多涉及环评、安评、规划等专业性问题,回复的内容基本上是一样的,请群众理解。经查,该项目规划、安评、环评等环节适用法律、法规正确,审批程序符合法定程序。该项目在环保、安全等方面符合有关要求。

综上,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郑州高新区对群众反映问题高度重视,市区各业务部门组织有关专家深入实地进行调查研究。6月11日,高新区安监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再次进行现场核查,形成了《关于群众举报高新区化工路与碧桃路交叉口东南角拟建化工厂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的专家现场核查意见》。郑州市、高新区先后进行了5次接访活动,多次与群众进行联系和沟通。

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高新区拟于6月底前,组织规划、安监、环保等部门会同上级业务部门和专家、群众代表等召开座谈会。同时加大宣传力度,邀请群众代表实地参观润滑油公司或同类企业,争取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问责情况:

无。

【第17批】

郑州高新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50100

反映情况:

郑州高新区化工路与碧桃路要建一个化工厂,距离不到300米有大量居民区,学校。郑州市政府不顾居民、学生安危,化工厂存在安全隐患,诉求人要求重新选址。

调查核实情况:6月17日,高新区立刻安排工作人员进行实地调查。据查,在化工路与碧桃路交叉口东南角,润滑油公司确实通过招拍挂取得一块96.312亩的土地,拟建设年产10万吨润滑油、5万吨防冻液搬迁扩能项目,目前选址范围内土地平整,四周已设置围挡,尚未开工建设。群众反映“郑州高新区公示要建一个大型化工厂”的问题情况属实。针对群众反映的其他问题,调查情况如下:

(一)关于“距离不到300米有大量居民区,学校”的问题

据调查,在该项目附近确有高新区实验小学、祝福红城、碧桂园西湖小区等学校和住宅区。根据郑州市环保局核准批复的环境影响报告表(郑环审〔2015〕362号)中对该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要求为150米。经测算,该项目距最近的学校约410米,高新区实验小学、祝福红城、兰寨新城等敏感目标均位于卫生防护距离150米范围之外。

(二)关于“郑州市政府不顾居民、学生安危,化工厂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

1.安全问题

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润滑油及防冻液不在危险化学品目录内,不属于危险化学品。该项目工艺属常温常压下的物理调合过程,无化学反应。

根据《建设项目安全实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6号)的要求,润滑油公司于2014年11月至2015年4月期间委托具有安全评价甲级资质的河南鑫安利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润滑油项目进行了安全预评价,2015年3月28日该预评价报告(报审版)经专家评审,评审意见为“《预评价报告》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同意通过该《预评价报告评审》”;2015年4月出具了该安全预评价报告(备案版)。

2.消防问题

润滑油产品及其原材料均为高沸点、高分子量混合物,其开口闪点均在200度以上,燃点在230度以上,属于粘度高、闪点高、不易挥发的液体,不属于易燃品。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火灾危险分类中属于丙类(闪点不小于60℃的液体),在《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火灾危险分类中属于丙B类(闪点>120℃),均属于火灾危险性较低类别。

依据《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第4.1.9条的要求,存储上述物质的储罐组或装置与相邻居民区、公共福利设施和村庄的防火距离应为75米。经测量,与本项目相邻的中钢集团郑州金属制品研究院、河南润众二手车展厅、中央储备粮郑州直属库等单位,均符合相关要求。

6月11日,郑州高新区安监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再次进行现场核查,出具了《关于群众举报高新区化工路与碧桃路交叉口东南角拟建化工厂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的专家现场核查意见》,核查意见认为储罐组与附近居民区、公共福利设施和村庄的防火距离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综上,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郑州高新区对群众反映问题高度重视,市区各业务部门组织有关专家深入实地进行调查研究。6月11日,高新区安监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再次进行现场核查,形成了《关于群众举报高新区化工路与碧桃路交叉口东南角拟建化工厂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的专家现场核查意见》。郑州市、高新区先后进行了5次接访活动,多次与群众进行联系和沟通。

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高新区拟于6月底前,组织规划、安监、环保等部门会同上级业务部门和专家、群众代表等召开座谈会。同时加大宣传力度,邀请群众代表实地参观润滑油公司或同类企业,争取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问责情况:

无。

【第17批】

郑州高新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50083

反映情况:

郑州高新区公示要建一个大型化工厂,距离居民区很近。跟相关部门沟通过一直没有解决。 担心孩子身心健康,存在安全隐患。生态用地改为工业用地。

调查核实情况:6月17日,高新区立刻安排工作人员进行实地调查。据查,在化工路与碧桃路交叉口东南角,润滑油公司确实通过招拍挂取得一块96.312亩的土地,拟建设年产10万吨润滑油、5万吨防冻液搬迁扩能项目,目前选址范围内土地平整,四周已设置围挡,尚未开工建设。群众反映“郑州高新区公示要建一个大型化工厂”的问题情况属实。针对群众反映的其他问题,调查情况如下:

(一)关于“化工厂距离居民区很近,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

据调查,在该项目附近确有高新区实验小学、祝福红城、碧桂园西湖小区等学校和住宅区。

1.卫生防护距离

郑州市环保局核准批复的环境影响报告表(郑环审〔2015〕362号)中对该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要求为150米。经测算,该项目距最近的学校约410米,高新区实验小学、祝福红城、兰寨新城等敏感目标均位于卫生防护距离150米范围之外。

2.安全问题

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润滑油及防冻液不在危险化学品目录内,不属于危险化学品。该项目工艺属常温常压下的物理调合过程,无化学反应。

根据《建设项目安全实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6号)的要求,润滑油公司于2014年11月至2015年4月期间委托具有安全评价甲级资质的河南鑫安利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润滑油项目进行了安全预评价,2015年3月28日该预评价报告(报审版)经专家评审,评审意见为“《预评价报告》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同意通过该《预评价报告评审》”;2015年4月出具了该安全预评价报告(备案版)。

3.消防问题

润滑油产品及其原材料均为高沸点、高分子量混合物,其开口闪点均在200度以上,燃点在230度以上,属于粘度高、闪点高、不易挥发的液体,不属于易燃品。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火灾危险分类中属于丙类(闪点不小于60℃的液体),在《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火灾危险分类中属于丙B类(闪点>120℃),均属于火灾危险性较低类别。

依据《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第4.1.9条的要求,存储上述物质的储罐组或装置与相邻居民区、公共福利设施和村庄的防火距离应为75米。经测量,与本项目相邻的中钢集团郑州金属制品研究院、河南润众二手车展厅、中央储备粮郑州直属库等单位,均符合相关要求。

6月11日,郑州高新区安监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再次进行现场核查,出具了《关于群众举报高新区化工路与碧桃路交叉口东南角拟建化工厂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的专家现场核查意见》,核查意见认为储罐组与附近居民区、公共福利设施和村庄的防火距离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二)关于“生态用地改为工业用地”的问题

高新区化工路南、云杉路东区域用地于2008年12月经省政府批准征收(豫政土﹝2008﹞393号),随后国土部门开展了该区域的土地征收工作,依据当时执行的《郑州市市区总体规划(1995—2010)》,该区域规划为仓储用地。《郑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获批时执行的《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GBJ 137-90)》中,绿地(G类)仅包括公共绿地(G1)和生产防护绿地(G2),并无“生态绿地”用地分类,该类用地性质表述不属国标内容,可通过其他层次城乡规划进行调整。郑州高新区M63街坊控规按法定程序进行了编制、审查和审批,并于2014年11月19日在高新区城乡规划网上批前公示, 2015年1月31日进行批后公告,公示期未收到任何形式的信访意见。

综上,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郑州高新区对群众反映问题高度重视,市区各业务部门组织有关专家深入实地进行调查研究。6月11日,高新区安监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再次进行现场核查,形成了《关于群众举报高新区化工路与碧桃路交叉口东南角拟建化工厂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的专家现场核查意见》。郑州市、高新区先后进行了5次接访活动,多次与群众进行联系和沟通。

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高新区拟于6月底前,组织规划、安监、环保等部门会同上级业务部门和专家、群众代表等召开座谈会。同时加大宣传力度,邀请群众代表实地参观润滑油公司或同类企业,争取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问责情况:

无。

【第19批】

郑州市园林局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80023

反映情况:

郑州市二七区碧沙岗公园北门的西边有一个公厕,周围百十米都是臭味,希望相关部门能进行整改。

调查核实情况:

2018年6月20日上午9点接件后,郑州市碧沙岗公园、园容部门等工作人员立即奔赴现场,对反映的公厕以及周边进行了全方位的现场排查,当日中午11点10分,郑州市园林局公园处到现场进行了实地查看,下午2点30分郑州市园林局再次到现场对该公厕内部、化粪池及周边环境进行了详细检查,除此之外还对其他几座公厕进行了细查。经反复排查:

该公厕设施基本齐全,有保洁制度、工作流程、检查记录等,保洁人员在岗,便池、地面较为干净,化粪池密封,公厕内部及周边均没有发现臭味,靠近便池有轻量异味。

由于公厕是24小时开放,保洁人员工作时间为6点至22点,凌晨,在保洁人员下班不在位的情况下又组织相关人员对现场进行了查看,排查情况与白天检查情况差别不大,只是发现女厕所有一蹲位冲洗不彻底,但异味不明显。

综上所述,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郑州市园林局和碧沙岗公园高度重视,反复排查,分别于6月20日下午和6月21日下午召开中层扩大会及公厕专职管理人员会:一是对公厕管理人员加强了教育,强化文明服务意识,不与游客发生争执;二是要求保洁管理人员严格遵照工作流程,加强公厕冲洗、保洁,延长工作时间(保洁时间有6点至22点改为5点至23点),杜绝此类事件发生;三是加大对公厕日常管理的巡查、检查力度,园容部门负责巡查督导,班子副职牵头检查,奖勤罚懒,促使公厕管理再上新台阶;四是在管理好公园现有公厕的前提下,积极争取资金,按照一类公厕标准,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园区的公厕进行全面升级改造,扩大面积、调整布局、增加蹲位、完善设施,为游客提供更加干净舒适的如厕环境。

问责情况:

无。

【第21批】

郑州高新区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00036

反映情况:

来信人对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050114、D410000201806050115等反映问题的公示结果不满意,并表示:难道近十万居民的诉求是在无理取闹吗?是在说谎话吗?有数据,有公示,有调查,试问有哪一样是可以说服每一个老百姓的理由?对公示结果不满意。

调查核实情况:

6月7日上午,郑州高新区环保局工作人员到达润滑油公司润滑油项目现场进行了实地调查,省环保督察组郑州组也到现场进行了查看。该项目选址范围内土地平整,四周已设置围挡,暂未开工建设。

6月7日下午,高新区环保局工作人员赶到中钢集团郑州金属制品研究院有限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省、市环保督查组也到现场进行了查看。该公司生产正常,部分生产工艺已淘汰并停止运行。

6月21日,高新区立刻安排工作人员进行实地调查。据查,在化工路与碧桃路交叉口东南角,润滑油公司确实通过招拍挂取得一块96.312亩的土地,拟建设年产10万吨润滑油、5万吨防冻液搬迁扩能项目,目前选址范围内土地平整,四周已设置围挡,尚未开工建设。群众反映“郑州高新区化工路碧桃路东南角拟新建年产10万吨润滑油、5万吨防冻液搬迁扩能建设项目”的问题情况属实。

(下转十八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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