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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长春7月4日电(记者 周立权)由全国打黑办挂牌督办的吉林省伊通县孟庆革等10人黑社会性质组织团伙案二审近日宣判,对首犯孟庆革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8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20年,维持一审原判。 此前,有人书面实名举报伊通县河源镇板石村原村主任孟庆革及其妻子、儿子等人以家庭主要成员为核心,采取暴力、强行收费等手段聚敛钱财,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还有一村民举报:村委会换届时,孟庆革就挨家挨户威胁给他投票,谁要是不听话,他们就往死里打。公安机关接到举报后展开侦查。 经伊通县人民法院一审查明:自2006年以来,以孟庆革为首、以家庭主要成员为核心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采取恐吓、威胁村民等手段,干扰农村基层正常选举活动,把持基层组织政权,并涉足建筑工程,攫取经济利益;有计划、有组织地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多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他们还在未取得采砂许可证以及采伐许可情况下,擅自开采河砂、砍伐林木,造成林地严重毁坏;在担任村主任期间,孟庆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集体财产,非法占为己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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