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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 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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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 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2018年7月4日

(第29~30批)

(上接十二版)

【二十九】 郑州市金水区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60065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的内容与“郑州市金水区白庙社区环评造假投诉举报等”的来信内容一致。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一)项目历史背景

郑州市金水区白庙城中村改造安置区项目是郑州市首批城中村改造项目、郑州市重点工程,启动于2006年8月,前期开发商为郑州市豫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后因种种原因退出,项目实施陷入停顿,改造被一度搁浅,村民迟迟不能回迁,多次到省、市、区政府群访,严重影响社会稳定。2008年9月,为加快项目实施,使村民早日回迁,确保社会稳定,郑州市金水区政府决定托盘并交由河南升科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由于该项目建设周期较长,项目建成后,大多数群众就强烈要求立即交付使用并回迁,升科公司在2016年1月和2017年6月分别对项目的安置房及公共单位进行了交付,交付后项目得到了大多数村民的认可。针对“油烟污染严重”的问题,郑州市金水区城市综合执法局经八路执法中队已经于6月8日委托第三方公司对该饭店进行了油烟检测,依据第三方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博晟环检字-2018060081),该饭店的油烟排放达标。该项目建设是根据2009年《郑州市常务会议纪要〔2009〕15号》文件精神,对于当时38个已开工安置房项目,可按程序抓紧时间补办相关手续,白庙项目即属于该38个安置房项目之列,河南升科置业有限公司接收项目后,即对该项目进行了各项手续的补办。

(二)关于李春霞等30多位应回迁人员所反映的环保等问题及上访、诉讼情况

近三年来,以李春霞等为代表的部分业主,为迫使政府满足其不合理的高额赔偿要求(不接收安置房,要求政府按照高档学区房、商品房的价格给予赔偿),就以各相关政府职能部门不应当对白庙村安置房项目颁发相关手续、房屋建筑质量问题等“理由”,多次到省信访局、市委市政府、法院等部门釆用上访、诉讼等手段,意图对河南升科置业有限公司依法依规办理各项建设手续进行阻断,进而再以回迁房屋手续不齐全而拒绝接收房屋和要求赔偿。但经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郑州高新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等多个司法机关审查,均认为李春霞等上访人的起诉无事实和法律依据,驳回其起诉或诉讼请求。目前,李春霞等人在郑州铁路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上诉,案件于2018年6月26日开庭审理,尚未作出裁定结果。

(三)项目环保手续落实情况

郑州市金水区白庙城中村改造安置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由郑州市环境保护局于2012年6月12日以郑环审〔2012〕44号审批通过其环境影响报告书。

河南升科置业有限公司于2017年7月11日到郑州市金水区环保局咨询申请办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金水区环保局本着服务企业的宗旨,为企业出具环保意见,要求企业:一是建设单位要依法编制验收文件报环保部门审批,项目以竣工验收正式批复为准;二是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环保“三同时”制度;三是建设单位要按照环境保护有关规定,主动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管理,不得出现环境违法行为。

河南升科置业有限公司于2017年7月14日向郑州市金水区环保局提交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金水区环保局于当天受理,并在郑州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2017年7月19日,郑州市金水区环保局组织郑州大学教授宋XX等三名专家对该项目进行评审。经过现场勘查后,在该项目专家评审会上发现该项目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项目中央空调冷却塔距离居民区较近,未按照批复要求设置消声降噪措施。应尽快安装消声降噪设备,并在中央空调正常使用的前提下,进行噪声监测并进行达标分析;二是地下车库排气口未按照环评批复要求设置在小区绿化带中;三是商业裙楼上的消防排烟道距离居民楼太近,应远离居住楼,尽量布设在绿化带内;四是公众参与应具有达标性,重点应对项目建设提出质疑的公众进行公众参与调查工作。

此项目于2017年7月急需在市房管部门集中办理网签手续,因该网签手续涉及上千户征迁安置户的重大合法利益,同时房屋交付后得到了大多数村民的认可,为了保障绝大多数群众的利益和出于对社会稳定因素的考虑,郑州市金水区环保局于2017年7月21日出具了《关于河南升科置业有限公司郑州电子科技市场暨白庙社区改造安置小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申请的批复》(金环〔2017〕41号),在文件中同时对河南升科置业有限公司在环保设施的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再次明确和要求。河南升科置业有限公司领导也承诺会在后期积极整改,满足环保相关要求,为住户提供更完善的生活环境,升科公司正在积极整改落实,以确保项目完全达标。因此,关于“该项目不符合验收条件,郑州市金水区环保局出具了验收批复”的举报情况属实。

(四)郑州市金水区环保局出具文件的有效性

郑州市金水区环保局于2017年7月21日出具的《关于河南升科置业有限公司郑州电子科技市场暨白庙社区改造安置小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申请的批复》(金环〔2017〕41号),是金水区环保局的正式文件,合法有效。因此,关于“环保局批复文件造假”的举报情况不属实。

因郑州市金水区环保局的行政审批工作程序设置不完善,网上系统办理和作出审批意见之间信息对接不畅通,致使在对该项目进行网上系统办理时给予了不予审批的意见。因此郑州市金水区环保局于2017年7月27日出具的《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郑金环许不予决字〔2017〕第01号)、2017年8月2日出具的《不予受理听证通知书》(金环听不字〔2017〕第1号)和2017年11月28日出具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编号:2017-02)文件均存在瑕疵,郑州市金水区环保局对上述文件声明作废。虽然郑州市金水区环保局在发现此问题后及时将上述文件声明作废,但已造成了严重的不良影响。

综上,该问题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郑州市金水区环保局党组和有关人员作出了深刻检讨。下一步,郑州市金水区环保局将以此事件为契机,组织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查找在思想认识、人员管理、工作作风、制度落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举一反三,深刻剖析问题根源,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特别是要针对环评审批程序衔接不够到位、网上系统办理和作出审批意见之间信息对接不畅通的问题,重新修订环评手续办理的流程和制度规定,切实堵塞制度漏洞,从根本上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问责情况:无。

【三十】

郑州市惠济区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70011

反映情况:郑州市惠济区市政管理局修建江山北路时为了偷工减料、减少日常管理费用,在惠济区古荥镇黄河桥村第五村民组,北邙驾驶证考试基地对面,江山路路东,门头标有巴记烩面涮锅城的院子里面,挖了一万平方米的大水坑(惠济区江山北路黄河桥村第五村民组地界范围,距离枯河桥向北2.5公里,江山路路东60米),水坑周围垒石头,并架钢丝网,水坑底部铺上了石子,以保证污水可以长期渗漏在黄河滩里。随着污水排放量的逐渐加大,一万多平方米的大坑已经不能满足污水排放,江山北路第八工程段经常出现屎尿污水横流,臭气熏天的局面。多次投诉,几年来得不到解决。

调查核实情况:

2018年6月28日,郑州市惠济区城市管理局、古荥镇、江山路拓宽改造工程指挥部立即行动,对督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现场调查时,江山路站北路附近确实有两处大水坑,坑底铺设有抛石,水坑周围垒有石头,四周架设有钢丝网,坑内存有积水,无异味。

经查,江山路站北路附近大坑为雨水蒸发池,是江山路拓宽改造指挥部为收集枯河以北雨水,根据黄委会河务部门专家评审意见及公路排水设计规范(JTJ018-97)在此处修建了2座雨水蒸发池,该雨水蒸发池是江山路拓宽改造工程的附属工程。江山路拓宽改造工程由郑州市城管委负责修建,成立江山路拓宽改造工程指挥部,由其负责具体工作。郑州市惠济区负责征地征迁工作,并非郑州市惠济区城市管理局修建江山北路时为偷工减料、减少日常管理费用,挖的大水坑。

江山路站北路附近第八标段出现污水外溢问题是江山路拓宽改造指挥部为了收集处理枯河以北至黄河风景名胜区江山路两侧区域的污水,根据《郑州市城乡规划局关于江山路拓宽改造工程穿越黄河大堤有关问题的回复意见》(郑城规交〔2014〕78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研究城建工程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郑州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会议纪要〔2014〕91号)要求,在江山路东侧绿化带内建设一座1100吨/天处理量的污水处理站。2017年前,污水和雨水系统均能按规划和设计要求正常使用,未出现污水外溢问题。2018年起,枯河以北江山路道路两侧住户、商户增多,污水突增,超过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污水管网内有污水存留,大雨时,蒸发池内雨水外溢,淹没路面,部分地方雨水流入污水井,致使个别地方污水外溢。

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目前,由江山路拓宽改造指挥部、郑州市惠济区城市管理局和古荥镇在每次雨停后组织人员,架设抽水泵,将雨水抽提排入就近荒地的排水沟,解决蒸发池雨水淹没路面问题。同时,对枯河以北江山路两侧污水排放现状进行摸底调查,并结合实际,建设中、小型污水处理站,彻底解决枯河以北至黄河风景名胜区江山路两侧区域的污水处理问题。

下一步,郑州市惠济区将加大督察力度,避免类似问题出现。

问责情况:无。

(第30批)

【一】

郑州市二七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70074

反映情况:郑州市二七区淮河路与淮南街交叉口绿云小区,小区楼下巴奴、海底捞火锅店等三家饭店油烟直排气味难闻,空调噪音大。

调查核实情况:

郑州市二七区淮河路办事处、郑州市二七区执法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调查核实,经查,上述三家饭店均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正常使用,现场未闻到难闻气味。海底捞、华豫川、巴奴3家饭店均在空调外机及风机较集中部位安装降噪隔音设备,但现场仍存在一定的声响。

综上所述,群众举报该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1.郑州市二七区城管行政执法局对巴奴、华豫川、海底捞3家餐饮店下达责令整改单,要求3家饭店在原有基础上加装隔音降噪设备,以起到更好的隔音降噪效果,最大程度降低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2.对巴奴、华豫川、海底捞3家餐饮店油烟净化装置定期巡查,确保其规范使用,做到长效监管;

3.督促巴奴、华豫川、海底捞3家餐饮店联系有检测资质的公司对其进行噪音检测并及时将检测结果向周边居民进行公示。

问责情况:无。

【二】

郑州市登封市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70077

反映情况:郑州市登封市徐庄镇郑庄村嵩基建材有限公司,一直在生产,尤其是晚上,噪声扰民,运输车辆经过,扬尘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

2018年6月28日,登封市徐庄镇政府、登封市环保局成立调查组,对登封市嵩基建材有限公司进行调查。

该公司处于生产状态,配套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有28套袋式除尘器,生产期间全部正常运行,物料输送带全部采用彩钢封闭,成品输送安装16套高压喷雾装置,生产过程中正常运行。公司委托河南和图同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其昼夜生产期间的粉尘及噪声进行检测,2018年5月3日出具检测报告(编号为HTTS1804020)显示粉尘和噪音均能达标排放。晚上该公司有物料运输车运送物料,因道路保洁不到位,易产生道路扬尘。

综上所述,该举报基本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登封市责令企业对道路扬尘和运输噪声问题进行整改,一是晚上10点以后停止运输作业,减轻车辆运输噪声影响;二是企业增加清扫车、洒水车,组织保洁人员对道路进行清扫、降尘;三是厂区内运输道路沿路加装喷淋、雾炮进行降尘。

问责情况:无。

【三】

郑州市金水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70078

反映情况:郑州市金水区红旗路与东明路交叉口,有个垃圾中转站,常年蚊蝇四起臭气熏天,无法开窗,污水横流,周边垃圾车成排,要求管理部门尽快整改。2016年向督察组反映过。

调查核实情况:

2018年6月28日,郑州市金水区城管局现场进行调查,经查:

问题1:“红旗路垃圾中转站常年蚊蝇四起臭气熏天,无法开窗,污水横流,周边垃圾车成排,要求管理部门尽快整改”

1.郑州市金水区红旗路环卫中转站全天开放使用,配有专职工作人员6名,负责站内日常转运作业及卫生管理。在作业期间,利用作业间隙及时清洁、冲洗作业现场,保持作业场地整洁。建立了中转站消杀制度,全天分6个时间段对中转站设备及中转站车辆等候区域进行消杀,减少垃圾产生的异味,中转站及周边道路有专人、专用车辆进行机械化洗扫保洁作业,并及时进行清理后的污水收水、消杀作业。

2.实行了中转站管理分包责任制,组建了2名劝导员秩序管理队伍,负责在该站作业高峰期间,进行巡视劝导管理工作,维护站外秩序,降低环卫作业对市民出行带来的影响。

3.合理调配运力,根据金水区各街道办事处所在区域,按就近原则合理规划生活垃圾倾倒地点(中转站),确保中转站转运垃圾做到日产日清。进站车辆等候时,根据车辆数量、道路条件,实行五车一组,分段、分散排队等候倾倒措施,减少作业时对周边住户的影响。

4.中转站安装有降尘除臭系统,通过喷洒生物除臭液分解消除垃圾产生的异味。中转站配备小型冲洗车一辆,负责中转站内集中作业结束后,对站内所有垃圾压缩设施进行彻底清洗消杀,消灭蚊蝇,祛除异味。中转站和道路清扫部门结合,对中转站周边道路使用小型水车、大型冲洗车、机扫车对周边道路进行机械化洗扫作业。通过多波次、多手段,减少居民生活垃圾产生的异味,保持中转站周边区域整洁。

5.进入中转站的垃圾转运车全部为密封车辆,道路垃圾收集车为电动不锈钢箱体密封车辆,社区垃圾收集车进站时要求使用“防水篷布”进行覆盖密封并加装“滴水槽”,对损坏遗撒车辆及时修复,防止垃圾外漏;督促垃圾清运人员及时擦洗车辆,保持车体整洁;劝导垃圾清运人员不要大声喧哗,影响居民休息,并注意降低作业时的噪音,保持安静作业。大型外运车辆为宇通重工所产的中转站专用对接车。

6.积极推进电动垃圾转运车置换工作。从2018年初开始,郑州市城管委向金水区奖补了299辆4轮电动垃圾收集车(箱体密封),用于置换个体人员手中的改装车辆。目前,这部分车辆已经向办事处分发,但在数量上无法替代所有旧车辆。此外,郑州市金水区城市管理局2018年初也增购300辆进行补充,该批车辆当前正在向郑州市金水区各街道办事处进行分发,已有部分办事处已对“二转车”进行了置换,并开始试运行。

7.垃圾压缩处理时正常产生的污水通过城市排污系统进入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污水处理。

因夏季到来,生活垃圾转运量大幅增加,中转站在生活垃圾处理过程中会产生一些异味。

问题2:“2016年向督察组反映过”问题

2016年郑州市金水区城管局确实收到过此类反映,在当年已整改完毕。中转站安装了降尘除臭系统,通过喷淋设备喷洒生物除臭液分解消除生活垃圾产生的异味,进一步改善了站内环境。

综上,该交办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1.坚持中转站消杀清洗制度。全天分6个时间段对中转站设备及中转站车辆等候区域进行消杀,减少垃圾产生的异味。在作业期间,利用作业间隙及时清洁、冲洗作业现场,保持作业场地整洁。中转站及周边道路有专人、专用车辆进行机械化洗扫保洁作业,并及时进行清理后的污水收水作业。

2.加大督察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辖区中转站周边环境卫生干净整洁,给周边居民提供一个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3.开展生活垃圾直运工作,对部分大型公共单位开展上门定点收集,同时开展沿街门店夜间垃圾收集直运试点工作,减少进站转运环节,解决中转站二次污染的问题。

4.加强工作对接,接受广大市民群众的公开监督,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处理每一个问题。

问责情况:无。

【四】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70063

反映情况: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南曹乡席村化轻公司院内圣度家具厂和一家无名制胶化工厂(有锅炉),气味难闻,污染严重,多年投诉不解决。

调查核实情况:

问题1: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南曹乡席村化轻公司院内圣度家具厂,气味难闻,污染严重

经查,2017年管城回族区环保局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整改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16〕33号)、《河南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清理整改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实施意见》(豫环委办〔2016〕22号)、《河南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扎实做好全省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改“回头看”工作的通知》(豫环委办〔2017〕93号)要求,经环评机构编制的《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和评估结论,专家审查论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环保局出具的监管意见,集体讨论决定,对通过备案的建设项目进行备案公告,并在郑州市政务服务网上公布。该单位属于上规模的提升改造类企业,已委托有资质的环评公司进行专家审核,环评报告正在办理中。此案件中所述“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南曹乡席村化轻公司院内圣度家具厂,气味难闻,污染严重,多年投诉不解决”的问题,现场检查时,该单位未生产,自2017年6月至今一直处于停工状态,进行整厂升级改造。该企业生产工序主要有木工工序、打磨工序,该工艺均已安装污染防治除尘设施,集中处置后,尘由设施内的滤芯吸附并由下面的抽屉集中收集,烟气由管道统一收集过滤后通过15m烟道外排。喷漆房于2017年已拆除,没有喷漆作业现象。经现场查看,企业存放有大量木料,有轻微气味,举报“气味难闻”问题与调查结果一致;经管城区环保局核查,未接到相关投诉,举报“多年投诉不解决”问题与调查结果不符。

(下转十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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