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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 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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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 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2018年7月4日

(第29~30批)

(上接十三版)

综上所述,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问题2: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南曹乡席村化轻公司院内一家无名制胶化工厂(有锅炉),气味难闻,污染严重,多年投诉不解决。

经查,该无名制胶化工厂已于2018年6月27日停工,厂区有搅拌机2台、包装机2台、储存罐2个、燃气锅炉1个,无环评手续,无其他任何手续。该企业主要工艺是由原料(食用淀粉和水)经燃气锅炉加热至65度后,搅拌后储存包装。厂区有轻微的刺鼻气味,该刺鼻气味主要来源于生产过程中原料淀粉部分遗漏地面,长时间搁置产生的挥发性气味,举报“气味难闻”问题与调查结果一致;经管城回族区环保局核查,未接到相关投诉,举报“多年投诉不解决”问题与调查结果不符。

综上所述,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问题1: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环保局将加大日常巡查监管力度,确保该企业环评手续未办理完毕之前不得开工生产,同时,要求该企业做好内部环境整治,避免出现异味扰民情况。

问题2:2018年6月28日,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要求该单位负责人限期补办环评手续及其他相关手续,全面停工。

2018年6月29日,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再次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已经搬离,厂地已清空,厂区内设备以及原料均已清空。

下一步,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环保局将进一步加大日常巡查监管的力度,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做到发现一起及时处置到位一起。

问责情况:无。

【五】

郑州市中原区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70068

反映情况:郑州市中原区中原西路中原大桥西南角咱家小院饭店,在南水北调一级保护区内,无环评手续违法经营10多年,2016年曾向中央督察组反映过,到现在仍在或明或暗非法经营。

调查核实情况:

2018年6月28日,郑州市中原区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大队、西流湖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现场核查。经查,该饭店位于南水北调二级水源地保护区内,不在南水北调一级水源地保护区内。2016年7月28日,郑州市中原区环境保护局对郑州咱家小院餐饮有限公司下达了《中原区环境保护限期改正环境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停止营业,限期补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2016年8月6日下午,对该饭店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饭店仍在营业,由于当时饭店已有客人正在吃饭,未对该饭店进行查封扣押。2016年8月7日,郑州市中原区环境保护局对该饭店下达《中原区环境保护局查封、扣押决定书》(中原环强决〔2016〕006号),对该饭店的燃气主管道阀门和冷藏柜进行查封。由于该饭店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擅自占用西流湖办事处常庄村第三村民组集体土地,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原区环境保护局未批准其环境影响报告表。2016年9月27日、2017年3月22日,中原区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对该饭店进行检查,该饭店均未营业。2017年10月3日,中原区环境保护局对该饭店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饭店在未取得环评手续的情况下私自经营,当即现场下达了《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停止营业。2017年12月28日,郑州市中原区环境保护局对该饭店检查时,该饭店未营业。2018年4月底中原区环境保护局对咱家小院检查时,该饭店在大门处悬挂停业公告,2018年5月10日,该饭店将场所内剩余部分物品进行变卖处理,至今未发现有营业迹象。

综合上述情况,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郑州市中原区环保局将继续加大对该饭店的检查力度,确保该饭店取缔到位。该区域现已被列入贾鲁河综合整治范围,下一步计划保留建筑物做为公益性陈列馆使用。

问责情况:已转交中原区纪委、监委进入调查程序。

【六】

郑州市新郑市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70069

反映情况:郑州市新郑市辛店镇卫生院附近有个鑫正树脂厂(辛店工业区),产生废水和刺激性气味,一检查就停,产生的废水烧了一部分,剩下的放在厂里,早晚偷排掉。

调查核实情况:

新郑市辛店镇政府、新郑市环境保护局分别于2018年6月27日,2018年6月28日夜晚及2018年6月30日对河南鑫正树脂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调查。

1.2018年6月27日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工艺废气、废液焚烧炉运行正常,生产车间无污水排放口,未发现有企业生产废水外排、偷排现象。

2.2018年6月28日夜查时,该公司未生产,生产废液暂存于锅炉房西侧库房的白色容器内,待燃烧处理。工艺废气、废液焚烧炉停止运行,生产车间无污水排放口,现场未发现有企业生产废水外排、偷排现象,但是生产区内有刺激性气味。经查,气味来源于原料库房内原材料散发出的气味。

3.2018年6月30日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工艺废气、废液焚烧炉停止运行。现场未发现生产废水外排、偷排现象,但是生产区内有刺激性气味。

4.公司生产区内有19.0米×14.0米×4.0米冷却水循环池一座,水循环设施运行正常,设备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5.生产区西南侧有一个雨水排放口,生产区西侧有一个生活水排放口、一个雨水排放口,三个排放口出厂区后分别汇入辛店镇乐天大道市政管网。

综上,此举报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新郑市要求河南鑫正树脂有限公司加强内部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环保规章制度,生产期间保障各环保处理设施高效运行;做好原材料及产品存放的密封、保洁工作,尽可能减小气味散发对周围群众的影响。同时,新郑市将继续加强对该企业的日常监管力度。

问责情况:无。

【七】

郑州市城管委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70071

反映情况: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2015年将污泥运到荥阳市广武镇三官村填埋,未报环保主管机关批复同意,经郑州市环保局查处,该案系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组督办的案件。但时至今日,荥阳市广武镇及王新庄污水处理厂南场坑地、黄商林地共计几十万吨的污泥根本没有处理解决。污水净化有限公司处理不达标的污泥堆放于广武镇租用厂地内,给土壤二次污染造成巨大的隐患。郑州市城管委对上述事实极尽隐瞒,不仅未追究根源,还帮其虚报事实。无视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根本没有合规处理污泥的能力,使其浪费大量财政资金。郑州市城管委是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主管机关。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重点处理污泥的场地有八岗污泥处理厂600吨/天,双桥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泥处置项目。工艺为好氧堆肥,2017年11月1日,环境环保部及农业部公布了《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明确规定了禁止在农用地排放或倾倒使用污泥、清淤底泥、尾矿(渣)等可能对土壤造成污染的固体废物。该规定同样适用于园地、草地、林地。该厂好氧堆肥产生的肥料产生极大的重金属,将对土壤造成二次污染(恳请相关部门对堆肥进行鉴定)。郑州市每日产生污泥近2000吨,因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无法合规处理,污泥只能大部分进行未报批填埋或转手进入耕地。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郑州市污泥产量日均1800吨左右,现已建成污泥处理厂三座,总设计处理规模2000t/d。其中:八岗污泥处理厂设计日处理规模600t/d,采用好氧发酵处理工艺。马头岗污泥处理厂设计日处理规模800t/d,其中200t/d采用厌氧消化+热干化工艺,600t/d采用板框脱水工艺。双桥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泥处理项目设计规模600t/d,采用好氧发酵处理工艺,目前正在试运行。

(一)污泥工艺路线说明

近年来,我国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对污泥处理处置技术进行研究和开发,在污泥处理处置技术领域取得了一定的科技成果,并出台了相应的政策,标准和规范。

1.住建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学技术部联合发布的《城市污水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建城〔2000〕124号)(2000年5月29日)中明确规定:“城市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应采用厌氧、好氧和堆肥等方法进行稳定化处理。也可采用卫生填埋方法予以妥善处置。”

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试行)》(建城〔2009〕23号)中规定:“鼓励符合标准的污泥进行土地利用”“污泥农用时,污泥必须进行稳定化和无害化处理,并达到《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标准》(GB4284)等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农用标准和规定”“ 污泥以园林绿化、农业利用为处置方式时,鼓励采用厌氧消化或高温好氧发酵(堆肥)等方式处理污泥。”

3.环境保护部《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指南(试行)》(2010年2月)明确指出:“本指南选择中温厌氧消化和污泥好氧发酵为污泥处理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污泥土地利用和污泥干化焚烧为污泥处置最佳可行技术。”

4.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建科〔2011〕34号)中规定:“污泥处置包括土地利用、焚烧及建材利用、填埋等方式”,“鼓励将城镇生活污水产生的污泥经厌氧消化或好氧发酵处理后,严格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土地利用。”

5.河南省发布实施《河南省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土地利用技术规范》(DBJ41/T178-2017)中明确指出“污泥产物土地利用主要包括农业、土地改良、林地和园林绿化利用。”

依据我国现行的各类政策和指南来看,好氧发酵处理工艺是适合我国国情的城镇污泥处理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是我国政府大力提倡和鼓励的污泥处理技术。

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下属八岗污泥处理厂和双桥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泥处理项目所采用的污泥处理工艺均符合环保部《关于发布〈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指南(试行)〉的公告》推荐的最佳可行技术路线。并且从国家层面发布的技术指南到河南省发布实施的相关文件,均明确污泥产物符合相关标准后可用于土地利用和填埋处理。相关污泥处理厂建设工作符合郑州市排水规划和工程建设相关程序,市区内污泥得到了有效的处理,处理后污泥符合国家污泥处理“稳定化、无害化、减量化”要求。

(二)八岗污泥处理厂运行现状

八岗污泥处理厂目前通过生产工艺的不断调整、优化,设备设施的改造、挖潜增效等多种措施不断提高生产能力,平均日处理量已达到1000吨以上。国家城市排水监测网郑州监测站对该厂处理后的污泥每批次都进行检测化验,重金属等污染物不超标,好氧堆肥处理后污泥满足《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标准》(GB4284-1984)标准以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 园林绿化用泥质》(GBT 23486-2009)标准,满足国家污泥处理“稳定化、无害化、减量化”要求。

(三)双桥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泥处理项目运行现状

双桥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泥处理项目已于2017年年底完成建设并投入调试运行,正在逐步扩大处理能力,现阶段每天处理量达到300吨以上,预计年底达到设计处理规模。经检测化验,好氧堆肥处理后污泥满足《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标准》(GB4284-1984)标准以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 园林绿化用泥质》(GBT 23486-2009)标准,可用作改良土壤及园林绿化使用。

(四)临时堆放储存污泥情况

污水净化公司临时储存在荥阳广武的污泥堆场均采取底部和周边铺设防渗膜、四周设置警示标识和围挡、泥堆上方加膜覆盖等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日常对堆场周边环境组织有人员进行巡视,定期安排人员就地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关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分析,出具检测报告,经监测没有发现污染超标问题。该部分临时堆放储存污泥计划2018年下半年开始由已建成污泥处理厂或污泥处置的新技术工艺逐步进行处理。

王新庄污水处理厂污泥在经开区九龙镇南场村附近坑地及经开区黄商林地有临时堆放场地。该厂污泥经过消化工艺处理,该工艺也是国家部委推荐的污泥处理处置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路线之一,达到无害化处置要求,无明显臭味,不滋生蚊蝇,化验结果显示重金属等污染物不超标,该厂污泥用于园林绿化的障碍是含水率达不到国家相关规范的要求。

造成郑州市污泥临时找场地堆放的原因,是因为郑州市污泥处理能力不足。早期国家环保产业政策,对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没有明确要求,郑州市也存在重水轻泥现象。受土地、规划、选址等影响,郑州市污泥处理设施建设与城市快速发展的速度不相匹配,在2016年7月之前,造成了大量污泥临时堆放。但2016年7月中央环保督导之后,郑州市加快新建污泥处理厂进度,加强八岗污泥处理厂管理及技术攻关,提高处理能力,各污水处理厂污泥全部得到有效处置,没有再发生新增污泥厂外堆存问题。

(五)关于郑州市城管委隐瞒事实问题自查情况

郑州市城管委是郑州市城市污水处理行业管理部门,不负责污水污泥处理的行政审批工作。项目的投资、环境评价、立项、可研、设计、土地、规划、施工许可等分别由财政、环保、发改、国土、规划、大项办、审计等职能部门依法实施审批和监管,各项手续完备后,市城市管理局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加快实施。污水污泥处理厂建设等问题,在2016年中央环保督导后移交市纪委进行了立案调查,没有发现郑州市城管委渎职或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针对郑州市污泥处理能力不足、造成大量污泥临时存放问题,市城管委向政府和环保部门提出过临时处置意见,也向审计署、中央环保督导组、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督导组进行了书面报告,承诺在污泥处理能力具备时,逐步对临时存放污泥进行妥善处置,并不存在相关隐报、瞒报行为。

综上,该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郑州市城管委将督促双桥污水处理厂加快调试工作,使其尽快达到设计处理能力。对临时堆放储存的污泥做好防护措施,并加强管理,待双桥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泥处理项目达到设计能力后,再进一步对临时储存污泥进行妥善处置。同时,郑州市城管委督促项目单位加快新区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泥处理设施建设,利用富裕处理能力及污泥处置的新技术工艺,力争在三年内对全市临时堆存的污泥处置完毕。

问责情况:无。

【八】

郑州市城管委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70072

反映情况:郑州市二七区大学路与南三环交叉口东北角德润黄金海岸华府小区有五幢楼离南三环高架桥很近,1.高架桥上也没有装隔音板,再加上高架桥在此处正好是一个上坡,每天只要大车一上桥,噪音很大,特别是晚上通过此处的渣土车、垃圾车、运货的大车特别多,噪音大。2.同时,渣土车还有遗漏渣土现象,清扫不及时,到处都尘土满天飞,小区居民也给物业和市长热线反映很长时间了,始终没有一个部门出来解决。

调查核实情况:

2018年6月29日,郑州市环城快速公路管理处到现场调查。经查,德润黄金海岸华府小区建成于2014年,位于大学路与南三环交叉口东北角,距离该桥100米,属于先有道路后有小区情况。

为保障桥梁安全,根据市政府有关会议要求,郑州市城管委在上述桥梁入口处设置了限高门架,大型车辆无法上桥行驶。夜间通过此处的渣土车、垃圾车、货运车均是在桥下一层行驶。

经现场查看,南三环大学路口路段桥上及桥下未出现渣土遗漏和清扫不及时的情况。

综上,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郑州市城管委将积极排查、统计所管辖范围内高架桥需设置隔音屏障情况,同时与郑州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做好工作对接。一是协调环保噪声监测部门对噪声进行检测,二是根据检测情况确定是否需要设置隔音屏障,确定设置方案,三是由郑州市市发改委立项,市财政落实资金,郑州市环城快速公路管理处负责施工,计划完成时间2019年12月底。

郑州市城管委将积极协调相关执法部门对渣土车遗撒加大查处力度。同时针对遗撒后道路扬尘问题,郑州市市环城快速公路管理处通知中标单位郑州公用事业集团该路段环卫负责人王铁群进行排查,如出现道路遗撒现象,要求对道路及时进行清扫,加大洒水降尘力度。

问责情况:无。

【九】

郑州市新郑市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70075

反映情况:郑州市新郑市龙湖镇柏树刘村梅山路郑州嘉晟研磨制品有限公司环境污染的事,这个厂环保手续不完善经常非法生产,生产过程中噪音污染严重,大量粉尘随意排放,大气污染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

2018年6月29日,新郑市龙湖镇、新郑市环保局工作人员对举报件进行现场调查。

1.关于“这个厂环保手续不完善经常非法生产”问题

郑州嘉晟研磨制品有限公司年加工生产研磨制品20万平方米项目于2012年3月22日通过新郑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新环审〔2012〕15号),2016年9月23日通过新郑市环境保护局验收(新环验〔2016〕44号)。

2.关于“生产过程中噪音污染严重,大量粉尘随意排放,大气污染严重”问题

(1)该企业采用减震基础、车间隔声措施降低噪音;

(2)该企业生产时打磨工序会产生粉尘,为减少粉尘该企业对打磨车间进行了二次封闭,产生的粉尘经袋式除尘器收集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微量粉尘在二次封闭车间无组织排放,企业每天进行清扫;

(3)该企业黏结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UV光解设施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

(4)经检测,噪音、无组织废气、有组织废气排放达标;

(5)该企业生产时间为8:00至17:30,夜间不生产。

综上所述,该举报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新郑市将继续加强对该企业的日常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问责情况:无。

(下转十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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