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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 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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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 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2018年7月5日

(第31批)

【一】 郑州市金水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70034 D410000201806270048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70034

D410000201806270048

反映情况:

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与优胜北路向西50米路北,河南省豫剧二团家属院内生活垃圾无人清理,距离家属楼太近,要求把垃圾墙拆除,换一个堆放生活垃圾的位置。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交办问题中豫剧二团位于郑州市金水区优胜北路与文化路交叉口向西50米路北,该院属于河南省豫剧院、豫剧二团以及河南省芯互联实业有限公司。物业管理由芯互联物业管理,并负责日常院内保洁及垃圾清运。

省豫剧二团的垃圾房,位于豫剧二团影壁墙后,面积10平方米,距离任砦北街5号院2号楼仅有5米,垃圾房拆除之后,仍存有小部分墙体未拆除。

二、现场调查情况

该问题为重复举报,与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督办问题第21批“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90048”、第25批“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20037”和第27批“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40075”问题重复。郑州市金水区经八路街道办事处于2018年6月21日已经将垃圾房拆除,垃圾全面清理,并督促该单位新增垃圾桶。

2018年6月29日上午,郑州市房管局联合郑州市金水区经八路办事处相关工作人员前往现场核查,核查情况为:该位置垃圾房拆除之后,留有部分墙壁没有拆除,院内放置有新的垃圾桶,用于居民丢放垃圾。

综上所述,该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1.针对“河南省豫剧二团家属院内生活垃圾无人清理”问题。该院内产生的垃圾由芯互联物业负责日产日清,所有垃圾桶密闭。垃圾桶放置位置有2处,一处在影壁墙南侧,远离居民楼,另一处在商务楼拐角。

2.针对“距离家属楼太近,要求把垃圾墙拆除,换一个堆放生活垃圾的位置”问题。相关工作人员在拆除垃圾房之前经现场勘测,影壁墙没有地基,需要保留垃圾房部分墙体作为影壁墙的支撑,如果全部拆除可能造成安全隐患,豫剧二团在8月4日之前会对该墙壁进行美化处理。

下一步,郑州市房管局联合郑州市经八路街道办事处成立专项巡查小组,进一步加大对该院日常巡查力度,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协调相关负责人处理,做到随时发现问题随时处理,不留后患。

问责情况:

无。

【二】

郑州市金水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70036

反映情况:

郑州市金水区北环路与金台路被过往大车压坏引起扬尘污染,下雨天积水道路特别脏,无人修复。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郑州市金水区金台路位于北三环金台路向南约400米区域范围。该道路属区管道路,沿线有4个居民小区(正泰花园、豫港花园、茵悦之声、清清佳园)及金水区徐砦村城中村及连片改造项目,道路日常保洁养护由郑州市金水区城管局与徐寨安置房工地共同完成。

徐寨安置房工地全称为金水区徐砦村城中村及连片改造项目,该项目位于金台路徐寨路口,建设单位:河南豫园实业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目前该工地正处于基坑建设、主体施工阶段。郑州市金水区徐砦村城中村及连片改造项目自2014年6月征迁改造启动以来,金台路是该工地和周边小区居民出行的唯一道路。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6月29日接到交办问题后,郑州市金水区城管局和郑州市北林路街道办事处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调查:

金水区金台路是该工地和周边小区居民出行的唯一道路,该道路因年久失修及工地施工大车和重型车辆通行等原因,造成该道路局部及特定区域(窨井)被碾压成坑。6月26日下雨后,由于金台路市政自来水管道老化,多次出现爆管现象(6月27日、7月1日),导致徐砦工地门口区域大面积积水,爆管处泥浆流向路面,造成路面泥泞。晴天由于气温较高,路面水分蒸发,干燥后,车辆碾轧易带起扬尘。

郑州市金水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于2017年11月28日在《关于金牛路等8条道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金发改〔2017〕48号)文件,已经批复同意金台路的建设项目,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路面、雨水、污水、给水、照明、电力和交通等,规划红线宽20米,长254.2米。

综上所述,该举报问题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1.接到交办问题后,郑州市金水区北林路街道办事处督促徐寨安置房工地安排专人进行日常保洁维护,发现坑洼、破损、积水等问题及时修补处理。施工单位已采取铺设钢板、石子填补等临时措施保障通行,白天进行多时段、高频次的清扫洒水,确保道路湿润无扬尘,保障通行。

2. 督促市政抢修人员加快施工进度,尽快完成回填,恢复路面,并清理周边积泥,预计7月7日可完成抢修回填。

3.根据《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标准》相关规定,郑州市金水区北林路街道办事处已要求徐寨安置房工地增加保洁人员,加强保洁力度,加大洒水频次,保持道路湿润无扬尘;雨后及时安排保洁人员清理路面积水、修复破损路面、清理积泥,减少道路泥泞现象发生。

4.郑州市金水区城管局已安排冲洗或洒水车辆每天对该道路进行洒水和冲洗作业,抑制扬尘,加强保洁力度,确保该道路干净整洁。

5.目前因徐寨安置房项目建设及周边小区居民出行需求等原因,尚不具备道路大修条件。待安置房建设完成(拟定竣工日期为2019年10月31日),且周边其他道路满足居民出行条件后,郑州市金水区将积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完成对金台路的道路施工建设。

问责情况:

无。

【三】

郑州市二七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70037

反映情况:

郑州市二七区大学路南四环鑫苑鑫家小区业主,反映郑州市垃圾处理厂大概有两千亩地,已经使用十几年了,运行中产生难闻的刺鼻气味,并且污染地下水。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郑州市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理中心(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厂)位于郑州市南郊二七区侯寨乡张李垌村曹洼东沟,距市中心14公里。该工程于1998年经省计委批复立项,2003年1月《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厂可行性研究报告》获得了省计委的批准;2003年经市规划局批复了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003年4月《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厂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得到了省环保局的批复;2004年5月省发改委批准了该项目的工程初步设计。本工程采取“卫生填埋”垃圾处理工艺技术方案。工程处理能力2300吨/日。填埋场总库容1573万立方米。厂区总占地面积1280亩,设计使用年限为22年。

本工程依照《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进行建设,于2004年3月完成了土地确界工作,根据工程的实际先行一期建设工程。一期工程投资16400万元,主要包括:进场道路、环场道路(部分)、截排洪工程、填埋A、D区(土方、人工防渗、导渗、导气工程)、调节池、储液池、污水处理工程、计量监测设备及辅助工程,于2005年10月投入运营。2012年7月开工建设了填埋E区,同年建成投入使用,C区2015年7月投入使用。

垃圾渗滤液处理系统(污水处理站)于2005年开工建设,按设计的排放指标,符合当时的《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1997)二级排放限值。为了提高环境质量,根据郑州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的要求,2006年12月对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厂污水处理站进行了升级改造。在原处理系统基础上增加深度处理工序,建设了膜处理车间,使出水达到《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1997)的一级标准。渗滤液处理升级改造工程处理规模为300吨/日,总投资3800万元,其中包括反渗透系统65m3/d、钠滤系统235m3/d及配套工程,总建筑面积200m2。2007年建成试运行,2008年经环保验收,2009年6月正式投入生产。2015年由市公用集团建成投运600吨/天的渗滤液扩建工程。

2014年2月28日由郑州新冠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实施沼气并网发电。

垃圾处理厂自2005年10月运行以来,已运行近13年。生活垃圾设计日处理量为2300吨,随着城市框架的不断拉大及人口急剧增加,现生活垃圾日进厂量5000余吨,已严重超负荷运行。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6月29日,郑州市城管委市容环卫管理处、郑州垃圾综合处理厂对问题所在地第一时间进行了实地排查走访。经过对市垃圾综合处理厂垃圾渗滤液处理场区和车间、垃圾作业面现场、沼气发电现场和进场车辆查看,垃圾综合处理厂按照垃圾卫生填埋规范进行作业,没有发现有违规的作业现象;郑州垃圾综合处理厂目前承担全市大部分生活垃圾的填埋工作,由于进厂量大,为避开交通高峰期,比较集中在晚上进场,加之在气象扩散条件比较差的情况下,作业现场会有一定的味道产生。针对这一问题,采取了多种措施应对,力争将这一影响减到最低。

关于污染地下水的问题,郑州垃圾综合处理厂的底部、侧壁都有严密的防渗保护。垃圾填埋场填埋库区采用人工防渗技术钠基膨润土垫十HDPE膜的工艺,垃圾渗滤经场底导排系统,收集到调节池,杜绝垃圾渗滤液向地下渗透污染地下水。此外,垃圾处理厂工作人员饮用的生活用水都由该垃圾处理场地下井提供。

综上,举报内容基本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厂立即加大除臭力度,每日进行8次除臭、2次消杀作业,确保全覆盖、无死角,有效减少恶臭对大气影响,使异味降至最低。同时对异味给周围居民造成的影响表示歉意。郑州市垃圾处理正处于以填满为主向垃圾焚烧发电为主的过渡期,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厂已进入填埋收尾期。荥阳荥锦垃圾焚烧发电厂正在加紧进行升级改造,郑州东部垃圾焚烧发电厂正在全面加紧施工,郑州南部二期和西部垃圾焚烧发电厂正在展开前期工作。

(一)市垃圾综合处理厂立即采取的措施

1.尽快推进渗沥液调节池加盖工程,对产生的沼气有效收集进行发电,减少沼气挥发对周边环境产生的污染。9月10日前完成荥阳荥锦垃圾焚烧发电厂提升改造工作,在保障达标排放的基础上增加生活垃圾处理量,减轻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压力,减少市垃圾填埋场进厂量和渗滤液产生量。

2.责成现有渗滤液处理设施加紧运行,确保日处理量达到每天900吨。减少渗滤液积存,并抓紧抽排填埋区积存的渗滤液,为保证抽排作业进度,垃圾场又采购抽排设备两套,截至7月5日已抽排完毕。

3.组织各区对垃圾中转站进行提升改造,减少进场垃圾中水分的含量,在装卸前后要排空车辆中渗滤液的积存,从而减少垃圾处理厂渗滤液的积存。

4.生活垃圾填埋场加紧利用垃圾进场间隙尽快覆盖现已填埋的作业面。

5.及时调整各区垃圾进场时间,抓紧抽排填埋区积存渗沥液,确保7月5日前抽排完毕,在作业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扩大作业面,实施分区填埋,分层压实,做到日填埋日覆盖。

6.邀请专家制订专案,2018年6月28日,派出专人赴北京邀请中国环境研究院的专家学者对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厂现状进行技术层面的分析,并制订详细的整改方案。

7.加大生物制剂除臭力度,重新制定除臭方案,加大除臭次数,由原来的每日5次调整为每日8次除臭、2次消杀作业,同时把除臭液的浓度配比由1:50调整为1:30,确保全覆盖、无死角,有效减少恶臭对大气影响,使异味降至最低。监督作业人员按时作业,并由专人每天进行检查。

(二)下一步措施

1.组织施工单位加强施工力量,三班作业,对已填埋垃圾堆体完成膜覆盖实现堆体雨污水分流,于7月20日前完成。

2.加快渗滤液调节池加盖工程施工。为有效减少垃圾渗滤液产生量和渗滤液挥发对大气产生的影响,2018年7月20日前完成。

3.完善在线监控。渗滤液处理设施一期安装在线监控,并与市环保局联网;对渗滤液处理系统流量计进行强制检定,2018年7月底之前完成。规范设施运行记录、工作台账的填报,2018年7月底前完成。

4.及时增建沼气发电设施。根据垃圾填埋进度,及时增加填埋区气体收集设施建设,并加强雨污水分流、调节池加盖工程完成后的气体收集,尽量减少废气散发排放,并根据气量的增加,适时增建发电设施,减少废气对周边环境产生的污染。

5.提前规划封场设计。提前展开垃圾填埋场封场设计等前期工作,学习外地的先进经验,高标准完成封场设计前期工作,提前设计、提前筹备,确保及时顺利完成封场并启动生态修复。

6.加快新建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力度。抓紧推进东部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确保2019年6月份投入使用。抓紧推进荥阳荥锦垃圾焚烧发电厂升级改造,确保2018年9月份完成。

7.群众参与监督。成立由当地办事处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全程跟踪的监督小组,接受群众举报。

问责情况:

无。

【四】

郑州市登封市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70039

反映情况:

郑州市登封市大金店镇陈楼村,1.村长张占超在207国道旁边开了个煤场,把废煤渣倾倒在王堂水库内。2.煤场旁边还有一个石材厂,废料也倾倒在水库内,污染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该举报与第29批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60090是同一问题,属于重复举报。

所反映的煤场位于大金店镇陈楼村,是一个停止经营多年的存煤点,张占超为该存煤点经营者。煤场边的石材厂已于2003年注销相关手续,也为张占超个人所有。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6月29日,登封市大金店镇政府、陈楼村“两委”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了调查。

2009年,该存煤点因经营合伙人之间矛盾停止经营并废弃,现场场地荒废没有经营迹象。207国道加油站北边50米处水库边堆存的煤矸石,是存煤点经营期间倾倒和存煤点停止经营后过往车辆偷倒产生。

旁边的石材厂,现场废弃没有生产经营迹象,周围没有发现废料。

该问题反映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登封市政府正在组织机械对水库边煤矸石进行进行清运,预计7月8日前清运完毕。

问责情况:

登封市大金店镇政府对原水站站长高欣涛提出通报批评,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

【五】

郑州市新密市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70059

反映情况:

郑州市新密市白寨镇政府向西两公里,有一个石子厂夜间生产产生粉尘污染,噪声扰民。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新密市白寨镇政府向西两公里石子厂工商注册名称:郑州市鼎和实业有限公司,位于新密市白寨镇张楼沟村,法定代表人:董明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914101835735589170。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6月29日,新密市白寨镇人民政府、新密市国土资源局、新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新密市环境保护局工作人员对该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检查时,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厂区地面采用抑尘网进行了苫盖并进行洒水降尘。2016年以来,根据《新密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监管的通知》(新密安〔2016〕16号)要求,新密市白寨镇政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其依法实施专项环境整治。该公司一直处于停产整治中。

综上所述,此举报不属实。

(下转十八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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