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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 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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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 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2018年7月5日

(第31批)

(上接二十二版)

【第29批】 郑州市荥阳市、中原区 受理编号: D410000201806270017

受理编号:

D410000201806270017

反映情况:

1.郑州市荥阳市贾峪镇上湾村新建垃圾填埋场,要求重新选址;对公示结果不满意,公示信息不属实,只回复了选址问题。2.中原区棉纺路与桐柏路锦艺城小区1期和2期物业将门口过道私自圈起来收取停车费,影响居民出行。锦艺城小区3期东边物业将规划的道路私自改成了停车场,北边改建了驾校,私改规划。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问题1:郑州市荥阳市贾峪镇上湾村新建垃圾填埋场,要求重新选址;对公示结果不满意,公示信息不属实,只回复了选址问题。

(一)项目概况

该举报“郑州市荥阳市贾峪镇上湾村新建垃圾填埋场”内容不属实。郑州市按照《“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国办发〔2012〕23号)提出的“土地资源短缺、人口基数大的城市,要减少原生生活垃圾填埋量,优先采用焚烧处理技术”要求,2014年启动了郑州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的规划与建设工作,经过在全市统筹布局、科学规划,计划在荥阳市贾峪镇上湾村建设一座日处理能力约4000吨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主要处理荥阳市、上街区、郑州西部城区等区域的生活垃圾。

项目计划采用机械炉排炉处理技术,该工艺是目前世界上成熟的垃圾焚烧发电处理工艺,将垃圾作为燃料送入炉膛内进行燃烧,释放出热能并转化为高温的燃烧气和性质稳定的炉渣。炉渣进行综合利用,余热锅炉以水为工质吸收高温烟气中的热量,产生蒸汽供汽轮发电机组发电,最终形成电力能源。

烟气处理拟选用当前国际先进的“SNCR+半干法+干法+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湿法+SCR”组合烟气净化工艺,烟气排放标准优于国家《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和欧盟2010的标准,为国内同类项目中严格的烟气排放标准,在国际处于领先水平,确保环保达标,人民群众身心得到充分保障。

(二)进展情况

1.选址工作。

2015年4月2日,郑州市政府召开规划联审联批会,审议通过项目选址方案,要求“优先抓紧推进荥阳市南部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建设工作”。

2016年6月29日,荥阳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项目选址,要求:“在确定其选址范围不涉及煤矿采空区的情况下可同意其选址。”

2017年7月25日,郑州市规划局组织召开郑州西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选址规划论证报告专家评审,原则同意该规划选址。

2017年11月3日,郑州市政府召开规划联审联批会审议通过了项目选址规划。

2.环评工作。项目目前正处于环评阶段。

问题2:中原区棉纺路与桐柏路锦艺城小区1期和2期物业将门口过道私自圈起来收取停车费,影响居民出行。锦艺城小区3期东边物业将规划的道路私自改成了停车场,北边改建了驾校,私改规划。

锦艺城小区位于棉纺路桐柏路交叉口向西,属中原区秦岭路街道办事处。物业公司为郑州锦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二、现场调查情况

问题1:

1.项目公开情况。

2018年3月30日荥阳市政府在官网上发布《关于拟在贾峪镇规划建设郑州(西部)环保能源工程的公告》,4月28日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在官网发布《郑州西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情况说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中涉及西部项目的问题从6月22日起已在郑州市人民政府网站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专栏进行公示,公示信息包含项目基本情况、调查情况、处理情况和责任追究情况。该举报问题不属实。

问题2:

2018年6月28日,郑州市中原区秦岭路街道办事处相关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查办。经查,因锦艺城小区周边电动车丢失案件居高不下,郑州市桐柏路公安分局被河南省公安厅挂牌督办。为了降低发案率,将锦艺城小区1期和2期门口用围栏进行隔离,存在停车收费现象,但自安装围栏以来,电动车丢失率大大降低,减少了人民群众的财产损失。

锦艺城小区3期东边的停车场属于郑州市市政工程,由郑州市停车管理中心规划,收费标准由郑州市停车管理中心制定。

锦艺城3期北边驾校名称:郑州良骏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取得营业执照。所在地原为国棉六厂铁路站台,高出地平60厘米。该处规划为棉纺北路,但因涉及陇海铁路下穿工程,现无法动工,成为一条断头路。随后该处成为一片垃圾场,影响居民居住环境,并多次被居民投诉。2017年,郑州锦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为改善业主居住及出行环境,并解决垃圾占路问题,委托个人投资50万元,将此处垃圾清运,将此段路面硬化,同意其利用场地作为驾校练车场,收回投资成本。郑州良骏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也承诺待棉纺北路正式开始施工,就立即搬离,因此,不涉及私改规划问题。该问题部分属实。

综上,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问题1:

1.通过报纸、电视台、网络等各个渠道加强正面宣传引导,消除民众对垃圾焚烧发电误解,争取民众理解和支持。

2.依法合规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待群众外出考察工作整体结束后,适时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法定程序进行环评公示、公众参与等工作。

3.下一步,将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作的意见》(建城〔2016〕227号)的精神,“努力让垃圾焚烧设施与居民、社区形成利益共同体。变‘邻避效应’为‘邻利效益’,实现共享发展”。

问题2:

郑州市中原区秦岭路街道办事处将对举报问题持续跟踪,同时继续督促郑州锦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做好小区各项物业管理工作,为业主创造良好的居住、出行环境。关于锦艺城小区1期和2期门口停车收费的问题已移交公安机关。

问责情况:

无。

【第29批】

郑州市惠济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60057

反映情况:

郑州市惠济区花园口镇赵兰庄村南月堤村(自然村),黄河滩内的土地约60亩,被村干部圈建承包给郑州金岸梨花公司建别墅,在可耕地内建房属于违法,并且是在二级水源地范围内(郑州金岸梨花公司项目负责人是范志强)。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督办问题中涉及的别墅位于花园口镇南月堤村北滩区内,在二级水源地范围内,属花园口镇人民政府管辖。郑州金岸梨花公司负责人为韩志祥,成立于2013年3月29日,主营项目为农作物种植和休闲观光农业。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6月29日,郑州市惠济区对督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经查,郑州金岸梨花公司别墅所在地块属于基本农田,占地面积约40亩,由南月堤村五组村民范新房等十人(甲方)于2011年3月租赁给韩志祥等三人(乙方)使用。以韩志祥为项目负责人的郑州金岸梨花公司擅自建设别墅20栋,每栋占地约150平方米,均为木质房屋,属于违法建筑。

综上,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2018年6月1日,郑州市惠济区国土局对郑州金岸梨花农业有限公司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惠国土改通字〔2018〕TQ7号)要求其自行拆除。

下一步,郑州市惠济区将加大督察力度,避免类似问题出现。

问责情况:

正在办理手续,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14批】

郑州市新密市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130045

反映情况:

郑州市新密市袁庄乡污水处理厂长期不运行,没有处理的污水从溢流口排入青河水库,污泥处置机生锈,没有用过的痕迹。运行电费正常每月应当1万多元,该厂每月1千多元。财政支付的运营费被乡政府挪用。原本美丽的城市水景湖变成了粪坑,水库鱼出现死亡现象。多次反映给乡长、书记,受到打压、威胁。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经查,新密市袁庄乡污水处理设施位于袁庄乡移民社区,属新密市2012年度中央环保专项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之一。项目实施方案于2012年8月经省环保厅《关于2012年度中央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豫环文〔2012〕144号)同意,工程建设内容为村庄生活污水处理,采用一体化A/O+生物深度处理工艺,实际处理规模为700吨/天。该项目由中标单位河南省大成建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负责承建,于2012年11月开工建设,2013年5月竣工。2013年10月,市政府组织相关单位对该项目进行自查验收后移交当地乡镇政府运营管理。2014年7月,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加强全市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长效运行管理的通知》(新密政办文〔2014〕20号)。

青河水库属乡管小Ⅱ型水库,库容为24万立方米,水库作用为防洪、灌溉。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6月15日,新密市袁庄乡人民政府和新密市环境保护局工作人员对污水处理厂及青河水库进行现场调查。

(一)关于“污水处理厂长期不运行,没有处理的污水从溢口排入青河水库,污泥处置机生锈,没有用过的痕迹”问题

污水处理厂设施处于正常运行状态,污水是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青河水库(有监测站对污水处理出口采样检测报告),不存在没有处理的污水从溢口排入青河水库现象。污水处理厂原设计就没有污泥处置机,所以不存在污泥处置机生锈,没有用过的痕迹现象。污泥处理是通过污泥泵从沉淀池中把带有污泥的水抽到污泥浓缩池循环进行二次沉淀,根据进水量大小,2~3个月用污泥罐车将沉淀后的留置污泥运送至新密市垃圾处理厂。

(二)关于“运行电费正常每月应当1万多元,该厂每月1千多元”问题

污水处理厂原设计为日处理生活污水700吨的小型污水处理厂,实际运行当中,由于排污量差异,日处理生活污水200~500吨。每月运行电费在3000~8000元。从电费单看,4月份月电费为3432.23元,5月份电费为7251.66元,不存在运行电费每月1000多元现象。

(三)关于“财政支付的运营费被乡政府挪用”问题

上级部门一年拨付的运营经费为15000元整,但污水处理厂每月电费约5000~7000元,外加设备日常运营及维护,每年15000元远远不够,袁庄乡政府还要补贴污水处理厂,不存在经费被挪用现象。

(四)关于“原本美丽的城市水景湖变成了粪坑,水库鱼出现死亡”问题

青河水库是一座以农业灌溉等综合利用的小Ⅱ型水库,不属于城市水景湖。水库现水质清澈,不像反映的变成了粪坑。水库出现鱼死亡情况是因为水库投放鱼苗过多及连天阴雨造成缺氧,导致有鱼苗死亡。针对反映的情况,新密市袁庄乡工作人员建议承包人购置换氧机。安装换氧机后,没有再接到反映有死鱼情况,巡查时也没有发现有死鱼情况,现在水库水质完好。

(五)关于“多次反映给乡长、书记,受到打压、威胁”问题

目前,袁庄乡政府只接收过水库承包人付宏文反映水库边有人钓鱼的问题,袁庄乡主管水利副职和水利站长及时到现场处理,并对水库周边进行加盖防护网,悬挂警示牌。除此之外,袁庄乡再没有收到过有关水库问题的反映,所以不存在多次反映给乡长、书记,受到打压、威胁情况。

综上所述,此举报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1.为做到沿线全面收集,防止高速公路及周边公路污水流入水库,新密市筹建日处理污水能力达到3万吨的新型大型污水处理厂,现已完成环评等相关手续。

2.加强对青河水库的管理,确保青河水库水质;水库管理员及巡查员加强监管,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

问责情况:

新密市袁庄乡政府研究决定:1.给予青河村二级网格长、乡人大主席魏书林,三级网格长、信访办主任王祖敏诫勉谈话。2.给予环卫办主任朱万顺通报批评处分。3.给予水库巡查员郭忠敏通报批评处分。

【第7批】

郑州市登封市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080009

反映情况:

河南省登封市东华镇官企勾结,污染环境。1.磨砂厂噪音扰民,扬尘害民,淘沙水污染地下水。2.胶合板厂噪音扰民,铝板扬尘漫天飞扬害民,烧锅炉烟雾漫天害民,甲醛气体害民。3.耐火砖厂噪声、烟尘、化学气体害民。4.粉煤灰砖厂噪音、灰尘扰民害民。登封市环保局及东华镇有关单位不作为、慢作为且临检前提前通知污染企业停产锁门。另有登封市东华镇石桥村支书闫小龙在颍河上游建了两个建材砖厂,均属无证经营污染企业。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登封市东华镇辖区内共有:磨砂企业2家、木材加工厂3家、蒸汽砖厂8家、耐材企业19家。以上32家均办有环评手续。

二、现场调查情况

(一)关于反映“磨砂厂噪音扰民,扬尘害民,淘沙水污染地下水”问题。登封市东华镇有两家砂厂。

2018年6月9日上午,由登封市东华镇人大主席组织相关单位成立联合调查组,对该问题涉及的32家企业中2家砂厂进行现场检查。

1.登封市东华镇颍河建材沙厂:2018年6月9日上午,登封市组织调查组对该厂进行现场调查,该厂由于夏收秋种工人放假处于停产状态。该厂建设有全封闭生产车间(料棚)一座,“三防”沉淀池3个,生产时产生的废水经3个“三防”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该厂2018年对噪音和粉尘进行检测,检测报告数据显示噪音和粉尘均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2.登封市宏发砂厂:该厂由于原材料(砂渣子)缺乏,处于停产状态。建有封闭型生产车间(料棚)一座,“三防”沉淀池3个,生产时产生的废水经过3个“三防”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该企业2018年对噪音和粉尘进行检测,检测报告数据显示噪音和粉尘均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二)关于反映“胶合板厂噪音扰民,铝板扬尘漫天飞扬害民,烧锅炉烟雾漫天害民,甲醛气体害民”问题。登封市东华镇有3家胶合板厂,无铝板厂。

2018年6月9日下午,由登封市东华镇人大主席岳XX带队,组织东华镇经济发展办、环保局监察大队、东华中队、水务局河道管理所等单位成立联合调查组,对该问题涉及的32家企业中的3家胶合板厂进行现场检查。

1.登封市兴达胶合板厂和登封市康达胶合板厂各建有封闭型生产车间和成品车间一座,安装有0.1吨燃气锅炉一台,燃料为清洁能源液化气,该厂2018年对噪音和废气进行检测,检测报告数据显示噪音和废气均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该厂生产过程中所用的粘合剂通过正当、合法的途径购买。

2.登封市东华镇富民木业:该厂建有封闭型生产车间一座,封闭型产品车间一座,安装有0.1吨燃气锅炉一台,燃料为清洁能源液化气,该厂2018年对噪音和废气进行检测,检测报告数据显示噪音和废气均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该厂生产过程中所用的粘合剂通过正当、合法的途径购买。

(下转二十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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