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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 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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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 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2018年7月6日

(第32批)

【一】

郑州市新郑市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80028

反映情况:

1.新郑市梨河镇大高庄转盘向东炎黄大道新郑市气象站对面,有个私人小作坊渣土露天堆放,粉尘污染环境。2.这家私人小作坊往南150米107国道处有一家养猪场,粪便、污水直排田地,污染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1.该私人小作坊渣土露天堆放点为废石料囤放点,加盖有防尘网,位于大高庄转盘至茨山路200米处,负责人为宋换敏。

2.该养猪场位于大高庄村第一村民组,107国道北侧,大高庄村土地南侧,由大高庄村民高俊强、蔡留新租赁该场地进行养殖,高俊强饲养肉猪110头,蔡留新饲养肉猪120头。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7月1日,新郑市梨河镇、新郑市环境保护局、新郑市畜牧局等对该举报件进行现场调查。

1.新郑市梨河镇大高庄转盘向东炎黄大道新郑市气象站对面,有个私人小作坊渣土露天堆放,粉尘污染环境的问题

经查,该场地有大量石料堆积,加盖有防尘网,未发现相关生产设备。询问负责人,该处堆放的石料为茨山路修路原路面废石,暂时堆放此处,待茨山路修好后将废石运走。

2.这家私人小作坊往南150米107国道处有一家养猪场,粪便、污水直排田地,污染环境的问题

经查,该养猪场南邻107国道,北邻农户菜地,周边无居民区。由大高庄村民高俊强、蔡留新租赁该场地进行养殖。其中高俊强饲养肉猪110头,蔡留新饲养肉猪120头,猪场北边有三处20立方米的粪便沉淀池。农户自行将粪便挑入菜地进行灌溉施肥,但沉淀池建设的大小与养殖规模不相符,存在有污水、粪便排田地现象。

综上所述,该举报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1.2018年7月2日,新郑市梨河镇已将废石料全部运走,并重新对场地进行洒水降尘,覆盖防尘网。

2.根据新郑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郑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划定调整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政〔2017〕1号)文件。新郑市畜牧局要求该养殖户停止生产,养殖户已自行将230头肉猪卖掉。

问责情况:

无。

【二】

郑州市中原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80032

反映情况:

郑州市中原区棉纺路锦艺濠庭小区,楼上是住户楼下是锦艺城购物中心,广场B区空调风机噪声扰民,反映后没有任何整改,2016年商场物业做了比较简易的隔音设施,至今没有任何改进。投诉人要求中原区执法局派遣一个监测机构进行噪声和油烟监测。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交办问题锦艺城购物中心B区位于中原区棉纺路桐柏路交叉口向西,属中原区秦岭路街道办事处。锦艺城购物中心B区5楼以下为大型商业综合体,面积约4万平方米,2012年12月正式对外运营,目前由郑州佳潮物业公司进行管理。2016年为了降低中央空调冷却塔噪音影响,该公司在B区5楼平台上,安装了冷却塔降噪钢结构及隔音墙体,并委托河南中测技术检测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噪音检测,出具了噪音检测报告。该商业体内部餐饮有专用排烟管道并安装有油烟净化设施。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7月1日,郑州市中原区行政执法局局长苏保富,秦岭路街道党工委书记王政英、主任吴孝刚及办事处相关工作人员再次到现场进行核实查办。

经查,在锦艺城B区濠庭3号楼、4号楼之间平台安装了中央空调冷却塔4台,现场存在一定噪音。经过测量,现场隔音墙体与2016年整改时施工合同相符合,分别为96平方米和58平方米。2018年6月6日接到相关投诉以来,郑州市中原区秦岭路街道办事处牵头,物业公司主导,对锦艺国际华都濠庭3、4号楼的居民进行回访,由33户业主推选出12名业主代表,在6月13日、6月15日、6月26日分别召开了由区执法局、社区代表、锦艺城商户代表、物业公司、业主代表参加的协调会,深入了解业主意见建议,并根据业主代表的建议,调整中央空调的运行时间,与专业降噪公司河南地阳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达成施工协议,制定了《冷却塔降噪治理方案》,并于 6月29日至7月1日进行了公示。

综上,交办问题基本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一是调整中央空调运行时间。物业公司承诺在降噪工程完成前将4台中央空调冷却塔的关机时间由晚上9点30提前至晚上8点,力争最大限度降低噪音对居民休息产生的影响。

二是根据业主要求,2018年7月2日,郑州市中原区执法局委托第三方专业公司郑州德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现场噪音进行了施工前入户测评,噪音检测报告显示存在噪音超标现象。2018年7月3日,中原区执法局委托第三方专业公司郑州德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选取巴奴火锅油烟排放点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数值在规定范围值以内。

三是锦艺城物业公司已与河南地阳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施工合同,7月6日开始施工。通过在顶部加装声屏障等方式进一步采取降噪措施,有效降低冷却塔运行噪音。工程拟投入约60万元,预计8月3日前完工。施工过程全程接受业主监督,并根据业主需求随时调整方案。

预计工期时间节点如下:施工进场材料2018年7月6日~2018年7月8日;基础构件安装2018年7月6日~2018年7月16日;声音屏障隔音板主材订货2018年7月6日~2018年7月21日;主材安装调试2018年7月21日~2018年8月3日;验收整改2018年8月4日~2018年8月5日。

问责情况:

已转交纪委、监委进入调查程序。

【三】

郑州市中原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80055

反映情况:

郑州市中原区棉纺路锦艺濠庭小区3号楼和4号楼风机噪声扰民问题,反映多次未解决。要求物业公司认真整改,但是聘请的第三方机构是被国家安全局通报批评过,佳潮物业降噪方案一直在拖延,求助。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交办问题锦艺城购物中心B区位于郑州市中原区棉纺路桐柏路交叉口向西,属中原区秦岭路街道办事处。锦艺城购物中心B区5楼以下为大型商业综合体,面积约4万平方米,2012年12月正式对外运营,目前由郑州佳潮物业公司进行管理。2016年为了降低中央空调冷却塔噪音影响,该公司在B区5楼平台上,安装了冷却塔降噪钢结构及隔音墙体,并委托河南中测技术检测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噪音检测,出具了噪音检测报告。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7月1日,郑州市中原区行政执法局局长苏保富,秦岭路街道党工委书记王政英、主任吴孝刚及办事处相关工作人员再次到现场进行核实查办。

经查,针对“锦艺濠庭小区3号楼和4号楼风机噪声扰民问题,反映多次未解决”问题。锦艺城B区濠庭3号楼、4号楼之间平台安装了中央空调冷却塔4台,现场存在一定噪音。

针对“聘请的第三方机构是被国家安全局通报批评过,佳潮物业降噪方案一直在拖延”问题。自2018年6月6日接到相关投诉以来,郑州市中原区秦岭路街道办事处牵头,物业公司主导,对锦艺国际华都濠庭3、4号楼的居民进行回访,由33户业主推选出12名业主代表,在6月13日、6月15日、6月26日分别召开了由区执法局、社区代表、锦艺城商户代表、物业公司、业主代表参加的协调会,深入了解业主意见建议,会上部分业主代表提出在几家备选公司中存在“某家公司被国家安全局通报批评过”现象,当即将该公司从备选名单中除去。经充分论证、沟通后,物业公司与专业降噪公司河南地阳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达成施工协议,制定了《冷却塔降噪治理方案》,并于 6月29日至7月1日进行了公示。

2018年7月2日,根据业主要求,郑州市中原区执法局委托第三方专业公司郑州德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现场噪音进行了施工前入户测评,噪音检测报告显示存在噪音超标现象。2018年7月6日,河南地阳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开始根据《冷却塔降噪治理方案》进行施工,预计8月3日前完工,施工过程全程接受业主监督,根据业主需求随时调整方案。

综上,交办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一是调整中央空调运行时间。物业公司承诺在降噪治理工程完成前将4台中央空调冷却塔的关机时间由晚上9点30提前至晚上8点,力争最大限度降低噪音对居民休息产生的影响。

二是锦艺城物业公司已与河南地阳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施工合同,7月6日开始施工。通过在顶部加装声屏障等方式进一步采取降噪措施,有效降低冷却塔运行噪音。工程拟投入约60万元,预计8月3日前完工。施工过程全程接受业主监督,并根据业主需求随时调整方案。

预计工期时间节点如下:

施工进场材料2018年7月6日~2018年7月8日;基础构件安装 2018年7月6日~2018年7月16日;声音屏障隔音板主材订货2018年7月6日~2018年7月21日;主材安装调试2018年7月21日~2018年8月3日验收整改2018年8月4日~2018年8月5日。

问责情况:

已转交纪委、监委进入调查程序。

【四】

郑州市新郑市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80063

反映情况:

郑州市新郑市金城路中华路交叉口向西路南,有个三思熟食店,烧煤气味难闻。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三思熟食店《营业执照》登记为:新郑市金城路三思熟食店,位于新郑市金城路与中华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南一栋临街门面房,负责人刘志刚。

二、现场调查情况

6月30日,新郑市新华路街道办事处到现场进行调查。经查,该门店由新郑市金城路三思熟食店和新郑市金城路田园鲜菜店合租使用。临街前厅由鲜菜店使用,后厅厨房既用于卤煮熟食也用于门店经营人员用餐使用。

新郑市金城路三思熟食店于2016年8月30日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方式以煮、卤为主。该店使用瓶装液化气,安装有油烟净化器,但滤网清理不及时有油污。店内厨房物品摆放杂乱,卫生脏乱。现场没有发现煤灶和煤炭(煤球、散煤等)。

新郑市金城路田园鲜菜店有《营业执照》,以经营蔬菜、副食为主,店内物品摆放杂乱,卫生脏乱,现场已要求饭店负责人立即整改。

综上所述,该举报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1.该店负责人刘志刚认为生意不好,主动到新郑市食药监局、新郑市工商质监局提出停业申请,注销新郑市金城路三思熟食店《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于2018年7月1日下午,注销完毕,并更换门头。

2.新郑市将继续加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巡查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问责情况:

无。

【五】

郑州市金水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80073

反映情况:

郑州市金水区玉凤路与郑汴路交叉口向南500米,升龙凤凰城小区B区1号楼门面房有两家饭店,烟囱正对居民楼,油烟污染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交办问题升龙凤凰城小区B区共6栋楼,其中1栋为写字楼,5栋为住宅区。1号楼是由河南捷宏置业有限公司开发,2011年7月份入住,总336户,共2个单元,1至3层为商铺,4至31层为住户。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6月30日,郑州市金水区凤凰台街道办事处、郑州市金水区工商质监局凤凰台工商质监所、郑州市金水区执法局凤凰台执法中队等有关人员对举报问题进行调查;现场未发现两家饭店,执法人员向小区物业公司核实也未发现现场有饭店。

2018年7月2日,郑州市金水区执法局凤凰台执法中队执法人员到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核实,查询该地是否有登记注册的饭店场所。经核实,投诉所述的升龙凤凰城小区B区1号楼门面房有两家饭店并不存在,因此更不存在烟囱正对居民楼的问题。

综上,该交办问题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下一步,郑州市金水区执法局凤凰台执法中队将联合社区加大排查力度,做到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处理解决。

问责情况:

无。

【六】

郑州高新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80078

反映情况:

郑州高新区双桥办事处,将前庄王村征迁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全部掩埋到可耕地里,占用了几十亩可耕地挖成大坑,上面盖有黄土。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前庄王村位于长椿路与北四环交叉口东南,已于2013年12月拆除完毕,共占地1300亩,经核实征迁原址已建有长椿路、保通路、雪松路、高速林带、庄王安置区、郑州市第十五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共占地1245亩),剩余55亩农用地未征收。

二、现场调查情况

6月30日,前庄王村委会主任、双桥办事处、环保所等相关人员到达现场进行调查。已征收范围内土地平整,四周设置围挡,已全部开工建设,现场未发现有掩埋建筑垃圾的情况。剩余55亩农用地内未发现掩埋建筑垃圾的情况。

综上所述,该反映问题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针对反映问题,郑州高新区安排部署工作人员不定时对该处进行巡查,确保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问责情况:

无。

【七】

郑州市荥阳市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80081

反映情况:

郑州市荥阳市贾峪镇上湾村福田城业主反映该处要建垃圾焚烧厂,投诉人希望中央督察组亲自去现场调查,不要再转办给地方的城市管理局。投诉人要求业主参与论证会。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郑州市按照《“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国办发〔2012〕23号)提出的“土地资源短缺、人口基数大的城市,要减少原生生活垃圾填埋量,优先采用焚烧处理技术”要求,2014年启动了郑州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的规划与建设工作,经过在全市统筹布局、科学规划,计划在荥阳市贾峪镇上湾村建设一座日处理能力约4000吨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主要处理荥阳市、上街区、郑州西部城区等区域的生活垃圾。

项目计划采用机械炉排炉处理技术,该工艺是目前世界上成熟的垃圾焚烧发电处理工艺,将垃圾作为燃料送入炉膛内进行燃烧,释放出热能并转化为高温的燃烧气和性质稳定的炉渣。炉渣进行综合利用,余热锅炉以水为工质吸收高温烟气中的热量,产生蒸汽供汽轮发电机组发电,最终形成电力能源。

烟气处理拟选用当前国际先进的“SNCR+半干法+干法+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湿法+SCR”组合烟气净化工艺,烟气排放标准优于国家《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和欧盟2010的标准,为国内同类项目中严格的烟气排放标准,在国际处于领先水平,确保环保达标,人民群众身心得到充分保障。

(二)进展情况

1.选址工作。

2015年4月2日,郑州市政府召开规划联审联批会,审议通过项目选址方案,要求“优先抓紧推进荥阳市南部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建设工作”。

2016年6月29日,荥阳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项目选址,要求“在确定其选址范围不涉及煤矿采空区的情况下可同意其选址”。

2017年7月25日,郑州市规划局组织召开郑州西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选址规划论证报告专家评审,原则同意该规划选址。

2017年11月3日,郑州市政府召开规划联审联批会审议通过了项目选址规划。

2.环评工作。项目目前正处于环评阶段。

二、现场调查情况

1.环境防护距离问题

《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发〔2008〕8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作的意见》(建城〔2016〕227号)、《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试行)》(环办环评〔2018〕20号)等文件规定:“环境防护距离不小于300米。”该项目规划选址位置距离洞林湖片区超过3000米,符合国家关于环境防护距离的要求。

2.项目公开情况。2018年3月30日,荥阳市政府在官网上发布《关于拟在贾峪镇规划建设郑州(西部)环保能源工程的公告》,4月28日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在官网发布《郑州西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情况说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中涉及西部项目的问题从6月22日起已在郑州市人民政府网站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专栏进行公示。

3.郑州市城管委是郑州市垃圾处理的行业主管单位,项目将严格按照“政府主导、公众参与、依法合规、有序推进”的原则,在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全面落实政府监管、公众监督、企业自律、第三方监测的“四层监管模式”,确保维护好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综上,该问题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1.依法合规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待群众外出考察工作整体结束后,适时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法定程序进行环评公示、公众参与等工作。

2.通过报纸、电视台、网络等各个渠道加强正面宣传引导,消除民众对垃圾焚烧发电误解,争取民众理解和支持。

3.下一步将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作的意见》(建城〔2016〕227号)的精神,“努力让垃圾焚烧设施与居民、社区形成利益共同体。变‘邻避效应’为‘邻利效益’,实现共享发展”。

问责情况:

无。

【八】

郑州市金水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80084

反映情况:

郑州市金水区同乐路与卫生路口东南角,每天晚上6点左右都有3辆小型的三轮垃圾车拉生活垃圾,污水直接流到人行道上,污染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交办问题中提到的“3辆小型三轮垃圾车”为郑州市金水区城管局道路清扫公司南石所的垃圾清运车辆。该车辆为社区生活垃圾转运车,归属于郑州市金水区经八路街道办事处,其中两辆为新置换的密闭车辆,编号分别为经办003、经办032,另外一辆为非密闭社区生活垃圾转运车,编号为620,主要收集周边道路的垃圾及路边果皮箱内的垃圾,收集后送到同乐路环卫中转站。

(下转八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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