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专版 上一版3  4下一版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 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返回主页 | 郑州日报 | 版面导航 | 郑州晚报      
上一期  下一期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 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2018年7月6日

(第32批)

(上接七版)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6月30日,郑州市金水区城管局及郑州市金水区南阳路街道办事处对举报投诉问题进行调查。经查,同乐路与卫生路口东南角处确有垃圾清运三轮车辆停放,三轮车倾倒完垃圾后,并没有按照规定驶离,而是就近停放在卫生路口,其中编号620号车辆密闭不严,污水污染路面,且地面有污渍。由于停放时间较长,再加上天气炎热、未及时冲洗等原因,致使车内散发出刺鼻难闻的气味,还有部分污水渗出到地面上。

综上所述,该交办问题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1.郑州市金水区城管局现场已对停放的车辆进行清洗,并对垃圾车停放处路面进行冲洗,清除污水。已将垃圾车移至停放点,同时责令郑州市金水区经八路办事处对垃圾清运人员进行批评教育,现问题已整改完毕。

2.郑州市南阳路街道办事处将加大巡查力度,清理乱停乱放的垃圾清运车辆,使其统一有序停放,还群众干净整洁的出行道路。

3.郑州市金水区城管局将加大对垃圾中转站周边乱停乱放车辆的管理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置,确保周边区域无乱停乱放现象。逐步清退非密闭生活垃圾转运车辆,保障居民生产生活环境干净整洁。

问责情况:

无。

【九】

郑州市新郑市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90007

反映情况:

郑州市新郑市薛店镇世纪广场的薛店镇信访办职工乔彩红非法经营一家溜冰场,噪音大。至今该问题没有得到解决,而且投诉人的信息被泄露,遭到了恐吓。投诉人称向中央督察组反映一次马上有人知道是谁投诉的。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新郑市薛店镇世纪广场位于新郑市薛店镇薛店大道中段,始建于1999年,占地面积60余亩,主要方便镇区居民休闲健身,随着广场建成后休闲健身人数逐年增多,薛店镇政府于2015年在广场西北角建设一处公共厕所,该广场的所有权隶属于薛店镇政府。旱冰场位于世纪广场东部南端场地,占地面积共计860平方米,薛店镇格大张村民吴鹏飞于2008年7月1日与薛店镇政府环卫所签订了为期7年的场地租赁合同,合同已于2015年6月31日到期,2015年6月底至今未办理相关手续。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6月27日,新郑市薛店镇、新郑市公安局对该广场进行现场检查。

(一)针对“郑州市新郑市薛店镇世纪广场的薛店镇信访办职工乔彩红非法经营一家溜冰场,噪音大。至今该问题没有得到解决”的问题

该旱冰场位于世纪广场东南角,台球桌在其外部,在广场建设初期属于待建空地。2008年,乔彩红(吴鹏飞妻子)租赁世纪广场部分区域非法经营旱冰场,经询问薛店镇政府相关人员得知,乔彩红本人曾在信访办工作一段时间,目前为薛店镇政府其他部门普通工作人员。该旱冰场自2015年至今已停止经营有两三年之久,现场停放的桌球也已经破损不堪,但迟迟未予以搬离,新郑市薛店镇政府就该问题多次联系旱冰场场主,一直联系不上,鉴于其合同到期迟迟未能办理相关手续,新郑市薛店镇政府立即对其下达取缔通知书,强制拆除旱冰场整体设施,目前旱冰场已拆除到位。

(二)针对“投诉人的信息被泄露;遭到了恐吓。投诉人称向中央督察组反映一次马上有人知道是谁投诉的”的问题

事情起因为2014年3月4日17时,在新郑市薛店镇世纪广场溜冰场,东邻居民肖书明家人与西邻溜冰场老板吴鹏飞及其家人因打台球碰车一事发生争斗。2014年3月10日,新郑市公安局法医鉴定中心出具伤情鉴定意见,双方伤情均为轻微伤:吴鹏飞、乔彩红、吴勤祥、刘遂兰;肖光辉、孙聪玲。因联系不上本人,经新郑市公安局询问其同事及乡邻,并未得知其遭受过恐吓。

综上所述,该举报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新郑市薛店镇政府对旱冰场已经拆除并覆盖防尘网,下步将对裸露黄土进行草坪铺设。

问责情况:

无。

【十】

郑州市登封市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90022

反映情况:

郑州市登封市耿庄村西边2公里处,有一个砂场,晚上偷挖采砂,破坏生态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登封市耿庄村位于登封市少林街道办事处西南,2016年年底,登封市少林办辖区内(含耿庄)所有砂石加工企业全部进行了取缔,机械设备一律拆解清理,并对进出路口设障,开始复耕复绿,恢复生态。部分取缔的磨砂点和废弃的老砂坑已长出青草,还有些已复耕。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6月30日,登封市少林办事处、登封市国土资源局等相关人员进行了现场排查。

该区域2016年3月以前确实存在偷挖采砂现象,当时,登封市国土资源局和登封市公安局成立联合打击盗采砂石专案组。于2016年3月29日巡查发现耿庄村耿洪昌在此非法偷挖采砂,随即进行现场调查取证并移交市公安局(受案号〔2016〕1415号),对当事人耿洪昌追究了刑事责任。2016年以来,登封市市国土资源局会同登封市公安局立案查处涉砂非法开采刑事案件5起,7人被追究刑事责任。通过从严从重查处非法采砂刑事案件,起到了明显的震慑和教育实效,非法采砂得到了根本的遏制,近期在日常巡查和重点检查中并未发现偷挖采砂现象。

综上所述,该举报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登封市将加强监管,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严防此类事件的发生。

问责情况:

无。

【十一】

郑州市金水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90024

反映情况:

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与丰庆路交叉口向西50米路南,东风路32号院11号楼与12号楼中间的平房里有2家饭店,油烟直排,大量人员来这里吃饭将卫生弄得很差。至今无人管理。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东风路32号院,位于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与丰庆路交叉口西南角,是郑州银河化纤有限责任公司家属院。该家属院于1985年、1996年、2007年分三期建成,共有14栋居民楼,750户居民,现由郑州五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物业管理服务。家属院11号楼与12号楼之间有一排储藏室,其中临街的两间储藏室开办两家饭店。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6月30日,郑州市金水区执法局东风路执法中队、郑州市金水区食药监局东风路食药监所、郑州市金水区工商质监局文化路工商质监所、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街道办事处等相关人员来到东风路32号院对举报投诉问题进行调查。

经查,东风路32号院11号楼与12号楼中间有两家业主储藏室改建成无名饭店。北侧饭店经营者:雷X,无营业执照;南侧饭店经营者:李XX,无营业执照。

现场调查时,北侧饭店已停止营业,室内物品正在搬迁;南侧饭店正在经营,店内环境较差,后厨有灶头2个,安装有油烟净化装置,处理风量为4000m3/h,后厨正在加工,油烟净化器未正常使用(未连电)。

综上,该反映问题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在接到交办问题之前,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街道办事处已针对两家饭店无证经营、油烟清洗等问题下达了《责令整改书》。针对南侧饭店油烟净化器未正常使用问题,郑州市金水区执法局东风路执法中队执法人员于2018年6月30日再次向其下发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金综执法责通字〔2018〕第210066号),责令当事人立即整改。

两家饭店涉及无证经营,饭店经营者均于2018年6月30日承诺今后不再经营,并在当日自行将店内物品清空。

2018年7月1日,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街道办事处同乐花园社区、执法中队等工作人员对两家饭店进行巡查,饭店室内物品均已搬空,处于关门状态。饭店搬离后,物业管理公司对化纤家属院饭店周边卫生进行了彻底打扫。

下一步,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街道办事处将加大对化纤厂家属院的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问题得到有效整治。同时,督促郑州五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做好化纤家属院的日常管理和卫生保洁工作。

问责情况:

无。

【十二】

郑州市荥阳市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90028

反映情况:

1.郑州市荥阳市贾峪镇上湾村要建垃圾焚烧厂,投诉人对23日在郑州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结果不满意,选址(农田、敏感距离点)不满意。2.投诉人补充:为什么这边的居民区变成了工业区。3.贾峪镇污水处理厂距离居民区过近。投诉人希望督察组亲自介入调查。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郑州市按照《“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国办发〔2012〕23号)提出的“土地资源短缺、人口基数大的城市,要减少原生生活垃圾填埋量,优先采用焚烧处理技术”要求,2014年启动了郑州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的规划与建设工作,经过在全市统筹布局、科学规划,计划在荥阳市贾峪镇上湾村建设一座日处理能力约4000吨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主要处理荥阳市、上街区、郑州西部城区等区域的生活垃圾。

项目计划采用机械炉排炉处理技术,该工艺是目前世界上成熟的垃圾焚烧发电处理工艺,将垃圾作为燃料送入炉膛内进行燃烧,释放出热能并转化为高温的燃烧气和性质稳定的炉渣。炉渣进行综合利用,余热锅炉以水为工质吸收高温烟气中的热量,产生蒸汽供汽轮发电机组发电,最终形成电力能源。

烟气处理拟选用当前国际先进的“SNCR+半干法+干法+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湿法+SCR”组合烟气净化工艺,烟气排放标准优于国家《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和欧盟2010的标准,为国内同类项目中严格的烟气排放标准,在国际处于领先水平,确保环保达标,人民群众身心得到充分保障。

(二)进展情况

1.选址工作。

2015年4月2日,郑州市政府召开规划联审联批会,审议通过项目选址方案,要求“优先抓紧推进荥阳市南部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建设工作”。

2016年6月29日,荥阳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项目选址,要求“在确定其选址范围不涉及煤矿采空区的情况下可同意其选址”。

2017年7月25日,郑州市规划局组织召开郑州西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选址规划论证报告专家评审,原则同意该规划选址。

2017年11月3日,郑州市政府召开规划联审联批会审议通过了项目选址规划。

2.环评工作。项目目前正处于环评阶段。

二、现场调查情况

1.关于“郑州市荥阳市贾峪镇上湾村要建垃圾焚烧厂,投诉人对23日在郑州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结果不满意,选址(农田、敏感距离点)不满意”问题

《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发〔2008〕8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作的意见》(建城〔2016〕227号)、《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试行)》(环办环评〔2018〕20号)等文件规定:“环境防护距离不小于300米。”该项目规划选址位置距离洞林湖片区超过3000米,符合国家关于环境防护距离的要求。该问题不属实。

2.关于“为什么这边的居民区变成了工业区”问题

依据《荥阳市贾峪镇总体规划(2015~2030)》,贾峪镇居住区主要位于现状镇区、镇区东部洞林湖新田城及槐林等社区,工业园区位于绕城高速以东及龙卧洼村周边,上湾村位于贾峪镇镇区外,村庄周边未规划工业园区。工业区是指由一个或数个较强大的工业联合企业为骨干组成的工业企业群所在地区。经调查核实,目前在新田城区域内除贾峪镇污水处理厂这个民生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外,无其他工业企业,并不存在工业区。该问题不属实。

3.关于“贾峪镇污水处理厂距离居民区过近。投诉人希望督察组亲自介入调查”问题

经调查,贾峪镇污水处理项目属于贾峪镇民生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该项目于2013年9月11日经荥阳市政府批复同意建设,初步选址位于贾峪镇楚村,因该地受高压线影响,污水处理厂重新选址。至2016年8月11日郑州市政府做出批复(郑政函〔2016〕245号),贾峪镇污水处理厂项目选址确定在贾峪镇洞林寺村,同时土地性质调整到位。2017年12月通过荥阳市发改委立项(荥发改审批〔2017〕50号),2017年12月通过荥阳市环保局环评批复(荥环审〔2017〕326号)。依据荥阳市环保局环评批复贾峪镇污水处理厂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100米。经现场核实,贾峪镇污水处理厂距离最近的碧桂园二期居民楼直线距离在300米左右。省环保厅督察组6月17日已对选址现场进行了实地查看。

综上,该问题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1.依法合规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待群众外出考察工作整体结束后,适时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法定程序进行环评公示、公众参与等工作。

2.通过报纸、电视台、网络等各个渠道加强正面宣传引导,消除民众对垃圾焚烧发电误解,争取民众理解和支持。

3.下一步将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作的意见》(建城〔2016〕227号)的精神,“努力让垃圾焚烧设施与居民、社区形成利益共同体。变‘邻避效应’为‘邻利效益’,实现共享发展”。

问责情况:

无。

【十三】郑州市二七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90031

反映情况:

郑州市二七区嵩山路以南每天夜间臭气难闻,投诉人说是侯寨垃圾处理厂散发出来的。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郑州市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理中心(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厂)位于郑州市南郊二七区侯寨乡张李垌村曹洼东沟,距市中心14公里。该工程于1998年经省计委批复立项,2003年1月《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厂可行性研究报告》获得了省计委的批准;2003年经市规划局批复了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003年4月《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厂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得到了省环保局的批复;2004年5月省发改委批准了该项目的工程初步设计。本工程采取“卫生填埋”垃圾处理工艺技术方案。工程处理能力2300吨/日。填埋场总库容1573万立方米。厂区总占地面积1280亩,设计使用年限为22年。

本工程依照《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进行建设,于2004年3月完成了土地确界工作,根据工程的实际先行一期建设工程。一期工程投资16400万元,主要包括:进场道路、环场道路(部分)、截排洪工程、填埋A、D区(土方、人工防渗、导渗、导气工程)、调节池、储液池、污水处理工程、计量监测设备及辅助工程,于2005年10月投入运营。2012年7月开工建设了填埋E区,同年建成投入使用,C区2015年7月投入使用。

垃圾渗滤液处理系统(污水处理站)于2005年开工建设,按设计的排放指标,符合当时的《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1997)二级排放限值。为了提高环境质量,根据郑州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的要求,2006年12月对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厂污水处理站进行了升级改造。在原处理系统基础上增加深度处理工序,建设了膜处理车间,使出水达到《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1997)的一级标准。渗滤液处理升级改造工程处理规模为300吨/日,总投资3800万元,其中包括反渗透系统65m3/d、钠滤系统235m3/d及配套工程,总建筑面积200m2。2007年建成试运行,2008年经环保验收,2009年6月正式投入生产。2015年由市公用集团建成投运600吨/天的渗滤液扩建工程。

2014年2月28日,由郑州新冠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实施沼气并网发电。

垃圾处理厂自2005年10月运行以来,已运行近13年。生活垃圾设计日处理量为2300吨,随着城市框架的不断拉大及人口急剧增加,现生活垃圾日进厂量5000余吨,已严重超负荷运行。

二、现场调查

2018年7月1日,局市容环卫管理处韩云芳、石同勋、刘青山和王卫贤会同郑州垃圾综合处理厂负责人王书砖和党元申对问题所在地第一时间进行了实地排查走访。经过对市垃圾综合处理厂垃圾渗滤液处理场区和车间、垃圾作业面现场、沼气发电现场和进厂车辆查看,垃圾综合处理厂按照垃圾卫生填埋规范进行作业,没有发现有违规的作业现象;经与王书砖和党元申交流,郑州垃圾综合处理厂目前承担全市大部分生活垃圾的填埋工作,由于进厂量大,为避开交通高峰期,比较集中在晚上进场,加之在气象扩散条件比较差的情况下,作业现场会有一定的味道产生。

经调查,举报内容基本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针对转办案件的举报内容,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厂立即加大除臭力度,每日进行8次除臭、2次消杀作业,确保全覆盖、无死角,有效减少恶臭对大气影响,使异味降至最低。同时对异味给周围居民造成的影响表示歉意。郑州市垃圾处理正处于以填满为主向垃圾焚烧发电为主的过渡期,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厂已进入填埋收尾期。荥阳荥锦垃圾焚烧发电厂正在加紧进行升级改造,郑州东部垃圾焚烧发电厂正在全面加紧施工,郑州南部二期和西部垃圾焚烧发电厂正在展开前期工作。

(一)市垃圾综合处理厂立即采取的措施

1.尽快推进渗沥液调节池加盖工程,对产生的沼气有效收集进行发电,减少沼气挥发对周边环境产生的污染。要求市城管局派出督导人员,加快推进荥阳荥锦垃圾焚烧发电厂提升改造进度,于9月10日前完成提升改造工作,在保障达标排放的基础上增加生活垃圾处理量,减轻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压力,减少市垃圾填埋场进厂量和渗滤液产生量。

(下转九版)

      
版权声明 @ 中原网 网站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