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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 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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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 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2018年7月6日

(第32批)

(上接十一版)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6月13日,新密市超化镇人民政府、新密市环境保护局工作人员对该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

(一)关于紧邻着几个小区问题

该公司项目建于2006年8月。2011年超化镇规划在该公司西侧约10米处、北侧约600米处、东侧约1000米处陆续建成李坡村新农村社区、申沟村新农村社区、黄固寺村新农村社区,并相继投用。

(二)关于生产时废气、粉尘污染严重,影响居民生活问题

该公司由于经营不善,自2016年5月起停产至今,期间由于抵押借款债务问题被法院查封。

2018年以来,新密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多次对该公司现场检查,该公司均处于停产状态。经现场对附近居民进行走访调查,均未反映该公司污染问题。

综上所述,此举报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下一步,新密市环境保护局将对该公司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复产前督促其按照耐材行业污染防治标准进行规范整改,待污染物监测达标后,方可正式投产。

问责情况:

无。

【第13批】

郑州市新密市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120068

反映情况:

郑州市新密市超化镇李坡村正泰耐火材料厂,该厂生产耐火砖,紧邻着几个小区,生产时大气、粉尘污染严重,影响居民生活。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郑州市新密市超化镇李坡村正泰耐火材料厂工商注册名称为河南省新密正泰耐材有限公司,位于新密市超化镇李坡村,法定代表人巴XX,营业执照注册号410182100007931,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耐火材料生产用能系统优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09年5月25日经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郑环建表〔2009〕137号)。因隧道窑改用罐装天然气烧结替代原双段煤气发生炉烧结导致审批烧结工艺发生改变,2016年列入郑州市环保违法违规清理整改属完善备案类建设项目。产能及产品类型:年产10万吨耐火高铝砖和硅砖。生产工艺:原料—粉碎—研磨—混料—成型—烘干—烧结—冷却—成品。主要生产设备:2条198米燃气隧道窑及配套的粉碎、混料、成型等设备。配备的污染防治设施有4套脉冲袋式除尘器,生产设施全部置于密闭生产车间内。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6月14日,新密市超化镇人民政府、新密市环境保护局工作人员对该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

(一)关于紧邻着几个小区问题

该公司项目建于2006年8月。2011年超化镇规划在该公司西侧约10米处、北侧约600米处、东侧约1000米处陆续建成李坡村新农村社区、申沟村新农村社区、黄固寺村新农村社区,并相继投用。

(二)关于生产时废气、粉尘污染严重,影响居民生活问题

该公司由于经营不善,自2016年5月起停产至今,期间由于抵押借款债务问题被法院查封。

2018年以来,新密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多次对该公司现场检查,该公司均处于停产状态。经现场对附近居民进行走访调查,均未反映该公司污染问题。

综上所述,此举报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下一步,新密市将对该公司加大日常监管力度,督促其按照耐材行业污染防治标准进行规范整改,待污染物监测达标后,方可正式投产。

问责情况:

无。

【第17批】

郑州市新密市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150039

X410000201806160013

反映情况:

关于加强废旧汽车行业产生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报告,来信人称发现废旧汽车拆解和维修行业中产生大量的危险废物(废矿物油、废旧蓄电池、安全气囊、尾气催化剂、使用油漆和有机溶剂产生的废物)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恳请调查:河南省中联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开封市金属回收总公司、洛阳市金收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安阳市鑫州汽车报废回收有限公司、许昌市金回物资有限公司、鹤壁市金属回收总公司、新乡市金属回收管理总公司等汽车拆解和各地大量汽车维修、4S店等的来信内容相似,增加补充材料,新乡市长垣县南浦街道办事处雨淋头村李伟成、李要华长期收集废旧汽车三元催化剂,并走私出国,累计数量巨大。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新密市高度重视汽车维修行业危险废物管理工作,各县(市)区能够严格按照河南省环保厅、郑州市环保局部署,安排本辖区机动车维修行业规范化管理工作。一是通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培训、机动车维修行业危险废物专项行动、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等活动,对全市汽车维修行业危险废物管理工作逐步进行规范。二是持续开展打击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县(市)区环保部门先后联合公安部门取缔7家非法收集机动车维修行业产生危险废物的窝点,起到有效的震慑作用。三是自2015年4月,在全市范围开展危险废物物联网试点工作,通过物联网创新手段对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及处置全过程进行监管,逐步实现危险废物从摇篮到坟墓的无死角监管。四是按照国家生态环境部部署,自2017年底取消纸制转移联单,在全市范围内实行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有效杜绝了危险废物非法转移现象。五是新密市汽车维修行业危险废物的管理工作参照工业企业危险废物进行管理。截至2018年5月,新密市汽车维修行业(4S店和汽车维修店)危险废物纳入管理的共计970余家,产生的危险废物均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进行利用或处置,2017年初至今,汽车维修行业共转移处置、利用各类危险废物2600余吨。

河南省中联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是经河南省商务厅核准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公司注册地址:郑州市纬五路12号,注册资本:3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郭水庄。现有职工45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5人,该企业是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直属企业。该公司位于新密市岳村镇,占地130亩,场地硬化面积达49029平方米,建有面积2200平方米的封闭式拆解车间,配备了汽车拆解线一条,精细拆解平台1个,1台翻转机,1台举升机,回用件仓库一座,厂区油水分离池一座,生活污水达标排放处理设备一座,废液抽取机1台,废液收集容器4个,安全气囊引爆装置1个,氟利昂抽取装置1个,危险废弃物分类存放设施9个;1台大型自行式剪切机,2台抓钢机,2台装载机,3辆拖车, 5台叉车,1台电子地磅等拆解设施;建有消防水池5个、沙池1个,配备灭火器120个、消防桶80个;配备有功能先进的计算机、数码照相机和打印机等设备,规范了回收拆解报废汽车档案管理。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6月19日,郑州市商务局、郑州市环保局及新密市政府等相关人员,对河南省中联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场地进行了现场核查,并查阅相关资料。

目前,因农忙大部分工人回家,河南省中联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处于停业状态。经查,2018年以来,河南中联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共回收车辆1627辆,其中:大型货车132辆,小型客车1527辆,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1627份;拆解车辆1123辆,其中:拆解大型车辆306辆,小型客车817辆;该企业建立有报废汽车回收入场登记台账、拆解车辆台账、回用件销售台账等制度,及时为手续完备、符合要求的报废汽车车主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该公司自运行以来产生的危险废物情况:废矿物油现存1646千克,2017年转移处置4740千克;废油泥现存1443千克,2017年转移处置3940千克;废尾气催化剂现存263个,未进行过处置;废蓄电池现存373个,2017年转移处置10500千克;废制冷剂现存57.1千克,未进行过处置;废电路板现存267个,未进行过处置。产生的安全气囊采用专用的引爆装置引爆后不属于危险废物,做为尼龙制品进行处置。该单位危险废物均与具备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签订有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合同,并适时进行转移处置。

为做好对该企业的日常监管,郑州市商务局每周到该企业进行现场核查《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开具情况,监督企业按照《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307令)、《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依法进行经营活动。新密市环保局对该单位进行日常监管及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督促指导该企业按照《国家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等要求建立各项危险废物管理资料,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设置规范的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并张贴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综上所述,此举报部分属实。

处理整改情况:

下一步,新密市将按照《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307令)、《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和《国家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等相关规定要求,督促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同时相关职能部分加大监管力度,发现问题依法查处。新密市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大宣传,营造危险废物规范管理的氛围;二是加强培训,贯彻危险废物管理的法律法规要求;三是强化监管,打击危险废物管理中的违法行为;四是完善报废汽车回收入场登记台账、拆解车辆台账、回用件销售台账等制度,做到守法经营。

问责情况:

无。

【第18批】

郑州市二七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70009

反映情况:

诉求人住在中原区陇海西路385号,诉求人在2016年9月7日在郑州市南三环与大学路交叉口郑飞酒店大堂捡到一包糖,吃下之后有不良反应,怀疑受到辐射污染。投诉人至今没有收到中央督察组的查处结果。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举报人叫龚XX,女,1963年12月15日出生, 2016年以来多次向郑州市市长电话、市环保局12369热线,河南省环保厅和中央环保部巡视组反映“疑似受到辐射污染的问题”。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6月6日,第一次接到该交办问题后,郑州市二七区环保局与投诉人龚女士进行沟通,拟对郑飞大酒店进行辐射检测,投诉人表示不需要(第一次举报)。因投诉人需要检测的居住地位于中原区陇海西路385号(中原区辖区),二七区环保局已向市环保部门进行了书面报告。2018年6月12日,二七区环保局就举报问题与龚女士做了进一步沟通。

经查, 2016年12月,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危废中心牵头,二七区环保局、中原区环保局配合,对龚女士信访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2016年12月29日,市局业务部门对龚女士家中检测后,数据显示在本底值范围内(不超标)。2017年1月,根据举报人要求,河南省环保厅业务部门再次对龚女士家中监测,监测数据仍然不超标。

处理及整改情况:

加强与龚女士的沟通联系,耐心向其解释有关辐射污染的常识及相关法律规定,争取当事人的理解。

问责情况:

无。

【第28批】

郑州市新郑市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50071

反映情况:

郑州市新郑市孟庄镇塘河村三个污水网,看到公示信息,1.水榭华城小区生活污水去哪了?是不是在哪存放着呢,担心督察组走后生活污水排放,没有明确说明这个问题。2.孟庄镇政府设置劣五类公示牌子追责问题没有结果。3.管网什么时候拆除没有明确说明。4.新郑市政府对水榭华城排污有没有罚款。要求公示结果。对公示结果不满意。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潮河发源于新郑市郭店镇徐庄附近,在孟庄镇境内自西南流向东北方向,依次经过曹庄村、洪府村、唐寨村、唐河村,进入郑州市管城区南曹乡毕河村。孟庄镇境内河段长约6km,河道上口宽在20~100米之间,曹庄段常年干涸。

二、调查处理情况

(一)关于水榭华城小区生活污水的去向问题

新郑市住建规划局、新郑市孟庄镇等相关工作人员对水榭华城小区生活污水进行现场调查。

经查,水榭华城小区内排水管网由河南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设计,其总排管1、2、3号楼按照雨污分流正确接入双湖大道市政雨、污水管网,其余楼房接入团结路市政雨、污管道。

2018年3月份,新郑市对潮河雨水管道排污问题联合排查,发现水榭华城内部个别用户和个别外部临街商户有错接管道问题,现场已责令水榭华城对发现问题立即进行整改,截至目前已整改到位,不存在储存污水的现象。

(二)关于孟庄政府设置劣五类公示牌子追责结果的问题

新郑市水务局于2017年12月10日在双湖大道潮河桥西南、西北这两处雨水口设立了两座警示标识牌,设置警示标识牌的目的是加强这两处排水口监管,警示督促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进行整改。但新郑市水务局设置警示标识牌时使用名称不规范,引起了群众误解,产生了不良影响。对此,新郑市水务局已及时纠正错误,启动内部问责机制,并向新郑市委作出深刻检查。

(三)关于管网什么时候拆除的问题

因诉求人举报的排水口均为雨水管网排水口,虽设在南水北调水源二级保护区,但并不违反南水北调水源保护相关规定(二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扩建污染较重的废水排污口,设置医疗废水排污口”)。

新郑市委、市政府就潮河雨水管网入河口问题召开了专题研讨会,从河南省环保专家库中聘请了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教授刘玉忠、河南省科学院能源研究所高工张强两位专家,从技术层面、法规方面进行了论证,认为该处雨水出水口不属于禁止设置设施。

上述三处雨水口承担着道路排水及汛期泄洪的实际需求,不能拆除该雨水管网。诉求人“要求相关部门按国家规定依法拆除排污管”缺乏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

(四)关于对水榭华城排污有没有罚款的问题

新郑市孟庄镇政府发现水榭华城小区存在部分业主私接管道的情况后,立即采取措施,由新郑市孟庄镇政府、新郑市城管执法局联合对水榭华城小区物业办的工作人员召开了专项整治会议,会上传达了《郑州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责令物业办负责人立即根据条例第二十九条“排水用户的排水管道应当实行雨污分流,现有未实行雨污分流的排水管道,由市市政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造”要求,立即对小区内部用户、外部临街商户错接、私接管道的现象进行整改,务必按照市政管网设施技术标准整改到位,并按照有关法规要求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

由于《条例》所称“排水用户”执法对象为小区管理单位,并不针对小区住户、临街商户,水榭华城小区已按照市政排水设施技术要求修建户管,不违反《条例》第三十条,对小区住户、临街商户私接管道负有管理缺失的责任,已按照《条例》第二十九条要求限期改造,根据水榭华城小区实际情况和《条例》第八章法律责任条款,无罚款依据。

综上所述,该群众举报案件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一)新郑市住建规划局督促水榭华城对错接管道进行整改,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同时要求水榭华城及时办理排水许可证,目前正在办理中。

(二)新郑市政府要求新郑市孟庄镇政府、新郑市河长办、新郑市住建规划局建立长效机制,结合河道巡查工作,及时发现雨水口排污现象,防止诉求人所说的“担心督察组走后生活污水排放”问题出现。

(三)新郑市孟庄镇政府、新郑市住建规划局、新郑市城管执法局会持续加强对水榭华城以及潮河周边社区的巡查监管力度,一经发现私接管道的情况,立即整改,并依法处理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

(四)新郑市环保局、新郑市水务局等职能部门定期对潮河水质进行监测,如发现水质出现异常,立即进行研判并根据情况进行整改。

问责情况:

由于警示标识牌设置名称不规范问题,新郑市水务局已责令分管副局长肖廉洁做出书面检查,对水政水资源科科长冯文涛进行诫勉谈话。

其他相关问题已经转交新郑市纪委监察委,正在综合研判具体问责事宜。

【第31批】

郑州市新郑市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70095

反映情况:

郑州市新郑市新区管委会周军亭,负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经常以检查等名义向开发商要钱。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周军亭,男,中共党员。2010年11月到新郑市新区管委会参加工作,2017年4月通过竞聘上岗任新区管委会城市管理办公室主任,科室职责:城市管理、大气污染防治。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6月29日,新郑市新区纪委、新区市政环保局成立联合调查组,对信访举报情况进行调查。

2018年6月30日下午,联合调查组对新郑市新区管委会城管办共计23人员进行了问话。6月30日、7月1日,新郑市新区管委会对辖区内10个项目负责人进行走访调查,问话及调查未发现周军亭在检查时向开发商要钱的问题。

综上所述,该举报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下一步,新郑市将以此案为鉴,在今后的督察工作中,做到依法依规执纪;新郑市新区管委会将定期轮换关键岗位人员设置,敏感岗位人员上岗和执纪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定期对党员机关干部进行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以典型案例为抓手,以案促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避免此类问题发生。

同时,新郑市监察委要强化宣传教育,加大对新郑市全市机关干部的教育宣传力度,推动“以案促改”工作落实到位;强化与人民群众的沟通联系,通畅信箱、电话等沟通途径,迅速回应群众关切的问题;加快违纪案件的查处进度,迅速反应形成震慑,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问责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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