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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 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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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 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2018年7月7日

(第33批)

(上接七版)

(二)下一步措施

1.组织施工单位加强施工力量,三班作业,对已填埋垃圾堆体完成膜覆盖实现堆体雨污水分流,于7月20日前完成。

2.加快渗滤液调节池加盖工程施工。为有效减少垃圾渗滤液产生量和渗滤液挥发对大气产生的影响,2018年7月20日前完成。

3.完善在线监控。渗滤液处理设施一期安装在线监控,并与市环保局联网;对渗滤液处理系统流量计进行强制检定,2018年7月底之前完成。规范设施运行记录、工作台账的填报,2018年7月底前完成。

4.及时增建沼气发电设施。根据垃圾填埋进度,及时增加填埋区气体收集设施建设,并加强雨污水分流、调节池加盖工程完成后的气体收集,尽量减少废气散发排放,并根据气量的增加,适时增建发电设施,减少废气对周边环境产生的污染。

5.提前规划封场设计。提前展开垃圾填埋场封场设计等前期工作,学习外地的先进经验,高标准完成封场设计前期工作,提前设计、提前筹备,确保及时顺利完成封场并启动生态修复。

6.加快新建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力度。抓紧推进东部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确保2019年6月份投入使用。抓紧推进荥阳荥锦垃圾焚烧发电厂升级改造,确保2018年9月份完成。抓紧推进南部焚烧发电厂二期和西部垃圾焚烧发电厂前期工作,确保2018年底前开工建设。

7.建立例会制度。领导小组采取日碰头、周例会制度,及时协调工作推进中的各项问题,确保各项措施按时落实到位,并采取包项领导责任制,对未按时完成的,追究包项责任人责任。

8.群众参与监督。成立了由当地办事处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全程跟踪的监督小组,接受群众举报。

问责情况:

无。

【九】

郑州市城管委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90057

反映情况:

郑州市二七区郑州市综合垃圾处理厂,排放刺鼻气味,多次反映一直未解决,要求给出书面回复,要到国家信访局和中纪委,反映中央环保督察组不作为。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郑州市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理中心(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厂)位于郑州市南郊二七区侯寨乡张李垌村曹洼东沟,距市中心14公里。该工程于1998年经省计委批复立项,2003年1月《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厂可行性研究报告》获得了省计委的批准;2003年经市规划局批复了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003年4月《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厂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得到了省环保局的批复;2004年5月省发改委批准了该项目的工程初步设计。本工程采取“卫生填埋”垃圾处理工艺技术方案。工程处理能力2300吨/日。填埋场总库容1573万立方米。厂区总占地面积1280亩,设计使用年限为22年。

本工程依照《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进行建设,于2004年3月完成了土地确界工作,根据工程的实际先行一期建设工程。一期工程投资16400万元,主要包括:进场道路、环场道路(部分)、截排洪工程、填埋A、D区(土方、人工防渗、导渗、导气工程)、调节池、储液池、污水处理工程、计量监测设备及辅助工程,于2005年10月投入运营。2012年7月开工建设了填埋E区,同年建成投入使用,C区2015年7月投入使用。

垃圾渗滤液处理系统(污水处理站)于2005年开工建设,按设计的排放指标,符合当时的《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1997)二级排放限值。为了提高环境质量,根据郑州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的要求,2006年12月对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厂污水处理站进行了升级改造。在原处理系统基础上增加深度处理工序,建设了膜处理车间,使出水达到《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1997)的一级标准。渗滤液处理升级改造工程处理规模为300吨/日,总投资3800万元,其中包括反渗透系统65m3/d、钠滤系统235m3/d及配套工程,总建筑面积200m2。2007年建成试运行,2008年经环保验收,2009年6月正式投入生产。2015年由市公用集团建成投运600吨/天的渗滤液扩建工程。

2014年2月28日由郑州新冠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实施沼气并网发电。

垃圾处理厂自2005年10月运行以来,已运行近13年。生活垃圾设计日处理量为2300吨,随着城市框架的不断拉大及人口急剧增加,现生活垃圾日进厂量5000余吨,已严重超负荷运行。

二、现场调查

郑州市城管委市容环卫管理处、郑州垃圾综合处理厂对问题所在地第一时间进行了实地排查走访。经过对市垃圾综合处理厂垃圾渗滤液处理场区和车间、垃圾作业面现场、沼气发电现场和进场车辆查看,垃圾综合处理厂按照垃圾卫生填埋规范进行作业,没有发现有违规的作业现象;郑州垃圾综合处理厂目前承担全市大部分生活垃圾的填埋工作,由于进厂量大,为避开交通高峰期,比较集中在晚上进场,加之在气象扩散条件比较差的情况下,作业现场会有一定的味道产生。针对这一问题,采取了多种措施应对,力争将这一影响减到最低。

中央第一环保督察组入驻河南以后,郑州市针对交办的每一批案件,市政府都同时在《郑州日报》和其网站上将督办情况及整改情况进行公示。中央第一环保督察“回头看”小组和省督导组及省领导对垃圾处理厂进行多次现场督察。2018年6月26日,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副组长、生态环境部副部长赵英民一行对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厂进行了现场督察。针对督察提出的问题,郑州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召集郑州市环保局、郑州市城管委及相关单位主要领导专题会议,认真研究部署整改落实。2018年6月28日,郑州市城管委与市环保局协同派出专人赴北京邀请中国环境研究院的专家学者对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厂现状进行技术层面的分析。7月2日,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李晓鸣带领专家团队4人到郑,7月3日上午对垃圾处理厂进行了现场勘察,肯定了垃圾处理厂前期已展开的提升措施,专家提出的具体提升改造方案经批准后,交由郑州市政府进行提升整改。

综上,举报内容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厂立即加大除臭力度,每日进行8次除臭、2次消杀作业,确保全覆盖、无死角,有效减少恶臭对大气影响,使异味降至最低。同时对异味给周围居民造成的影响表示歉意。郑州市垃圾处理正处于以填满为主向垃圾焚烧发电为主的过渡期,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厂已进入填埋收尾期。荥阳荥锦垃圾焚烧发电厂正在加紧进行升级改造,郑州东部垃圾焚烧发电厂正在全面加紧施工,郑州南部二期和西部垃圾焚烧发电厂正在展开前期工作。

(一)市垃圾综合处理厂立即采取的措施

1.尽快推进渗沥液调节池加盖工程,对产生的沼气有效收集进行发电,减少沼气挥发对周边环境产生的污染。9月10日前完成荥阳荥锦垃圾焚烧发电厂提升改造工作,在保障达标排放的基础上增加生活垃圾处理量,减轻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压力,减少市垃圾填埋场进厂量和渗滤液产生量。

2.责成现有渗滤液处理设施加紧运行,确保日处理量达到每天900吨。减少渗滤液积存,并抓紧抽排填埋区积存的渗滤液,为保证抽排作业进度,垃圾场又安排采购抽排设备两套。

3.组织各区对垃圾中转站进行提升改造,减少进场垃圾中水分的含量,在装卸前后要排空车辆中渗滤液的积存,从而减少垃圾处理厂渗滤液的积存。

4.生活垃圾填埋场加紧利用垃圾进场间隙尽快覆盖现已填埋的作业面。

5.及时调整各区垃圾进场时间,抓紧抽排填埋区积存渗沥液,确保7月5日前抽排完毕,在作业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扩大作业面,实施分区填埋,分层压实,做到日填埋日覆盖。

6.邀请专家制订专案,2018年6月28日,派出专人赴北京邀请中国环境研究院的专家学者对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厂现状进行技术层面的分析,并制订详细的整改方案。

7.加大生物制剂除臭力度,重新制定除臭方案,加大除臭次数,由原来的每日5次调整为每日8次除臭、2次消杀作业,同时把除臭液的浓度配比由1:50调整为1:30,确保全覆盖、无死角,有效减少恶臭对大气影响,使异味降至最低。监督作业人员按时作业,并由专人每天进行检查。

(二)下一步措施

1.组织施工单位加强施工力量,三班作业,对已填埋垃圾堆体完成膜覆盖实现堆体雨污水分流,于7月20日前完成。

2.加快渗滤液调节池加盖工程施工。为有效减少垃圾渗滤液产生量和渗滤液挥发对大气产生的影响,2018年7月20日前完成。

3.完善在线监控。渗滤液处理设施一期安装在线监控,并与市环保局联网;对渗滤液处理系统流量计进行强制检定,2018年7月底之前完成。规范设施运行记录、工作台账的填报,2018年7月底前完成。

4.及时增建沼气发电设施。根据垃圾填埋进度,及时增加填埋区气体收集设施建设,并加强雨污水分流、调节池加盖工程完成后的气体收集,尽量减少废气散发排放,并根据气量的增加,适时增建发电设施,减少废气对周边环境产生的污染。

5.提前规划封场设计。提前展开垃圾填埋场封场设计等前期工作,学习外地的先进经验,高标准完成封场设计前期工作,提前设计、提前筹备,确保及时顺利完成封场并启动生态修复。

6.加快新建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力度。抓紧推进东部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确保2019年6月份投入使用。抓紧推进荥阳荥锦垃圾焚烧发电厂升级改造,确保2018年9月份完成。抓紧推进南部焚烧发电厂二期和西部垃圾焚烧发电厂前期工作,确保2018年底前开工建设。

7.建立例会制度。领导小组采取日碰头、周例会制度,及时协调工作推进中的各项问题,确保各项措施按时落实到位,并采取包项领导责任制,对未按时完成的,追究包项责任人责任。

8.群众参与监督。成立了由当地办事处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全程跟踪的监督小组,接受群众举报。

问责情况:

无。

【十】

郑州市惠济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90058

反映情况:

郑州市惠济区黄河桥村五组:1.200多亩耕地,约100亩被倾倒了建筑垃圾,其中有大约20亩是被埋在地下的。2.古荥镇黄河桥村邙岭大道两处约250亩地被倾倒建筑垃圾。3.江山路东侧郑焦高铁南侧约500亩鱼塘被建筑垃圾填平。6月25日《郑州日报》公示说已经处理过,实际情况是:1.五组的垃圾只清理了百分之五,其余的被推平用防尘网覆盖,20亩填埋的垃圾未动。2.邙岭大道两侧的绿化只种了百十颗树,成活不足十棵,说是播撒草籽,现在现场是杂草丛生,而且有一处裸露的建筑垃圾下方就是引黄入郑干渠青年洞,下雨天,垃圾堆上的水流入干渠内。3.鱼塘内的垃圾也未清理,只是覆盖了黄土。对公示结果不满意。

另举报:在黄河桥八组山上公墓内有一处非法生活垃圾场。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交办问题涉及的黄河桥村五组、邙岭大道、郑焦高铁南侧位于惠济区黄河桥村,黄河桥八组山上公墓内生活垃圾场位于黄河桥村八组邙山白庙陵园南,均属古荥镇人民政府管辖。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7月1日,惠济区国土资源局、惠济区城管局、惠金河务局、古荥镇人民政府联合对举报问题进行现场调查。

1.关于“五组的垃圾只清理了百分之五,其余的被推平用防尘网覆盖,20亩填埋的垃圾未动”问题。经查,2018年6月17日,惠济区已组织人力物力对黄河桥村五组200亩土地上的40亩建筑垃圾进行清理,覆盖防尘网并播撒草籽。现场调查时并未发现有垃圾填埋现象。

2.关于“邙岭大道两侧的绿化只种了百十棵树,成活不足十棵,说是播撒草籽,现在现场是杂草丛生,而且有一处裸露的建筑垃圾下方就是引黄入郑干渠青年洞,下雨天,垃圾堆上的水流入干渠内”问题。7月4日,工作人员冒雨到现场进行查看,两处垃圾场已被绿草覆盖,未发现垃圾堆上的水流入引黄干渠。但因近期气候、缺乏水源等综合因素,前期种植的松树成活率不高。

3.关于“鱼塘内的垃圾也未清理,只是覆盖了黄土”问题。经查,江山路东侧郑焦高铁南侧约500亩鱼塘内的建筑垃圾未覆盖黄土,正在抓紧清理剩余垃圾。

4.关于“在黄河桥八组山上公墓内有一处非法生活垃圾场”问题。现场查看时,邙山山顶墓园内垃圾场确实存在,有一定气味。邙山山顶墓园内垃圾是由黄河游览区和黄河桥村倾倒的生活垃圾。

综上所述,该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惠济区正组织人力物力抓紧对鱼塘内的建筑垃圾进行清理,预计7月10前全部完成,并恢复土地原貌;惠济区严令禁止黄河游览区及黄河桥村在邙山山顶墓园内随意倾倒生活垃圾,并要求对邙山山顶墓园内垃圾场进行平整覆盖,目前,已完成平整覆盖。

下一步,惠济区对江山路全段进行24小时不间断动态巡查,对私拉乱倒的渣土车严管重罚,坚决查堵建筑垃圾乱倒现象。

问责情况:

惠济区纪委监委已着手调查,正在启动追责程序。

【十一】

郑州市金水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90059

反映情况:

郑州市金水区博颂路与普庆路交叉口西北角几家饭店没有排烟系统,油烟排放到居民楼内影响居民生活。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经查,郑州市金水区博颂路与普庆路交叉口西北角共有10家饭店,10家饭店基本信息如下:

1.郑州市金水区王妮手擀面(门头:手擀面饺子);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博颂路36号2幢1层1号;营业执照注册号:410105601203260;经营人:王XX。

2.郑州市金水区卢中照烩面馆(门头:卢记烩面);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北三环南金桂苑小区2号楼3号商铺;营业执照注册号:410105601315079;经营人:卢XX。

3.郑州市金水区黄道安小吃店(门头:长垣炒鸡);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博颂路36号2号楼1层4号;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10105MA4597Q531;经营者:黄XX。

4.郑州市金水区陈世龙面馆(门头:羊肉糊汤面);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博颂路36号2号楼5号附2号;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10105MA44X413X3;经营者:陈XX。

5.郑州市金水区天一汉堡店(门头:天一汉堡);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北三环南金桂苑小区2号楼一层5号商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10105MA456YY787(1-1);经营者:刘XX。

6.郑州市金水区邱记饭店(门头:信阳土菜苑);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北三环南金桂苑小区2号楼6号商铺;营业执照注册号:410105601535042;经营者:邱XX。

7.郑州市金水区马江辉面馆(门头:山西油泼面);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北三环南金桂苑小区2号楼8号商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10105MA43UT3K28;经营者:马XX。

8.郑州市金水区彰德府面馆(门头:董记手擀面);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博颂路36号2幢1层9号;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10105MA4598CA8C;经营者:董XX。

9.郑州市金水区满少甫羊肉汤店(门头:满记羊肉冲汤);地址:郑州市金水区普庆路西北三环路南金桂苑小区2号楼10号商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10105MA4530H03N;经营者:满XX。

10.郑州市金水区龙建面馆(门头:炒鸡炸酱面);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博颂路36号院2号楼1层13号商铺;营业执照注册号:410105601407078;经营者:梁XX。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6月29日,郑州市金水区城市综合执法局东风路执法中队已对10家饭店分别下发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10家饭店整改专用烟道排放通道,使烟道排放口高于相邻建筑物高度或接入其商用公用烟道,确保污染物达标合规排放。

2018年7月1日,郑州市金水区城市综合执法局东风路执法中队安排工作人员到现场对问题进行落实处理,经现场查看,10家均有排烟通道并安装有油烟净化装置,但均存在烟道排放口低于相邻建筑物高度或接入其商用公用烟道等违章现象。当天,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街道办事处联合执法中队对这10家饭店整治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按照标准设置专用油烟排放通道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没有整改到位的不得排放污染物。

综上,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2018年7月1日,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街道办事处联合执法中队对这10家饭店整治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按照标准设置专用油烟排放通道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没有整改到位的不得排放污染物。同时,金水区执法局安排东风路中队专人加强巡查,每天复查10家饭店整改情况。

截至7月4日,卢记烩面和王妮手擀面2家饭店(两家共用外置排烟通道)与位于同一栋楼上的业主协商一致,同意这2家饭店将排烟通道通过楼层外墙通至楼顶。目前,这2家饭店已将排烟通道增高至楼顶。剩余商户积极与业主协商,目前还未达成一致意见,还未整改到位。目前,10家饭店均处于停业状态,没有排放污染物。

下一步,郑州市金水区城市综合执法局东风路执法中队将安排专人盯守,如发现未整改到位进行排放污染物的将依据《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七)项进行处罚。今后将加大对此区域饭店的巡查力度,不定时巡查该区域油烟净化装置安装使用及清洗情况。

问责情况:

无。

(下转九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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