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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 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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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 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2018年7月7日

(第33批)

(上接九版)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该举报与第四批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040142、第5批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050109、第15批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50026、第25批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20072、第27批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40072内容基本相同。

登封市大金店镇海眼村内两个铝矿同属于河南中美铝业金楼铝矾土有限公司,分别为河南中美铝业金楼铝矾土有限公司一采区与二采区。一采区位于海眼村一、二组,二采区位于海眼村七组。该公司企业法人为王XX,办理有工商营业执照(91410185MA450AM731)、环评(郑环审﹝2018﹞4号)、采矿许可证(C4100002009033120006548),做有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该公司自2005年停产至今。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7月1日上午,登封市大金店镇、海眼村“两委”工作人员成立调查组,到现场进行了调查。

经查,未发现该公司有任何采挖迹象,不存在粉尘污染现象。周边没有河道,不存在废渣倾倒占用河道情况。该公司二采区位于海眼村七组,面积约16亩,该采区的土地是经海眼村第七生产组集体研究同意允许使用的,现场无堆放铝石现象,不存在铝石强占堆放村民第七集体耕地情况。

关于反映“地方有保护伞一直不处理”问题,已移交纪委正在调查处理中。

综上所述,该举报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登封市要求河南中美铝业金楼铝矾土有限公司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和土地复垦方案继续做好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

问责情况:

无。

【十七】

郑州市城管委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90083

反映情况:

郑州市二七区嵩山南路垃圾处理厂排放刺鼻的臭味,污染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郑州市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理中心(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厂)位于郑州市南郊二七区侯寨乡张李垌村曹洼东沟,距市中心14公里。该工程于1998年经省计委批复立项,2003年1月《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厂可行性研究报告》获得了省计委的批准;2003年经市规划局批复了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003年4月《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厂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得到了省环保局的批复;2004年5月省发改委批准了该项目的工程初步设计。本工程采取“卫生填埋”垃圾处理工艺技术方案。工程处理能力2300吨/日。填埋场总库容1573万立方米。厂区总占地面积1280亩,设计使用年限为22年。

本工程依照《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进行建设,于2004年3月完成了土地确界工作,根据工程的实际先行一期建设工程。一期工程投资16400万元,主要包括:进场道路、环场道路(部分)、截排洪工程、填埋A、D区(土方、人工防渗、导渗、导气工程)、调节池、储液池、污水处理工程、计量监测设备及辅助工程,于2005年10月投入运营。2012年7月开工建设了填埋E区,同年建成投入使用,C区2015年7月投入使用。

垃圾渗滤液处理系统(污水处理站)于2005年开工建设,按设计的排放指标,符合当时的《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1997)二级排放限值。为了提高环境质量,根据郑州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的要求,2006年12月对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厂污水处理站进行了升级改造。在原处理系统基础上增加深度处理工序,建设了膜处理车间,使出水达到《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1997)的一级标准。渗滤液处理升级改造工程处理规模为300吨/日,总投资3800万元,其中包括反渗透系统65m3/d、钠滤系统235m3/d及配套工程,总建筑面积200m2。2007年建成试运行,2008年经环保验收,2009年6月正式投入生产。2015年由市公用集团建成投运600吨/天的渗滤液扩建工程。

2014年2月28日由郑州新冠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实施沼气并网发电。

垃圾处理厂自2005年10月运行以来,已运行近13年。生活垃圾设计日处理量为2300吨,随着城市框架的不断拉大及人口急剧增加,现生活垃圾日进厂量5000余吨,已严重超负荷运行。

二、现场调查情况

郑州市城管委市容环卫管理处、郑州垃圾综合处理厂对问题所在地第一时间进行了实地排查走访。经过对市垃圾综合处理厂垃圾渗滤液处理场区和车间、垃圾作业面现场、沼气发电现场和进场车辆查看,垃圾综合处理厂按照垃圾卫生填埋规范进行作业,没有发现有违规的作业现象;郑州垃圾综合处理厂目前承担全市大部分生活垃圾的填埋工作,由于进厂量大,为避开交通高峰期,比较集中在晚上进场,加之在气象扩散条件比较差的情况下,作业现场会有一定的味道产生。针对这一问题,采取了多种措施应对,力争将这一影响减到最低。

经调查,举报内容基本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厂立即加大除臭力度,每日进行8次除臭、2次消杀作业,确保全覆盖、无死角,有效减少恶臭对大气影响,使异味降至最低。同时对异味给周围居民造成的影响表示歉意。郑州市垃圾处理正处于以填满为主向垃圾焚烧发电为主的过渡期,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厂已进入填埋收尾期。荥阳荥锦垃圾焚烧发电厂正在加紧进行升级改造,郑州东部垃圾焚烧发电厂正在全面加紧施工,郑州南部二期和西部垃圾焚烧发电厂正在展开前期工作。

(一)市垃圾综合处理厂立即采取的措施

1.尽快推进渗沥液调节池加盖工程,对产生的沼气有效收集进行发电,减少沼气挥发对周边环境产生的污染。9月10日前完成荥阳荥锦垃圾焚烧发电厂提升改造工作,在保障达标排放的基础上增加生活垃圾处理量,减轻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压力,减少市垃圾填埋场进厂量和渗滤液产生量。

2.责成现有渗滤液处理设施加紧运行,确保日处理量达到每天900吨。减少渗滤液积存,并抓紧抽排填埋区积存的渗滤液,为保证抽排作业进度,垃圾场又安排采购抽排设备两套。

3.组织各区对垃圾中转站进行提升改造,减少进场垃圾中水分的含量,在装卸前后要排空车辆中渗滤液的积存,从而减少垃圾处理厂渗滤液的积存。

4.生活垃圾填埋场加紧利用垃圾进场间隙尽快覆盖现已填埋的作业面。

5.及时调整各区垃圾进场时间,抓紧抽排填埋区积存渗沥液,确保7月5日前抽排完毕,在作业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扩大作业面,实施分区填埋,分层压实,做到日填埋日覆盖。

6.邀请专家制订专案,2018年6月28日,派出专人赴北京邀请中国环境研究院的专家学者对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厂现状进行技术层面的分析,并制订详细的整改方案。

7.加大生物制剂除臭力度,重新制定除臭方案,加大除臭次数,由原来的每日5次调整为每日8次除臭、2次消杀作业,同时把除臭液的浓度配比由1:50调整为1:30,确保全覆盖、无死角,有效减少恶臭对大气影响,使异味降至最低。监督作业人员按时作业,并由专人每天进行检查。

(二)下一步措施

1.组织施工单位加强施工力量,三班作业,对已填埋垃圾堆体完成膜覆盖实现堆体雨污水分流,于7月20日前完成。

2.加快渗滤液调节池加盖工程施工。为有效减少垃圾渗滤液产生量和渗滤液挥发对大气产生的影响,2018年7月20日前完成。

3.完善在线监控。渗滤液处理设施一期安装在线监控,并与市环保局联网;对渗滤液处理系统流量计进行强制检定,2018年7月底之前完成。规范设施运行记录、工作台账的填报,2018年7月底前完成。

4.及时增建沼气发电设施。根据垃圾填埋进度,及时增加填埋区气体收集设施建设,并加强雨污水分流、调节池加盖工程完成后的气体收集,尽量减少废气散发排放,并根据气量的增加,适时增建发电设施,减少废气对周边环境产生的污染。

5.提前规划封场设计。提前展开垃圾填埋场封场设计等前期工作,学习外地的先进经验,高标准完成封场设计前期工作,提前设计、提前筹备,确保及时顺利完成封场并启动生态修复。

6.加快新建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力度。抓紧推进东部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确保2019年6月份投入使用。抓紧推进荥阳荥锦垃圾焚烧发电厂升级改造,确保2018年9月份完成。抓紧推进南部焚烧发电厂二期和西部垃圾焚烧发电厂前期工作,确保2018年底前开工建设。

7.建立例会制度。领导小组采取日碰头、周例会制度,及时协调工作推进中的各项问题,确保各项措施按时落实到位,并采取包项领导责任制,对未按时完成的,追究包项责任人责任。

8.群众参与监督。成立了由当地办事处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全程跟踪的监督小组,接受群众举报。

问责情况:

无。

【十八】

郑州市中牟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300004

反映情况:

郑州市中牟县商都大道水岸鑫城小区12号楼旁边,用于绿化的水呈黄色,河面漂浮很多垃圾,有难闻气味,无人清理。小区配套的翠鸣湖有两个旱厕,苍蝇滋生,气味难闻。贾鲁河要往翠鸣湖引流,现在清淤工作已经完成,迟迟还未引流。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水岸鑫城小区建于2003年左右,小区12号楼旁边的河道为景观水系,水面面积约100平方米,非循环水。翠鸣湖公园位于水岸鑫城小区南侧,该湖建于2000年左右,为人造景观湖公园,两个旱厕为公园配套设施,分别位于公园东北角和西南角。

中牟县翠明湖引水工程属于政府投资项目,位于水岸鑫城小区南部翠明湖区域,总投资1966.11万元,建设工期8个月,建设内容为“双向净水与活水系统”一座,建设规模为24000立方米每天,输水管线2.24公里、检查井24座、工作井6座、接收井7座等。补水处理采用“细格栅及提升泵房+网格絮凝池+斜管沉淀池+全湖活水”工艺,污泥经浓缩压滤脱水后,送至中牟县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7月3日,中牟牟组织相关单位到现场进行了调查。

(一)“郑州市中牟县商都大道水岸鑫城小区12号楼旁边,用于绿化的水呈黄色,河面漂浮很多垃圾,有难闻气味,无人清理”的问题

经查,该河面位于小区12号楼东侧,原为人工景观河沟,河沟周边系水岸鑫城一期、二期住宅楼;该景观河道设计时未设计循环流水,水源是由水井人工蓄充,仅靠水管将水抽入景观河道中,水动力严重不足,以致河底的淤泥无法冲刷干净,日渐堆积、河草丛生,加上周边业主乱扔垃圾以及清理不及时,导致水面浑浊发臭。

(二)“小区配套的翠鸣湖有两个旱厕,苍蝇滋生,气味难闻”的问题

经查,翠明湖的两个旱厕属水冲式旱厕,没有下水道。2016年中牟县政府根据创建卫生城工作要求,对以上两处旱厕进行了封闭关停。后因管理不善,被人私自打开使用。湖区旱厕因无污水管道无法排出污水,目前虽然是封闭状态,但因没有及时清洗干净,导致苍蝇滋生,臭气难闻。

(三)“贾鲁河要往翠鸣湖引流,现在清淤工作已经完成,迟迟还未引流”的问题

经查,中牟县翠明湖饮水工程正在进行基坑工作建设阶段。举报问题中关于贾鲁河要往翠鸣湖引流,现在清淤工作完成,迟迟还未引流的河道为水岸鑫城小区内自建水环道,小区物业自行管理,一条长730米、面宽5米、底宽2.5米的环形水系,属物业清淤后换水不及时,因而造成水道无水。物业公司已经拿出两个具体整改办法,目前正在征询业主意见。

综上所述,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因12号楼旁边景观水系为死水,无法循环,为彻底解决该问题,经水岸鑫城物业公司与中牟县房管部门结合,下一步将水抽干,垃圾清扫干净后埋土填平,同时征求业主意见,将此处修成草坪或建设器材锻炼场地,或划成停车位,或建设电瓶车充电棚,为业主提供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截至7月6日,景观河道池水已全部抽干,杂物及杂草已清理干净,已撒入白石灰做消毒处理。水岸鑫城物业公司结合小区实际情况,制定两个整改办法,近日正在逐家逐户征求业主意见,7月9日前汇总所有业主意见后,敲定整改办法,彻底解决景观河污染问题。中牟县房管局将加大督察力度,确保进度、质量,督促水岸鑫城物业公司按时间节点完成任务,确保河道污染事件不再发生。

水岸鑫城物业服务中心对旱厕彻底打扫清理完毕后将进行封停。截至7月6日,湖区两个旱厕已进行彻底清理清洗干净,正在进行封闭施工。同时,中牟县政府在翠明湖南门口放置一座公共卫生间,方便群众如厕。

中牟县水务局将督促建设单位加快工程建设进度,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倒排工期,争取2018年11月底前高标准完成中牟县翠鸣湖引水工程。

问责情况:

无。

【十九】

郑州市登封市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300005

反映情况:

郑州市登封市大金店镇园艺场三木养殖场,在院内东墙根挖了两个大坑长期将羊的死尸不经处理丢弃在大坑中,厂内羊粪露天堆放,臭气熏天,影响附近居民生活。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该养殖场实为河南三木绿源畜牧养殖有限公司,位于登封市大金店镇龙尾沟,该公司建于2012年,饲养湖羊种羊,设计规模1.3万只,现存栏1.23万只,占地面积284.4亩,办理有工商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于2016年通过登封市环保违规违法清理整改建设项目环保备案(登环字〔2016〕67号。)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7月1日,登封市大金店、登封市水务局、登封市畜牧中心、登封市环保局等相关工作人员成立调查组,到现场进行了调查。

1.河南三木绿源畜牧养殖有限公司厂区东侧存在两个占地约3平方米用于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掩埋坑,其中一个掩埋坑已填平,另外一个坑内有羊尸体8袋,未按照掩埋法技术要求及时进行处理。

2.河南三木绿源畜牧养殖有限公司建有400平方凉粪场,凉粪场内堆满粪便,约有60立方米羊粪堆放在凉粪场外。

综上所述,该举报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1.依法对河南三木绿源畜牧养殖有限公司乱堆放粪便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

2.登封市督促河南三木绿源畜牧养殖有限公司将已掩埋和未掩埋的羊尸体交由第三方无害化处理机构处理。与第三方无害化处理机构签订长期合作协议(已签订),病死畜禽由第三方无害化处理机构代做处理。

3.登封市要求河南三木绿源畜牧养殖有限公司对超出晾粪场外的羊粪立即进行清理、消毒,加强管理、保持清洁。目前整改到位。

问责情况:

无。

【二十】

郑州市荥阳市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300006

反映情况:

郑州市荥阳市崔庙镇马寨村陈沟组,一个养猪场和一个养牛场紧邻村庄,粪便随意倾倒,臭气熏天,苍蝇满天飞,影响居民生活。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养猪场为荥阳市崔庙镇马寨村平振伟养猪户,该养猪户位于崔庙镇马寨村陈沟组南部,与村庄相邻,距该组最近住户张新章家有30米左右。养猪户平振伟为马寨村下河组人。该户清理前生猪存栏97头。

养牛场为荥阳市崔庙镇马寨村张建锋养牛户,该养牛户位于崔庙镇马寨村陈沟组南部,与村庄相邻,距陈沟组最近住户张新章家约有70米。养牛户张建锋为马寨村陈沟组人。现存栏肉牛牛犊5头。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7月1日,荥阳市崔庙镇、畜牧局、环保局等单位联合到崔庙镇马寨村陈沟组的养猪场和养牛场,进行了现场调查。

1.平振伟养猪户:经调查,6月22日荥阳市畜牧局曾接到举报电话,反映平振伟养猪场影响环境问题,当天下午就同崔庙镇到现场落实情况,并动员平振伟开始搬迁。截至2018年7月1日凌晨,平振伟已将97头生猪清理完毕。但现场仍有较大臭味,苍蝇较多。调查组要求平振伟两日内,把养猪场粪便清理干净,用水冲洗,打药消毒,消灭苍蝇,消除异味。

2.张建锋养牛户:经现场调查,存栏有5头小牛犊,未建设储粪场,在牛舍铺垫玉米秆作为垫料,定期清理牛粪垫料,用作肥料还田,未发现粪便随意倾倒、臭气熏天,苍蝇满天飞现象。调查组要求张建峰三日内,将牛犊清理停养,并清除粪便,打药消毒,消除异味。

综上所述,该举报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目前,养猪场、养牛场已于停养搬离,粪便都已清理干净,消除异味。

问责情况:

无。

【二十一】

郑州市新密市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300010

反映情况:

郑州市新密市平陌镇虎岭村7组夜间拉土填坑,车辆无覆盖,没有洒水,扬尘污染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平陌镇虎岭村七组有一大坑,下雨天容易积水,存在安全隐患,经虎岭村两委协商后决定对该坑进行填埋。

二、现场调查情况

7月2日,新密市平陌镇人民政府、新密市交通运输局对反映问题进行实地调查。

经查,平陌镇虎岭村7组存在夜间组织车辆运输渣土填坑的情况,车辆运输过程中有遗洒现象,荥密路(S232)与平陌镇虎岭村7组的村道平交路口存在扬尘污染。平陌镇政府已责令平陌镇虎岭村7组停止填坑,并要求其采取措施进行降尘。

综上所述,此举报属实。

(下转十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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