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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 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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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 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2018年7月7日

(第33批)

(上接十四版)

(五)临时堆放储存污泥情况

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临时储存在荥阳广武的污泥堆场,采取底部和周边铺设防渗膜、四周设置警示标识和围挡、泥堆上方加膜覆盖等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日常对堆场周边环境组织有人员进行巡视,定期安排人员就地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关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分析并出具检测报告,经监测没有发现污染超标问题。该部分临时堆放储存污泥计划2018年下半年开始由已建成污泥处理厂或污泥处置的新技术工艺逐步进行处理。

王新庄污水处理厂污泥在经开区九龙镇南场村附近坑地及经开区黄商林地有临时堆放场地。该厂污泥经过消化工艺处理,该工艺也是国家部委推荐的污泥处理处置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路线之一,达到无害化处置要求,无明显臭味,不滋生蚊蝇,化验结果显示重金属等污染物不超标,该厂污泥用于园林绿化的障碍是含水率达不到国家相关规范的要求。

造成郑州市污泥临时找场地堆放的原因,是郑州市污泥处理能力不足。早期国家环保产业政策对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没有明确要求,郑州市也存在重水轻泥现象。受土地、规划、选址等影响,郑州市污泥处理设施建设与城市快速发展的速度不相匹配,在2016年7月之前,造成了大量污泥临时堆放。但2016年7月中央环保督导之后,我市加快新建污泥处理厂进度,加强八岗污泥处理厂管理及技术攻关,提高处理能力,各污水处理厂污泥全部得到有效处置,没有再发生新增污泥厂外堆存问题。

综上所属,该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针对转办案件的举报内容,郑州市城管委将督促双桥污水处理厂加快调试工作,使其尽快达到设计处理能力。对临时堆放储存的污泥做好防护措施,并加强管理,待双桥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泥处理项目达到设计能力后,再进一步对临时储存污泥进行妥善处置。同时,督促项目单位加快新区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泥处理设施建设,利用富裕处理能力及污泥处置的新技术工艺,力争在三年内对全市临时堆存的污泥处置完毕。

问责情况:

无。

【三十九】

郑州市新密市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90141

反映情况:

郑州市新密市郑州城市学院东围墙外东北角附近大量建筑黄土裸露,扬尘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郑州城市学院位于新密市溱水路与未来大道交叉口,围墙外东北角附近有黄土裸露。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7月2日,新密市西大街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对交办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该处原为铝石坑,地块所有人将修路时的残渣倒入坑中填埋,外边用黄土覆盖进行平整,用于耕种。

综上所述,此举报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新密市西大街办事处已对社区裸露黄土覆盖,现已整改到位。

下一步,新密市西大街办事处将严格要求各级网格人员做好分包网格的排查,确保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到实处。

问责情况:

西大街党工委研究决定,给予金凤路社区副主任张朝阳诫勉谈话。

【四十】

郑州高新区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90147

反映情况:

举报郑州高新区枫杨街道办事处,拒不执行中央环保督察组“对郑州高新区饮用水源地石佛沉砂池周围违法建设的拆除整改通知”。在2016年枫杨街道办事处贴出通知是接中央环保督察组通知,石佛沉砂池周边的违法建筑污染了饮用水源地,在限期内(大约同年8月底)必须拆除,东史马农贸市场必须限期搬迁。可中央环保督察组一走,高新区凤阳街道办事处就去区里、市里拉关系,要求把东史马农贸市场留下来,打着方便周边群众的名义,实际是为了私利(市场对面的门面房到现在还租不出去),接下来又做了表面整改、假装整改,只把远离沉砂池渠边一小部分违建拆除,两大沉砂池周边的违建一点没动,并敷衍整改了一下市场里的商铺。另举报郑州市政府、高新区政府不作为,郑州市环保局、高新区环保局失职,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不作处理,敷衍了事。早在2013年就发现水源地有问题,到目前为止已向市长信箱写信,向郑州市环保局、高新区环保局打电话反映,前后共几十次,得到的回复都是“督促他们整改或是待解决”,有时还会接到恐吓电话。2017年3月把沉砂池饮用水源地问题举报给环保部网站,回复被转到高新区环保局,高新区环保局回电话表示所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怀疑这里有一系列腐败问题,敬请彻查此事。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邙山干渠是黄河提灌站至石佛沉砂池的一条输水渠道,由黄河风景名胜区管委会管理使用,始建于1970年,干渠全长约23.7公里(高新区段8公里),目前最大供水能力为6m3/s,每日供水能力60万立方米。

石佛沉砂池位于郑州高新区枫杨办事处,分为东池与西池。东池由柿园水厂管理使用,占地面积42万平方米,有效容积150万立方米,日提水能力为45万立方米,为柿园水厂备用水源。2014年底丹江水启用后,该池改为热备状态,柿园水厂每天向石佛沉砂池取水3000~5000立方米。

西池由高新区供水公司管理使用。储水量57万立方米,每天通过邙山干渠注入水量约9万立方米,是梧桐水务主供水源,其次还作为郑州市南部景观用水。

二、现场调查情况

接到交办问题后,7月2日,高新区环保局、枫杨办事处对邙山干渠两侧和沉砂池周边再次进行调查处理。

(一)关于“石佛沉砂池周边的违法建筑”的问题

1.有关保护区建设情况

依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郑政〔2009〕6号)要求,石佛沉砂池保护区范围为厂界内的区域,邙山干渠保护区范围为两岸50米陆域。据现场调查,石佛沉砂池边界已设置界桩和围网,黄河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已对干渠占用土地进行了确权,并在确权的土地边界安装了围网。

2.现存违法建筑情况

经查,在邙山干渠隔离带西侧20米共有4处违法建筑,分别为广志驾校,面积432平方米;宏福汽车快速保养,面积756平方米;上海嘉联购物广场,面积288平方米;东史马菜市场,面积约8000平方米,商户60余家,菜市场系东史马村庄征迁时村民自发建设,为周边群众生活提供便利。目前,市场对面居民小区已建成,门面房陆续投入使用,枫杨办事处多次协调菜市场商户尽快转移到对面门面房经营,同时,枫杨办事处按照有关规定,多次督促该菜市场停业关闭,不存在私利行为。上述建筑污水管道均已并入市政污水管网,不存在废水外排现象。

沉砂池西北侧围网外30米建有鱼塘2处,面积约1000平方米;西北侧围网外20米建有农家乐1家,面积约400平方米;西南侧围网外10米有临时建筑物2处,面积约1000平方米;东侧围网外50米有临时建筑物4处,面积约2000平方米。上述违章建筑均位于沉沙池厂界围网外,且地势低于沉砂池,经排查无排污口向沉砂池排放污水。

(二)关于“政府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不作处理,敷衍了事……敬请彻查此事”的问题

高新区对该举报问题高度重视,曾多次组织有关部门对邙山干渠两侧及沉砂池周边进行排查,深入项目现场了解相关情况,积极安排相关部门加强对邙山干渠和沉砂池周边环境治理和管理。

2016年8月15日,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第27批第18号问题“高新区银杏路枫杨中学和河南工业大学学府家园中间,多家废品收购站紧临引黄沉砂池上游明渠,堆放废品垃圾,污染引黄沉砂池水质”,高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经现场核查,该区域共有4处废品收购站,均为彩板房结构,面积约1330平方米,主要是收购废铁、易拉罐、建筑材料等废弃物品,分类出售,不从事拆解加工。8月16日,高新区行政执法局查违办对其下达限期搬迁通知,责令2天内搬离,枫杨、双桥办事处安排专人现场督办搬迁进度。到8月17日下午,该4处废品收购站均按要求清理完毕。省、市督察组现场进行了查看。

2017年3月,高新区环保局通过环保部网站接到群众举报,反映邙山干渠两侧和沉砂池周边存在违章建筑问题,影响水源安全。高新区环保局立即进行了现场调查,并按程序将举报件转枫杨办事处具体调查处理。不存在予受理问题。

2017年4月,枫杨办事处出动工作人员150人次、征迁工人70人次,陆续对邙山干渠西银杏路东侧的所有临时违章建筑进行拆除,共计拆除63户,清理土地约36亩,并对白桦街以北干渠两侧所有违章建筑进行了清理。

2018年1月,高新区环保局、枫杨办事处再次对邙山干渠两侧和沉砂池周边进行排查,出动人员50人次,征迁工人20人次,对沉砂池水源保护区周边违章建筑进行拆除,拆除沉砂池河渠东侧违章建筑两处约2000平方米,剩余违章建筑均已完成测量任务。但由于部分违章建筑系历史遗留问题,特别是东史马菜市场涉及商户较多,征迁难度大,进展较缓慢,所以目前邙山干渠两侧及石佛沉砂池周边仍有菜市场、农家乐、临时建筑、鱼塘等违章建筑存在。

郑州高新区于6月21日成立了石佛沉砂池案件调查组,同时,枫杨办事处制定了《关于拆除邙山干渠两侧及石佛沉砂池周边违法建筑的工作方案》。拆除工作分为三个阶段进行:宣传发动阶段(6月25日~7月5日),主要为联合区行政执法、国土规划、环保、安全监管等部门对该区域内违法建筑进行检查并下达搬迁通知书,限期搬离;自行拆除阶段(7月6日~7月21日),对该区域违法建筑停止供水、供电,督促其自行拆除,对于不能按期搬迁的住户,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依法强制拆除阶段(7月21日起),组织联合执法,对该区域违法建筑进行强制拆除,违法建筑拆除后15日内,将建筑垃圾清运完毕,交区市政部门进行绿化硬化等。

综上,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郑州高新区对交办问题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执法、环保、国土规划、枫杨办事处等部门开展整治工作。一是由高新区行政执法局、环保局、国土规划局、枫杨办事处联合执法,对周边违章建筑实施专项整治,明确工作任务,确定整改期限,确保按期完成征迁工作。现场清理完毕后交市政部门进行绿化。二是目前拆除工作正处于自行拆除阶段,枫杨办事处加大政策法规宣传力度,积极与征迁户进行沟通,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动员商户主动按期搬离、自行拆除,同时对该区域内违法建筑采取断水断电等措施。自拆阶段结束后,将依法实施拆除。三是案件调查组成员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加大工作力度,对违法违纪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下一步,高新区将加大对邙山干渠两侧及沉砂池水源地周边监管力度,确保水源地水质安全,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问责情况:

1.成立由高新区纪工委、国土、规划、环保、执法等部门组织的联合调查组,开展全面调查处理。

2.启动责任追究程序,纪工委已依法依规展开调查,按相关程序上报调查结果。

【四十一】

郑州市二七区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90155

反映情况:

郑州市二七区郑密路99号亚星盛世悦都的业主反映玖特酒店强行安装的7台大型中央空调外机(型号HVR-450/SM1FZBp单个机身尺寸:1.21米×0.75米×1.72米)以及小区1号楼与2号楼之间四楼平台上欲安装2个宾馆用的储水水箱以及空气能热水器等噪音设备(其施工材料已经到位)。该空调设备是6月5日小区进入100多不明人士对小区业主谩骂威胁并将小区大门拆掉,围堵小区协助强行安装。现在悬挂于小区院内,距离业主卧室只有十几米,如若运行,后期的噪音、废气、热气、共振和辐射将对小区业主的生活环境造成极大影响,且有坠落安全隐患。由郑州市规划局查阅的规划图可知,四楼平台此处规划是房顶绿化,且小区6栋楼的业主都可以通过四楼平台来此活动,现此处开发商做的是硬化并没有做成绿化,且楼下商业还要强行占用。郦都社区,嵩山路街道办都调节过无果,市长热线打过无数回,房管局介入无果,楼下商业施工方(亨得利公司)在没有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肆无忌惮强行施工并多次与几十名业主发成冲突与争执,甚至当着区政府领导的面扬言要把整栋楼拆掉。直至今日仍没有相关部门解决,酒店方仍在施工。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亚星盛世悦都小区位于郑州市嵩山路西、郑密路东、汉江路南、清江路(留园路)北,原为郑州市二七区淮河路街道齐礼阎城中村改造项目开发地块,由河南亚星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于2013年11月竣工。根据二七区政府工作安排,嵩山路街道办事处于2016年6月22日至30日与淮河路街道办事处完成了行政管辖权交接工作,现为郑州市二七区嵩山路街道郦都社区管理。亚星盛世悦都小区共有3个院6栋楼,常住居民2078户。

2017年7月,河南亚星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将亚星盛世悦都约7.3万平方商业用房补偿给原齐礼阎村作为征迁补偿,为齐礼阎村集体资产。当月,淮河路办事处齐礼阎社区管委会将此处商业用房整体租赁给亨得利公司。随后亨得利公司又将该处拆分,将其中一部分转租给玖特酒店用于经营。

二、现场调查情况

接到该举报问题后,郑州市二七区城管行政执法局、二七区规划分局、二七区嵩山路街道、二七区淮河路街道工作人员立即行动,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现场调查。经调查,玖特酒店使用的是亚星盛世悦都小区底商二层、三层,在亚星盛世悦都小区1号院内商业用房二楼的后墙安装空调外机七台,因与群众未协商一致,目前未启用。在三层硬化平台现场堆放有水箱等施工材料,目前未施工。

亚星盛世悦都项目所属的郑州市二七区齐礼阎城中村改造控制性详细规划于2010年8月4日经市政府批复。郑州市二七区规划分局于2013年10月11日对亚星盛世悦都项目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郑规建(建筑)字第〔410100201309137号〕),该项目于2013年11月29日通过规划核实。根据郑州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2013年11月对该项目出具的《郑州市建设工程现状竣工测绘成果》,该项目在沿街商业屋顶设有部分屋顶绿地。根据规划核实情况,平台在规划设计中应为绿化。

综上所述,该举报问题基本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绿化问题,郑州市二七区嵩山路街道已于7月6日致函郑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由郑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二是关于空调外机问题,7月2日下午,经郑州市二七区嵩山路街道协商,由业主自行选择资质齐全的环评公司对玖特酒店安装的空调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检测,评估空调的安装使用是否会对居民造成影响。如果评估结果显示造成影响且无法通过整改实现消除影响的,亨得利公司同意拆除设备;如果检测结果显示不造成影响或通过整改能够减轻影响的,亨得利公司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整改以达到减轻对群众影响的结果。7月5日,二七区嵩山路街道召集业主代表确定了环评公司为河南思源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目前已签订噪声检测合同,准备进行检测。在最终结果确定前,现场保持停工状态。

三是郑州市二七区淮河路街道齐礼阎社区管委会作为业主方,在接到问题后已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积极协助嵩山路街道,并协调亨得利公司配合各监管部门针对此问题做好整改工作。

问责情况:

无。

【四十二】

郑州市金水区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90203

反映情况:

群众来信反映的内容与“黄河休闲垂钓园没有给予任何政策衔接,没有让停产整顿,而是彻底拆除”的来信内容一致。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2006年6月1日,惠金河务局向郑州河务局上报《关于黄河休闲垂钓园项目建设的请示》(郑惠金黄〔2006〕32号),同意其建设申请并提请审批。2006年6月20日,郑州河务局给该项目发放黄河流域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同意书(郑黄建审〔2006〕第5号),同意其在黄河大堤桩号 K28+500、南距黄河大堤150米处兴建黄河休闲垂钓园工程。审批内容为:总开发面积 63 亩,总建筑物占地面积不得超过 450平方米,建设时必须按照《黄河休闲垂钓园项目审查意见》办理。惠金河务局给该项目发放《黄河流域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惠金黄建施许字〔2006〕第7号),同意其于2006年12月18日开始施工,施工期和建成运用期由惠金河务局实施检查监督。

黄河休闲垂钓园项目所在地属于郑州市金水区兴达路办事处黄岗庙村集体土地,其持有《黄河流域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只是说明河道管理部门认定该项目符合黄河河道管理和度汛安全等方面要求,并不代表该项目符合国土、环保等要求。该项目应在建设前取得其他行业部门全部许可手续,并接受各行业主管部门监管后,才能开工建设。惠金河务局、金水区国土局、兴达路办事处等单位多次对黄河休闲垂钓园违法建筑、违法行为责令停止建设和限期拆除无果后,2018年6月1日,金水区对其依法拆除。

(下转十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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