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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 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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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 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2018年7月7日

(第33批)

(上接十八版)

2.关于“再向北走到路口向西走500米往右拐200米北边有一个60亩大的院子,里面平面有五六十厘米高都是建筑垃圾,又是垒院墙,又是盖房、制厂、收废品、办停车场等,没有任何手续,更没有使用证,群众多次举报无果”问题

经查,该宗地早期已圈建围墙,并垫有建筑垃圾。2016年7月,程庄村第二村民组将该宗地对外租出;2017年10月,承租人又进行将部分土地分包给其他两人;2018年2月,分包地块中约6亩用于废品收购站;同年3月,分包地块中约4亩建设了水泥制管厂。2018年4月,古荥镇查违办对该地块部分土地上圈建的围墙、果树、临时房(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下达拆除通知书;古荥镇环保所对废品收购站、水泥制管厂下达取缔搬离通知书,并查封用电设施,督促水泥制管厂拆除电机、传送轴等设备。现场调查时,废品收购站已搬离,水泥管厂正在搬离,正在吊离临时房屋。

3.关于“孔庄村西头,古广路南15亩地倒满了建筑垃圾,推土机推平后,现在办了个制管厂,高出地石70厘米左右,生产路高低不平民愤极大,破坏耕地”问题

经查,该宗地由古荥镇程庄村第二村民组村民于2017年6月将土地外包他人,用于生产和堆放水泥预制品。现场调查时,该厂已关闭,水泥预制品正在搬离。

综上所述,该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2018年6月21日,惠济区国土资源局立即对古荥镇程庄村第二村民组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整改,恢复土地原状。截至目前,建筑垃圾已清理完毕,恢复土地原状,并耕种农作物。

2018年6月21日,惠济区国土资源局立即对废品收购站、水泥制管厂负责人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整改,恢复土地原状。截至目前,临时房屋已吊离,水泥管厂已全部搬离,土地已有50亩恢复原貌,预计2018年7月10日全部整改到位。

2018年6月24日,惠济区国土资源局立即对水泥预制品厂负责人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整改,恢复土地原状。截至目前,大部分水泥预制品已经搬离,预计2018年7月10日全部整改到位。

问责情况:

惠济区国土局已将相关违法用地案件移交公安机关,正在进行处理。

【五十一】

郑州市中原区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300043

反映情况:

郑州市中原区伏牛路与伊河路交叉口东北角的垃圾中转站,长期以来管理松散,小垃圾车、转运车非常脏,外观差,车上污水边走边流,倒完垃圾扔在路边。拉垃圾的人在周边地上分拣拾到的纸箱、水瓶等。垃圾中转站多年以来管理混乱,不能及时冲洗,污水横流,因为此地地块西高东低,污水向东沿伊河路流十几米,特别是夏季,苍蝇满地、臭气满天,周围居民不敢开窗。建议学习北京等地做法,垃圾中转站从马路直接开口,独立围墙,阻隔臭味、污水。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交办问题中提及的“中原区伏牛路与伊河路交叉口东北角的垃圾中转站”属郑州市中原区垃圾清运公司管理。该垃圾中转站建于2013年,建筑面积约有192m2,接收转运周边一公里范围内的生活垃圾,日转运量约40吨。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7月1日,郑州市中原区城管局、中原区垃圾清运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查办。经查,该垃圾中转站能严格按照《中转站管理制度》进行管理,做到及时清洗,及时开启除臭设备,并每日检查,每月考评。因门前东侧地面没有水槽,地势西高东低,冲洗后的水不能及时流入污水管网,沿垃圾中转站门前向东流,夏季存在少量蚊蝇、异味。现场发现部分垃圾“二转车”(转运居民小区垃圾的车辆)存在跑、冒、滴、漏、密封不严、乱停乱放现象,有个别垃圾“二转车”清运人员在中转站门前分拣垃圾。

综上所述,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一是针对居民提出“学习北京等地做法,垃圾中转站从马路直接开口,独立围墙,阻隔臭味、污水”的建议,该垃圾中转站受地理位置限制,暂无法设置独立围墙。

二是针对“二转车”外观脏乱差及跑、冒、滴、漏问题,2018年6月29日,郑州市中原区城管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生活垃圾二转车辆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中原城管〔2018〕14号),已发至中原区各街道办事处、区垃圾清运公司、区环境卫生管理队、区绿化所、区城肥管理队,要求按照时间节点,对垃圾二转车进行规范管理,解决“二转车”跑、冒、滴、漏、密封不严、乱停乱放现象。

三是针对个别垃圾“二转车”清运人员在中转站门前分拣垃圾现象,垃圾中转站管理人员已对垃圾清运人员现场进行批评、教育,并安排专人进行监督。

四是针对“冲洗后的水不能及时流入污水管网,沿垃圾中转站门前向东流,夏季存在少量异味”问题。2018年7月2日,郑州市中原区垃圾清运公司在该垃圾中转站门前东侧设置引水槽,将冲洗后的污水引入污水管网,2018年7月3日已完成改造。在该垃圾中转站门前派驻1台微型冲洗车进行冲洗,按要求定时消杀,及时启动除臭设备。

问责情况:

已转交纪委、监委进入调查程序。

【五十二】

郑州市荥阳市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300044

反映情况:

郑州市上街区汜水镇张湾村郑州利丰化工厂,公司生产医药中间体巴比妥酸,每天产量4吨,而生产1吨巴比妥酸要产生6吨的废水,正常生产的话每天都会有25吨的废水产生,以前污水不经过任何处理直接偷排入工厂后面的汜河,现在环保检查厉害,废水经过简单处理后一部分回收利用,用不完的偷排入汜河,废水处理后产生的固体废料用运送垃圾的车辆随厂区垃圾一起运送出厂进行掩埋,具体运到什么地方不得而知,这种行为严重污染了环境,危害老百姓健康。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郑州利丰化工有限公司,位于荥阳市汜水镇老君堂村,始建于1997年,建成了年产2000巴比妥酸和年产1000吨2-肼基-4-甲基苯并噻唑项目。项目占地面积约50亩。主要有天然气锅炉房、仓库、肼基物车间、巴比妥酸车间,生产设备为反应釜、离心机、烘干机、天然气锅炉等。巴比妥酸生产工艺为:原料(丙二酸二乙酯、甲醇钠、尿素)—缩合—蒸馏—中和—降温—离心—水洗—烘干—成品;2-肼基-4-甲基苯并噻唑生产工艺为原料(硫脲、二氯乙烷、氯气)—氯化—水解—分层—中和—离心—肼化—离心—水洗—烘干—成品。该单位于2001年建成运行有日处理50吨的污水处理设备,2008年建设运行有规模400t/d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UASB+A/O工艺,2011年因修建高速占地影响对污水处理站改造重建,2016年11月对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升级为UASB+A/O+气浮+活性炭过滤工艺。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6月29日,荥阳市汜水镇政府和荥阳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了现场调查。

郑州利丰化工有限公司在2001年委托河南省化工研究所编制了《巴比妥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河南省环保局于2001年8月11日以豫环监表〔2001〕63号文对其进行批复;2008年按照郑州市环保局的要求,编制了《郑州利丰化工有限公司清洁生产与废水深度处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河南省环保局于2008年9月3日对其进行了批复(豫环监表〔2008〕31号);荥阳市人民政府于2011年3月5日,对其下达了《环境污染限期治理通知书》,要求利丰化工对现有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实现稳定达标排放,荥阳市环保局于2011年6月28日通过了利丰化工环境污染限期治理项目的竣工验收;2016年11月29日通过郑州市环保局现状环境影响评估备案并公告;2017年1月5日通过清洁生产审核(第二轮)验收。

经查阅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专家技术审查意见及审批验收文件,该单位自建400t/d污水处理站,采用“预处理-UASB-AO-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后外排汜河,根据监测报告污水总排口PH、COD、BOD、氨氮、SS及色度因子可满足《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4-2008)表2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表1限值。废水污染治理措施可行,污染物可以实现达标排放。

该公司废水主要是肼基物车间和巴比妥酸车间的生产废水,肼基物车间已于2015年长期停产至今(正常生产时污水产生量80吨)。巴比妥酸车间2018年3月6日开始生产(3月生产24天),2018年4月停产,2018年5月14日开始生产至6月25日,巴比妥酸车间每天产量2吨左右,每天产生废水约8吨。该单位污水处理站能够正常运行,有专人负责,有运行记录,污泥活性正常。2018年3月17日,河南省正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外排口废水进行检测,检测报告显示COD、氨氮和总氮达标。

2018年4月份前,该公司废水排入汜河水内,2018年4月份购置了一台专用罐车,废水经该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由罐车外运至上街污水处理厂,上街污水处理厂有专人负责接收,同时记录污水运输台账。废水外运后不再向汜河排放。

该公司每天产生不超过10人的生活垃圾,用垃圾桶提到该公司马路对面相距约10米的垃圾中转站。公司400t/d污水处理站设计年产生污泥1.5吨,由于污水处理站废水处理量每天不到10吨,为保持好氧厌氧细菌活性,沉淀产生生物污泥全部回用,污水处理站没有产生固体废物。

经走访询问村级河长,表示巡河时未发现环境异常现象。

综上所述,该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下一步,荥阳市政府将加大对该企业的监管力度,确保企业按照要求落实各项环境保护责任,加强河道巡查力度,严厉打击水污染违法行为。

问责情况:

无。

【五十三】

郑州市惠济区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300053

反映情况:

郑州市惠济区赵兰庄,黄河大堤以北黄河滩区的土地,2013年被村民组长把土地承包给了一个叫郑州金岸梨花的公司,2015年该公司建了大量仓库,2016年因违反环保要求在滩区综合整治中被拆除,2016年以后黄河滩区土地中间又被建设大片别墅群,耕种土地被占用。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该反映问题涉及地块位于花园口镇南月堤村北滩区内,属花园口镇人民政府管辖。郑州金岸梨花公司成立于2013年3月29日,主营项目为农作物种植和休闲观光农业。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7月2日,惠济区国土资源局、惠金河务局、花园口镇人民政府立即对举报问题进行现场调查。

经查,郑州金岸梨花公司别墅所在地块属于基本农田,占地面积约40亩,由南月堤村五组村民范XX等十人(甲方)于2011年3月租赁给金岸梨花公司负责人韩XX等三人(乙方)使用。2016年在滩区综合整治中,郑州金岸梨花公司所建设的仓库被拆除。该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建设别墅20栋,每栋占地约150平方米,均为木质房屋,属于违法建筑。

综上,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2018年6月1日,惠济区国土局已对郑州金岸梨花农业有限公司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惠国土改通字〔2018〕TQ7号)要求其自行拆除。

目前,花园口镇政府正在督促该公司尽快拆除,预计7月15日前拆除完毕。下一步,惠济区将加大督察力度,避免类似问题出现。

问责情况:

无。

【第7批】

郑州市郑东新区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080034

反映情况:

宏图街国龙水岸花园小区周边崔庄社区等安置区,房顶出现加盖现象,用铁皮泡沫板搭建的违章建筑物来喂养飞禽鸽子,产生大量禽便等污染物直接排向雨水管道,排入河道污染水体。东风渠向南一带,也发现类似问题。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该问题反映的崔庄社区原由金水区政府于2004年建成,安置征迁农民1850人,2012年郑州市进行区划,现归属郑州市郑东新区祭城路街道办事处管辖。该社区位于宏图街与聚源路,分南北两个院,南院由19幢5层和1幢高层楼房组成,北院由15幢4层楼房组成。

二、现场调查情况

郑东新区于2018年6月8日接到问题交办通知后,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经调查“宏图街崔庄安置区,房顶出现加盖现象,用铁皮泡沫板搭建的违章建筑物来喂养飞禽鸽子,产生禽便等污染物排向雨水管道”情况属实。

崔庄社区共有4户在房顶搭建铁皮房喂养鸽子,全部在北院,均是郑州市信鸽协会会员。每户养殖数量在数十只至一百余只,分别为:3号楼6单元4楼西户,4号楼8单元4楼西户,8号楼1单元4楼西户,14号楼1单元4楼56号。养鸽户清理出的鸽子粪便用于售卖或花草施肥,铲不净的地方用水冲洗,个别户冲洗的脏水沿楼顶雨水管道流下,从散水处排出,流向小区道路雨水管网,形成污染。该区域雨水排放到距离社区500米的七里河。

根据“东风渠向南一带,也发现类似问题”,郑东新区要求东风渠以南四个办事处举一反三,全面排查辖区内建筑物楼顶大规模养鸽子的违章建筑,边排查边整治。根据排查结果,祭城路街道办事处共有83家楼顶违建饲养鸽子现象,如意湖办事处共有4家楼顶违建饲养鸽子现象。

综上所述,举报问题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2018年6月9日,郑东新区祭城路街道办事处组织执法中队、建设环保办、崔庄社区居委会对以上4户居民下达了《郑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和《郑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限期拆除决定书》,限期自行拆除。到期未拆除的,祭城路街道办事处于6月12日组织执法中队、派出所、综治办、信访办等部门联合进行拆除。截至6月12日晚,违建鸽子笼拆除工作已全部完成,现场已清理打扫干净。同时加强监管,将该片区域列入日常巡查范围,防止反弹。

对排查到的东风渠向南一带楼顶违建养鸽子现象,郑东新区综合执法局已配合相关办事处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由于郑州市信鸽协会会员对于拆除鸽子笼事件存在抵触情绪,自6月22日以来,郑州市体育总工会、郑州市信鸽协会有关人员带领辖区养鸽户数十人连续到祭城路街道办事处反映情况,为避免激化矛盾,6月30日上午,郑东新区郭程明召集东区环境攻坚办、综合执法局、教育文体局、祭城路街道办事处等有关部门专题研究该问题,提出以下解决措施:(1)郑东新区教育文体局向市体育局咨询信鸽产业相关发展政策;(2)郑东新区建设环保局、综合执法局向市城管局咨询相关政策;(3)郑东新区法制办查找全国范围内相关案例及政策;(4)实地走访几户养殖户和楼下居民,听取群众意见;(5)直接对接信鸽协会的工作人员,听取诉求。在未落实之前,暂停征迁工作。待总体方案出来后,再行妥善解决。

问责情况:

无。

【第12批】

郑州市中原区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120049

反映情况:

棉纺路锦艺国际华都濠庭(住宅楼3号楼、4号楼),房子坐落在锦艺商业广场锦艺城B区5层以上,现针对小区业主无法容忍的噪音和油烟问题进行举报。一、噪音扰民,4年来业主们屡次反馈,商业广场指定第三方检测机构单方面伪造噪声测量数据,糊弄业主,整改效果甚微。二、油烟扰民。诉求:1.我们建议5楼平台上的风机和空调外机等设备应加装专业的消噪装置确保噪音分贝值达标。2.针对5层平台上的油烟排烟管道也要进行专业的整改,整改后要加强管理,保证净化设备处于可用状态。3.针对几十家饭店通过公共烟道排到29层楼顶的油烟口,加高排烟口置,排烟口远离高层业主窗户,改变排烟方向,排烟口加装油烟净化备,确保油烟不再污染大气环境,影响高层业主的生活。三条整改诉求,召开业主、物业协调会,形成一个有效解决问题的机制,商场物业要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到位,整改后要真正回访群众达到满意。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举报问题锦艺城购物中心B区位于棉纺路桐柏路交叉口向西,属中原区秦岭路街道办事处。锦艺城购物中心B区5楼以下为大型商业综合体,面积约4万平方米,2012年12月正式对外运营,目前由郑州佳潮物业公司进行管理。2016年,为了降低中央空调冷却塔噪音影响,该公司在B区5楼平台上,安装了冷却塔降噪钢结构及隔音墙体,之后委托河南中测技术检测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噪音检测,出具了噪音检测报告;该商业体内部餐饮有专用排烟管道并安装有油烟净化设施。该问题在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第4批案件编号:D410000201806050025、D410000201806050003中已交办过。

(下转二十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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