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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8日 (第34批) (上接九版) 2018年2月22日,中国石化润滑油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通过招拍挂方式竞拍得到该地块(土地合同号:郑国土资出让-GX-2017104)。3月12日,该项目取得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018-410152-25-03-008949),为年产10万吨润滑油、5万吨防冻液搬迁扩能项目。该项目控规编制程序合法。郑州高新区规划部门很重视居民反映的问题,已多次进行回复,并将持续保持和居民代表的联系,随时欢迎咨询和洽谈。 综上,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高新区管委会成立了润滑油项目专项工作组,市区各业务部门深入实地进行调查研究,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会商,及时回复。6月11日,高新区安监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再次进行现场核查,形成了《关于群众举报高新区化工路与碧桃路交叉口东南角拟建化工厂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的专家现场核查意见》。专项工作组先后进行了5次接访活动,辖区办事处也多次与群众进行联系和沟通。6月29日上午,高新区组织规划、安监、环保等部门会同上级业务部门和专家、群众代表等召开了座谈会。 下一步,高新区将进一步加强项目研判,加大宣传力度,增加群众对项目的了解;组织现场考察活动,邀请群众代表到润滑油公司或同类企业,实地参观项目的生产工艺、污染防治、环境影响等情况,消除顾虑,争取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问责情况: 无。 【六】 郑州市新密市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300061 反映情况: 郑州市新密市北密新路268号,有个信号塔距离居民区过近。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新密市北密新路268号楼信号塔,在新密市北密新路兴华中学对面6层楼顶。 二、现场调查情况 经新密市青屏街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调查,2017年8月7日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线公司郑州市新密分公司与北密新路268号楼的业主郭X签订了基站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为五年,签订协议后该公司在楼顶进行安装信号塔。2018年3月该公司委托河南省澳谱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基站四周的电磁环境进行了专业的检测并出具了检测报告,检测结果显示达到《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标准。 综上所述,此举报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新密市要求青屏街街道办事处做好基站周围居民宣传解释工作。 问责情况: 无。 【七】 郑州市新郑市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300065 反映情况: 1.郑州市新郑市薛店镇一家溜冰场在督察期间被举报,但事实是在2~3年前溜冰场已经停业了,至今并没有营业。但是在6月29日上午溜冰场被薛店镇政府组织的工程师强行毁坏,至今镇政府也没有给一个说法,来电人称自己的溜冰场是合法的、手续也齐全。2.反映之前举报溜冰场的问题是蓄意捏造事实,欺骗中央督察组,存在私人纠纷。3.薛店镇政府在没有通知溜冰场所有人的情况下强行拆除,要求赔偿损失并调查诬陷人。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新郑市薛店镇世纪广场位于新郑市薛店镇薛店大道中段,始建于1999年,占地面积60余亩,主要方便镇区居民休闲健身,随着广场建成后休闲健身人数逐年增多,薛店镇政府于2015年在广场西北角建设一处公共厕所,该广场的所有权隶属于薛店镇政府。旱冰场位于世纪广场东部南端场地,占地面积共计860平方米,薛店镇格大张村民吴XX于2008年7月1日与薛店镇政府环卫所签订了为期7年的场地租赁合同,合同已于2015年6月31日到期,2015年6月底至今未办理相关手续。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7月1日,新郑市薛店镇、新郑市公安局相关人员对该广场进行现场检查。 (一)针对郑州市新郑市薛店镇一家溜冰场在督察期间被举报,但事实是在2~3年前溜冰场已经停业了,至今并没有营业。但是在6月29日上午溜冰场被薛店镇政府组织的工程师强行毁坏,至今镇政府也没有给一个说法,来电人称自己的溜冰场是合法的、手续也齐全的问题 该旱冰场位于世纪广场东南角,台球桌在其外部,在广场建设初期属于待建空地。2008年乔XX(吴XX妻子)租赁世纪广场部分区域经营旱冰场。2015年合同到期后,双方再未签署新的合同。新郑市薛店镇多次依据场地租赁合同第三条就噪音、环境卫生等违法行为责令乔XX限期搬离,并恢复该处原有地貌,但负责人迟迟未予以搬离。2018年6月27日,新郑市薛店镇对其下达了取缔通知书,并于6月29日拆除。 (二)针对反映之前举报溜冰场的问题市蓄意捏造事实,欺骗中央督察组,存在私人纠纷的问题 依据新郑市公安局薛店镇派出所提供的资料得知,居民肖XX及家人与溜冰场老板吴XX及家人因打台球碰车一事引发争斗,双方均有轻微伤,参与争斗的5人被新郑市公安局实施行政拘留。 依照薛店镇政府关于世纪广场旱冰场取缔的情况说明,该旱冰场存在正常经营期间,多次被群众举报噪声扰民及卫生清理不及时的问题。 (三)针对薛店镇政府在没有通知溜冰场所有人的情况下强行拆除,要求赔偿损失并调查诬陷人的问题 2018年6月27日,新郑市薛店镇对旱冰场所有人下达取缔通知书,因旱冰场所有人拒绝签收,工作人员采取将通知书张贴于旱冰场简易房方式,进行了留置送达。6月29日上午,薛店镇负责征迁的人员,在旱冰场遇见到旱冰场负责人吴XX,便将送达取缔通知书交于吴XX签收,吴XX拒绝签字。新郑市薛店镇依法对该旱冰场进行了拆除。 综上所述,该举报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新郑市薛店镇政府对旱冰场已经拆除并覆盖防尘网,下步对裸露黄土进行草坪铺设。 问责情况: 无。 【八】 郑州市金水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300066 反映情况: 郑州市金水区北林路街道办事处经三路与北环路交叉口向北300米再向东500米,有一条路路面部分未硬化,扬尘污染环境。北林路街道办事处在这个道路的公共区域搭建简易棚子做烧烤,垃圾遍地,投诉人建议拆除。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该道路规划名称为桑园南路(原路名:八一路),道路起止点从经三路至中州大道,长800米,宽22.3米,道路面积17840平方米。道路北侧有一个居民小区,小区名称:清怡嘉园。该道路自2013年11月桑园村启动征迁以来,是小区居民出行的唯一道路。 郑州市金水区城管局按照招标程序聘请第三方保洁公司负责该道路日常保洁养护,郑州市沙嫂环卫服务管理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1日中标。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7月2日,郑州市金水区城市综合执法局、郑州市金水区城管局和郑州市金水区北林路街道办事处相关人员对举报投诉问题进行调查。 (一)关于“路面部分未硬化,扬尘污染环境”问题 自2013年11月郑州市金水区桑园村城中村及连片改造项目征迁改造启动以来,桑园南路是清怡嘉园小区居民出行的唯一道路。该道路为水泥硬化路面,因桑园村征迁工地施工大车和重型车辆通行、年久失修等原因,造成道路局部破损。其中,道路东段南侧因门面房征迁,部分区域未硬化;西段南北两侧为待建道路未硬化。 根据郑州市金水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关于金牛路等8条道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金发改〔2017〕48号文件),金水区于2017年11月28日已经批复同意桑园南路(黄家庵东路—中州大道)的建设项目,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路面、雨水、污水、给水、照明、电力和交通等,规划红线宽20米,长772.759米。 2018年2月,郑州市金水区印发的《金水区2018年重点工作推进方案及考核办法汇编》中《金水区2018年市政工程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已将桑园南路(黄家庵东路—中州大道)列入2018年道路征迁及建设任务,计划开工时间为2018年6月30日。 (二)关于“北林路街道办事处在这个道路的公共区域搭建简易棚子做烧烤,垃圾遍地,投诉人建议拆除”的问题 现场检查发现,该路段北侧有一排简易棚,为桑园村村民自建,并非北林路街道办事处所建。棚下有商户经营小吃,均无营业执照,地面有垃圾。 综上,该反映问题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2018年7月3日,郑州市金水区桑园村城中村及连片改造项目指挥部已向金水区政府提交《关于桑园南路(黄家庵东路—中州大道)的开工报告》,申请该道路分段开工建设。 截至目前,郑州市金水区北林路街道办事处已对道路破损区域进行修补,未硬化路段全部修补完成;郑州市金水区城管局安排清扫保洁队伍和冲洗车辆对该道路进行冲洗作业,扬尘污染问题已得到有效控制;郑州市金水区城市综合执法局联合北林路街道办事处对该路段违规商户进行彻底清理,拆除简易棚,清理全部违规经营商户及物品。 下一步,郑州市金水区城管局督促金达公司尽快启动对该路段的建设。在未正式开工前,郑州市城管局将安排机械化清扫车辆每天对该道路进行不少于4次的湿扫和冲洗抑尘作业,确保道路干净整洁无扬尘。 问责情况: 无。 【九】 郑州市新郑市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300071 反映情况: 郑州市新郑市孟庄镇唐河村潮河桥下排污26吨劣物质类污水的问题,对公示结果不满意,1.华南城水榭华城小区上万人的生活污水排哪去了,回复不明确;2.新郑市水务局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要求设立两处标识牌,是为了加强两处排水口的管理,督促属地政府和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并非认定该雨水管网为排污口的意思;诉求人询问上级文件在哪里,上级和水榭华城小区开发商有什么关系,为什么在2013年允许城建局设立排污口,明显违反了2010豫郑办76号文件的规定;3.监管部门存在问题,转交部门不对,并且违反了监察法第六条对诉求人保密的规定。投诉人要求追责。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潮河发源于新郑市郭店镇徐庄附近,在孟庄镇境内自西南流向东北方向,依次经过曹庄村、洪府村、唐寨村、唐河村,进入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南曹乡毕河村。孟庄镇境内河段长约6km,河道上口宽在20~100米之间,曹庄段常年干涸。 二、调查处理情况 (一)关于水榭华城小区生活污水的去向问题 接到交办件后,新郑市组织新郑市孟庄镇、新郑市住建规划局工作人员对水榭华城小区生活污水进行现场调查。 经查,水榭华城小区内排水管网由河南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设计,其总排管1、2、3号楼按照雨污分流正确接入双湖大道市政雨、污水管网,其余楼房接入团结路市政雨、污管道。 2018年3月份,新郑市孟庄镇政府、新郑市住建规划局在对潮河雨水管道排污问题联合排查时,发现水榭华城小区个别住户、临街商户有错接管道问题,已责令水榭华城对问题立即进行整改,截至目前已整改到位。上述情况已在7月7日《郑州日报》第12版进行公示。 (二)关于设置标识牌的问题 新郑市水务局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双湖大道潮河桥西南、西北这两处雨水口晴天有水排出的现象,根据豫水政〔2017〕41号、郑水〔2017〕228号文件要求将这两处雨水口纳入监管,并于2017年12月10日设立了两座警示标识牌。 设置警示标识牌的目的是加强这两处排水口监管,警示督促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进行整改。但水务局设置警示标识牌时使用名称不规范,引起了群众误解,产生了不良影响。对此,新郑市水务局已及时纠正错误,启动内部问责机制,并向新郑市委作出深刻检查。 (三)关于住建局修建雨水管网的问题 经新郑市政府批复,新郑市住建规划局于2013年建设华南城污水处理厂配套截污干管工程,发现双湖大道雨水管道不能满足华南城规划区域的雨水排放,为解决此问题,新郑市政府批复配建华南城双湖大道雨水管道,经河南意佳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该工程全长2785.5米,管径1.0米~2.0米,从郑州华南城求实路起,沿双湖大道南侧污水管道位置并排布置,东至潮河,在双湖大道潮河桥南侧约50米处修建雨水出水口,雨水全部排入潮河,解决华南城规划区域雨水排放问题。 (四)关于投诉人质疑监管部门、转交部门的问题 针对投诉人反映孟庄潮河排水口等的问题,新郑市人民政府根据各单位的职责范围,多次组织新郑市孟庄镇、新郑市水务局、新郑市环保局、新郑市住建规划局、新郑市南水北调办等相关单位召开潮河专题会议,并就潮河雨水管网入河口问题聘请了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教授刘玉忠、河南省科学院能源研究所高工张强两位专家,结合现场雨水出水口实际情况从技术层面、法规方面对雨水出水口设置进行了论证,专家评审意见一致认为该雨水口设置,并不违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河南段)两侧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0〕76号)。 新郑市孟庄镇联合住建局针对生活废水开展多种方式排查,确保雨水出水口不再排出生活废水,并对双湖大道两侧市政管道进行排查并封堵排污口,纠正错接雨污水管道问题。 新郑市水务局针对警示标识牌设置、雨水出水口监管、出水口水质检测开展调查处理工作,6月份经新郑市孟庄镇政府、新郑市水务局、新郑市住建局对现场查看,确认上述雨水口排放生活污水的点位已经从源头封堵,无污水排放。据此,新郑市水务局已将这两处警示标识牌拆除。 南水北调办从南水北调干渠用水安全和流域防洪安全考虑,结合相关法规、专业技术知识认定双湖大道雨水出水口不属于废水排污口,不在相关法规的禁止范畴。 (五)关于对诉求人要求保密、追责的问题 新郑市自6月8日第一次收到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关于反映孟庄潮河雨水管网入河口相关问题的案件,截至目前有关孟庄潮河排水口问题累计收到9批11个交办件,均以郑政办明电的形式接收,文件上仅显示批次、受理编号、举报内容、责任单位等内容,从未收到关于举报人的个人信息。 6月13日,新郑市收到第11批编号D410000201806100003交办件,其中诉求人反映“6月9日去现场拍照的时候,被自称孟庄乡政府的人阻拦,威胁”,新郑市公安局孟庄镇派出所针对诉求人举报的问题开展走访记录调查,得知周边群众及相关孟庄镇政府工作人员均未接触过投诉人,不存在泄密问题。 针对诉求人反映的追责问题,新郑市市水务局已启动内部问责机制,并向新郑市委作出深刻检查,其他相关问题已经移交新郑市纪委监察委研判问责事宜。 综上所述,该群众举报案件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一)新郑市住建规划局督促水榭华城对错接管道进行整改,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同时要求水榭华城及时办理排水许可证,目前正在办理中。 (二)新郑市政府要求新郑市孟庄镇政府、新郑市河长办、新郑市住建规划局建立长效机制,结合河道巡查工作,一旦发现雨水口排污现象,立即启动整改措施。 (三)新郑市孟庄镇政府、新郑市住建规划局、新郑市城管执法局会持续加强对水榭华城以及潮河周边社区的巡查监管力度,一经发现私接管道的情况,立即整改,并依法处理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 (四)新郑市环保局、新郑市水务局等职能部门定期对潮河水质进行监测,如发现水质出现异常,立即进行研判并根据情况进行整改。 问责情况: 由于警示标识牌设置名称不规范问题,新郑市水务局已责令分管副局长肖廉洁做出书面检查,对水政水资源科科长冯文涛进行诫勉谈话。 其他相关问题已经转交新郑市纪委监察委,正在综合研判具体问责事宜。 【十】 郑州市登封市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300076 反映情况: 郑州市登封市大金店镇陈楼村北100米处,有个煤场,老板叫张占超(陈楼村村主任),废渣倒在王堂水库。投诉人在27日向中央督察组反映过,现在是敷衍整改,水库里的废渣并没有清理。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该举报与第29批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60090、第31批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70039内容基本相同,属于重复举报。 该煤场位于登封市大金店镇陈楼村,是一个停止经营多年的存煤点,存煤点经营者是张占超。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7月2日,登封市大金店镇政府、陈楼村“两委”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了调查。 该存煤点2009年因经营合伙人之间矛盾停止经营,现已荒废没有经营迹象。在王堂水库边堆放有煤矸石,是该存煤点经营期间倾倒和存煤点停止经营后过往车辆偷倒产生。 综上所述,该举报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登封市正在加快水库边煤矸石清运进度,预计7月8日前清运完毕。 问责情况: 登封市对登封市水务局原水站站长高欣涛进行了通报批评,并责令写出书面检查。 【十一】 郑州市新密市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300081 反映情况: 郑州市新密市大魏镇大庙村八方纸厂,未批先建,2016年在没有环评手续情况下新建一条生产线,2018年才补办手续;物料乱堆乱放,污水横流,存在脏乱差现象;新建生产线占用土地无手续。 (下转十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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