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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 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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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 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2018年7月8日

(第34批)

(上接十五版)

2015年田地加油站安装了一次、二次油气回收装置,通过年度油气回收检测验收,同时该单位严格遵守10:00至15:00日照强烈(温度>30℃)晴天天气条件下暂停装卸油的规定,减少油气挥发。

综上所述,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针对所反映问题,中牟县环保局、商务局、安监局和广惠街街道办事处要求其在原计划2018年8月底之前完成改造。同时将加强日常监管,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问责情况:

无。

【三十八】

郑州高新区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300181

反映情况:

1.中国石化润滑油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年产10万吨润滑油、5万吨防冻液搬迁扩能建设项目选址问题已经被高新区群众高度关注,已经向督察组反映多次,督察组已经回复多次,主要为引导群众理解。本人认为还应考虑以下几个因素:一、现在审批通过,建成后由于在闹市区,是否影响周围群众的生活。郑州市已经有好几个例子:郑州市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理中心、河南农业大学养鸡场、中原制药厂等。现在还没有建设,重新选址还不算晚,如果建成后再像这次迁建是否还会有更多问题?二、根据环评报告,项目所在地块规划为二类工业用地,根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化工项目应在三类工业用地上,二类工业用地不能建设三类工业项目。环评报告第23页“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表明本项目符合郑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环评报告模糊工业用地分类,没有明确化工项目的用地类型。三、根据省环保厅、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河南省化工项目环保准入指导意见的通知》(豫环文〔2011〕72号)第5、8条,郑州高新区属于城市规划区;项目规划为二类工业用地,项目不符合规划;项目周围城镇人口密集,综上,此项目作为化工项目应禁止的。四、该地块南3.5千米为南水北调干渠,南水北调干渠二级保护区范围为干渠外左岸2.5千米,项目距离二级保护区仅500米左右;项目南3.7千米为常西湖中心,是郑州市新行政文化中心所在地;北侧98米为中央储备粮郑州直属库。周围不仅有诸多重要敏感点,还有好多居民和学校。虽然从环评、安评报告上来分析,项目安全可控,仅150米即可,但考虑到“8·12天津滨海新区爆炸事故”惨痛教训,项目周围敏感点这么多,项目对周围的风险影响不能仅仅依靠报告。综上,建议项目能重新考虑选址。2.另:郑州高新区祝福红城五号院原先为郑州彩源凹印制版有限公司(现已迁),郑州彩源凹印制版有限公司曾在该地块生产几年时间,原先电镀废水常在车间地面上洒落。现在已经建成居住小区,不知道小区土壤是否受到污染,建议对小区内土壤进行全面监测,以消除小区居民的土壤安全隐患。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一)中国石化润滑油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以下简称润滑油公司)年产10万吨润滑油、5万吨防冻液搬迁扩能项目(以下简称润滑油项目),位于高新区化工路南、碧桃路东、站北路北,用地面积为96.312亩。该项目2015年4月完成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并取得批复;2015年6月完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并取得市级环保部门批复(郑环审〔2015〕362号);2018年2月完成土地摘牌。现状未开工建设。

(二)郑州彩源凹印制版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彩源凹印公司)原位于药厂街与科隆路交叉口向南170米路西,项目占地面积约6660平方米,主要从事印刷版辊的生产,2005年12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取得河南省环保厅批复(豫环监表〔2005〕158号);2007年8月通过郑州市环保局组织的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郑环建〔2007〕305号)。彩源凹印公司于2015年8月整体搬迁至荥阳市。

二、现场调查情况

(一)关于润滑油项目的相关问题

1.关于“建成后由于在闹市区,是否影响周围群众的生活”的问题

该润滑油项目环评分析认为主要影响环境的因素如下:

废气治理方面:根据环评报告分析,该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非甲烷总烃和食堂油烟,非甲烷总烃经螺旋分离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职工食堂油烟净化措施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屋顶排放。环评认为,项目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废气治理措施可行。

废水治理方面:该项目废水主要为初期雨水、化验室仪器清洗废水、员工生活废水,产生总量为8034m3/a。初期雨水、化验室仪器清洗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要求后,再经市政管网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对环境影响不大。

噪声治理方面:该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车辆进出噪声及油品装卸噪声,其噪声级约70~90dB(A) 。经减振基础、墙体隔声、厂区设置“减速禁鸣”标志等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不会产生扰民现象。

固体废物处置方面:该项目固废主要为添加剂包装材料、设备擦洗产生的含油废抹布、废滤芯、罐底废油、隔油池污油、反渗透膜等固废,其中,危险废物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理,其他固废综合利用。

综上,在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治理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后,所排放的各项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可行。

2.关于“工业用地分类”的问题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环评报告经对该项目生产工艺、原材料及产成品分析,其生产过程仅为原材料的混合,不涉及原油提炼工艺,不发生化学变化。据多次请教有关化工行业专家,实地与武汉、上海润滑油公司同行业调研交流,该项目生产过程无化学反应。

根据《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豫环文〔2015〕33号)中,无化学反应过程的专用化学品制造属于二类工业项目。

根据已批的《郑州高新区第M63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高新区化工路南、碧桃路东、站北路北,规划为二类工业用地。该项目占地为二类工业用地,符合相关规划。

3.关于“根据省环保厅、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河南省化工项目环保准入指导意见的通知》(豫环文(2011)72号)第5、8条,郑州高新区属于城市规划区”的问题

河南省环保厅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河南省化工项目环保准入指导意见的通知》(豫环文(2011)72号)中的化工项目,指《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02)中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该项目为单纯混合、分装、复配类化工项目,符合该文件的相关规定。

4.关于“建议项目重新选址”的问题

南水北调保护区:润滑油项目不在南水北调干渠二级保护区范围,目前国家仅针对南水北调干渠二级保护区范围内提出了相关要求。

安全问题: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润滑油及防冻液不在危险化学品目录内,不属于危险化学品。该项目工艺属常温常压下的物理调合过程,无化学反应。该项目存在具有爆炸可能性的物料,但它是物料的本身属性,爆炸可能性和安全隐患不存在因果关系,且目前项目未建,无证据表明该项目在安全生产方面有违法行为,不能说明它存在安全隐患。

根据《建设项目安全实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6号)的要求,润滑油公司于2014年11月至2015年4月期间委托具有安全评价甲级资质的河南鑫安利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润滑油项目进行了安全预评价,2015年3月28日该预评价报告(报审版)经专家评审,评审意见为“《预评价报告》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同意通过该《预评价报告评审》”;2015年4月出具了该安全预评价报告(备案版)。

消防问题:润滑油产品及其原材料均为高沸点、高分子量混合物,其开口闪点均在200度以上,燃点在230度以上,属于粘度高、闪点高、不易挥发的液体,不属于易燃品。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火灾危险分类中属于丙类(闪点不小于60℃的液体),在《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火灾危险分类中属于丙B类(闪点>120℃),均属于火灾危险性较低类别。

依据《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第4.1.9条的要求,存储上述物质的储罐组或装置与相邻居民区、公共福利设施和村庄的防火距离应为75米。经测量,与本项目相邻的中钢集团郑州金属制品研究院、河南润众二手车展厅、中央储备粮郑州直属库等单位,均符合相关要求。储罐组或装置与相邻居民区、公共福利设施和村庄的防火距离符合相关要求。

该项目还未建设,在环保竣工验收办理过程中应及时编制详细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对生产经营场所、有危险物品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周边环境开展隐患排查,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防止发生突发事件。环评分析认为在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治理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后,该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可行。安评分析认为润滑油项目选址符合安全、消防距离要求。

(二)关于“郑州彩源凹印制版有限公司土壤安全隐患”的问题

2018年7月2日,郑州高新区环保局工作人员到彩源凹印公司原厂址进行现场调查,经查,彩源凹印公司原厂址,不在祝福红城五号院内,距祝福红城五号院直线距离大概有160米。彩源凹印公司之前的生产车间地面进行了硬化,采取了防渗漏措施;生产废水经LR-SBR综合废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能做到达标排放;产生的工业废物委托有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避免对土壤造成污染。2015年8月该公司搬迁后原厂址地上附属物全部拆除,现状为待建空场地,现已委托华测检测有限公司进行取样检测。

综上,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一)关于“润滑油项目”问题的处理情况

郑州高新区管委会成立了润滑油项目专项工作组,市区各业务部门深入实地进行调查研究,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会商,及时回复。6月11日,高新区安监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再次进行现场核查,形成了《关于群众举报高新区化工路与碧桃路交叉口东南角拟建化工厂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的专家现场核查意见》。专项工作组先后进行了5次接访活动,辖区办事处也多次与群众进行联系和沟通。6月29日上午,高新区组织规划、安监、环保等部门会同上级业务部门和专家、群众代表等召开了座谈会。

下一步,高新区将进一步加强项目研判,加大宣传力度,增加群众对项目的了解;组织现场考察活动,邀请群众代表到润滑油公司或同类企业,实地参观项目的生产工艺、污染防治、环境影响等情况,消除顾虑,争取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二)关于“郑州彩源凹印制版有限公司土壤安全隐患”问题的处理情况

高新区管委会于7月2日委托华测检测有限公司对该地块进行土壤检测,下一步,根据检测结果(检测报告预计于7月12日前出具),采取相应处置措施,确保土壤环境安全;同时继续加大对该区域的监管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问责情况:

无。

【三十九】

郑州市荥阳市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300185

反映情况:

荥阳市城关镇南周村和乔楼镇蔡寨村交界处,有一条深三十多米,宽窄几十米不等的大深沟,自南向北几公里是三峰山天然的排洪通道,其功能不可取代。2016年蓝天公司大规模倾倒建筑垃圾,每天夜里数百辆渣土车源源不断地拉向这里倾倒,起初是从南边山脚下开始,现在又从中原路边往南倾倒,蓝天公司在填沟过程中毁坏村木,对垃圾的处理只是简单掩埋,未经任何处理,露天堆放,破坏生态环境,存在安全隐患。每天车辆经过,噪声扰民,粉尘污染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荥阳市蓝天建筑垃圾处置场位于中原西路与荥密路交叉口向西约一公里城关乡南周村境内,属于荥阳市城关乡。该处置场建于2017年12月底,于2018年3月份建成并投入使用,以受纳工程建筑弃土为主,共处置弃土量约7万余立方米。该消纳场是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加强建筑垃圾管理促进资源化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办〔2017〕18号)和《关于印发郑州市建筑渣土运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办明电〔2017〕262号)等文件规定要求:“各县市要筹建1~2处不少于200亩的能够受纳本辖区建筑垃圾的场所。其中荥阳市要在2017年底前建设一处不少于2000万立方米的弃土垃圾消纳场,加快解决郑州市大量建筑垃圾和弃土无处消纳问题。”针对此项工作任务,荥阳市进行了认真研究,并由城管部门牵头,组织规划、水利、林业、国土、环保等部门进行综合评估,最终荥阳市确定建设消纳场3处,3处消纳场全部在荥阳市城管局进行了备案,其中包括荥阳市蓝天建筑垃圾处置场。该建筑垃圾处置场符合郑州市产业结构需要和建设要求,同时已征得所在区域乡镇、村组占用沟壑意见,以及环保、土地、规划、水利、安全评估等职能部门已出具现场踏勘意见,属于市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置场。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7月2日,荥阳市城管局到现场进行了实地查看。

经实地勘查,荥阳市蓝天建筑垃圾消纳场四周无敏感点和群众生活区,消纳场四周均按照要求设置了围墙(围挡),围挡高度不低于2.5米,在显要部位按照要求设立有扬尘污染防治责任标识牌,进出口和场内道路全部进行了硬化,在进出口处可以见到配备了自动喷淋冲洗装置,场区内见到有购买清扫设备,所有相关制度全部上墙,各类相关制度台账齐全。在对荥阳市蓝天建筑垃圾处置场进行检查时,看到该处置场内外环境整洁,未见黄土裸露现象,平铺碾压设备和洒水降尘设备有序停放,受纳建筑弃土平铺碾压后形成约3亩平地,已用防尘网覆盖并种草绿化。

1.针对“荥阳市城关镇南周村和乔楼镇蔡寨村交界处,有一条深三十多米,宽窄几十米不等的大深沟,自南向北几公里是三峰山天然的排洪通道,其功能不可取代”问题

荥阳市城关镇南周村和乔楼镇蔡寨村交界处,中原路蔡新庄大桥两侧确实有一条深三十多米、宽度不等的历史形成的自然沟壑,沟壑呈南北走向。根据荥阳市水务局勘查意见,荥阳市蓝天建筑垃圾消纳场位于该自然排洪沟道的上游,属于该沟道西侧的一条支沟,可利用沟道近上游部分作为垃圾消纳场,需在所用沟道末端设置拦渣工程及排洪工程,确保洪水安全下泄。经现场检查,荥阳市蓝天建筑垃圾消纳场确实位于该自然排洪沟道上游西侧的一条支沟处,没有堵塞主沟道,对整体沟道的主要泄洪用途没有造成影响。

2.针对“2016年蓝天公司大规模倾倒建筑垃圾,每天夜里数百辆渣土车源源不断地拉向这里倾倒,起初是从南边山脚下开始,现在又从中原路边往南倾倒,蓝天公司在填沟过程中毁坏村木百余亩,对垃圾的处理只是简单掩埋,未经任何处理,露天堆放,破坏生态环境,存在安全隐患”问题

经调查,2017底开始建设荥阳市蓝天建筑垃圾处置场,2018年3月建成并投入使用,主要以受纳工程建筑弃土为主,目前共处置弃土量约为7万余立方米,实际处置时间为10余天,处置期间基本按照边倾倒、边覆盖、边绿化的原则,对黄土裸露部分及时覆盖和绿化,并及时做好洒水降尘工作。

对于群众反映的毁坏村木情况,经调查落实,荥阳市国土局对该沟底出具的勘察情况为草地,在建设渣土处置场前期已经按照相关标准向所在乡镇和行政村对其地表附属物进行了赔付。与此同时,对于群众反映的安全隐患问题,河南省正大工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安全预评价报告显示,荥阳市城关乡南周村建筑垃圾现场选址项目的安全条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

3.针对“每天车辆经过,噪声扰民,粉尘污染严重”的问题

经调查,该处置场周边距离最近的住户在一公里以外,且渣土车辆行驶路线中荥阳市城管局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尽量避免车辆穿越群众集聚区域,该场运输的主要道路不存在途经村庄情况。

根据调查结果,荥阳市蓝天建筑垃圾消纳场四周无敏感点和群众生活区,能够落实环保责任做好防尘措施;该垃圾消纳场确实位于该自然排洪沟道上游西侧的一条支沟处,没有堵塞主沟道,对整体沟道的主要泄洪用途没有造成影响;该沟底部确实存在有树木,但所有树木在建设渣土处置场前期已经按照相关标准向所在乡镇和行政村对其地表附属物进行了赔付,荥阳市政府协调林业部门出具相关意见,目前林业部门正处于现场踏勘期间;

(下转十七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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