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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批) 2018年7月8日 (上接十七版) (二)恒大化工有限公司(河南省新密市恒大化工有限公司) 该公司原材料是原煤,自2018年1月停产至今,无生产迹象;现场无原料,无成品,无气味。从现场检查看,存在进料口粉尘收集措施不规范现象。 综上所述,此举报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新密市要求新密市环保局和辖区政府对以上两家企业加大日常监管巡查力度,复产前按照标准规范整改,待监测达标,方可正式投产。 问责情况: 中共超化镇纪律检查委员会对河南省新密市超新化工厂副厂长赵国敏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新密市环境保护局对负责现场监管的环境监察二中队副队长屈海军给予诫勉谈话。 【四十八】 郑州市金水区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7010001 反映情况: 郑州市金水区商城路大修只修到玉凤路,往东一直到建业路,路况年久失修,路面坑洼不平,雨天积水,晴天尘土飞扬,人行道时有时无,有人行道的地方被树或电线杆挡住,无人行道的地方是土堆、建筑物、围墙,影响居民通行,希望相关部门能督促管理。给周围居民一个居住、出行的好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该反映问题位于商城路(玉凤路至建业路路段),长度约800米,宽15米,属于郑州市金水区未来路街道办事处辖区。商城路属于市政道路,2016年由市政府出资整体翻修,但当时维修计划只到玉凤路,玉凤路以东没有纳入计划。 二、现场调查情况 接到交办问题后,郑州市金水区城市管理局、金水区未来路街道办事处对举报投诉问题进行现场调查。经调查,商城路确实存在道路破损情况,现场存在道路污水井不通情况。 综上,该举报问题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1.关于商城路道路破损问题。郑州市金水区城市管理局已经将商城路东段列入了2018年政府投资计划,并计划于2018年9月份开始对商城路东段(玉凤路至建业路)快车道进行铣刨复浇,道路修建完毕后,可解决道路坑洼不平和人行道破损问题。 2.关于商城路污水横流问题。道路雨污水井不通,下雨天雨水积存,造成污水横流情况。据了解,该路段管网设施属于市管设施,由郑州市城管委负责维修、维护。郑州市金水区城市管理局将此问题上报到郑州市城管委,以对雨污水管网进行疏通维护,并安排机扫车辆在雨天对问题路段进行及时收水作业,确保下雨天及时收水,无污水横流情况。 3.关于商城路道路扬尘问题。郑州市金水区城市管理局已安排机扫车队对该路段进行定岗作业,全天候值守,每天确保不少于6次的道路冲洗和洗扫作业,确保道路干净整洁无扬尘问题。 4.关于商城路两侧土堆、建筑物、围墙,影响居民通行问题。郑州市金水区未来路街道办事处对道路两侧土堆、杂物进行清理,目前已清理完毕。围墙和建筑物将在道路整修过程中予以清除,保障周边居民出行。 下一步,郑州市金水区城市管理局和金水区未来路街道办事处将加大对商城路(玉凤路至建业路段)的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为辖区居民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问责情况: 无。 【四十九】 郑州市新郑市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7010003 反映情况: 新郑市双洎河中华路双洎河大桥以西,有多个污水口向河里排污,河水污染严重,恶臭难闻;这条河的新华路办事处后端湾段,垃圾堆积,有很多埋到麦田里,河边有臭水坑,无人管。以上举报问题,这几天新华路办事处有行动,但这么长时间没人管,请对失职人员进行追责,不然,督察组各位领导走后,一切还是老样子。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该举报内容第24批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20009内容基本相同,属于重复举报。 反映问题地址位于在中华路南端、双洎河大桥以西段,属于新郑市新华路街道办事处五宅庄社区后端湾自然村。双洎河中华路大桥向西至密杞铁路桥河段长约2500米。中华路双洎河大桥向西、双洎河北岸共有3个溢洪管道。 二、现场调查情况 1.关于举报人对“多个污水口有污水排入河里”的反映。 中华路双洎河大桥向西、双洎河北岸共有3个管道:第一处距桥西约200米,内径约40厘米,南北长约11米,该管道高于河堤,向北距离河边约10米,为溢洪管道,由新郑市住建规划局管理。第二处距桥西约1500米,内径约60厘米,南北长约16米,为溢洪管道,由新郑市水务局管理;此管道北口早已封堵废弃,南口紧邻河面,未封堵。第三处距桥西约2500米(密杞铁路双洎河桥下),内径约40厘米,南北长约22米,为溢洪管道,由郑州地方铁路局管理。以上三个溢洪口均无水流现象。 2.关于举报人对“河水严重污染,恶臭难闻”的反映。 该河段水域水体感观良好,河面有野鸭、野鸟,没有明显刺激性气味,新郑市住建规划局、新郑市环境保护局、新郑市水务局定期对新郑市城区双洎河河段水体进行取样检测,经检测,水质符合Ⅴ类水质标准(Ⅴ类水质主要污染因子标准化学需氧量≤40mg/L,氨氮≤2mg/L,PH6-9),达到省市下达新郑市控制断面水质要求。 3.关于举报人对“双洎河新华路办事处后端湾段,垃圾堆积,有很多埋到麦田里,河边还有很大臭水坑,没人管没人问”的反映。 通向五宅庄社区后端湾自然村的小路两侧有倾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现象,约有46m3,均倾倒在路口、沟边,未发现有垃圾埋到麦田里。双洎河河堤北侧的水坑是2007年修建岸坝时隔离形成的水塘,为封闭水体,感官无异样,经取样检测,水质符合Ⅴ类水质(Ⅴ类水质主要污染因子标准,化学需氧量≤40mg/L,氨氮≤2mg/L,PH6-9)。 4.关于举报人对“这几天新华路办事处有行动,但这么长时间没人管,请对失职人员进行追责,不然,督察组各位领导走后,一切还是老样子”的问题。 按照新郑市河长制工作要求和新郑市新华路街道办事处实际情况,新郑市新华办五宅庄社区严格按照巡查制度开展巡河,巡查内容为双洎河、新华路办事处端湾段的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新华办组织人员对以上工作进行逐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2018年巡查时,分别在4月8日、5月1日和6月3日发现偷倒垃圾情况,新郑市新华办及时组织人员对发现的垃圾进行清理。 综上所述,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新郑市新华路街道办事加强同环卫公司对接,做到垃圾日产日清,接受居民监督,形成长效性监管。同时,加强对辖区居民的宣传教育,严禁随意丢弃、倾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鼓励监督和制止他人的倾倒行为。截至目前,未发现积存垃圾现象。 新郑市新华办将加强河道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问责情况: 无。 【五十】 郑州市新郑市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7010017 反映情况: 郑州市新郑市日出泡沫建材有限公司无手续生产,生产时气味难闻,用的不知道什么气罐,很危险,有安全隐患。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新郑市日出泡沫建材有限公司,位于新郑市新村镇107国道西侧,主要产品:泡沫板,主要原料:聚苯乙烯。 2016年5月12日取得营业执照,2006年9月通过新郑市环保局审批,2007年7月通过新郑市环保局验收。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7月2日,新郑市新村镇、新郑市环境保护局对新郑市日出泡沫建材有限公司进行现场调查: 1.现场检查时,该厂没有生产,但现场有异味,异味来自生产过程中发料和保温工段产生的有机废气。2017年6月,该公司安装了一套有机废气处理装置,用来处理发料和保温工段产生的有机废气。2017年10月19日,河南思源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显示该公司无组织废气、有组织废气排放达标。 2.该厂热源为一台天然气锅炉,使用的是管道天然气。该锅炉通过了河南省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测研究院特种设备安全性能检验检测。 综上所述,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新郑市将继续加大日常监督管理,同时要求新郑市安监局定期对日出泡沫公司进行安全检查,定期评估其安全生产状况。 问责情况: 无。 【五十一】 郑州市新郑市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7010019 反映情况: 郑州市新郑市河南伟瑞古特包装彩印有限公司生产时气味难闻,特别是晚上,味道刺鼻,噪声扰民。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河南伟瑞古特包装彩印有限公司,位于新郑市薛店镇薛店大道东侧。该公司复合彩印软包装项目于2005年8月29日经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郑环建〔2005〕204号),无溶剂复合包装膜生产线技改项目于2008年7月14日经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郑环建〔2008〕279号),并通过环保验收(郑环验〔2009〕47号)。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7月2日,新郑市薛店镇政府、新郑市大气督导组工作人员、新郑市环境保护局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分切工段和制袋工段处于生产状态,其他工段处于停产状态。 1.该公司针对在印刷工段和复合工段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于2015年加装了简易活性炭废气吸附装置,并对原排风口位置进行改造加高。2016年5月委托郑州清普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进行改造升级,加装了活性炭有机废气吸附装置两套,在生产过程中按期定时更换,更换掉的废活性炭送至河南中环信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处理。 2.为减少有机废气的挥发和排放,2016年8月该公司安装了节能环保型热风干燥机19套,充分利用热能回收二次回风技术,替代印刷机等生产工序的原有蒸汽加热方式。 3.该公司主要从事经营彩色塑料包装的生产印刷,在印刷工段使用水性印刷油墨、醇溶性油墨,储存于密闭的油墨桶,在印刷过程中有挥发性有机废气产生(该废气有异味),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2016年至2018年,公司每年均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进行了检测,检测数据符合相关标准。 4.该公司于2005年成立,并非举报人所称的隐藏在此生产2年多了。该公司取得合法土地手续,土地用途为工业地类(新土国用〔2007〕第124号)。 5. 2017年10月,该公司委托河南省正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对厂界噪声进行监测,检测结果达标。 综上所述,该举报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新郑市将继续加强对该企业环境执法监管,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问责情况: 无。 【五十二】 郑州市新郑市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7010024 反映情况: 郑州市新郑市河南鑫正树脂有限公司生产时气味难闻,粉尘污染,影响居民生活。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该信访举报与第30批编号X410000201806270069内容基本相同。 河南鑫正树脂有限公司(原名:河南省新郑市树脂厂,该厂于2012年8月20日变更名称),位于新郑市辛店镇工业园区。主要产品:不饱和聚酯树脂。该公司于1999年8月16日通过新郑市环境保护局审批。2012年3月21日通过新郑市环境保护局废气治理验收。该公司2017年9月29日,通过现状工艺废气、废液治理工程现状评估验收。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7月2日,新郑市辛店镇政府、新郑市环境保护局再次对河南鑫正树脂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调查。 该公司正在生产,工艺废气、废液焚烧炉运行正常。生产区内有刺激性气味,该气味是原料库房内原材料散发出的,河南鑫安利职业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显示该厂废气排放符合标准。厂区卫生整洁,无明显粉尘产生,经查此厂的《郑州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第三页,可知该厂产生的污染物中不含有粉尘。 综上所述,该举报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新郑市辛店镇政府要求河南鑫正树脂有限公司加强内部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环保规章制度,生产期间保障各环保处理设施高效运行;做好原材料及产品存放的密封、保洁工作,尽可能减小气味散发对周围群众的影响。同时,新郑市将继续加强对该企业的日常监管力度。 问责情况: 无。 【五十三】 郑州市新郑市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7010039 反映情况: 新郑市薛店镇华鑫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违规建设污染环境。我们群众要求公布对这些问题查处情况。1.违法占用农田,卫星图片拍到违法占地,没有任何建设手续搞建设,要求按失职对薛店镇政府、新郑国土局追责,对该公司负责人追究刑事责任,对违法建筑拆除。2.在农田上进行非法建设,新郑工商局、新郑环保局、新郑建设局违法办理手续,追责情况公布。这个项目官商勾结严重,纪委应该严查,把结果向老百姓公布。各位领导请把群众举报转给中纪委。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新郑市华鑫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位于新郑市薛店镇中华北路包嶂山村。该公司年产6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加工项目,主要生产原料:骨料(碎石、石子、机制砂、天然砂),粉料(水泥、粉煤灰、矿粉),外加剂(减水剂、防冻剂、膨胀剂);主要设备搅拌主机3台、破碎机、筒仓、洒水车、清扫车等。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7月2日,新郑市薛店镇、新郑市环保局、新郑市国土资源局等相关单位对该公司进行了现场调查。 经查,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公司于2017年3月在未取得土地手续的前提下,擅自占用新郑市薛店镇包嶂山养猪场以东、包嶂山村土地以西、雏鹰猪场以南、包嶂山村道路以北基本农田、林地、园地58亩建设、生产。新郑市国土局于2018年1月对其违法用地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 根据新郑市薛店镇人民政府出具了该项目用地手续相符性认定,新郑市发改委、新郑市住建规划局、新郑市国土局等单位出具了该项目部门认定意见,新郑市环保局按照《河南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清理整改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实施意见》(豫环委办〔2016〕22号)和《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清理整改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认定新郑市华鑫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6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加工项目符合新郑市清理整改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环保备案条件。2017年7月,该项目编制了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2017年7月7日,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估报告通过专家评审,2017年9月11日,该项目环保备案情况在郑州市政务服务网站公示期满无人提出异议,公告通过环保备案,该项目环保备案整个流程符合豫环委办〔2016〕22号规定。 按照新郑市发改委、工商局、环保局等部门提供的相关资料,目前,该公司符合产业政策,有工商营业执照和环保备案手续。 综上所述,该举报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按照相关职能,已移交纪检监察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问责情况: 根据纪检监察部门进行调查情况,实施问责。 【五十四】 郑州市金水区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7010044 反映情况: 郑州市金水区红专路以北卫生路段,1.小饭店大多是违规建筑房,特别是卫生路东陈记胡辣汤店,房子不具备污水排放设施,废汤水和生活污水直接排到门口雨水井里,散发难闻臭味。2.附近经常有占道卖鸡蛋饼的流动商贩,把废油水倒入雨水井里,直接污染附近的金水河。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1.陈记胡辣汤位于郑州市金水区红专路卫生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卫生路11-2号院大门南侧,属私人经营,经营手续齐全,但此经营用房属金水区建委于1987年前建筑的用于存放自行车的停车库,不具备经营条件。 2.卫生路与红专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有一家鸡蛋灌饼摊点位于11-2号家属院大门以内,属流动商贩,没有任何经营手续,不属于占道经营。社区网格人员多次进行劝离,并多次拍照上传至执法中队。 二、现场调查情况 7月2日,郑州市金水区南阳路街道办事处、南阳路执法中队、北苑社区及办事处攻坚办、城管科对举报投诉问题进行调查。 (一)关于“陈记胡辣汤”问题 经调查,陈记胡辣汤属于郑州市金水区南阳路街道办事处北苑社区网格一管辖,网格长、网格员曾多次对此门店进行督察,并多次要求其老板不准将污水、废水倒入雨水井。该房子不具备污水排放设施,是旧车库改造而成,废汤水和生活污水直接排到门口雨水井里,造成异味。 (二)关于“附近经常有占道卖鸡蛋饼的流动商贩”问题 经调查,发现金水区卫生路与红专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有一家鸡蛋灌饼摊点位于11-2号家属院大门以内,大门外的雨水井有倒废汤水和生活污水的痕迹。 综上,该反映问题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金水区责令陈记胡辣汤限期搬离,要求其将此房屋回复原貌。现业主已将经营房屋收回并将向外开的大门封闭,恢复车库原貌。 同时,督促占道卖鸡蛋灌饼的流动摊贩摊主尽快找门店经营,不得再在此处摆卖。为保障此处市容市貌整洁,切实维护好附近居民的生活环境,金水区南阳路街道办事处将加大此处巡查力度,对该路段流动商贩占道经营现象加强管理。坚持对废油水倒入雨水井等行为加强监管,一经发现及时取证,从严从重处罚。 (下转十九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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