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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 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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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 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2018年7月8日

(第34批)

(上接十八版)

为防止以上问题反弹及重复发生,金水区将加强对该区域乃至南阳路街道办事处辖区的巡查力度,并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进行整改,做到随时发现问题随时整改。

问责情况:

无。

【五十五】

郑州市新密市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7010050

反映情况:

新密市城关镇西街村原党支部副书记刘金福,城关镇西街村笫四村民组组长、共产党员刘全福,2010年以来,兄弟二人以手中掌握的权力,以权谋私,违法乱纪。刘全福以村民组长的身份,采取各种手段从本村民组中将15亩耕地,以每亩100元价格租给其弟刘金福,名为刘金福租地,实际是二人合伙做生意。刘金福租地后,为了谋取暴力,从几公里外的东瓦店化工厂运回了化工厂生产剩下的工业废渣几千吨,废渣中含有大量的有害物质腐化盐(废渣没有做任何环保处理),拉入兄弟俩合伙租用本组的15亩耕地中,倒入后土地上白花花的一片,寸草不生,下大雨存有积水,小鸟喝后死亡一片,严重地污染了地下水,使这15亩耕地永远无法耕种,附近老百姓都不敢饮用地下水。我们请求上级领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对刘全福、刘金福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几年来,兄弟二人的违法行为不断有人举报,新密市环保局也来过,但事实是几千吨废渣还继续存在,土地没有恢复,刘金福还扬言说:我有的是钱,你告到哪我都不怕,花几个钱就能了事,你告到北京都没有用。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举报15亩地实为新密市城关乡煤矿复耕后的荒地,刘金福和刘全福租用后建设为临时停车场,实际面积约11.895亩,位于新密市城关镇西街村第四村民组。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7月2日、7月3日,新密市城关镇人民政府、新密市环境保护局、新密市公安局、新密市国土资源局、新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对城关镇西街村4组临时停车场进行现场调查。

(一)关于“新密市城关镇西街村原党支部副书记刘金福,城关镇西街村笫四村民组组长、共产党员刘全福,2010年以来,兄弟二人以手中掌握的权力,以权谋私,违法乱纪。刘全福以村民组长的身份,采取各种手段从本村民组中将15亩耕地,以每亩100元价格租给其弟刘金福,名为刘金福租地,实际是二人合伙做生意”问题

新密市公安局在调查过程中未发现刘金福、刘全福有公安机关管辖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关于“刘金福租地后,为了谋取暴利,从几公里外的东瓦店化工厂运回了化工厂生产剩下的工业废渣几千吨,废渣中含有大量的有害物质腐化盐(废渣没有做任何环保处理),拉入兄弟俩合伙租用本组的15亩耕地中,倒入后土地上白花花的一片,寸草不生,下大雨存有积水,小鸟喝后死亡一片,严重地污染了地下水,使这15亩耕地永远无法耕种,附近老百姓都不敢饮用地下水”问题

刘金福于2016年将租用土地建设成临时停车场,在建设临时停车场过程中,从郑州市隆盛祥矿业有限公司拉回部分废渣,用于停车场地面平整。

2018年7月3日,新密市城关镇人民政府委托河南省政院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对该临时停车场地下2米土壤采样检测,并对该临时停车场周围约1公里范围内的新密市自来水公司西关6号水井的水质进行了采样检测,检测结果尚未出具。

(三)关于“我们请求上级领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对刘全福、刘金福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几年来,兄弟二人的违法行为不断有人举报,新密市环保局也来过,但事实是几千吨废渣还继续存在,土地没有恢复,刘金福还扬言说:我有的是钱,你告或哪我都不怕,花几个钱就能了事,你告到北京都没有用”问题

根据新密市国土局材料证明,该临时停车场四周有简易围挡,长有树木、杂草,未耕种农作物,地面未硬化,无固定构筑物和建筑物,不存在违法占地行为。

新密市环境保护局于2018年6月29日接到郑州市环境保护局(郑环访交(2018)20号)转办通知,关于新密市城关镇西街村刘全福、刘金福兄弟二人租用15亩耕地倾倒化工厂工业废渣几千吨,污染地下水、土壤的举报案件。在此前几年内未接到此项问题的信访案件。

综上所述,该举报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关于几千吨废渣继续存在,土地没有恢复的问题,待土壤和水质检测报告出具后,按照规定依法严肃处理。

问责情况:

无。

【五十六】

郑州市新郑市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7010058

反映情况:

郑州市新郑市宏基墙体建材有限公司生产时粉尘污染,噪音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新郑市宏基墙体建材有限公司,主要产品:多孔烧结砖,该公司于2013年1月6日通过郑州市环保局审批(郑环然〔2013〕24号)。2014年8月15日通过郑州市环境保护局竣工验收(郑环然〔2014〕14号)。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7月2日,新郑市政府组织新郑市辛店镇、新郑市环保局等相关单位对新郑市宏基墙体建材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调查。

该公司正常生产。公司门口安装有车辆冲洗设施,破碎工段按照环评要求配套建设的脉冲布袋除尘器均正常运行,生产设备进行了封闭。厂区内部分原材料存放在原料大棚,部分未入棚原材料进行了覆盖。

该公司配套建设的脱硫设施和湿电除尘器运行正常,废气自动在线监控设施运行正常并与上级联网。

该公司位于辛店镇工业区,企业周边1000米范围内没有噪声敏感点,经新郑市环境监测站监测,该公司厂界噪声达标。

该公司正在对生产区部分道路进行改造施工,因管理不到位,有时会产生扬尘污染的问题。

综上所述,此举报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新郑市将继续加强对企业监管,督促做好道路施工的扬尘管控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问责情况:

无。

【五十七】

郑州市新郑市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7010059

反映情况:

1.对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30092的公示结果不满,新郑市薛店镇伟瑞古特的真实情况,位于镇核心区世纪广场旁边,周边都是居民区,此企业在郑州新郑及镇里环保部门都有利益输送,导致群众久举无果。不信请在夜里生产时站在企业南围墙处,不要说检测,看任何人能站那吗?强烈刺鼻气味50米内都能闻见。请中央环保督察组领导别再交办让郑州环保领导查处,是没有用的,都被拉下水了。这企业用地违法,查下土地性质,彩印厂隐藏在此生产2多年了,一有检查镇里通风报信保护,停止生产。2.新郑市薛店镇薛集村委会西30米008县道交叉口有一废品收购站臭味很大,废品站南北处008县道东侧有高如小山的大土堆,尘土飞扬。3.薛店镇薛集村委会东20米谢新线十字口西南角有一养鸡场,经常臭气熏天。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一)关于新郑市薛店镇伟瑞古特包装彩印有限公司举报问题

河南伟瑞古特包装彩印有限公司,位于新郑市薛店镇薛店大道东侧。该公司复合彩印软包装项目于2005年8月29日经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郑环建〔2005〕204号),无溶剂复合包装膜生产线技改项目于2008年7月14日经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郑环建〔2008〕279号),并通过环保验收(郑环验〔2009〕47号)。

(二)关于新郑市薛店镇薛集村委会西30米008县道交叉口有一废品收购站臭味很大,废品站南北处008县道东侧有高如小山的大土堆,尘土飞扬的问题

1.该废品收购站位于新郑市薛店镇薛集村村委会西30米008县道交叉口处,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未按要求在新郑市供销社再生资源办公室办理备案手续,该废品收购站属于露天经营不具备备案条件及经营条件。

2.废品站南北处008县东侧存在一个大土堆,该土地覆盖有抑尘网,但由于风吹日晒抑尘网有些破损。

(三)关于薛店镇薛集村委会东20米谢新线十字口西南角有一养鸡场,经常臭气熏天问题

新郑市薛店镇金兴种鸡场,位于新郑市薛店镇常刘社区,养殖场占地11亩,鸡舍7栋,其中正在使用5栋,闲置2栋。现存栏产蛋鸡约1.8万只,存栏雏鸡约1.8万只,公鸡存栏约1600只。该养殖场始建于1993年,随着薛店镇的发展,养鸡厂周围新建了部分居民区和学校,距离该养鸡厂比较近(200米以内)。2004年主干道新孟公路(县级公路)扩宽,2008年在养鸡场北侧约150米处建有薛集社区、养鸡场东北侧约200米处常刘社区,2013年养鸡场东侧约50米处建设了民盟烛光小学。

二、现场调查情况

(一)关于新郑市薛店镇伟瑞古特包装彩印有限公司举报问题

2018年7月2日,新郑市薛店镇政府、新郑市大气督导组工作人员、新郑市环境保护局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分切工段和制袋工段处于生产状态,其他工段处于停产状态。

1.该公司针对在印刷工段和复合工段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于2015年加装了简易活性炭废气吸附装置,并对原排风口位置进行改造加高。2016年5月,委托郑州清普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进行改造升级,加装了活性炭有机废气吸附装置两套,在生产过程中按期定时更换,更换掉的废活性炭送至河南中环信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处理。

2.为减少有机废气的挥发和排放,2016年8月,该公司安装了节能环保型热风干燥机19套,充分利用热能回收二次回风技术,替代印刷机等生产工序的原有蒸汽加热方式。

3.该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彩色塑料包装的生产印刷,在印刷工段使用水性印刷油墨、醇溶性油墨,储存于密闭的油墨桶,在印刷过程中有挥发性有机废气产生(该废气有异味),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2016年至2018年,公司每年均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进行了检测,检测数据符合相关标准。

4.该公司于2005年成立,并非举报人所称的隐藏在此生产2年多了。该公司取得合法土地手续,土地用途为工业地类(新土国用〔2007〕第124号)。

(二)关于新郑市薛店镇薛集村委会西30米008县道交叉口有一废品收购站臭味很大,废品站南北处008县道东侧有高如小山的大土堆,尘土飞扬的问题

7月3日上午,新郑市供销社、新郑市薛店镇对该废品收购点进行现场调查。该废品收购站堆积废旧物过多、比较脏乱,有异味。该站点属于露天经营不符合备案条件及经营条件。

7月3日,新郑市薛店镇对废品站南北处008县东侧存在一个大土堆进行现场调查。该土地覆盖有抑尘网,但由于风吹日晒抑尘网有些破损,存在扬尘现象。

(三)关于薛店镇薛集村委会东20米谢新线十字口西南角有一养鸡场,经常臭气熏天问题

该举报件同第33批编号X410000201806290114问题基本相同。

2018年7月2日,新郑市薛店镇、新郑市畜牧局、新郑市环保局工作人员对该养鸡场进行现场调查。

该养鸡场建设有沉淀池,粪污堆积发酵场,有干湿分离机一台。粪污堆积发酵场由水泥楼板和砖铺设,没有硬化。养鸡场与郑州恒润能源有限公司签订有养殖业粪污综合治理合同,养鸡场产生的粪污全部由郑州恒润能源有限公司收集处理。

综上所述,该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一)新郑市将继续加强对河南伟瑞古特包装彩印有限公司环境执法监管,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二)1.新郑市薛店镇政府联合新郑市供销社对该废品收购站点进行取缔。2.新郑市薛店镇人民政府对该土堆进行再覆盖。同时加强洒水频次,防治扬尘污染。

(三)由于离周边居民区、学校太近,经新郑市薛店镇政府与养鸡场负责人协商,养鸡场负责人同意搬离该区域。

问责情况:

无。

【五十八】

郑州市登封市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7010067

反映情况:

2018年6月16日反映的登封市大冶镇辖区内的弋湾、陈家沟、粉坊门村,存在多家采石场及矿场因开采导致山体破坏林木被损及矿渣随意裸露堆放,未采取相关措施。经当地政府处理后,现状为当地政府疲于应付整改,选择性遮盖矿渣,遮盖矿渣约占两成不足,未予整体遮盖。且矿渣堆放成山毁坏林木未进行补栽,未采取措施,遇暴雨易引起滑坡,滑坡距离居民区约1000米,从矿场出来的车辆仍未采取措施,拉矿石车辆顶棚未遮盖,车辆行驶中仍砂石粉尘飞扬,当地政府遂采取每日定时洒水,但车辆过后粉尘仍很严重。经在大冶镇进一步走访,发现此类现象在该镇雅山村、温沟村、沙沟村、桥板河村、冶西村也存在上述情况,大冶镇镇政府未积极履行党政同责,在工作中存在推诿扯皮、弄虚作假、虚假整改现象。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登封市大冶镇辖区弋湾、陈家沟、粉坊门村、雅山村、温沟村、沙沟村、桥板河村、冶西村范围内采矿企业主要有四家。

1.登封市大冶镇松峰石料厂,采矿许可证号:C4101852010127120101136,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开采方式:露天开采,年生产规模20万吨,矿区面积:0.9132平方公里,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至2017年12月28日。2017年12月该石料厂编制了《矿山土地复垦与地质环境保护治理方案》。

2.登封市金华矿业有限公司位于登封市大冶镇冶西村。采矿许可证证号:C4100002010033120059688。开采方式:露天/地下开采,生产规模:10万吨/年,矿区面积:10.5637平方公里,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至2019年8月7日。2014年12月该公司编制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2015年1月编制了《土地复垦方案》。

3.郑州市集华嵘昌实业有限公司黏土矿位于登封市大冶镇朝阳沟村。采矿许可证证号:C4100002009076220030472。开采方式:露天/地下开采,生产规模:15万吨/年,矿区面积:1.1536平方公里,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至2017年6月31日。2014年5月该公司编制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2015年9月编制了《土地复垦方案》。

4.国投新登郑州水泥有限公司马岭采区位于登封市宣化镇青石沟村。采矿许可证证号:C4101852010127130101186。开采方式:露天开采,年生产规模25万吨,矿区面积:1.2416平方公里,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至2017年8月24日。2016年4月该石料厂编制了《矿山土地复垦与地质环境保护治理方案》。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7月 2日,登封市大冶镇、登封市环保局、登封市国土局等相关人员成立调查组,进行了现场调查。

1.关于反映“经当地政府处理后,现状为当地政府疲于应付整改,选择性遮盖矿渣,遮盖矿渣约占两成不足,未予整体遮盖”问题

登封市大冶镇对矿渣采取两种治理方式,一是遮盖处理,对于部分矿渣体积较大,短期内无法治理,进行了遮盖。目前已经全部遮盖到位;二是对进行遮盖处理的矿渣进行绿化,补栽树木。

2.关于反映“矿渣堆放成山毁坏林木未进行补栽,未采取措施,遇暴雨易引起滑坡,滑坡距离居民区约1000米”问题

经查,登封市大冶镇目前正在对矿渣堆场开展综合治理,进行了绿化、补栽树木,现已完成了20%左右。

距离居民区约1000米的矿渣已经采取阶梯式除险,于2018年7月5日治理到位。

3.关于反映“从矿场出来的车辆仍未采取措施,拉矿石车辆顶棚未遮盖,车辆行驶中仍砂石粉尘飞扬,当地政府遂采取每日定时洒水,但车辆过后粉尘仍很严重”问题

反映的矿场为登封市大冶镇松峰石料厂,该企业采矿证2017年12月到期后一直处于停产状态,现未发现有开采和运输矿石问题。同时,过往道路坚持每天清扫、并洒水2~4次。

4.关于反映“经在大冶镇进一步走访,发现此类现象在该镇雅山村、温沟村、沙沟村、桥板河村、冶西村也存在上述情况”问题

经调查,大冶镇雅山村、温沟村、沙沟村、桥板河村、冶西村等村存在采矿场并导致山体破坏林木被损及矿渣随意裸露堆放、未采取相关措施现象。该情况属于登封市金华矿业有限公司、天瑞新登郑州水泥有限公司、郑州市集华嵘昌实业有限公司黏土矿等三家公司在资源整合前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三家公司在2015年开始资源整合时,已编制《矿山土地复垦与地质环境保护治理方案》,对历史遗留的问题进行治理,并列出了详细治理计划,包含每年具体工程内容和投资金额。目前都在按照方案有序推进。

5.关于反映“大冶镇镇政府未积极履行党政同责,在工作中存在推诿扯皮、弄虚作假、虚假整改现象”问题

针对废弃矿坑(点)等历史遗留问题,登封市大冶镇正在积极进行综合治理恢复工作,督促金华矿业有限公司、天瑞新登郑州水泥有限公司、郑州市集华嵘昌实业有限公司黏土矿等三家公司对位于采矿许可证范围内的历史遗留采坑,按照已编制的《矿山土地复垦与地质环境保护治理方案》实施矿区环境综合治理。位于采矿证许可范围外的历史遗留废旧无主采坑,大冶镇政府已于2018年3月份与河南千赢环保科技设计院有限公司签订《矿山土地复垦与地质环境保护治理方案》编制合同,计划投资300万元,于2020年3月底前完成综合治理恢复工作。

综合所述,该举报部分属实。

(下转二十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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