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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8日 (第34批) (上接十九版) 处理及整改情况: 1.针对大冶镇陈家沟村堆放的矿渣易引起滑坡的问题,已按台阶式除险到位,并做固化处理。 2.对登封市大冶镇松峰石料厂采矿许可证范围内的历史遗留采坑,该矿山已编制了《矿山土地复垦与地质环境保护治理方案》,并按照方案的标准正在实施矿区环境综合治理。 3.针对废弃矿坑(点)等历史遗留问题,登封市大冶镇政府、登封市国土资源局大冶镇国土所督促企业按照各自编制的《矿山土地复垦与地质环境保护治理方案》实施矿区环境综合治理。 问责情况: 正在综合分析研判具体问责事宜。 【五十九】 郑州市登封市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7010072 反映情况: 群众来信再次反映的登封市颍阳镇郝岭村地下水污染情况。郑州市政府网站对反映登封颍阳镇郝岭村地下水污染情况(D410000201806020096,X410000201806170029)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公示,感觉当地政府调查人员行动迅速。但整改公示材料给人的印象是没有深入群众、依靠群众、相信群众,没有抓住关键、深入排查。公示材料呈现表面整改、敷衍整改,没有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深入落实,不敢或不愿直面问题,害怕问题被发现。更谈不上全面整改、彻底整改。一、郝岭村地下水污染已有数年,特别是近几年,群众发现使用登封金博农药化工厂周围井水灌溉农作物以后,作物生长异常,特别是蔬菜作物。群众曾提供线索:“郝岭村东有数百亩土地被企业流转,用来种植供港蔬菜(可能是广东菜心),田间建有先进灌溉设施和冷库,投资巨大,由于地下水污染问题,种植的蔬菜不能出苗或正常生长(蔬菜作物对除草剂更敏感),由于水质的原因,已经停止该项目,这一点可调查郝岭村村民及流转土地负责人。”但整改材料中没有说明调查组对这一线索的调查结果,也没有说明是否向郝岭村村民调查蔬菜种植受地下水污染损害的历史和现状,这就是调查不深入、不敢深入群众、不愿相信群众。害怕郝岭村地下水污染问题的盖子被揭开。二、关于水质检测,第一次整改公示材料依据登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2017年1月19日出具的检测报告(该厂生活饮用水)判断地下水没有农药污染,第二次整改材料陈述:“2018年6月18日,登封市颍阳镇人民政府委托河南和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该企业周边八眼井(东侧郑州欣农科技有限公司井水、西侧300m深井水、南侧300m大口机井、北侧登封市中灵山纸品有限公司井水以及郝岭自然村四家农户井水)的水质进行取样,经颍阳镇政府工作人员和登封市环境监察大队执法人员现场见证,河南和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该批样品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公示材料没有详细说明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中的哪条标准。整改公示材料认为两次水样的检测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均认为反映问题不属实,进而推断郝岭村地下水没有受到除草剂污染。国家关于生活饮用水的检测标准有将近20个,GB5749-2006对比GB5749-85的35项增加至106项(其中常规项目42项,非常规检测项目64项),共增加了71项。其中对原有的8项指标进行了修订。其中专门有针对饮用水农药的国家标准(19项农药指标):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农药指标(GB/T5750.9-2006)。但登封市颍阳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河南和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水的检测能力只对下列指标有检测资质(http://www.tongbai.gov.cn/ggfw/bmfw/hbj/webinfo/2017/07/1499770060737512.htm):pH值、化学需氧量(COD)、水温、溶解氧、悬浮物、氨氮、高锰酸盐指数、亚硝酸盐氮(亚硝酸根)、硝酸盐氮(硝酸根)、六价铬、生化需氧量、石油类、动植物油、流量、色度、浊度、臭、透明度、肉眼可见物、溶解性总同体、酸度、碱度、碳酸盐、重碳酸盐、全盐量、矿化度、总硬度、电导率、铵离子、总氮、总磷(磷酸盐)、氟化物(氟离子)、氯化物(氯离子)、硫化物、硫酸盐(硫酸根)、游离氯和总氯(余氯)、挥发酚、阴离子表面活性剂、钙、镁、硼、汞、砷、硒、锑、钾、钠、钒、铜、铅、锌、镉、钡、铬(总铬)、铁、锰、镍、银、钼、钴、铍、铊、甲醛、水合肼、丁基黄原酸、苯、甲苯、乙苯、对二甲苯、间二甲苯、邻二甲苯、异丙苯、苯乙烯、挥发性有机物、1,1-氯乙烯、二氯甲烷、反式-1,2-二氯乙烯、氯丁二烯、顺式-1,2-二氯乙烯、三氯甲烷(氯仿)、四氯化碳、1,2-二氯乙烷、三氯乙烯、一溴二氯甲烷、四氯乙烯、环氧氯丙烷、二溴一氯甲烷、三溴甲烷(溴仿)、六氯丁二烯、百菌清、溴氰菊酯、丙烯酰胺、松节油、五氯酚、氯苯、1,2-氯苯、1,4氯苯、四氯苯、六氯苯、硝基苯、二硝基甲苯、2,4-二硝基甲苯、2,4,6-三硝基甲苯、硝基氯苯、2,4-二硝基氯苯、六六六、滴滴涕、林丹、异狄氏剂、狄氏剂、艾氏剂、硫丹、七氯、硝基苯类、氯苯类化合物、有机氯农药。其检测资质能力根本不包含GB/T5750.9-2006中含有的19项农药中的除草剂草甘膦和莠去津,更别说登封市金博农药化工有限公司过去10余年登记销售的烟嘧、10、8%精喹禾灵、108克/升高效氟吡甲禾灵、26%乙羧·氟磺胺、75%苯磺隆、百草枯等几十个产品。因此,可以推断登封市颍阳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河南和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中的检测指标就没有检测相关的除草剂农药,而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是郝岭村地下水受到除草剂污染。因此,依据河南和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的检测报告根本不能判断郝岭村地下水是否被除草剂污染,且仍然不能武断认为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因为调查组委托的检测单位和阳公司根本就不具备检测水体中除草剂残留的资质和能力(这一点也直接向和阳公司进行了电话问询确认:0371-63942965)。也不清楚整改公示材料提供的检测报告依据哪项国家标准、检测了水样中106项中的哪些项?就盲目地下结论。这就是词查核实工作没有抓住关键的表现,烧香找错了庙门。三、为了避免当地调查工作再次犯南辕北辙、指东向西的方向性错误。查询发现河南省可能只有国家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郑州监测站(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华山路203号院)具备“生活饮用水的检测标准”要求的106项指标的资质(包含19项农药指标),且也只能检测GB/T5750.9-2006中要求检测的19项农药中的除草剂:草甘膦和莠去津的含量。目前,可能只有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农村改水技术指导中心具备检测其他除草剂农药残留的能力。已经提供了很详细的信息和线索,希望先实事求是地调查一下郝岭村地下水19项农药指标情况,切记不要偷梁换柱、指东向西,也不要说金博农药不用草甘膦和莠去津作原料。切记不要再欺上瞒下、糊弄群众,要相信群众的智慧和眼睛。郝岭村地下水受到除草剂污染是过去近10年不断积累的结果,并不是说现在的金博农药通过环保备案就没有造成过郝岭村地下水污染,毕竟该公司也多次受到环保部门处罚,说明存在一些环境污染问题。总之,希望调查组以人为本,再次深入群众调查核实郝岭村蔬菜等作物种植受地下水污染的历史和现状,希望调查组为了避嫌和避免工作受到干扰,不要让颍阳镇相关管理部门参与。因为群众担心调查组提供的采样水被调包更换,希望郑州市相关管理部门直接委托第三方有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独立地对郝岭村饮用和灌溉用水进行地下水采样、检测、出具报告。希望下次整改材料中公示相关检测报告。希望政府切实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以人为本,顺应时代要求,不要相背而行,要相信党中央治理环境污染的决心和行动。对公示结果不满意。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登封市金博农药化工有限公司位于颖阳镇裴塘村,该企业总投资2200万元,占地面积25468平方米。2007年10月建厂,2010年8月投产,办理有环评手续,扩建项目于2016年12月通过郑州市环保局备案。主要生产除草剂,设计除草剂年产量4910吨,实际年产量约1000吨。 二、现场调查情况 7月2日,登封市颍阳镇、登封市攻坚办督导组、登封市水务局、登封市环保中队等相关人员组成调查组,再次对举报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 1.关于污染农田的问题 经查,该企业南侧种植有玉米,西南300米处路两侧处有农户零星种植的芝麻、花生及蔬菜,现场所发现的农作物生长状况无异常。经走访询问7户群众和土地流转负责人,其中5户反映未发现异常,2户反映不清楚。土地流转负责人王某某出示了由于市场原因自愿放弃蔬菜种植的相关证明。 2.关于水质检测的问题 经查,河南和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河南广电计量检测有限公司证件合法,资质齐全,检测结果合法有效。 2018年6月10日,河南广电计量检测有限公司对登封市金博农药化工有限公司厂区地下水抽样检测,均未测出有农药残留(二甲苯、敌敌畏、内吸磷、乐果、甲基对硫磷、马拉硫磷、对硫磷、阿特拉津、灭草松、草甘膦、溴氰菊酯等成分)。 2018年6月18日,登封市颍阳镇委托河南和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该企业周边(东侧郑州欣农科技有限公司井水、西侧300m深井水、南侧300m大口机井、北侧登封市中灵山纸品有限公司井水以及郝岭自然村四家农户井水)八个监测点位的水质进行了取样检测,检测结果达到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三类标准,满足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及工农业用水要求。 2018年6月28日,登封市颍阳镇再次委托河南和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该企业周边11个点位进行现场取水采样。为使这一结果让群众和土地流转负责人满意,符合国家检测标准。颍阳镇邀请了裴塘村两委干部、群众代表郝某某等10人(包括流转土地负责人王某某)现场见证取水采样。根据地下水检测结果显示,该水质达到地下水环境质量(GB/T14848-93)三类标准。 3.关于水质检测单位的资质的问题 根据举报人提供的电话和地址,经登封市颍阳镇政府工作人员电话咨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农村改水技术指导中心、河南省疾控中心和郑州市疾控中心等3家单位。目前,以上三家单位已不再对外开放取样检测化验这项业务,并建议由第三方公司取样化验。 综上所述,该举报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登封市颍阳镇政府对企业下发停产停业通知书,聘请第三方公司对企业进行环境污染风险评估,并将风险评估报告对外实施公示。 登封市颍阳镇将加大对该企业的监管力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 问责情况: 无。 【六十】 郑州市荥阳市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7010169 反映情况: 群众来信反映的内容与“荥阳市贾峪镇龙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生产减水剂,夜间偷偷生产,排放难闻气味,污染环境。贾峪镇宏福煤业,煤场扬尘污染严重。贾峪镇石棚村有一石子厂,扬尘污染严重,附近有一坑塘,存有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的来信内容一致。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1.荥阳市贾峪镇龙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的举报曾于2018年6月3日第1批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020001,6月24日,第25批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30011举报过,属于重复举报。 郑州龙源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位于贾峪镇龙卧洼村,该公司占地面积13630平方米,总投资2100万元。该公司建设项目为设计年产4万吨新型高性能减水剂项目(其中脂肪族高效减水剂生产线2条,聚羧酸高效减水剂生产线2条),现实际产量约年生产减水剂1万吨左右。该公司建设项目2014年5月14日通过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审批(郑环建表〔2014〕105号)。2015年7月6日通过荥阳市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荥环验〔2015〕019号)。 2. 河南宏福煤业有限公司顺发矿位于崔庙镇马寨村(交办件贾峪镇),属于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该企业属于基建矿井,由于煤炭市场行情原因,于2014年7月按照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2014〕575号文件《关于河南宏福煤业有限公司顺发矿暂停矿井技术改造的批复》要求停止基建,2014年11月设备及人员全部撤离并封井至今。 3.经与实际情况对比和排查,信访举报石子厂实为贾峪镇石棚村的石子厂,位于贾峪镇石棚村村委向南1公里处,该厂已经被取缔,在该石砂加工点北侧50米有一个已干涸坑塘。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7月2日,荥阳市环保局、荥阳市崔庙镇、荥阳市贾峪镇相关人员分别到3家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 1.关于“荥阳市贾峪镇龙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生产减水剂,夜间偷偷生产,排放难闻气味,污染环境”问题 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该厂区硬化防渗措施符合环评要求,生活污水按照要求全部进入化粪池,厂区卫生符合要求,原料集中堆放未发现有遗漏现象,厂区没有明显气味,现场未发现有异常情况。对周边范围检查时1000米范围内未发现存在居民居住点。 该公司委托第三方对该厂于2018年6月5日上午进行了环境质量监测,检测结果数值符合环保要求。 2.关于“贾峪镇宏福煤业,煤场扬尘污染严重”问题 该公司处于封井状态,无任何生产销售迹象。院内杂草丛生,只有2名看门值班人员,现场煤矸石堆用防尘网覆盖,部分防尘网破损,风特别大时,煤场有扬尘产生。 3.关于“贾峪镇石棚村有一石子厂,扬尘污染严重,附近有一坑塘,存有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问题 荥阳市贾峪镇石棚村村委向南1公里处石砂加工点,原负责人为张XX,建设有一条机制砂生产线,因未办理相关手续,且不符合规划,于2016年被贾峪镇政府联合各相关职能部门取缔,拆除了生产设备,清除了原材料以及成品。现场没有发现新安装的生产设备,该地点保持着石砂加工点拆除后的原貌。 在该石砂加工点北侧,有一个已干涸坑塘,该坑东西长约50米,南北宽约15米到25米不等。经询问附近过往村民得知,该坑塘原来存有少量生活水和下雨流入的雨水,现在已经干涸并长满了青草。 综上所述,此举报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1.针对贾峪镇宏福煤业部分防尘网破损,风特别大时,煤场有扬尘的问题,责令该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扬尘管控工作。目前,已整改到位。 2.荥阳市加强辖区内日常监管,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问责情况: 无。 【第33批】 郑州市城管委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90214 反映情况: 我家位于郑州市文化宫路18号院2号楼1单元2号。在家的正下方有一110kV变压器,距家只有一个楼板的间隔,垂直距离不足3米。变压器常年工作,发出巨大的电磁噪声。变压器的电磁噪声污染及电磁辐射给我家造成严重干扰。该变压器属于郑州市热力公司西区分公司,供暖与不供暖期间都照常运行,我们多次向该单位反映情况,无果。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交办问题文化宫路变压器位于郑州市文化宫路18号院,电压等级为110kV,是该小区换热站供电的设备。该换热站始建于1994年,为周边部分小区、单位实施供热。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7月5日,郑州市热力总公司工作人员到达现场实地查看。经查: 1.反映问题的住户位于郑州市文化宫路18号院2号楼1单元2层东户,处于小区换热站上方。 2.该换热站入网面积164396㎡,供热半径约600米,东至工人路、北至颍河路、西至外国语中学。所供用户多为各单位家属院,其中有热力公司家属院、检察院家属院、外国语小学家属院、外国语中学家属院、技校家属院、嵩山饭店家属院、报社家属院、物价局家属院、建委家属院及多个市直机关相关单位家属院等。 3.小区换热站均需配置变压器,从而保证供热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转,供热季(供暖期间)保障供热设施运行,非供热季(不供暖期间)保障供热设施湿保养(设施需用电才能实施湿保养)。 4.该换热站变压器是2016年更换的新式节能型变压器。 综上,交办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2018年5月,市长热线曾接到过关于该变压器噪音问题的投诉。接到市长热线转办后,郑州市热力总公司迅速反应,前往用户家中实地勘察,并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河南思源环境检测有限公司)进行噪音检测。检测结果显示用户家中次卧、主卧、客厅夜间噪声低于居民建筑室内结构噪声排放限值(A类房间)。检测后,郑州市热力总公司工作人员与该用户联系,希望将检测结果送至该住户,但被该住户拒收。 该住户所反映的电磁辐射问题,经向国家电网郑州市供电公司、河南计量科学研究院咨询,均表示该110kV变压器非超高压变压器,产生的电磁辐射低于普通家用电器,不会对人体造成危害。 问责情况: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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