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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 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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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 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2018年7月9日

(第35批)

(上接十四版)

【二十八】

郑州市新郑市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7020025

反映情况:

郑州市新郑市城规大学南边107国道西,有个包装厂,无任何环保设备,污水通过一根粗管埋入地下流到沟里,污染地下水,导致饮用水气味大。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群众举报的包装厂全称为新郑市丰润包装有限公司,位于107国道西侧、万邓公路南侧。新郑市新村镇吴庄村。2017年11月3日通过新郑市环保局审批(新环审〔2017〕112号)。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7月3日,新郑市新村镇、新郑市国土局、新郑市环保局对该举报包装厂进行排查。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2018年3月该公司建成投用一条纸板生产线,产生车间清洗废水和生活废水,按照环评要求,该部分废水通过市政管网排入新郑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现场检查没有发现污水通过一根粗管埋入地下流到沟里,污染地下水现象。

综上所述,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新郑市将继续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问责情况:

无。

【二十九】

郑州市城管委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7020035

反映情况:

现在环保强调一岗双责,大家都来抓环保,好事啊!最近出台了《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以法规的形式规定了各部门的环保职责,从制度上避免了部门间的推诿扯皮。但从网络平台上了解到,《条例》执行的并不好,比如:关于城区餐饮油烟问题,新乡、焦作、信阳、三门峡等城市很多群众有这方面投诉和反映,城管部门不去积极处理,而是推诿;还有交通道路扬尘污染,城区的都不错,城外的特别是县道、乡村,管理的还有很大差距。建议督察组到部门督督政,看看城管、交通等部门是否清楚自己有哪些法定环保职责,是否落实。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18年3月1日开始施行,共六章八十七条,主要对监督管理、燃煤和其他能源污染防治、工业及相关污染防治、机动车船以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扬尘污染防治、农业和其他污染防治、重污染天气应对和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法律责任进行了规范。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比,《条例》结合河南省实际,在一些条款上更细更严,同时补充了一些新内容。一是《条例》细化了上位法未明确监管职责的条款,确保了责任落地,避免推诿扯皮;二是《条例》增加了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制度、绿色环保调度制度,充分运用经济杠杆和环境倒逼机制,推进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三是加大了环境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对于一些禁止性规定的行为,不仅对企事业单位,而且对个人也设置了处罚措施。

二、现场调查情况

(一)市区露天烧烤暨餐饮服务场所油烟污染治理工作

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重大的民生问题,郑州市城市管理局于2014年起启动露天烧烤治理工作,并于2015年起临时牵头承担了餐饮服务场所油烟治理工作。在郑州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市城管局多措并举、扎实推进露天烧烤暨餐饮服务场所油烟治理专项整治工作,认真研究落实《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指导和推进郑州市餐饮服务场所油烟净化暨露天烧烤治理工作。2018年5月11日《河南省餐饮油烟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出台后,市城管局能够高度重视,积极传达和落实《办法》,组织各县(市)区、管委会餐饮油烟治理责任单位,认真研究落实餐饮油烟污染防治的各项规定,进一步推进我市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工作纵深开展。通过全市城管执法部门和全社会共同努力,露天烧烤暨餐饮服务场所油烟治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果。

一是全面排查,科学部署。通过拉网式、地毯式全面排查,建立起详细、完备的治理台账,并适时更新台账,实现了问题的具体化。二是广造氛围,公众参与。设立宣传员、宣传车,广泛设置宣传点,印发《致露天烧烤经营户的一封信》和《致餐饮行业商户的一封信》等宣传页,引导广大市民增强饮食卫生意识。三是严格标准,责任到人。以《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条款为依据,要求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根据办事处行政区域划分,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实行领导逐级分包,街道办事处统筹负责,定人定岗定责,精确划定乡镇街道办事处和执法部门职责,实现职责清晰,责任明确。四是部门联动,依法查处。定期组织街道办事处、城管执法、环保执法、食药监管、社区、联防、社会志愿者、学生、餐饮商户开展统一联合执法、联合管理行动,达到多平台联动、形成强大的督促合力。将周三定为联合执法管理日,开展市级联合执法管理活动。重点打击经营性餐饮油烟直排、不定期清理等违法行为。故该问题不属实。

(二)交通道路扬尘污染治理工作

截止到7月8日,郑州市农村公路总里程9437公里(含中牟县),其中县道893公里,乡道3357公里,村道5040公里,养护8796公里。

7月5日,郑州市地方公路管理处相关工作人员对荥阳、二七区进行了督导和实地查看。现场核查发现,目前各县区对县道的清扫、保洁、洒水降尘工作很重视,能够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做到了机械化清扫,及时洒水、降尘,好于乡道。截止到7月8日,各县(市)区共投入106台养护机械设备,每天对管养的县道和重要乡道进行不间断洒水、清扫,大大降低了扬尘污染。

根据《河南省农村公路条例》第四条第三款 “乡(镇)人民政府在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乡道、村道的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 规定,乡道、村道的管理主体在乡镇人民政府,由于存在乡道、村道道路里程长,面多线广、没有县道机械设备力量强等实际问题,乡镇在平时清扫、保洁、洒水降尘方面没有县道及时。该问题部分属实。

综上,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一)市区露天烧烤暨餐饮服务场所油烟污染治理

一是按照《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郑州市蓝天工程实施方案》要求,持续做好餐饮油烟的污染防治和监督管理工作;二是继续做好餐饮油烟治理的举报投诉和12369环保举报的办理工作,推进郑州市露天烧烤暨餐饮服务场所油烟净化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二)交通道路扬尘污染治理工作

1.进一步加强各县区地管所管理,加大对管养道路养护力度,提高养护专业标准和作业密度,及时清理道路范围内垃圾、杂物,做到路面无积尘,更好地落实环保对道路扬尘治理的要求;

2.督促各县区地方公路管理处,要加大对乡、村道路的督导,并责成各乡镇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乡道、村道的管理,及增加道路的清扫机械和人工力量投入等措施,更好地做好乡、村道路管理和道路扬尘污染治理。

问责情况:

无。

【三十】

郑州市惠济区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7020036

反映情况:

郑州市惠济区古荥镇程庄村委干部。1.将村西头南边20多亩地承包给不法分子用于倾倒建筑垃圾,赚取非法收入。2.北地顶头的北边10多亩地,原组长从农户手中低收高转用于混凝土产品生产制作,土地遭受破坏很难恢复。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两块土地分别位于程庄村第二村民组耕地东、大河路南60米,面积约20.13亩;程庄第二村民组耕地西、民心路北,面积约53.9亩。均为程庄村第二村民组集体土地,属古荥镇人民政府管辖。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7年7月4日,惠济区国土资源局、惠济区城市管理局、古荥镇人民政府对举报问题进行现场调查。

(一)关于“郑州市惠济区古荥镇程庄村委干部。1.将村西头南边20多亩地承包给不法分子用于倾倒建筑垃圾,赚取非法收入”问题

经查,2014年10月1日,沈XX与古荥镇程庄村第二村民组签订土地租赁合同,租用该宗地,张X在此处倾倒建筑垃圾。2017年3月,惠济区国土资源局对沈XX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并将涉嫌土地犯罪案件线索移送郑州市公安局大河路分局进行调查处理。经调查,已对犯罪嫌疑人张X予以刑事处罚。现场调查时,该宗地上种植有核桃树,部分土地上有建筑垃圾。

(二)关于“2.北地顶头的北边10多亩地,原组长从农户手中低收高转用于混凝土产品生产制作,土地遭受破坏很难恢复”问题

经查,2016年7月,孙XX与程庄村第二村民组签订租地协议租用该宗地,租用之前,该宗土地上已垫有建筑垃圾。2017年10月,孙XX将部分土地租给了杨X。2018年3月,杨X开始生产水泥管,占地约4亩。2018年4月,古荥镇环保所对水泥制管厂下达取缔搬离通知书,并查封用电设施,督促水泥制管厂拆除电机、传送轴等设备。现场调查时,水泥预制品正在搬离。

综上,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惠济区古荥镇正在组织人力物力清理涉及地块内的建筑垃圾,预计2018年7月12日前清理完毕,并恢复土地原状。

惠济区国土资源局对杨X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整改,恢复土地原状。截至2018年7月8日,水泥管厂已全部搬离,土地已有50亩恢复原貌,预计2018年7月10日全部整改到位。

下一步,惠济区将加大督察力度,避免类似问题出现。

问责情况:

惠济区国土资源局已将涉嫌土地犯罪案件线索移交公安机关,正在进行处理。

【三十一】

郑州市金水区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7020041

反映情况:

郑州市金水区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家属区住户,该小区2009年入住,7年之后的2016年市政挤占小区西侧五六米,修建了如今的东风渠滨河路。该路道路红线与小区住宅主体最近处为0米,最远处约0.3米。且路面高出小区地坪约2米。由于距离过近噪音扰民问题十分突出。深夜车辆行驶噪声如在耳畔,大车通过整个楼体都在震动。清晨有大功率喇叭跳广场舞的,傍晚有甩响鞭的,偶尔还有飙车的,路边喝酒唱歌大吵大闹的,声声都在窗户底下。所谓小区,已与大马路大广场无异。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家属院位于英才街西东风渠旁边,属迎宾路街道办事处管辖。东风渠滨河路(开元路—英才街)位于郑州市中心城区北部,规划为南北向城市次干路,规划道路红线宽30米,其中道路两边人行道各5米,车行道20米,路段全长950.5米。2016年10月开始动工修建,目前该路段尚未交付通车。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7年7月3日,郑州市公安局长兴路分局、惠济区规划分局、惠济区城市管理局、迎宾路街道办事处对举报问题进行现场调查。

经查,东风渠滨河路(开元路—英才街)是由郑州市规划局规划审批的道路,2011年11月30日至12月29日进行公示。2016年10月,开始动工修建,目前尚未交付通车。故不存在“深夜车辆行驶噪声如在耳畔,大车通过整个楼体都在震动”和“偶尔有飙车”现象。现场调查未发现大功率喇叭跳广场舞、甩响鞭和路边喝酒唱歌大吵大闹现象,但对附近居民进行调查发现,存在跳广场舞和甩响鞭现象,路边喝酒唱歌大吵大闹偶有发生。

综上,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惠济区城市管理局将持续对该路段进行巡查,一旦发现跳广场舞、甩响鞭和喝酒唱歌大吵大闹现象,将立即予以劝离。

问责情况:

无。

【三十二】

郑州市登封市 受理编号:

X410000201807020044

反映情况:

郑州市登封市唐庄镇井湾村西山组有个闽源石材厂,开山机器昼夜不停,雷鸣般的噪音和扬尘,严重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登封市闽源石材厂成立于2009年,由于经营不善,公司于2014年停业,现场遗留大量大理石材。2014年8月由吴XX(现企业法人)接管原登封市闽源石材厂,公司名称变更为郑州星田长合石业有限公司,2016年10月份注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85MA3XE9AG8U,2016年通过建设项目现状评估,公告文号(登环字〔2016〕67号),该公司不开采石材和外购石材,原料均为原遗留石材。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7月4日,登封市唐庄镇工作人员成立调查组,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现场调查。

郑州星田长合石业有限公司不开采石材和外购石材,原料均为原闽源石材厂遗留石材。公司将原材料进行切割、抛光和雕刻,加工制作成产品。切割、抛光、雕刻的过程中均采取加水进行湿法降尘措施,减少扬尘。根据该公司提供有检测报告(2018年5月检测),公司机器设备噪音符合规定标准。

该公司院内部分场地和道路未硬化,日常清扫保洁不及时,车辆经过时,有扬尘污染问题。

经走访企业附近居民,均表示企业晚上不生产,产生的噪声和扬尘对附近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该举报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登封市责成郑州星田长合石业有限公司加强日常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登封市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该公司监管,发现问题,依法处理。

问责情况:

登封市唐庄镇政府对井湾村村委主任李永治进行诫勉谈话。

【三十三】

郑州市郑东新区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7020049

反映情况:

郑州市金水区博学路办事处贾岗社区辖区内多家修车行与洗车行存在无环评手续、洗车污水直排等问题。1.2015年以来,在博学路办事处贾岗社区学理路与德善街交叉口东北角(残联对面),一家名为“伯乐汽车养护中心”的汽修行,该汽车养护中心业务有洗车、修车、喷漆等,自2015年该汽车养护中心开业以来,他们不定时喷漆,特别是晚上偷偷喷漆,散发出来的臭味严重影响了周围居民的生活。同时,这家汽车养护中心的洗车业务,将洗车冲下来的污水直接排放,造成洗车污水到处漫流,滋生蚊蝇,同样影响周围群众生活。2.金水东路的贾岗社区小区东门,一家没有名字的洗车行,也是将洗车废水直接排放,洗车水漫得满地都是,流入一旁的雨水沟里。在该小区的院内也有两家洗车行,洗车的油污、废泥直接排放,发出阵阵恶臭。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伯乐汽车养护中心”汽修行位于郑州市郑东新区博学路办事处贾岗社区的学理路与德善街交叉口东北角。该车行于2017年1月份投入运营。

2.无名洗车行位于金水东路贾岗社区东门,向北100米路西,此门面房为贾岗社区居民占用,临时存放一些建筑材料。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7月3日,郑东新区管委会立即组织博学路办事处对举报投诉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一)关于“伯乐汽车养护中心”问题

经查,该洗车行无环评手续。核实确认,该洗车行没有不定时喷漆,特别是晚上偷偷喷漆等行为。现场检查发现,该洗车行未将污水沉淀处理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道,不存在污水到处漫流,蚊蝇滋生的现象。

(二)关于“贾岗社区小区东门无名洗车行和院内存在洗车行”问题

经现场核实,此门面房为贾岗社区居民临时占用,存放一些建筑材料。“洗车废水直接排放,洗车水漫得满地都是,流入一旁的雨水沟里”等问题不属实;“小区院内两家洗车行,洗车的油污、废泥直接排放,发出阵阵恶臭”的问题不属实。针对此类问题已告知贾岗社区加强门禁管理,禁止流动洗车人员进入,严防此类问题发生。

综上,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2018年7月4日,博学路办事处针对伯乐汽车养护中心所存在的问题安排专人盯守,要求其立即停业整改,并及时办理相关环评手续,严防此类问题发生。目前伯乐汽车养护中心处于停业整改状态。

针对举报贾岗社区等环保问题,博学路办事处已通知贾岗社区居委会加强门禁管理,禁止流动洗车人员进入,严防此类问题发生。

问责情况:

无。

【三十四】

郑州市惠济区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7020055

反映情况:

郑州市惠济区古荥镇程庄村。1.程庄村村委会门口往北走500米左拐西走500米一个小十字路口往南100米路西,12亩地被倾倒垃圾,原来是窑坑,几十年来村民一直耕种粮食和蔬菜,现已倒满建筑垃圾,并栽上了大量死亡的黑桃树;2.再向北走到路口向西走500米往右拐200米北边有一个60亩大的院子,里面平面有五六十厘米高都是建筑垃圾,又是垒院墙,又是盖房、制厂、收废品、办停车场等,没有任何手续,更没有使用证,群众多次举报无果;3.孔庄村西头,古广路南15亩地被倒满了建筑垃圾,推土机推平后,现在办了个制管厂,高出地石70厘米左右,生产路高低不平民愤极大,破坏耕地。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反映问题涉及地块一是古荥镇程庄村第二村民组耕地东、民心路南、生产路西、程庄村第二村民组耕地北,面积约14.2亩;程庄第二村民组耕地西、民心路北,面积约53.9亩;古广路南、程庄村第二村民组生产路北,面积约11.9亩等3块。均属程庄村第二村民组集体土地,属古荥镇人民政府管辖。

(下转十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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