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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版:要闻综合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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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一版)约谈过程中,约谈人员须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并核对被约谈人员身份;告知约谈目的和注意事项;指出社会组织违法违规情形并告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明示法律后果。被约谈人员进行陈述后,约谈人员要提出整改意见,对违法违规行为尚未终止的,要求立即停止;约谈对象接受整改意见的,应当作出整改承诺;如不接受,则约谈程序终止。同时,要制作《郑州市社会组织行政执法约谈笔录》,并由被约谈人员签字或盖章,也可根据需要对约谈过程进行录音录像。 约谈结束后,根据约谈情况,做出有关处置并进行跟踪落实。 无故不接受约谈将纳入信用体系 如果约谈对象无正当理由不接受约谈,或者不接受整改意见或不落实整改承诺怎么办?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启动其他执法程序,并将上述情况纳入社会组织信用建设体系,作为年度检查、等级评估、信用评价、购买服务及税收优惠等工作的重要参考。约谈结果将作为行政处罚决定的主要参考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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