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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赵文静)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把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作为一个整体一体推进,市委日前印发《中共郑州市委关于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指出,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有利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断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系统性创造性实效性,有利于持续净化政治生态、促进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有利于发挥执纪审查办案的治本功能、从根本上遏制同一地区同一部门同一单位重复发生同类违纪违法问题的现象,有利于维护党的纪律严肃性和信任爱护干部有效统一,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实施意见》明确了应当开展以案促改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件:一是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党不忠诚的“两面人”“两面派”案件,以及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相互交织形成利益集团的案件;二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的案件;三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方面的案件;四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尤其是村霸、涉黑“保护伞”、脱贫攻坚和民生领域的腐败案件;(下转六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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