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裴其娟)昨日召开的郑州市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推进会下发《郑州市下放市区停车场建设管理权工作实施方案》。依据《方案》,市城管局为全市停车场建设管理的行业主管部门,市停车场管理中心为市城管局下属单位。按属地管理原则,各区(管委会)为本辖区停车场建设管理的主体。
此次下放市区停车场建设管理权,旨在打造停车场管理高效顺畅的体制和规范有序的机制,进一步发挥各区(管委会)在城市静态交通管理中的主体作用,按照“重心下移、属地管理、责权对等、权随事走、人随事调、责随事转”原则,通过停车场建设管理权下放促进市区停车乱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停车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根据《方案》,市级管理执法职能将向区(管委会)下放,区(管委会)级管理执法职能和力量向街道(乡镇)下移,形成上下一致的管理体制。市城管局为全市停车场建设管理的行业主管部门,统筹全市停车场建设管理工作。局属市停车场管理中心作为全市停车场建设管理工作的具体组织单位;负责组织编制、调整、公布、实施停车场专项规划和城市道路临时泊位设置规划,组织相关单位建设城市交通枢纽配建的公共停车场,牵头组织对本市公共停车场、临时停车场的建设管理工作的督导、考核、标准制定,建立健全全市停车场的基础数据库和全市统一的停车信息管理系统。各区(管委会)为本辖区停车场建设管理的主体,按照全市统一规划,负责辖区内道路及公共临时停车泊位设置,辖区道路外公共停车场的规划、建设、管理等工作,停车收入纳入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收入全额上缴区级财政,用于区停车场建设、维护、管理工作的各项支出。辖区内经营性停车场的日常监督及各类违规违法行为的查处权同时下放到各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