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综合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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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一版)新政规定,学校要严格按照学生军事训练教学大纲施教、施训,规范教学内容,严禁以任何理由和方式调减军事训练教育内容和时数。军事训练期间因其他工作占用的时间要予以补调。 普通高等学校军事技能训练时间为2至3周,实际训练时间不得少于14天;军事理论课教学不少于36学时。高中阶段学校军训时间为7至14天,集中军事训练时间不少于7个训练日,军事知识讲座不少于5个专题,纳入社会实践活动中组织实施。 普通高校学生军事技能训练和军事理论课考试成绩、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参加军事技能训练情况载入本人学籍档案。 根据《办法》,学校要合理安排训练时段,原则上在学生第一学年内完成军事训练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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