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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首尔8月24日电(记者 田明 耿学鹏)韩国首尔高等法院24日对前总统朴槿惠“亲信干政”案进行二审宣判,对朴槿惠作出比一审更为严厉的处罚,判处其25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00亿韩元(1韩元约合0.006元人民币)。 本案4月6日进行一审宣判,首尔中央地方法院以收受贿赂、滥用职权、胁迫企业等16项罪名判处朴槿惠24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80亿韩元。造成二审宣判刑罚加重的主要原因,是法庭对其与三星集团有关的收受贿赂等部分罪行有新的认定。 法院认定,为帮助韩国三星电子副会长、集团实际控制人李在镕继承集团资产,朴槿惠滥用职权干预企业内部正常经营,并以此为交换条件,通过韩国冬季体育英才中心接受李在镕约16亿韩元贿赂。而一审判决曾认定这部分罪名不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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