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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泰吉:生死利害,在所不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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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泰吉:生死利害,在所不计

据新华社西安9月5日电(记者 李浩)“太爷爷的英雄事迹一直影响着我,他是我们的骄傲,同时,我们也有责任继承和发扬他的革命精神。”革命烈士王泰吉的曾孙王争红说。

王泰吉,1906年生,陕西省临潼县北田镇(现为西安市临潼区北田街道)尖角村人。1924年5月考入广州黄埔军校第1期,到校不久便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冬,王泰吉被派到驻河南开封的国民2军学兵营任排长,他在所在连队组织党的外围组织“青年军人联合会”,进行革命活动。

1928年春,王泰吉率全营在陕西麟游县起义,后在转战陕甘边途中失败,但王泰吉毫不气馁,给父母写了一封信表达革命之志:“男尝谓天下事,危然后安,勿图苟安;乱则思治,勿图小治。男以身贡献社会,生死利害,在所不计。”是年5月,王泰吉参与领导渭华起义,起义再次失败后,王泰吉只身到河南南召县,从事秘密革命活动。不久被捕,被押往南京。1930年王泰吉经杨虎城保释出狱,在杨部任第十七师补充旅副旅长兼参谋长。1931年后任西安“绥靖”公署新兵训练处长、骑兵团团长等职。1933年,王泰吉的骑兵团移驻至陕西耀县后,他找到老同学何寓础,帮助自己寻找党的组织,并向党组织汇报率领全团起义的想法。7月,王泰吉率骑兵团2000余人在耀县起义,成立西北民众抗日义勇军,任总司令,并恢复党组织关系。

1934年1月,为了扩大革命武装力量,王泰吉主动要求去豫陕边做兵运工作,途经陕西淳化通润镇时被捕。3月3日,王泰吉被秘密杀害于西安西华门“绥靖”公署军法处的大院内,年仅28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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