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黄永东 通讯员 赵安童)为贯彻应急管理部、国家煤矿安监局和省委、省政府近期关于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决定本月开展全省煤矿瓦斯防治集中监察执法活动。
此次集中监察执法将由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领导成员带队,成立由各监察分局和机关处室监察员共同组成的4个监察执法小组。从9月份开始,监察执法小组将监察全省正常生产建设的9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其中郑州、豫北、豫西、豫南分局辖区各2处,豫东分局辖区1处。
监察主要内容包括六大方面。一是区域瓦斯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如是否制定瓦斯治理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区域瓦斯防治措施批准是否符合规定;突出矿井是否优先采取开采保护层区域防突措施等。二是瓦斯抽采情况,如是否按规定进行瓦斯抽采;瓦斯抽采达标评判报告是否符合规定;现场测定煤层的残余瓦斯含量和测定煤层的残余瓦斯压力是否符合规定等。三是瓦斯治理效果情况,如区域防突措施、局部防突措施是否达标。四是有突出危险的矿井新水平、新采区防突措施落实情况。五是瓦斯超限管理情况,如瓦斯超限事故是否按照规定调查处理。六是落实全省瓦斯防治“双十条”要求情况。
据悉,这次监察执法采用“告知式”监察执法方式,对照煤矿企业自查自改自报内容检查。自报内容以煤矿企业上报的《重大风险分析研判报告》以及最近一次上传至河南省煤矿安全生产信息管理系统的安全风险研判和隐患排查治理的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