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版:县区新闻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
||||
本报讯(记者 孙志刚 通讯员 吴清芳)昨日,记者从中原区纪委监委了解到,即日起中原区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机关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治理活动。 本次专项治理活动分三个阶段。自查自纠阶段,中原区机关事业单位对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制止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规定》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填写《开展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治理承诺书》,在办公场所醒目位置张贴进行公示。 整改提高阶段,对自查自纠中出现的问题认真整改,并将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报区纪委监委党风室,同时深入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建立长效机制。 监督检查阶段,将由中原区纪委监委牵头,会同组织、财政、工商、审计、民政等部门组成检查组,对该区各单位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工作开展监督检查。 中原区纪委监委将严肃执纪问责,对自查自纠阶段能够主动登记并积极整改的单位和个人,从轻、减轻或免于追究纪律责任;对隐瞒不报、弄虚作假、拒绝整改,在监督检查中被发现以及被群众举报的违规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
3上一篇 下一篇4 |
版权声明 @ 中原网 网站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