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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版:要闻综合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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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黄永东 通讯员 刘百鹏)省安监局近日下发通知,就我省工矿商贸企业(不含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作出进一步规范。 通知提出,按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要求,今后将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的公告、发证纳入便民服务事项。根据通知,今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坚持以企业自主创建为主,核心要素是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企业应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和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有机结合,一体化组织开展。未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并有效运行的企业,不得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级证书。 通知明确,今后企业和技术服务机构应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行承诺制,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质量负责。安全监管部门在日常检查中发现二级(省级)标准化达标企业存在标准化否决项的,将建议安标工委撤销该企业标准化等级证书。由技术服务机构辅导的达标企业被撤销标准化等级证书后,该技术服务机构一年内不得从事安全生产标准化相关工作,并纳入技术服务机构诚信体系“黑名单”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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