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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党贺喜 通讯员 常程 吴蒙蒙)10月24日,位于花园路与国基路交叉口向西300米路北沙门村254号违法建筑已清除完毕。 该建筑在沙门村集体土地上建设,于2009年至2010年所建,为9层砖混结构楼房,但并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属于违法建筑。沙门村作为金水区四环内村庄,依据《郑州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大棚户区改造工作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2016年12月底前全部完成征迁。截至目前,该村搬迁率已达到98%,建筑已影响沙门村安置房建设和回迁进度。 2016年12月,金水区城市综合执法局起启动立案调查程序,依法对其下达了限期拆除决定书、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强制执行决定书等相关法律文书。屋主对该案提出了行政诉讼申请,经管城区人民法院初审和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定败诉。依据相关规定,10月24日对其采取清除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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