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孙志刚 通讯员 吴清芳)中原区委监察委始终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工作方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深入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当好政治生态护林员。
记者从中原区纪委监委了解到,1月~10月份,中原区运用“四种形态”共处理113人,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79人,占比69.9%,第二种形态党纪政务轻处分21人,占比18.6%,第三种形态党纪政务重处分4人,占比3.5%,第四种形态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9人,占比8.0%,依法留置9人,解除留置并移送检察机关公诉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