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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王译博)昨日,记者从市交警部门获悉,今日起,郑州交警将对“不按规定使用灯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处罚。 上个月,交警部门抓拍系统安装当日,已对229辆违法车辆进行抓拍,并且公开其中部分车辆的违法照片证据,旨在提醒广大驾驶员依法行车。 据了解,抓拍设备安装位置为陇海高架桥东向西方向(与大学路交叉口附近),金水路省军区,花园路花园商厦附近等三个路段。 据介绍,对抓拍到的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将依据相关规定,对驾驶员处以100元罚款、驾驶证记1分处罚。 交警部门表示,下一步,不按规定使用灯光自动抓拍记录系统将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启用,提请广大驾驶员遵章守法,文明出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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