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国内新闻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
||||
(上接一版)将在执行Ⅲ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增加如下措施:在本地现有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基础上,确保二氧化硫、烟(粉)尘、氮氧化物的排放量再减排20%以上,挥发性有机物减排比例达到15%以上。 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增加公共交通运输运力,保障市民出行,有条件的地方可由政府购买公交企业服务方式减免公交乘车费用。 当发布红色预警时,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将在执行Ⅱ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增加如下措施: 事发地教育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污染浓度视情指导有条件的幼儿园、中小学校停课,并合理安排停课期间学生的学习生活。 工业减排措施方面,在本地现有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基础上,确保二氧化硫、烟(粉)尘、氮氧化物的排放量再减排30%以上,挥发性有机物减排比例达到20%以上。 机动车限行措施。各地政府负责实施力度更大的机动车限行措施,特殊公共保障车辆除外。 |
3上一篇 下一篇4 |
版权声明 @ 中原网 网站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