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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出台意见留足工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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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出台意见留足工业用地
每年新增建设用地三成以上用于工业项目

本报讯(记者 赵文静)记者昨日获悉,市政府发布《郑州市拓展发展空间保障工业用地需求若干措施的通知》,就加强工业用地保障提出实施意见,有序引导全市工业转型升级,拓展发展空间。

我市要充分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的宏观调控作用,稳定工业用地总规模,确保中长期我市工业用地总规模稳步提升,努力为工业用地留足发展空间。到2020年,全市区域内工业用地新增规模不少于15万亩。

项目入驻前,积极引导项目在产业集聚区的允许建设区内选址。对于因生产工艺等有特殊要求,选址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工业用地,在不占用基本农田的前提下,可通过规划局部调整满足用地需要。整合用地空间,将零散分布的用地空间,通过调整优先调入产业集聚区内,提高土地利用率。

优先配置用地指标。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的工业项目,年度用地计划指标优先安排,六县(市)、上街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经济开发区和郑州高新区要将每年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的30%以上用于工业项目,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优先协调落实,做到应保尽保。用足用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多渠道保障工业项目用地需求。

今后,全市将多措并举,加大工业用地供应力度,确保工业项目及时落地。各县(市) 区围绕产业集聚区建设抓好工业用地的超前储备, 同时做好储备土地的前期开发;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 鼓励实行工业弹性出让政策;支持土地多功能使用,根据当地实际研究制定有助于新产业、 新业态发展的混合性地类和相关控制指标;鼓励工业用地原址升级改造,解决工业用地未供即用问题,规范工业项目不动产确权登记;建立工业用地服务保障制度、工业项目用地考核评价机制,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 强化部门分工协作, 形成共同推进工业项目落地的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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