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综合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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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赵文静 通讯员 李会军)尽快使用律师出庭自动避让系统,建立民事诉讼律师调查令制度,完善律师诉讼权利救济机制……记者昨日获悉,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司法厅联合印发《关于依法保障律师诉讼权利 规范律师执业行为的实施意见》,进一步保障律师诉讼权利,规范律师执业行为。 《意见》重点针对律师诉讼权利保障和执业行为规范进行了规定,同时也对法院、法官作出了相关要求。主要包括依法保障律师知情权、阅卷权、出庭权、辩论辩护权、申请调取证据权、代理立案权及其他诉讼权利,借助信息化手段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依法保障律师人身安全等内容。 据悉,该《意见》的出台,是近年来省高级人民法院会同省司法厅建立健全沟通联系长效机制,不断加大保障律师诉讼权利、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力度,构建法官与律师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又一重大举措,既促进了人民法院依法公正审判,又保障了律师依法履行职责,使律师参与诉讼活动更加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律师职能作用发挥更加充分、有效,是新形势下深化我省律师制度改革的具体举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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