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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省政府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案件 办理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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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省政府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案件 办理结果公示
(第11批)

2018年11月23日

【一】 郑州市新密市 受理编号: 20181119140

受理编号:

20181119140

反映情况:

郑州市新密市,无名采石厂,位于新密市岳村镇杨岗村郭家门组村南头,每天有人开采沙石,没有环评手续,未做防尘措施,扬尘及噪音污染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受理编号20181119140与第10批受理编号20181118131的内容基本相同,调查处理结果一致。

该无名采石厂位于新密市岳村镇火石岗村郭家组,属于老青石坑。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11月19日,新密市岳村镇人民政府、新密市国土资源局、新密市环境保护局工作人员联合进行现场调查。

经查,该石坑属于历史遗留的老青石坑,位于郑州寸瓦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流转40亩土地范围内。目前,该公司正在平整土地,有部分青石裸露在外,需要清理,现场存放少量青石,未见有采挖机器,也未发现开采铝石行为。

综上所述,该案件基本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新密市岳村镇人民政府、新密市国土资源局将加大巡查力度,依法监管到位,杜绝违法采矿行为的发生。

问责情况:

已移交新密市纪委监委进行调查。

【二】

郑州市二七区 受理编号:20181119141

反映情况:

郑州市二七区,东方酱肉烙馍粥店,位于二七区大学中路56号院门面房,每天11:00至13:00,17:00至20:00,产生的油烟污染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东方酱肉烙馍粥店位于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大学中路56号院(大学路与汝河路交叉口南50米路东),为沿街门面房,属二七区建中街街道办事处管理。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11月20日,二七区建中街街道办事处、二七区城管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联合进行了调查。

检查时,“东方酱肉烙馍粥店”未正式营业。经询问负责人得知,饭店原定于11月23日正式营业。

该饭店后厨安装有油烟净化装置,并与抽油烟机使用同一个开关,现场未发现油烟直排现象。油烟净化设施排气筒出口朝向已避开易受影响的居民楼等环境敏感目标。

综上所述,该案件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二七区城管行政执法局、二七区建中街街道办事处将加强日常监管,确保该店规范经营,防止出现油烟扰民的问题。

问责情况:

无。

【三】

郑州市新密市 受理编号:20181119142

反映情况:

郑州市新密市,1.新密市润财建材厂,位于新密市袁庄乡方沟村村委西边,每天22:00至次日6:00开采村最西边的山,开采期间未做防尘措施,扬尘及噪音污染;2.新密市天合建材厂,位于新密市袁庄乡方沟村村委南边,每天22:00至次日6:00开采村最南边的山,开采期间未做防尘措施,扬尘及噪音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新密市润财建材厂”实际名称为新密市润财建材有限公司,位于新密市袁庄乡方沟村,法定代表人李某某,经营范围:石料、建材销售。

新密市天合建材厂实际名称为新密市天合建材有限公司,位于新密市袁庄乡方沟村,法定代表人慎某某,经营范围:建筑石料用灰岩的开采、加工销售,建材销售。

二、调查处理情况

2018年11月20日,新密市国土局、新密市袁庄乡政府、新密市环保局相关人员到现场进行了调查。

新密市润财建材有限公司与郑州天合建材有限公司处于停产状态,没有生产迹象,现场无机械设备。新密市袁庄乡方沟村村委西边与南边的废弃石坑也无开采行为。

2018年11月9日,新密市润财建材有限公司把机械设备运入采区石窝,准备偷偷生产。新密市袁庄乡政府与新密市国土局工作人员巡查发现后,立即采取措施,对机械设备线路板进行了拆除,及时制止了违规开采行为。

综上所述,该案件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新密市国土局、新密市袁庄乡政府、新密市环保局将加强巡查力度,严禁出现非法开采行为。

问责情况:

无。

【四】

郑州市中原区 受理编号:20181119143

反映情况:

郑州市中原区元通市场,位于中原区建设路与西四环交叉口向北500米路西,征迁未做防尘措施,扬尘污染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元通市场位于中原区建设路与西四环交叉口向北一公里至郑西高铁处向西500米高铁两侧,属中原区须水街道办事处。此市场为原须水商贸市场征迁,为安置部分商户而建立的临时过渡市场。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11月20日,中原区控尘办、中原区建设局和中原区须水街道办事处等相关人员对现场了进行调查。

现场检查时,该市场内商户因市场征迁正在有序搬离。由于该市场位于郑西高铁两侧50米范围内,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会铁路沿线、生态廊道、过境干线公路、高速互通立交及出入口区域绿化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为推动铁路沿线两侧50米范围内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于11月17日对该市场进行拆除,中原区须水街道办事处安排专人在现场监督,按照扬尘治理要求,配备两台雾炮、两辆洒水车,对拆除现场进行不间断降尘处理,但在房屋倒塌瞬间会有少量扬尘产生。11月18日12时启动黄色预警后,市场的征迁工作随即停工。

综上所述,该案件基本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中原区须水街道办事处安排人员全程监督,督促施工方做到征迁过程中湿法作业到位,拆除完毕后及时覆盖。

下一步,中原区各督导组将加强对该市场的督导力度,确保各项防治措施落实到位。

问责情况:

已移交中原区纪委监委进行调查。

【五】

郑州市新郑市 受理编号:20181119144

反映情况:

郑州市新郑市,建筑垃圾堆放场,位于新郑市辛店镇人和寨村3组西南方向,早上6点、中午11点到1点、晚上5点到6点,多辆渣土车从大学路方向经过人和寨村西边倾倒建筑垃圾,无人清理,污染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该“建筑垃圾堆放场”位于新郑市辛店镇人和寨村3组西南方,在农田东侧一自然荒沟内。

二、调查处理情况

2018年11月20日,新郑市辛店镇、新郑市公安局交警队联合进行现场调查。

经查,新郑市辛店镇人和寨村西侧是辛店镇人和寨村3组一农田旁边的自然荒沟。该村村民闫某某为了更好利用自然荒沟,将郑州市陇海路西四环地铁施工处的地下黄土拉至此处,欲将此荒沟进行回填复耕,待填平整后当做农田种植使用。现场调查时,拉至此荒沟的黄土已覆盖。

新郑市辛店镇辖区交警分时段进行巡查时,未发现有渣土车倾倒建筑垃圾的问题。

综上所述,该案件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新郑市辛店镇将联合新郑市公安局交警队继续加大对渣土车的查处治理,凡发现无证驾驶、未悬挂号牌车辆、黑渣土车等违法行为,坚决依法予以查处。

问责情况:

无。

【六】

郑州市新密市 受理编号:

20181119146

反映情况:

郑州市新密市石头交易市场,位于新密市曲梁镇窦沟村原南边奶牛场内,每天夜晚运输石头,扬尘和噪声严重污染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石头交易市场实为车载式流动石子加工点,位于新密市曲梁镇张湾村和河西村交界处,在一家长期未运营奶牛场内,负责人乔某某。主要生产设备车载式破碎设备1台;生产工序为原料—破碎—成品。

二、调查处理情况

2018年11月20日,新密市曲梁镇政府、新密市环境保护局相关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了调查。

经查,该加工点无环评手续,经常夜间运输原料和成品,运输过程中车辆有遗洒,伴有扬尘和噪声。

综上所述,该案件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截至2018年11月21日,该加工点生产设备已全部拆除,并清离现场。

下一步,新密市政府将加大辖区的巡查力度,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问责情况:

已移交新密市纪委监委进行调查。

【七】

郑州市二七区 受理编号:20181119147

反映情况:

郑州市二七区大型垃圾堆放坑,二七区南四环芦庄路万科大都会小区附近有多个垃圾堆放坑无人清理,无覆盖,气味难闻,污染地下饮用水,污染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二七区南四环芦庄路万科大都会小区附近有多个垃圾堆放坑,属于芦庄路建设红线范围内,此处生活垃圾为郑州市综合垃圾填埋厂未建成之前,郑州市周边无垃圾处理厂,城区生活垃圾运往此处进行填埋造成。

二、调查处理情况

2018年11月20日,二七区金水源筹备组分管领导李主任等工作人员、郑州市城建委相关人员到现场进行了调查。

经查,芦庄路由郑州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河南省亚伟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承建。该项目于2017年5月进场,开始施工建设,进场后发现路基下方存在大量生活垃圾和少量建筑垃圾,其特点分布范围面积大,形状区域不规则,深度不一,因道路进场前物探未探明道路下方垃圾,原设计方案已不能满足施工要求。因路基下生活垃圾填埋区域与原图纸设计存在较大出入,经现场全线开挖探坑确认及后续专家会论证,正式变更设计图纸于2018年7月下发,设计方案为“垃圾部分清运+预制管桩+灰土垫层”,生活垃圾部分清运,清运至路床下4米位置时,进行下一道工序预制管桩施工,然后回填一厚灰土垫层。施工单位能够严格按照扬尘治理“八个百分百”标准进行。配备足够数量的洒水车及雾炮,机械车辆进出口路面全部硬化,设置车辆冲洗设备,现场施工区域全部采用硬质密闭围挡封闭,围挡上安装喷淋设备确保全封闭施工;按要求已安装远程监控和PM2.5扬尘检测设备,设备均运转良好;在生活垃圾清运中,全部采用正规垃圾清运公司车辆进行清运。由于我市近期经常进行管控,导致生活垃圾清运进展缓慢。现场裸露生活垃圾段已全部用防尘网进行了覆盖。

综上所述,该案件基本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要求施工方严格按照扬尘治理“八个百分百”标准落实施工,同时加强管理,发现有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及时处理。

下一步,二七区金水源街道办事处将安排巡查人员进一步加大对此区域的巡查监管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确保不产生环境污染。郑州市城建委将加强对该施工单位的管理,督促其落实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问责情况:

无。

【八】

郑州市登封市 受理编号:20181119148

反映情况:

郑州市登封市,登封市荣烨耐火材料有限公司,位于登封市告成镇八方村东南方向,每个月大约生产200吨三氧化二铬重金属,没有环评手续,严重污染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登封市荣烨耐材有限公司位于登封市告成镇告成村,法定代表人:赵某某。公司设计年产3000吨棕刚玉,3000吨白刚玉,产品中不含三氧化二铬重金属成份。2016年12月办理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于2016年12月通过登封市环境保护局关于登封市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改环保(第三批)备案(登环字〔2016〕67号)。

二、调查处理情况

2018年11月20日上午,登封市告成镇副科级干部带队,登封市告成镇经济发展办工作人员、登封市环保局监察大队告成镇中队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了调查。检查时,该公司内无生产原料,无成品,只有一名看守人员,无生产迹象。

登封市荣烨耐材有限公司从2015年因资金紧张和市场环境因素,一直处于停产状态。2017年7月份,利用两个生产炉进行试验生产,但是未成功,后来一直没有再生产。

综上所述,此案件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登封市环保局将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定期开展现场执法检查。同时加大对环境保护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努力做好群众环境信访工作,争取群众对环保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环境权益不受损害。

问责情况:

无。

【九】

郑州市新郑市 受理编号:20181119149

反映情况:

郑州市新郑市无名污染源,位于新郑市和庄镇老庄刘村附近,夜间经常能闻到刺鼻的难闻气味,污染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新郑市和庄镇老庄刘村,位于新郑市神州路与炎黄大道交叉口向东200米路南。

二、调查处理情况

2018年11月20日,新郑市和庄镇、新郑市环境保护局联合对新郑市和庄镇老庄刘村周边方圆500米范围内涉气行业进行排查。

经排查,该行政村500米范围内有涉气企业1家(新郑市三联印刷厂)、大型养鸡场1家,未发现其他涉气行业。

新郑市三联印刷厂主要经营烟盒印刷,法定代表人王某某。该企业环评手续齐全,环保设施到位,夜间不生产。

大型养鸡场位于新郑市和庄镇老庄刘村南头,名为新郑市和庄镇东升种鸡场,法定经营者刘某某。该养鸡场办理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化粪池有硬化措施,加盖水泥板,带棚晾晒场已进行硬化。该养鸡场的鸡粪和污水在白天进行清运,定期由郑州恒润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拉走处理。养鸡场周围能够闻到鸡粪的气味。

综上所述,该案件基本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新郑市环保局、新郑市和庄镇人民政府将加大监管力度,定期排查环境污染源,加大对周边环境问题的整治,发现环境违法问题及时处理。

问责情况:

无。

【十】

郑州市新密市 受理编号:20181119150

反映情况:

郑州市新密市无名文化石砖厂,位于新密市来集镇原郑州泰固制造有限公司厂内,无任何手续,烧炭,喷塑粉尘大,污染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新密市来集镇原郑州泰固制造有限公司院内无名文化石砖厂工商注册名称为郑州奇缘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来集镇陈沟村,法定代表人王某某,建于2017年;主要生产设备为上料机、搅拌机、固定式震动平台、烘干室(电加热)、空压机(配套有喷壶,用于喷涂颜料);污染防治设施为袋式除尘器1套。

二、调查处理情况

2018年11月20日,新密市来集镇张副镇长、新密市环保局相关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了调查。检查时,两家企业处于停产状态。

经查,郑州奇缘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租用郑州泰固制造有限公司一个车间,安装了一条人造文化石生产线。2017年11月经新密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新密环建〔2017〕280号),2018年3月进行自主验收。经查看郑州奇缘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环评,公司烘干室使用电加热,未发现烧炭;喷涂工段在密闭房间进行,安装有收尘装置,废气由排气筒排放。经调阅该公司检测报告,各项污染物在排放限值以下。

综上所述,该案件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新密市来集镇政府、新密市环保局将加大对该公司的日常监管力度,确保各项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问责情况:

无。

【十一】

郑州市登封市 受理编号:20181119151

反映情况:

郑州市登封市,6家粉碎厂和6家石灰厂,位于登封市送表乡张毛山和界碑坡,毁坏林区,非法采石,烧石灰,粉碎石子,严重破坏生态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登封市送表矿区位于登封市和汝州市交界处,辖区石灰石储量丰富,且主要分布在登汝交界处,登封市送表矿区境内共有2家石灰厂和5家粉碎厂。石灰厂分别是:登封市银岭建材有限公司、登封市华众建材有限公司;粉碎厂分别是:登封市华众建材有限公司、登封市银岭建材有限公司石料厂、登封市文鑫石料厂、登封市众发建材有限公司、登封市和生石料有限公司。

1.登封市银岭建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位于登封市送表矿区西送表村,属于石灰生产企业,企业法人:屈某某,该公司营业执照、环保手续齐全,建设有4座环保型石灰窑,主要生产高钙石灰,该公司分两期工程建设,年设计生产白灰30万吨,分别于2013年1月15日、2014年12月31日通过郑州市环保局竣工验收(郑环验表〔2013 〕6号)(郑环验表〔2014〕105号)。

2.登封市华众建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位于登封市送表矿区东送表村,属于石灰生产企业,法人代表:李某某,企业各项手续齐全,主要生产高钙石灰,该公司共分两期建设,年设计生产白灰50万吨,分别于2013年11月25日通过郑州市环保局竣工验收(郑环验表〔2013〕109号),2015年11月通过登封市环保局竣工验收(登环评验〔2015〕132号)。

以上两家石灰厂属于环保型石灰窑,窑炉燃烧所用燃料为煤炭(山西晋城低硫煤)。根据《2016年郑州市蓝天工程实施方案》(郑政〔2016〕8号)的要求于2016年9月1日,安装在线监控与郑州市联网并通过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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