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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省政府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案件 办理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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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省政府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案件 办理结果公示
(第11批)

2018年11月23日

(上接五版)

3.登封市华众建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位于登封市送表矿区东送表村,属于石灰生产、石子加工企业,法人代表:李某某,该公司营业执照、环保手续齐全,办理有采矿许可证(证号:C4101852009127130048596)。2016年12月登封市环保局对登封市华众建材有限公司年产4.5万吨石子骨料生产线项目环境现状评估进行环保备案(第三批)公告(登环字〔2016〕67号)。

4.登封市银岭建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位于登封市送表矿区西送表村,属于石灰生产、石子加工企业,企业法人:屈某某,该公司营业执照、环保手续齐全,2017年9月登封市环保局对登封市银岭建材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建筑石料粉碎及石粉深加工项目环境现状评估进行环保备案公告(登环字〔2017〕64号)。

5.登封市文鑫石料厂成立于2011年,位于登封市送表矿区西送表村,属于石料加工企业,法人代表:周某某,主要生产加工石子,设计产能为5万吨/年,该厂营业执照、环保手续齐全。2014年12月通过登封环境污染限期治理项目验收(登环验字〔2014〕026),2016年12月15日登封市环保局对登封市文鑫石料厂年产5万吨骨料生产线项目环境现状评估进行环保备案(第三批)公告(登环字〔2016〕67号)。

6.登封市众发建材有限公司位于送表矿区西送表村,属于石料加工企业,法人代表:程某某,主要生产加工石子,设计产能为4.7万吨/年,该厂营业执照、环保手续齐全。2014年12月通过登封环境污染限期治理项目验收(登环验字〔2014〕014)。2016年12月15日登封市环保局对登封市众发建材有限公司年产4.7万吨骨料生产线项目环境现状评估进行环保备案(第三批)公告(登环字〔2016〕67号)。

7.登封市和生石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位于送表矿区和沟村,属于石料加工企业,法人代表:李某某,主要生产加工石子,设计产能为30万吨/年,且企业营业执照、环保手续齐全,办理有采矿许可证(证号:C4101852010127130101153)。2016年12月15日登封市环保局对登封市和生石料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石子骨料生产线项目环境现状评估进行环保备案(第三批)公告(登环字〔2016〕67号)。

二、调查处理情况

2018年11月20日上午,登封市送表矿区谢副主任带队,登封市送表矿区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矿区环保中队、矿区国土所、矿区林站等相关人员对7家企业进行现场了调查。现场调查时,7家企业都处于停产状态,正在按照登封市政府有关要求,进行非煤矿山综合治理。

(一)关于反映“毁坏林区”问题

经查,前期涉及毁坏林地的企业共有两家,分别是登封市文鑫石料厂、登封市和生石料有限公司。

1.登封市文鑫石料厂属于2012年矿山资源整合前遗留的老开采点,经整合,登封市文鑫石料厂组合为登封市华众建材有限公司。登封市林业部门于2012年9月21日发现该企业毁坏林地约1000平方米,登封市林业局对其进行处罚人民币1万元,并责令恢复原状。

2.登封市和生石料有限公司位于送表矿区和沟村。该企业于2013年6月27日毁坏林地996.45平方米,登封市林业局对其进行处罚人民币2万元;2017年11月9日毁坏林地1832平方米,登封市林业局对其进行处罚27480元;并对企业主进行约谈,督促企业进行地貌恢复。

(二)关于反映“非法采石,烧石灰,粉碎石子”问题

7家企业的采石位置处于G207登汝交界处,属于2012年矿山资源整合前的老开采点,经整合后,登封市和生石料有限公司为独立的采矿许可证,其余6家采矿许可证归属登封市华众建材有限公司。目前,登封市华众建材有限公司,登封市和生石料有限公司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三区两线及特定生态保护区范围内露天矿山开发及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意见》(郑政〔2017〕15号)、《登封市非煤矿山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专案》(登办〔2018〕53号)文件的要求,对老开采点进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为使矿山更好地修复整治,登封市华众建材有限公司委托河南省煤田地质局二队编制登封市华众建材有限公司建筑石料用灰岩2018年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勘查、设计书,并经专家进行了评审,登封市华众建材公司依据治理方案对矿山边坡坡面整理,危岩体清除,对采坑回填,地表平整覆土、植树等工程技术手段,对治理区生态环境进行治理,在治理过程中会产生少量原石,该行为不属于非法开采。

综上所述,此案件基本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登封市国土局、登封市林业局、登封市环保局将督促企业加快对矿山进行环境生态治理修复,争取于2018年12月底前治理修复到位。同时,加强对矿山的日常监管,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加大执法力度,确保企业依法依规生产。

问责情况:

无。

【十二】

郑州市惠济区 受理编号:20181119152

反映情况:

郑州市惠济区无名露天垃圾场,位于惠济区政府对面天伦庄园小区南门的东西街,建筑和生活垃圾乱堆、污水横流、苍蝇乱飞,无人管理,污染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无名露天垃圾场”是上元路的待建工地,位于惠济区政府对面天伦庄园小区南门的东西街、惠济区清华园路铁路西侧,属于惠济区新城街道办事处管辖范围。

二、调查处理情况

2018年11月21日,惠济区城管局、惠济区新城街道办事处联合到现场进行了调查。

经查,天伦庄园小区南门东西街道属于市政规划的上元路,尚未施工,属于待建工地。新城街道办事处多次撒草籽,现已长满植被,且周边无生活垃圾、无河渠、无排污口,不存在污水横流、苍蝇乱飞的情况。该区域建筑垃圾是天伦庄园小区业主新房装修垃圾私自倾倒所致,物业公司已多次清理、覆盖。由于前期处于黄色预警管控期间,土石方作业不能进行外运清理,造成部分垃圾未能及时外运。

综上所述,该案件基本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惠济区城管局对天伦物业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惠城管责改通字〔2018〕第1667号),责令其将积存的垃圾清理干净。截至目前,天伦庄园物业服务中心已组织人员用防尘网对未清运的装修垃圾进行了密闭式覆盖,待管控结束后,立即开展清理工作。

下一步,惠济区城管局及新城街道办事处将继续加大监管力度,切实把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工作落实到位。

问责情况:

无。

补(第9批)

【十三】

郑州高新区 受理编号:

20181117127

反映情况:

郑州高新区1.建筑和生活垃圾未覆盖,位于高新区石佛沉砂池周边,建筑和生活垃圾裸露未覆盖,扬尘污染严重;2.多家商铺环境污染,位于莲花街银杏路北段学府嘉园周边,属于河南工业大学的门面房。一是有多家小餐饮经营过程中油烟直排,污染环境;二是有3家汽车保养店和2家洗车店,在经营过程中修车油污、废机油、废电池等危险废物、洗车废水、噪声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

问题1:建筑和生活垃圾未覆盖,位于高新区石佛沉砂池周边,建筑和生活垃圾裸露未覆盖,扬尘污染严重。

(一)基本情况

高新区石佛沉砂池位于莲花街北、银杏路东侧。该区域因水源地治理于2018年8月对周边违法建设进入全面征迁阶段,9月份完成征迁工作后,在现场立即搭建围挡,并对建筑垃圾进行全面覆盖。

(二)调查处理情况

2018年11月19日,高新区城市管理局、高新区环保安监局、高新区枫杨办事处相关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了调查。石佛沉砂池周边建筑垃圾已全面覆盖,并搭建围挡予以封闭,未发现生活垃圾。

2018年8月,高新区枫杨办事处对沉砂池周边违章建筑进行全面拆除并搭建围挡予以封闭,建筑垃圾已全面覆盖,生活垃圾由高新区环卫部门每天进行清理。

综上所述,该案件不属实。

问题2:多家商铺环境污染,位于莲花街银杏路北段学府嘉园周边,属于河南工业大学的门面房。一是有多家小餐饮经营过程中油烟直排,污染环境;二是有3家汽车保养店和2家洗车店,在经营过程中修车油污、废机油、废电池等危险废物、洗车废水、噪声严重的问题。

(一)基本情况

1.高新区莲花街银杏路北段学府嘉园周边有9家餐厅,分别为:

(1)飞刀山西刀削面法人代表人:李某某,成立于2017年5月2日。

(2)永宏铜锅涮未能提供营业执照,法人代表:刘某。

(3)七味重庆特色小面店,法人代表:付某某,成立于2018年8月14日。

(4)随手香熟食店,法人代表:崔某某,成立于2018年1月17日。

(5)周文军酵子馍店,法人代表:周某某,成立于2018年9月25日。

(6)福森卤肉凉菜店,法人代表:朱某某,成立于2018年9月4日。

(7)永宏盱眙龙虾餐饮店,法人代表:张某某,成立于2018年5月16日。

(8)兴隆饭店,法人代表:孙某某,成立于2017年5月2日。

(9)旺连强快餐店,法人代表:旺某某,成立于2018年3月20日。

2.银杏路西侧学府嘉园门面房存在3家汽车保养店和2家洗车店。分别是:

(1)河南阿甘汽车维修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史某某,成立于2018年5月18日。

(2)中鑫之宝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银杏路分公司,法人代表:王某某,成立于2018年8月31日。

(3)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鑫银汽车维修服务部(营业执照跟门牌名称不一样,以下称:小李补胎),法人代表:李某某,成立于2018年10月26日。

(4)郑州高新区方方汽车养护中心,法人代表:郭某某,成立于2018年4月3日。

(5)郑州高新区建民洗车行,法人代表:魏某某,成立于2017年3月23日。

(二)调查处理情况

2018年11月19日,高新区城市管理局、高新区环保安监局、高新区枫杨办事处等相关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了检查。

莲花街银杏路北段学府嘉园周边的山西飞刀削面、永宏铜锅涮、重庆特色小面等9家饭店均安装有油烟净化器且正常使用,并定期进行清理,未发现油烟直排的问题。

3家汽车保养店均属小规模门店式经营,办理有正规手续,经营范围为汽车保养,不涉及钣金、喷漆等产生噪音、气味的维修工艺。保养过程符合行业标准,无任何违规操作,也未使用任何挥发性化学制剂、未产生铅酸电池等其他危险废物。保养过程中产生的废弃机油,3门店均有专用容器进行收集,且签订了危废品回收协议,有专人定期上门将其回收,未发现有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情况。

2家洗车店均属生活源门店,不属于工业污染源项目,且在洗车间设有专用排水管道,产生废水均通过排水管道排入市政污水管道。

对5家店现场检查时,检查人员未听到任何连续性敏感性噪音。除小李补胎店营业时间到晚上10点外,其余4家营业时间为早7点至晚7点,不会影响到周边居民的夜间休息。

综上,该问题反映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问题1:一是高新区枫杨办事处对石佛沉砂池周边进行二次覆盖;二是定期对该区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问题2:高新区管委会将针对该区域的日常巡查情况,制定专项方案,增加人员配比,加强监管检查,监督汽车保养店、洗车行、饭店等行业的正规运营,督促其严格按照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杜绝可能发生的环境污染问题,营造辖区居民安居乐业的环境氛围。

问责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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