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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省政府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案件 办理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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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省政府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案件 办理结果公示
(第12~13批)

2018年11月25日

(上接五版)

【十二】 郑州市中牟县 受理编号: 20181120164

受理编号:

20181120164

反映情况:

郑州市中牟县无名养鸡场,位于中牟县官渡镇中吴村北边500米,气味难闻,污染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该无名养鸡场位于中吴村西北500米处的农田内,鸡舍内共饲养肉鸡1000余只,户主孙某某。

二、调查处理情况

2018年11月22日,中牟县畜牧中心台副主任、中牟县官渡镇苏副镇长、中牟县官渡镇农办李副主任及农办工作人员,镇环保所王副所长和包村干部到现场进行了调查。

自中牟县开展养殖场污染整治工作以来,中牟县官渡镇采取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进度,强化目标责任等措施,对排查出的包括孙某某在内的76户养殖场进行整治。期间,中牟县官渡镇对孙某某等养殖户下发了《关于开展畜禽养殖场环境污染专项治理的通告》和《关停通知书》。养殖户配合整治工作,积极行动,认真整治。2018年9月18日,孙某某将所有肉鸡已全部清理,其鸡舍内存在零星散落的粪便未彻底清理,并没有太大气味。

综上所述,该案件基本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中牟县官渡镇政府已要求该养殖户把散落的零星粪便彻底清理完毕。目前,该场粪便已清理。

下一步,中牟县官渡镇政府将加大对辖区内畜牧养殖场的巡查、整治力度,杜绝此类情况的发生。

问责情况:

已移交中牟县纪委监委进行调查。

【十三】

郑州市新密市 受理编号:20181120165

反映情况:

郑州市新密市多家小作坊,位于新密市刘寨镇崔钢村诊所对面东边,加工沥青粉噪音及粉尘大,污染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多家小作坊”实为两家白石加工厂,分别为新密市志明石胶粉销售处和新密市宏达防水材料厂。

1.新密市志明石胶粉销售处法定代表人为崔某某。该销售处年加工30000吨白石粉项目于2009年5月12日由新密市环境保护局审批,2013年9月12日通过新密市环境保护局验收(编号2013-38)。原料:白石;生产设备:雷蒙磨2台,颚式破碎机1台;生产工续:原材料—破碎—磨粉—成品;产品:白石粉;污染防治设施:袋式除尘器2套。

2.新密市宏达防水材料厂法定代表人崔某某。该厂年加工30000吨白石粉项目于2009年5月12日由新密市环境保护局审批,2013年9月12日通过新密市环境保护局验收(编号2013-37)。原料:白石;生产设备:雷蒙磨2台,颚式破碎机1台;生产工艺:原材料—破碎—磨粉—成品;产品:白石粉;污染防治设施:袋式除尘器2套。

二、调查处理情况

2018年11月21日,新密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和新密市刘寨镇政府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了调查。

现场检查时,两家企业均处于停产状态。根据新密市刘寨镇电力部门出具的用电证明显示,两家企业一年多来一直处于停产状态。

综上所述,该案件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新密市环保局、新密市刘寨镇政府将加强辖区内企业的现场环境监管,确保各类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问责情况:

无。

【十四】

郑州市惠济区 受理编号:20181120166

反映情况:

郑州市惠济区无名垃圾堆放场,位于惠济区京广北路和北三环西北角铁路线以西,存在焚烧垃圾、私搭乱建现象,生活和建筑垃圾严重污染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该无名垃圾堆放场位于惠济区京广北路和北三环西北角铁路线以西,是惠济区南阳寨老村待征迁地,属于惠济区长兴路办事处管辖。

二、调查处理情况

2018年11月21日,惠济区城管局、惠济区长兴路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了调查。

现场检查时,此处未发现建筑垃圾和焚烧垃圾的行为。但存在周边住户在此处乱倒生活垃圾的问题。

综上所述,该案件基本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截至11月23日,惠济区长兴路街道办事处已组织人员将该处生活垃圾全部清理完毕,并覆盖防尘网。

下一步,惠济区城管局、惠济区长兴路街道办事处将继续加大监管力度,确保此类问题不再反弹。

问责情况:

已移交惠济区纪委监委调查处理。

【十五】

郑州市金水区 受理编号:20181120167

反映情况:

郑州市金水区无名施工工地,位于金水区经五路与纬五路交叉口向西50米路南,纬五路30号院东侧(教育学院斜对面),每天夜间施工噪音大,浇灌混凝土作业时未采取防护措施,扬尘污染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该无名施工工地位于金水区经五路与纬五路交叉口向西50米路南,为河南日报社国际幼儿园加固、装修项目,建设单位:河南日报报业集团;施工单位:北京恒谦泰安建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装修单位:河南超凡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河南诚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联系人:李某某。施工工期:2018年9月3日~2018年12月31日。

二、调查处理情况

2018年11月21日,金水区执法局、金水区经八路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了调查。河南日报社对该幼儿园内部结构进行升级改造,幼儿园目前已经停课。

2018年10月14日夜,金水区执法局夜班中队执法队员对该工地进行巡查时,发现工地正在进行混凝土浇筑,现场未能提供夜间施工证明,执法队员对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该案件已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金综执法罚先告字〔2018〕第5300号),拟对其进行处罚。此后,该工地未在夜间进行过混凝土作业。经查看现场监控视频,未发现近期有夜间浇灌混凝土现象。

目前,该项目只在白天进行室内装修装饰,现场物料已覆盖,院内路面采取了洒水降尘,未发现明显的扬尘问题。

综上所述,该案件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金水区执法局、金水区经八路街道办事处将加大对该工地的巡查力度,发现违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问责情况:

无。

【十六】

郑州市荥阳市 受理编号:20181120168

反映情况:

郑州市荥阳市无名砂石加工厂,位于荥阳市陇海路与绕城高速交叉口向西500米路南,加工砂石过程中,扬尘污染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无名砂石加工厂实为建筑材料销售点,位于荥阳市豫龙镇南张寨村一组,占地5亩,现场负责人为齐某某,主要从事石子、石粉等建筑材料的销售。

二、调查处理情况

2018年11月21日,荥阳市豫龙镇、荥阳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对现场进行了调查。

该建材销售点于2018年7月租用豫龙镇南张寨村一组场地,用于建筑材料的销售。现场检查时,该场地存放有石子、石粉、大沙等材料和一台地磅,未见砂石加工设备和生产工人,不存在生产能力。现场所有建筑材料均覆盖到位,地面均进行了防尘网覆盖。

经走访了解,该销售点不存在加工生产的问题,但在装卸过程中,会出现扬尘的问题。

综上所述,该案件基本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要求该场地负责人在经营销售中加强场地洒水有效控制扬尘,保证物料覆盖到位;并要求负责人停止购进新的石料,待石料销售完毕后,撤离现场恢复地貌。

下一步,荥阳市豫龙镇政府将加大对该区域的巡查力度,确保此类问题不再反弹。

问责情况:

无。

【十七】

郑州市金水区 受理编号:20181120169

反映情况:

郑州市金水区桑园安置房改造项目,位于金水区中州大道与北三环交叉口向北300米路西,施工场地黄土裸露未做防尘措施,夜间施工噪声扰民。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该工地全称为金水区桑园村城中村及连片改造项目,建设单位为河南中永置业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河南东方建设集团发展有限公司、中建二局第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二、调查处理情况

2018年11月21日,金水区住建局、金水区区城市综合执法局和金水区北林路街道办事处相关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了调查。现场检查时,该工地各地块均无土石方作业,场区内黄土覆盖完好。2018年11月21日晚,金水区执法局人员到该工地进行检查,也未发现有夜间施工行为。11月22日晚,再次检查时,现场正在进行混凝土浇筑作业,未发现有黄土裸露的问题。

金水区执法局于2018年9月29日申请检测机构对该工地进行噪音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工地噪音未超标。2018年11月22日,金水区执法局委托郑州德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当晚对该工地进行了噪音检测,检测报告将于11月27日出具,待检测报告出来后,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同时,劝导施工方施工期间对噪音较大的作业工序实施错峰作业,尽量避开22:00至次日6:00时段,以减少夜间施工噪音对居民的影响。

自2018年以来,金水区执法局夜班执法队员多次对该工地进行巡查,在前期巡查中发现该工地的噪音产生来源为夜间混凝土浇筑。针对该工地前期未取得夜间施工证明擅自进行夜间混凝土浇筑施工的行为,已对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19份,要求其整改。上述案件均已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其中5起案件,当事人已履行决定,缴纳罚款。

综上所述,该案件基本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金水区住建局、金水区北林路街道办事处已要求工地“三员”24小时驻场,加强对该工地的巡查监管力度,管控期间严格落实相关管控措施,解除管控后按照建筑工地扬尘治理“8个100%”要求,规范、文明施工,保证施工工地严格落实各项扬尘防控措施。同时加大督察、巡查力度,发现问题,立即处理,避免扬尘污染问题发生。

问责情况:

无。

【十八】

郑州市二七区 受理编号:20181120170

反映情况:

郑州市二七区建新街小吃街,位于二七区建新街、建新北街、建新东街,大量流动商贩在此经营露天烧烤,油烟污染严重,餐饮污水乱排。曾向中央环保督察组反映过。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建新街小吃街位于郑大一附院北,因郑大一附院高达十万人次的就诊、陪护人员,及周边众多流动人口的巨大需求,在建新街周边自然形成了众多经营摊点。2013年以来,按照郑州市城市精细化管理要求,二七区五里堡街道办事处对河医周边进行全面综合整治,在建新街设立了堵疏结合点,将河医周边部分商户引入进来,形成了现在的餐饮疏导点。

二、调查处理情况

2018年11月21日,二七区五里堡办事处、二七区综合执法局及社区工作人员进行了现场调查。

经查,社区的三级网格员虽然加大了巡查力度,并经常告知沿街商户做好“门前三包”责任制,严禁往下水道偷倒污水,但部分摊点仍然存在地面有油污和部分商户偷倒污水问题。

综上所述,该案件基本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二七区五里堡办事处将全面开展道路整治,目前合作路、建新北街道路于2018年10月21日已经全面开工整修,等道路整修完毕后,二七区五里堡办事处将在两边全部安装护栏,彻底取缔此疏导点。针对建新街、建新北街全面开展综合执法行动,大力整治出店经营、占道经营,依法取缔新增夜市摊点,规范经营、还路于民;建立市容环境长效监管机制,组建环境巡查队联合执法中队,加大巡查密度,设置市容监督岗,加强监管,巩固治理成果,确保整治效果不反弹。

问责情况:

已移交二七区纪委监委,正在对问责情形进行研判。

【十九】

郑州市巩义市 受理编号:20181120171

反映情况:

郑州市巩义市,蓝天石料有限公司宏达开采分公司,位于巩义市大峪沟薛庄村村委南侧300米,每天00:00至5:00加工石子,扬尘污染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蓝天石料有限公司宏达开采分公司”全称为:巩义市蓝天石料有限公司宏达开采分公司,位于巩义市大峪沟镇薛庄村,负责人:张某某,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经营范围:开采、加工、销售建筑石料用灰岩。该公司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设计开采规模45万吨/年)于2014年5月7日经巩义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巩环审〔2014〕12号),于2017年5月5日经巩义市环境保护局验收(巩生态验〔2017〕1号),办理有采矿许可证(证号:C4101812009127120063938,有效期至2025年9月22日);办理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豫)FM安许证字〔2018〕XALC403,有效期至2021年1月21日)。该公司主要产品为:建筑石料用灰岩;主要生产(采掘机械)设备建设有:潜孔凿2台、移动式空压机2台、挖掘机2台、液压破碎锤2台、自卸汽车6辆、ZSW4900×1100给料机2台、PC2-1615锤式破碎机3台、振动筛10台、输送机23条、空压机2台。开采生产工艺为:钻孔爆破—矿石—矿石铲装汽车运输;破碎加工生产工艺:建筑石料用灰岩—给矿机给料—破碎—筛分—石子、石粉。

二、调查处理情况

2018年11月21日及11月22日凌晨,巩义市环境保护局对巩义市蓝天石料有限公司宏达开采分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

该公司现有南、北两个场区,共建设有钢结构密闭车间6座,两场区分别建设有破碎生产车间各1座、成品车间各2座。主要污染物为粉尘,实际生产过程中的主要产污环节为:开采过程中爆破、气锤破碎产生的粉尘;破碎车间给料口、破碎工序、皮带输送、筛分工序、产品堆场产生的粉尘;配套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有:成品车间配套建设固定喷淋装置2套(约510个喷头)、高压喷淋系统4套、雾炮机19台,场区北侧建设防风抑尘网一道(长35米,高8米),洒水车6辆;破碎车间配套建设脉冲袋式除尘器3台;成品采用皮带输送;场区配套建设有车辆冲洗装置2套。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南、北2个场区、2个破碎车间全线处于停产状态,场区正在进行成品库改造建设作业,两个场区配套建设的洒水装置(雾炮机)、洒水车处于间歇性运行状态。查阅2018年用电情况发现:该公司有4台变压器,其中南场2台,1台自2018年6月12日报停至今;北场2台,1台自2018年1至6月份处于报停状态。该公司负责人向执法人员提供了《用电情况说明》两份,显示正在使用的变压器主要用于南、北场的改造施工作业、4个水库13台大功率水泵的运转、喷淋设施(雾炮机)、大薛路整修期间的用电机械作业及人员生活等,2018年7月至10月所用用电量及用电负荷不能满足生产的需要,期间处于停产状态。在停产期间,该公司对生产区地面进行了硬化、部分区域进行了绿化,对成品库进行改造。经执法人员查勘:该公司场区产品存放于成品车间,北场堆放有大峪沟镇薛庄村用于修建道路的石块(非该公司破碎车间生产原料),物料日常采取苫盖+喷淋的综合抑尘措施。

该公司南、北场车辆进出仅有一条大薛路(G310至该公司场区),全长3公里,2017年7月起,该道路处于加宽、平整、压实作业状态,2018年9月开始进行道路硬化,目前道路一侧已基本施工完毕,另一侧正在进行硬化作业,在此期间:道路状况不具备大宗物料进出生产需要的条件。

2018年11月22日凌晨零时30分至1时30分,巩义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再次对巩义市蓝天石料有限公司宏达开采分公司生产情况进行突击检查,检查发现:该公司北场破碎生产车间物料、设备杂乱,不具备生产条件,没有人员近期活动及开机迹象;南场破碎生产车间破碎、筛分未生产,也无人员活动迹象。

综上所述,该案件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巩义市环保局将加大对该公司的监管力度,督促该公司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环保标准进行提标改造,对污染防治设施进行维护,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同时加大对环境保护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尽最大努力做好群众环境信访工作,争取群众对环保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环境权益不受损害。

问责情况:

无。

第13批

【二十】

郑州市金水区 受理编号:20181121172

反映情况:

郑州市金水区,谷婆婆餐厅、重庆家富富桥洗浴中心,位于金水区黄河路与政七街交叉口东南角,每天经营期间,餐饮油烟扰民。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谷婆婆餐厅、重庆家富富桥洗浴中心”位于金水区黄河路与政七街交叉口东南角。其中,谷婆婆餐厅原名为郑州市金水区谷婆婆八宝粥店,于2017年9月13日办理了环评备案(备案号:201741010500000726),经营者武某。重庆家富富侨洗浴会所原名为郑州市金水区丹隆足浴店,于2018年2月7日办理了环评备案(备案号:201841010500000045),经营者武某。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11月22日,金水区城市综合执法局花园路执法中队执法人员进行了现场调查。

经查,上述2家单位均安装了油烟净化器和专用的油烟排放通道。其中谷婆婆餐厅有双口标准灶两台(相当于4个基准灶头);4口煲仔炉两个(折合为2个基准灶头);四个汤灶(熬汤)、四个保温灶(保温),在灶头的上方均安装有油烟收集罩,有4个油烟净化器: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壹台、机械静电复合式净化器壹台(热菜间),外加壹套两台水循环油烟净化一体机(热菜间),后厨未发现有直排和偷排口,集烟灶已清洗,有专用油烟排放通道,油烟净化器正常使用未见异常。重庆富侨洗浴会所的后厨为员工食堂,设置基准灶头2个(封死1个,只用1个基准灶头),安装有1个油烟净化器,集烟灶已清洗,有专用油烟排放通道,油烟净化器正常使用未见异常。现场检查时,两家的油烟净化器清洗记录卡,均显示按规定时限定期清洗。

谷婆婆餐厅于2018年6月22日经第三方监测公司(河南博晟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了油烟监测,6月28日检测结果显示:油烟基准风量排放浓度平均值为0.14mg/m3。重庆家富富桥洗浴中心于2018年11月9日经第三方监测公司(河南博晟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了油烟监测,11月15日检测结果显示:油烟基准风量排放浓度平均值为0.19mg/m3,上述2家饭店的此次监测结果均符合国家规定排放标准。

综上所述,该案件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金水区城市综合执法局已委托第三方对上述2家店的油烟排放进行检测,待检测结果出来后,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下一步,金水区城市综合执法局及辖区办事处将加强辖区内餐饮行业的监管,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问责情况:

无。

(下转十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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