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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省政府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案件 办理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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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省政府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案件 办理结果公示
(第16批)

2018年11月28日

(上接十五版)

【十】 郑州市荥阳市 受理编号:20181124223

反映情况:

郑州市荥阳市金冠有限公司,位于荥阳市贾峪镇老邢村大里沟村与新密交界处,无证经营,加工碎石产生噪音,污染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金冠有限公司”全称为荥阳市金冠建材有限公司,该公司位于荥阳市贾峪镇老邢村,法人刘某。该公司已建成一条年产100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生产线,于2013年11月12日通过郑州市环境保护局环评审批(文号为:郑环然〔2013〕74号),2015年10月28日通过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文号为:郑环审〔2015〕450号)。该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为锤式破碎机1台、反击破4台、振动筛6台,按照环评要求对生产线和料仓进行了密闭、安装了脉冲式袋式收尘器4套及无塔供水系统,场内配备有洒水车。采矿许可证号为C4101822010027120055378,有效期自2013年11月19日至2018年1月19日。

二、调查处理情况

2018年11月26日上午,荥阳市贾峪镇、荥阳市环保局工作人员对荥阳市金冠建材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主要生产设备已生锈,厂区未见有生产工人,厂区内没有生产原料及产品,未发现该厂有生产迹象。该公司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按照环评要求建设有污染防治设施(包括脉冲式袋式除尘器、破碎机和输送带密闭设施、输送带顶端水喷淋降尘设施、场区网状喷雾降尘设施、出车喷淋降尘设施等),并通过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荥阳市金冠建材有限公司采矿许可证于2018年1月19日到期,荥阳市贾峪镇政府已对该公司的电力计费装置进行拆除,现处于停产整合状态,已不具备开采及生产加工条件。

综上所述,该案件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荥阳市贾峪镇政府、荥阳市环保局将加大对企业的日常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问责情况:

无。

【十一】

郑州市中原区 受理编号:20181124225

反映情况:

郑州市中原区麻辣鸡爪烧烤店,位于中原区淮河路与华山路交叉口向南80米路东,经营期间产生的油烟非常大,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的生活。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麻辣鸡爪烧烤店”实为郑州市中原区聚鑫阁小吃店,位于中原区华山路37号楼沿街门面房,属中原区汝河路街道办事处辖区。该饭店经营者为韩某某,营业面积约100平方米。

二、调查处理情况

2018年11月25日,汝河路街道办事处、区行政执法局联合到现场进行核实查办。经查,该饭店办理有《营业执照》《河南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及3张《健康证明》,店内有2个灶头、安装有2个油烟净化装置,均能正常使用,灶台及烟道外观较为干净,设置有专用排烟道,该店经营者现场提供了油烟净化装置环保认证证书及油烟净化设施定期清洗记录,现场无明显油烟。

综上所述,该问题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为进一步降低油烟对周边群众的影响,该饭店负责人已新购置一台大功率油烟净化设施,即将加装完毕。同时,中原区行政执法局委托第三方对该饭店进行油烟检测,并依据检测结果再做进一步处理。

问责情况:

无。

【十二】

郑州市登封市 受理编号:20181124226

反映情况:

郑州市登封市启程之家汽修店,位于登封市守敬路与颍河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东,将废机油排入污水井内,且非法转移废机油。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启程之家汽修店全称登封市市区啓程汽车之家,位于登封市市区守敬路669号,经营者王某某,2018年2月开始营业,经营范围:三类专项修理、汽车保养、洗车、汽车美容,办理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并在河南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完成备案(备案号为:201841018500000267)。

二、调查处理情况

2018年11月27日,登封市嵩阳街道办事处、登封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对现场进行了调查。

该公司于2018年3月8日与舞阳宏威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有《河南省危险废物处置合同》,设置有危废暂存间,建立有危废处置台账。该汽修店废机油存放暂存间内,因刚开始营业,废机油量不大,还未转移过。现场未发现废机油排入污水井内现象。

综上所述,该案件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登封市嵩阳街道办事处、登封市环保局将加大监管力度,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管理制度,随时进行抽查,确保废机油依法处置。

问责情况:

无。

【十三】

郑州市荥阳市 受理编号:20181124227

反映情况:

郑州市荥阳市碧桂园3期施工工地,位于荥阳市织机路与索河路东段交叉口向东200米路北,施工期间未做防尘措施,造成扬尘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碧桂园龙城3期位于荥阳市织机路与索河路东段交叉口向东200米路北,建设单位是郑州碧桂园海龙置业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是中城建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建二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是元森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调查处理情况

2018年11月25日下午,荥阳市豫龙镇政府、荥阳市住建局相关人员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调查。

经查,该项目建设已经接近尾声,场地内未发现黄土裸露现象,围挡及喷淋都安装到位,“三员”公示牌及扬尘治理责任牌安装在显要位置,检测设备及监控设备都能正常运行,施工方能够按照工地扬尘治理“八个百分百”标准落实。

荥阳市从10月份至今,多次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施工方均能够按照管控要求做好应急管控措施,未发现违规施工的问题。

综上所述,该案件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荥阳市豫龙镇政府、荥阳市住建局要求该项目施工现场负责人认真落实扬尘治理“八个百分百”要求,并严格落实管控措施。

下一步,荥阳市将会加大监管力度,采取定期巡查与随机抽查方式进行检查,切实把扬尘治理工作做到更好。

问责情况:

无。

【十四】

郑州市新郑市 受理编号:20181124229

反映情况:

郑州市新郑市天丰集装箱厂,位于新郑市龙湖镇求实路与泰山路交叉口向东20米路北,每天21:30开始喷漆,气味刺鼻,污染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天丰集装箱厂”位于新郑市孟庄镇城后马村(求实路与泰山路交叉口向东20米路北),负责人赵某某。主要原材料:板材、轻钢;生产工艺:原材料→拼接→安装照明设备→板房成品。

二、调查处理情况

2018年11月25日,新郑市孟庄镇、新郑市环保局工作人员到天丰集装箱厂进行现场调查。

2018年6月20日,新郑市孟庄镇工作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该加工点无任何手续,立即对该集装箱加工点下达限期清除通知书,要求该加工点2日内清除所有物料设备,该加工点已按要求清除到位。

2018年11月25日,新郑市孟庄镇、新郑市环保局再次对该集装箱加工点进行现场调查,目前该厂已取缔到位,现场无生产设备及原料。

综上所述,该案件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新郑市孟庄镇、新郑市环保局将加强对该区域的巡查力度,加大对“散乱污”企业的排查整治力度,杜绝反弹。

问责情况:

无。

【十五】

郑州市惠济区 受理编号:20181124230

反映情况:

郑州市惠济区,举报人对2018年11月18日公示的郑州市惠济区受理编号20181113055批办问题,再次举报:1.郑州市惠济区古荥镇黄河桥村五组,500亩耕地被倒入建筑垃圾,使环境遭到严重破坏。2.郑州市惠济区古荥镇黄河桥,邙岭大道黄河桥村山顶两处建筑垃圾场,2018年6月前已经整改,现建筑垃圾全部裸露。3.江山路北、郑焦铁路黄河大桥下,面积约500亩,建筑垃圾表面覆盖一层黄土,污染黄河水源。举报人要求垃圾清运并恢复原貌,已在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多次反映过。

调查核实情况:

问题1:郑州市惠济区古荥镇黄河桥村五组,500亩耕地被倒入建筑垃圾,使环境遭到严重破坏。

(一)基本情况

该案件涉及地块位于惠济区江山路东、成功驾校南,面积约500亩,其中124.6亩属于惠济区古荥镇黄河桥村第五村民组土地。

(二)调查处理情况

2018年11月25日,惠济区城管局、惠济区国土资源局、惠济区古荥镇政府等有关人员到现场进行了调查。

经查, 2016年3月7日,郑州市黄河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与黄河桥村村民委员会签订《土地租赁合同书》,租赁黄河桥村500亩,拟定建设停车场,后因停车场手续无法办理,改建为苗木基地。经走访调查,苗木基地项目处于停滞状态,该块土地处于闲置状态。2016年之前存在倾倒部分土方和少量建筑垃圾现象,耕地面积约40亩。2018年7月,已进行清理,覆盖防尘网并播撒草籽。2018年6月19日,惠济区国土资源局已对古荥镇黄河桥村村民委员会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惠国土资责改字〔2018〕第15号)。目前,现场调查未发现存在新增倾倒垃圾现象,闲置土地已全部覆盖植被。

综上所述,该案件基本属实。

问题2:郑州市惠济区古荥镇黄河桥,邙岭大道黄河桥村山顶两处建筑垃圾场,2018年6月前已经整改,现建筑垃圾全部裸露。

(一)基本情况

该案件涉及两处建筑垃圾场,位于惠济区古荥镇黄河村。一处位于邙岭大道西,郑州市第三苗圃北,占地约150亩,土地性质为林地;另一处位于邙岭大道西,张定邦路北,占地约100亩。

(二)调查处理情况

2018年11月25日,惠济区城管局、惠济区国土资源局、惠济区古荥镇政府等有关人员到现场进行了调查。

经查,河南元亨置业有限公司租赁郑州第三苗圃北建筑垃圾场,河南邙山金顶生态园有限公司租赁张定邦路北建筑垃圾场,邙岭大道两处建筑垃圾倾倒地点于2017年初停用。目前,未发现存在新增倾倒垃圾现象,该两处建筑垃圾倾倒点均已覆盖植被。

综上所述,该案件基本属实。

问题3:江山路北、郑焦铁路黄河大桥下,面积约500亩,建筑垃圾表面覆盖一层黄土,污染黄河水源。

(一)基本情况

该案件涉及的垃圾点位于江山路北、郑焦铁路两侧,面积约500亩,原属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郑州支队京广铁路警戒区用地。

(二)调查处理情况

2018年11月25日,惠济区城管局、惠济区国土资源局、惠济区古荥镇政府等有关人员到现场进行了调查。

经查,2013年10月25日黄革卫与武警郑州市支队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租用该宗地,该宗地部分为鱼塘用地,黄革卫对鱼塘进行了土地平整,2017年4月7日王保欣与黄革卫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租用该宗地。2017年5月8日,王春生与王保欣签订《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合同》租用该宗地,王春生在土地上搭建了部分临时房,作为临时物流停车使用。2018年6月19日,区国土资源局对黄革卫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惠国土资责改字〔2018〕第12号),对王春生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惠国土资责改字〔2018〕第9号)。2018年6月,古荥镇人民政府组织相关人员车辆对该宗地周围厂房、围墙进行清除,覆盖防尘网。目前,经现场调查未发现新增倾倒垃圾现象。

综上所述,该案件基本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问题1:惠济区将组织惠济区城管局和古荥镇人民政府持续对江山路全段进行24小时不间断动态巡查,对私拉乱倒的渣土车严管重罚,坚决查堵建筑垃圾乱倒现象。

问题2:惠济区组织惠济区城管局、惠济区古荥镇人民政府持续对江山路全段进行24小时不间断动态巡查,对私拉乱倒的渣土车严管重罚,完善规范渣土车行驶路线,坚决查堵建筑垃圾乱倒现象。

问题3:惠济区将继续加大督察力度,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出现,切实把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工作落实到位。

问责情况:

已移交惠济区纪委监委进行调查处理。

【十六】

郑州市新郑市 受理编号:20181124231

反映情况:

郑州市新郑市滨河帝城小区,位于新郑市新烟路与渔夫子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北,小区通过23号楼向西沟内的排污口将废水排入郑风苑河内,造成河水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滨河帝城小区位于新郑市新烟路与渔夫子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北,黄水河郑风苑东岸。23号楼向西沟内的排污口实为滨河帝城小区23号楼西侧黄水河边一处污水检查井,检查井污水溢流排入黄水河。

二、调查处理情况

2018年11月25日,新郑市人民政府组织新郑市新烟街办事处、新郑市住建规划局、新郑市水务局等工作人员对现场进行调查。

该处检查井位于黄水河郑风苑东岸,在新郑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截污主干管上,该截污主干管主要收集来自新郑市新村镇、新郑市北部新区、新郑市新烟办等辖区生活污水。

根据日常巡查情况,该处检查井有时会有溢流污水排入黄水河。溢流主要原因为新郑市北部新区快速发展,人口增加,生活污水量增大,管道运行压力大,且该检查井位于管道转角处截污干网上,水阻大,从而造成此处检查井出现溢流现象。

综上所述,该案件基本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新郑市住建规划局针对该检查井溢流问题,立即安排技术人员对该段管网检查井高程进行测量,对溢流检查井加固抬升,确保该处不再溢流,加固抬升抢修工作计划于11月30日前完成。后对东岸截污干管污水进行分流,减小管道压力。同时计划在炎黄大道排水管道完成后,对黄水河下游西岸污水泵站处增设排污泵,增加分流量,解决黄水河东岸溢流问题。

为有效处理新郑市北部新区新增生活污水,新郑市规划新建新郑新区污水处理厂(规模:一期3万吨/日),目前该建设项目已完成招投标,正在全力推进。

问责情况:

无。

【十七】

郑州市登封市 受理编号:20181124232

反映情况:

郑州市登封市无名挖铝石的公司,位于登封市徐庄乡孙桥村村委向北50米再向西200米处,无环评手续,每天夜间偷偷生产,产生扬尘及噪音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无名挖铝石的公司实为河南中美铝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陈某。主要从事氧化铝、铝土、石灰及铝制品生产加工销售,矿山名称:河南中美铝业登封市焱卿铝矾土有限公司,采矿证号:C4100002010023120055829,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限:2010年2月至2020年2月,该项目环评手续经河南省环保厅审批,批复文号为(豫环审〔2009〕346号)。

二、调查处理情况

2018年11月24日,登封市徐庄镇政府王副镇长带队,登封市国土资源局、登封市环保局相关人员,对该公司进行现场调查。

河南中美铝业有限公司登封市焱卿铝矾土有限公司(铝土矿)目前处于停工状态。该矿山于2017年10月委托化工部郑州地质工程勘察院编制矿山地址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2018年依据登封市矿山环境综合整治及复垦方案要求开展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作。该矿山目前主要治理任务为原废弃矿坑回填,回填期间不存在任何生产行为,企业在矿山环境恢复治理期间采取洒水车不间断洒水方式有效遏制扬尘问题。该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点距离最近居民区约500米,在环境恢复治理过程中严格遵照白天施工夜晚停工的原则,有序施工,尽力遏制工地施工噪音对群众的影响。

综上所述,该案件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登封市徐庄镇、登封市环保局将加大对辖区内企业的巡查和治理,坚决打击一切非法生产行为,同时督促企业严格按照登封市矿山环境综合整治相关要求,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矿山恢复治理任务。

问责情况:

无。

补第15批

【十八】

郑州经开区 受理编号:20181123213

反映情况:

郑州经开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中学,位于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禄达路与礼通街交叉口西南角,该校地下车库和地上操场工程,未按照建筑施工要求的“八个百分之百”进行落实,施工扬尘严重污染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中学项目位于经开区禄达路与礼通街交叉口西南角,属于经开区前程办事处辖区,建设单位为经开区教育文化体育局,监理单位为河南大象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河南省第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1月份开始建设,预计工期为1年,因经费和其他原因,该项目目前仍未完全竣工。

二、调查处理情况

2018年11月24日下午,经开区前程办事处工作人员对该项目进行实地调查。

目前,该项目处于竣工收尾阶段。其中,教师宿舍、餐厅已于9月份通过验收交付,车库及综合楼已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现剩余体育场看台收尾工作,看台建筑面积为603平方米,存在部分黄土裸露的问题。

综上所述,该案件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责令施工单位立即整改,要求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扬尘治理“八个百分之百”施工标准落实。经开区建设局对河南省第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达了整改通知书,并启动处罚程序。同时,为避免扬尘污染,经开区工作人员已先行对场区裸露黄土进行全覆盖。

下一步,经开区前程办事处将加大巡查力度,严查辖区各类环境污染问题。

问责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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