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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覃岩峰)昨日,记者从河南省发改委了解到,根据国家发改委统一部署,自2018年11月30日24时起,国内汽、柴油价格(标准品)每吨分别下调540元和520元,河南省国六车用乙醇汽油、车用柴油最高零售价格也将相应进行调整。 其中,河南省92号汽油6.85元,下调0.43元;95号汽油7.31元,下调0.46元;国六0号车用柴油6.44元,下调0.45元。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 成品油批发企业对零售企业的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业的,92号汽油最高批发价格每吨8715元,95号汽油最高批发价格每吨9226元;0号车用柴油最高批发价格每吨7195元。河南省国六成品油价格暂按国五标准价格执行。 根据国家发改委价格监测中心的分析,此次下调不仅创下2013年3月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运行以来的单次降幅最高纪录,也是2008年以来最大单次降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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