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红)全省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整改进入深水区。12月17日,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应急管理厅联合发出通知,2018年底前不能整改到位的校外培训机构予以取缔。
通知要求,目前,全省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已进入整改攻坚期,各地教育、市场监管部门、应急管理(安全监管)部门要开展联合执法机制,加快推进校外培训机构整改,确保今年年底完成校外培训机构整改任务。各部门要将有关违法培训机构行政处罚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归集和公示,对无证开展培训、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开展学科培训及其他违规开展培训的机构,教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予以取缔,限制其法定代表人从事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业务,并提请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各地消防部门要向教育部门提供有关消防技术标准资料,由教育部门对照标准核定审批,对现有不符合设置要求、消防安全条件不达标的,应当依法取消其培训资质。
各地教育部门要进一步加快办学许可审批进度,特别是重点审批学科类培训机构,按照我省具体规定,符合设置标准的可以采用文件批复同意或颁发办学许可证等方式尽快进行办学许可,不符合设置标准的要依法予以停业整顿。2018 年底前不能整改到位的,要予以取缔,不能存在无证无照还在开展培训的机构。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做好登记工作,加快为符合标准的校外培训机构办理营业执照。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制订应急预案,指导停业整顿的机构做好退费和群众安抚工作,防止机构卷钱逃跑引发群体性事件。
为从源头杜绝校外培训机构超标、超前培训,各地教育部门要抽调或聘用学科教师、教研人员,组建稳定、高水平的学科类培训班审核、研判专家团队,根据国家课程标准,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做好学科类培训是否超前超标教学的认定。县级教育部门要尽快完成行政辖区内各培训机构所办学科类培训班的名称、培训内容、招生对象、进度安排、上课时间等备案审核工作,未通过备案审核的班次不得招生培训。
教育部已建设完成全国统一的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系统,将赋予省、市、县三级教育行政部门管理账号。校外培训机构的摸排、整改、审批、学科类培训备案等全部通过系统完成,实现全过程精细化管理。面向社会公布校外培训机构的有关政策、白名单、黑名单、学科类培训班等信息,要便于群众在平台上自行查询。